樱桃之远 发表于 2007-12-15 17:23

更新啦..
哦也哦也,,
看完感受就一个字:虐..二个字:很虐..三个字:非常虐..
我家可怜的天王呐..一定要有个好结局呐..
另:辫子姑娘还真堕落的可以..无语,,

斐瑜 发表于 2007-12-15 21:19

我的天王啊~~~~~
不过这个角度挺新的,没怎么看过天王被雪藏的情节,这次就尝尝鲜吧(众:你当天王是盘菜啊!)
不过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黎华一定能打个华丽丽的翻身仗~~~~~

悠悠锁楼 发表于 2007-12-16 09:51

我是从明吧里开始看的,不能算是标准的追文者
但无外乎也是陆陆续续关注着。
很佩服作者的构思和手法。

青旒 发表于 2007-12-21 17:02

喔也?
剧情,真的是完全预料不到

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7-12-26 00:06

第三十二章

初春的晚风带着刮骨的寒意,一刀刀削着我的手指。是太冷了吧,手机在指尖不住颤抖,跌滑了一下,向外飞出。

那一瞬间眼睁睁看着它向地面跌去,犹如方才幻觉里,黎华倒坐着从滑梯上仰下。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给我的“二手”手机就那样直直下坠,无能为力。

一只宽厚的手很好地做了肉垫,王瑞恩适时接住,递了过来。一把抢过,手忙脚乱按号码。明明几秒前还打过,明明知道他已经关机,竟还抱着一丝希望,信号能穿过关机的盖,穿到他耳边。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依旧冰冷的女声。

“你他妈性生活不协调啊,说来说去这句话!”我怒吼。

“若绮,你去哪里?”

王瑞恩几步追上来,我挣扎着他的钳制:“我要去找那个王八蛋,竟然关机,竟然不接我电话,你知道吗,他还欠我房租呢,就想这么玩消失?没门!”

“去哪里找?彩虹、乔亚、EAMI、日月光,不都去过了么?你连浑小子的更衣室都翻过了,难道黎华会躲在抽屉里?”

巨大的疲倦如没了地基的金贸大厦,轰然压了下来,不自觉地弯了膝盖,半蹲半跪倚在地上。

“别担心,黎华不会有事的,这么多年,什么风浪没见过?”

我抬起头,一团水汽中,仿佛看到那笑起来带着微微嘲讽、双目犀利洞穿世情的男子,依旧玉树临风地站在浪潮疾劲端,悠然撇着眼睛,温柔却坚定地说,方若绮,站起来。

我是怕你站不起来啊黎华,一个最底端的人,跪着和站着没什么区别,可你不一样。你可以因着自己的风光站着说话不腰疼地成为叫别人站起来的支柱,我这厢却对你的突然沉寂没有任何帮助,若我有着华荣那个女人的权势,也能貌似鼓励着叫你用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然后背后默默帮你——当初你也不是这么做的吗?

我终于明白了钱和权对这个世界来说有多么重要,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前仆后继地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只为搏一记声名,也终于搞懂莫筱筠为什么要像押宝一样把男人当作赌博的工具。因为失去这一切支撑的人,哪怕是天王,也会一朝之间一无所有。而那些原本卑贱如草芥的人,也能因着它成为舞台上最绚烂的流氓。

什么大明星多风光,全部只是傀儡而已。

“若绮,回家吧。”王瑞恩矮身轻轻扶起我,“黎华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你要对他有信心。”

我意外地望着眼前这个曾经伤我最深的男人,他的眼睛里尽是一些伤感的温情,有心疼,有鼓励。


王瑞恩把我送到楼下,看着我上楼,才发动车子离开。我拖着沉重的腿,几乎慢慢移上了楼。

因为住的破公寓里没电梯,平时才阿Q地安慰自己说这玩意儿是懒人的轮椅,如今才发现,有些时候,还能成为废人的拐杖。等到老娘有了钱,买幢大别墅,里面电梯装两部,一部专门上楼,一部专门下楼。

靠在门口费了很大力气才掏出钥匙,却怎么也对不准锁眼。26岁就老花眼了?苦笑着再次倚住门坐了下来。习惯了每晚回家能看到他,习惯了他翘着腿尝我千篇一律的百蛋全席,习惯了他赖房租的无赖神情,却把请我吃饭的每一顿都详细地记在账上。

竟然还怀念起这些吗?

这些年来与他的交往,媒体无一不写成方若绮是一个有心眼没实力的土匪导演,黎湘离黎华老少通吃,更有八卦杂志说他们是父子,大家都姓黎么,我成了尤三姐,真红楼啊。

可已经有段时日,媒体刻意地不再关注他,更别提还指望他们会良心发现,有朝一日发篇“方若绮是田螺姑娘,对前天王旧情不改”的报道。

没有他的家,我还敢进去吗?疲倦地抱住双膝,把头埋进了膝盖间。

然后仰面倒了下去。

靠着的门向后大开,黎华倒着一张脸,滑稽地看着我。

“你在练杂技吗?翻斗乐?”

我跳了起来:“你在家里?”

“对啊。收工了就回来咯,难道还要我请吃饭?”他一脸欠扁的无辜表情。

“你早知道这次艺能天王的结果了对吗?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参加颁奖礼?为什么打你电话关机?”

“小姐,你的问题好废。我既然知道结果了为什么还参加颁奖礼?既然不参加为什么还开机等着记者烦我?我本来就不想让你去所以一直没提醒你这个日子,我怎么知道你这么虚荣非要过去出出镜——你就穿这身?”他夸张地长大嘴巴,戳戳我的运动服。

我一把把他推进房间,扑倒在沙发上:“我以为你受不了打击自杀去了,你干吗回来?难道想死在我家里?”

“喂,我不是每天都回来的么?有什么奇怪的?难道我每天都想死在你眼前?”

“你知不知道我找你快找疯了,连浑小子包里的避孕套都翻出来还没找到你!”我歇斯底里地吼道。

“他用什么牌子的?”

“杜雷丝……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一脚把他从沙发上踹下去,他不慌不忙爬起来,嘴角滑上一抹狡黠的笑。

“为什么不打电话回家呢?我一直在家呀。”

“我怎么知道!我、我、我以为你去黄浦江,或者东方明珠了。”

“黄浦江水够恶心,东方明珠门票好贵。”

“再贫!”我作势又踢,曾受过伤的脚一软,整个身体向地面塌去。

他蹲下身,我恰好落在他怀里,我们倒在地板上。他的笑容飘着明媚的云朵,慢慢绽放。

“第一次看到你为我着急呢,若绮。我不去那里不是逃避,而是只想呆在家里,虽然很小很破,但是有你。”

我侧身抱住他,眼泪奔腾着浸透了他的衬衫。

“我入行十五年了,做了天王十二年,看过也经历过太多事情。和你不一样,我是抱着梦想入这行的,可是,一年又一年,失望越来越大。我厌了,烦了,不想配合着他们做秀,小丑一样践踏儿时纯洁的梦想,用虚伪的哭或者笑亵渎真实的心情。我想像你这样活。”

我抬起头,不解地问:“像我这样活?”

他认真地点点头:“像你这样,拼命地活,即使背着十字架也从不放弃用最纯粹的自己在这个世界打拼。很多时候,戏里戏外我找不到自己。戏里,我是能把表情收放自如的最佳男演员,戏外,是能处理好和所有人关系、处事滴水不漏不得罪人的天王,可是,属于黎华的表情在哪里?属于欧凯华的想法在哪里——你看,为了发展,连本名都不得不抛弃。可能若干年后,像你那出《一代歌后钟湘》那样,有别的演员来演黎华的一生,可他们何曾了解过我?那些台词,那些情节,都只是赚钱赢名的手段,可能直到我死,公众眼中的黎华,根本与欧凯华没有任何关系。”

我伸出手,紧紧抱住他的腰。

“凯华,我有一个问题。”

“恩?”他垂下头,发丝淌着好闻的洗发水香味。

“你不做天王了拿什么养我???”

他被我突然的变调吓了一跳,接着哈哈笑起来。

“我没打算养你。”

“啊?”

“现在是我不红了,是你来养我呀。”

“姓凯的——”

“看,为了讨好你,我都做饭了!”他指指靠墙的小桌子,“我生平第一次下厨做消夜,还不感动一下,恳求我让你养?”

我根本懒得看那桌黑糊糊的东西,揪起他的领子骂道:“你真是垃圾中的战斗机,贱人里的VIP!”

“你真是个诗人。豪放派的。”他依旧露出那种很欠扁的高贵笑容。

无赖是怎么炼成的……

他捏着筷子,翻来覆去捣鼓那块肉,嘴里咕哝着:“我觉得火候明明刚好,怎么焦了呢?要不要先尝尝?”

恶狠狠瞪了他一眼,夹起一块塞嘴里。

一种奇怪的味道从喉咙里逆流下去。

“好吃!华,你怎么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红烧肉?”那味道扩散了我的笑容。

他有点不敢相信地说:“不会吧,我觉得肯定很难吃所以先给你吃……”

“吃,吃,真的很棒!”我含糊不清地指指盘子,“极品啊,黎华,你去民歌打工吧,保准莫叔疼死你。”

他半信半疑地夹起来,咬了一口,我迅速把那块肉吐了出来。

“方若绮,”他沉声道:“你可以侮辱我的厨艺,不可以侮辱我的肉。怎么能吃了吐?”

“你也知道做得难吃?就这厨艺还敢让我养你?”

“还没养呢就这么大牌?”

我笑着又夹起一块肉:“好吧,今天看在天王光荣退休的份上,再吃一块。”

其实他做得不难吃,而是我的心,很难过。

那晚,黎华第一次在我面前喝了这么多酒,那种程度,只能用一个“醉”字形容,我第一次把他扶进卧室,第一次让他睡上了我的床——之前都用拳头把他拦在了厅里。

他醉的时候很好看,弧度柔和的下颚处泛着微微的粉红,双颊透着酒晕,眉梢微微上挑,仿佛享受着酒精给予的片刻舒缓。他安静地躺在那里,呼吸均匀,我把脸贴在他胸口,仔细聆听心脏有力地搏击。

“若、若绮,别担心……”他半梦半醒地摸上我的头发,“我不在意,真的,一点不在意。”

我的眼泪再次控制不住流了下来。


接到施益勤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中介那里看房子。

上海的房价有点像林立翔走红,仿佛一夜之间连狗窝里铺着的稻草都用金条来量。我住的地方实在太破,黎华又被房东赶了出来。如果不是因为想安慰一下他受挫的心灵,我也不必假装气定神闲实则满心大汗地找房子。

越是受挫就越要关怀。我有点没底气地想,如果黎华依然是天王,住厕所也无所谓。没有人会在乎比尔盖茨的西服是不是名牌,因为他本身就是品牌。同理,天王黎华住过的厕所,就是豪宅。

想到这里,后悔得咿啊咿的,倘若趁他还如日中天的时候转手把房子租给别人多好,就像他曾说过,天王睡过的沙发,足以还清王瑞恩的债。

现如今,黎华这支股票熊了,我也被套牢了,哪像人莫筱筠,认人这么准,不但挑好股票,还能把股票炒上去,我却连炒菜都不会。

“有没有搞错,这种地段的二室一厅租到8000?虹桥,虹桥也,虹桥什么地方?10年前鸟在那里生个蛋都嫌委屈了鸟蛋,这种地方竟然租这么贵!”

“小姐,你也知道那只是十年前。现在的虹桥,都是什么人租的?不是香港佬、台巴子就是小日本!”

“又没地铁,又没公交车,人家凭什么租?”

工作人员翻了个白眼,左眼写着“穷”右眼写着“鬼”。

“那种地方有谁出门坐公交车?”

这话把我噎住了,黎华确实从来不坐公车。如果把他那几部车卖了,我下半辈子丰衣足食。

“你想想清楚,到底要租怎么样的房子?”

“要有地铁轻轨和通向人民广场南京路徐家汇浦东的公车,周围有菜市、水果、服装批发市场,要有乐购或加乐福等大型超市,两房一厅,小区环境优雅安静,半夜不得有狗叫,租金不得超过5000……”

一边的主管发话了:“小姐,你来找茬的么?”

记得某年,丧彪站起身说,方若绮,你来踢场子的么?

我真的是身家清白真诚求租的啊!

正徘徊于找茬和不找茬的犹豫中,施益勤的电话打破了僵局。

“方导,我们已经和郝老板谈妥了,他愿意让出证券公司的一部分,作为拍摄场地。”


回到家里,厨房飘着一种奇怪的味道。中文叫做“焦”。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几乎被炸翻了的厨房,黎华蹲在地上,用那双在荧屏前迷倒无数观众的手,细细擦拭着地板。微波炉大敞着,有黄色白色以及莫明的黑色掩盖了它原来的颜色。

“你真的会算命?”我喊道,“竟然知道我准备搬家,所以干脆炸了厨房?”

他抬起头,挺拔优雅的脖颈上,溅着几滴红点。接着,冲我微微一笑,那笑容在废墟似的厨房里荡漾开来,好像他不是在收拾厨房,而是很多年前,邀我跳舞似的,那种从容不迫的清雅。

两天内第三次,一向吝啬眼泪的方若绮,眼前模糊到只剩下那个清浅的笑容。

“原来鸡蛋放在微波炉里转会炸啊。”他继续擦着地板,“放心,明天我不会打翻油锅,更不会把水直接倒在油锅里。”

我的声音从喉咙壁管伸出艰难地爬了上来。

“烫伤药在书桌第三个抽屉。”

说完这句我失态地冲回了卧室,死死咬住枕头咬住眼泪不让落下。

原来,我比黎华更不能接受他的失败。

黎华并不缺钱,我相信。他说过,入行是因为有梦,尽管现实慢慢粉碎了梦想,天王宝座却是唯一能让他缅怀梦想的东西。

却输给了潜规则,我早该想到的。

“你说搬家?”他推开门,露出一个脑袋,脖子上有点滑稽地点着几滴蓝色的烫伤油。“搬我家吗?”

直接用手背抹掉眼泪。“你不是被房东赶出来了?”

他愣了愣,突然大步进来一把把我拉进怀里。“你真相信我那套说词?真相信我黎华会被房东赶出来?”

“你丫骗我!”我气愤地挣扎出一个头,“利用我的同情心,节省租金?”

“我需要租金吗?我是那种连房子都没有只能靠租的穷鬼吗?”

这是我今天第二次与“穷鬼”这个词相遇。

回头一想,对啊,天王怎么可能租房子?这又不是网上的雷文,租个房子跟女主角同居。我怎么就傻到相信呢?这种没事换辆保时捷换辆法拉利的家伙,怎么可能买不起房子!

“那你的房子呢?租了?赚了租金跑我这儿蹭?”反应过来的女主角几乎气疯了,方才的忧愁瞬间扔进了古老的明星志愿一代。

他一摊手。

“这儿已经给我炸得差不多了,若绮,去我那里住吧。”

つづく。。。

[ 本帖最后由 哈利欢·马尔福 于 2007-12-26 00:15 编辑 ]

Rainnie_1987 发表于 2007-12-26 00:38

回复 186# 的帖子

就愿意这么一直追下去,仿佛在和文中的人一起生活,这多亏了欢~~
今天加了个明志的cos群,变成了萧美人,还真不习惯……其实本来想做个若若(都是被欢的文祸害的!!! ),后来群里有了,于是退而求其次……
于是我想到了欢笔下的萧美人,那个隐忍的善良女子,那个被王大哥放在心尖的天使……心疼……
欢的文风越来越成熟了,行文越来越流畅了,虽然完全脱离了游戏的故事,却深得人物的精髓……
加油加油!!希望能看到这篇文美好的完结~~

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7-12-26 01:00

楼上的,谢谢你的支持,我会就这么一直写下去,和文中人不分彼此(众:你还是分清楚比较好!)

终于有人欣赏萧依莉啦,其实我很萌王萧这对呢(王:那为何把我写成这样!!! )

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7-12-26 02:48

第三十三章

“搬去他家?”古芊菁活活被咖啡呛破了气管,“黎华他,终于向你求婚了?”

这下轮到我的气管抽搐。“你是《十三周刊》的地下编辑吗?我哪句话让你发挥了这么诽闻的想象力?”

她强烈的咳嗽慢慢缓了过来。“他都主动说和你一起住了,难道还不是求婚?”

“你大小姐言情剧演多了吧?因为我们现在很穷,所以住他家节约租金。”

这话说得我心里窝囊。这么多年来,他吃我的住我的,一毛钱都没出过,还好意思记帐,难怪我竟然会相信“被房东赶出来”的谎言,一直以来的抠门造成了浓重的阴影。

古芊菁垂下眼睛,看着被勺子捣成一团漩涡的咖啡。

“若绮,难道你们从来就没有结婚的打算吗?”

一团火辣辣的液体顺着颤抖的喉管颠簸下落,又凝固起来,沉在胃里像块实心铁。不是因为黎华没有求婚的意向,而是,不久之前,乔亚的茶水间里,古芊菁说,本来要和童靖阳结婚的。

“如果,如果你心里有别的人,就放心大胆地追吧,若绮,我说过,会开车帮你追。不要再顾及别人。”

芊菁,你真是个好女孩。

原来你一直以为我爱的是童靖阳,只是碍于你才不和黎华结婚。所以你大度地退出,不做任何努力。

有什么样的爱情,能值得上这份友情?

我招招手,服务员小姐殷勤地为咖啡续杯,气氛一下子陷入沉默。开水从杯底升腾起来,情绪跌落进白烟般的水汽中。

趁小姐弯身倒水,我又问她要了两根筷子。

古芊菁不屑地说:“你来西餐厅还需要筷子?”

我卖弄地玩着那两根修长圆润的细木棒,筷子的质地很好,有点像黎华的手指,从圆心透出不温不火的安全感。

“芊菁,你觉得我和黎华是什么关系?”

她侧过耳朵,表示不解。

“我和他,是两根筷子,在一起的时候,才可以挟菜。可彼此的灵魂是独立的,没有了对方依然能好好活下去。当然一根筷子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可以找其他筷子配,但是,没有任何的筷子能比彼此更顺手。”

把手里的筷子比成一个十字架,轻轻敲了敲。“你知道十字架的用途吗?”

“辟邪?逮吸血鬼?”

我笑着摇摇头。“十字架是用来给人背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十字架,背着它前进。但不是它的意义。”

“还可以减肥。”大小姐举起杯子遮住眼睛。

“没有人喜欢这么沉重的东西,所以有的人自作聪明,把它锯短了,减轻分量。等到他遇到河流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么沉重的东西,有时候竟需要大、长、宽,才能过那不得不越的河。我和黎华这两根筷子,相交起来,便是彼此的十字架,注定互相背负着往前走,又舍不得锯短对方分毫,所以才能在风急浪湍的河边,成为渡彼此的桥。”

古芊菁沉默着,嘴唇一心一意嘬咖啡,眼睛却落在桌角,好像那铝合金的边沿变成了黄金。

“以前,我常常给人打,做替身演员就好像是最下贱的狗,高利贷追债到门口,泼油漆甚至放火;背了莫明的巨债,被人利用,背叛,失恋,还差点断了腿。”我摊开左手,褪下护腕,古芊菁的目光猛然跳到手腕上,死死盯住那三条伤疤。

“这些是我方若绮过往的十字架。曾经背着它差点喘不过气,现在却得感谢它。正是这些经历让我超年龄感受人生,没什么文凭却做了导演。不管外界怎么说,我从来没怀疑过自己的实力和选择。芊菁,你比我幸福得多,凡事更不能轻言放弃。”

“放弃的人不是我。”

“不去争取,就是放弃。”

她伸出手指,小心翼翼地触摸着那三道整齐的痕迹。

“疼吗?”

我摇摇头。

“既然连这样的疼都能忍受,这样的绝望都能征服,还有什么失败可以打倒我?芊菁,既然你能让一颗孤僻冷漠的心重新燃起爱情的火光,又为何没信心让这火越烧越旺?刚开始也许不太成熟,逆风失了准头,可一旦上了手,就都是你的天下。”

再一次陷入沉默。

但这样的沉默让人温暖。

我和古芊菁,和童靖阳,从来没有把话挑明过。我们小心翼翼维持着一根钢丝,保护着不想让对方受伤,却一而再再而三,隔着那掩不尽春色的屏风,划了一座又一坐缥缈的峰。

古芊菁和童靖阳,隔着这峰,便隔了天涯。


证券交易所果然被腾出很大一个大厅,一眼就看出是新装修过的。郝有钱考虑得相当周到,连摄像机摆放的地方都准备好了。

“这是已经废弃的交易大厅。”他面无表情地说,“记得一定要把戏拍好,不然我不会放过你。方若绮。”

我的头皮有点麻,感觉有点像落在黄药师手里的老顽童,千百种花招都成了卖狗皮膏药的。

他走进一个小房间,我顿了顿,正要跟上,被保镖拦住了。

“郝老板说过,只能在这里拍摄,其他地方不要乱闯。”

我还敢乱闯么我。现在对我说那房间里安装了少林十八铜人我都信啊,你说当初拍《X战警》,导演怎么没找他呢?

刚刚布置好场地,童靖阳推开泛着阳光的玻璃门,走了进来。

不知他是郝有钱的儿子还好,现在知道了,真是越看他们越像:那同样高高挑起的、眉峰粗犷弧度坚硬的眉,眯起时冷峻锐利的眸,连生气时紧抿的唇线都一模一样,现在,他的脚步同样沉重却有力,一步一声,绝决坚定。

他并不是外界传说的那样冷血无情,他的眼神虽冷,手心却很温暖;拳头虽硬,心肠却柔软。记得那次把我从郝有钱的刀下抢来,几乎暴怒地冲父亲狂喊——

等等,他喊什么?

我瞪大眼睛,没有听见众人的呼叫。

“她是——……”后半句话想不起来。

转动脖子,摇着脑袋,好像能把藏在脑沟里的重要记忆晃出来似的。

原来我真的有失忆,昏迷之前童靖阳痛喊的那句话,实实在在地被遗落了。

“着火啦!”

“灭火器呢?灭火器!”

……

人群什么时候开始慌乱的我不知道,大家拥挤着向门外冲,大团红光像洒了红药水的桑拿,铺天盖地地围拢这个曾经废旧的大厅,胳膊被人拽住了,童靖阳拉起我,向门口跑去。

人群堵在门口不能疏散,有人大叫:“门被锁上了!”

他紧紧箍住我,黎华从远处向我们挤来,拼命张大嘴巴,声音淹没在一片嘈杂中,依稀可见是“若绮”的唇形。

“靖阳,帮我照顾黎华!”说完,奋力一挣,向相反方向挤去。

没有回头,也不敢回头,童靖阳的愤怒与黎华的绝望是勿庸置疑的,我却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

郝有钱在哪里?

堵上那个曾拦住我、现在慌忙逃命的保镖:“郝老板呢?还在那个房间不出来?”

“那房间没有出口,逃不出去的!”

“为什么不救他?”

“郝老板不许我们进去半步!”

我扔下他,冲向那道门,金属把手发烫,头顶的门框微微变形。

出乎意料的,这不是房间,而是一条过道。

火,竟来自里面。难怪外面的人找不到火源。

进,还是不进?也许前面就是烈火熊熊的地狱,留在大厅的生还性可能更高。

可我本来就不是为了逃生才来这里的。

郝有钱,你不会诡异到企图放火烧毁自己的证券所?

“郝有钱!”正要放声大呼,一阵烟扑进喉咙,冲得双眼发黑。

烟越来越浓,墙壁地板越来越烫,像走在岩浆上似的。

又一道门把手触到了手背,用袖口包着转开,烟火迷漫处,一个高大的人影匍匐在地上。

“郝有钱!”这声只敢从鼻子里哼出来,他却好像听到了,慢慢抬起头。

跌跌撞撞地跑到他面前,突然一只手拉住我的腿,他艰难地扬起前胸,我这才发现,他的胸口,竟然还有一个人。

一个昏迷着的女人。

“救她……”

我不是不想救郝有钱,就在要把他扶起来的时候,却发现,他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断裂的天花板,牢牢保护了身下的人,粗重的横梁,压在双腿上,他硬生生撑起胸膛,保住那个女人不受一点伤害。

“求求你……救她……”

刚把女人拉出来,郝有钱好像已经穷尽了一生的气力,胸口落地的姿势像一个慢动作,一格格地,颓然地,重重摔在地板上。

“喂!”推推肩头的女人,她伏在我身上,没有一点生气。死了一样重。

心随着越来越大的火势,燎燎地灼着,郝有钱死了,很多秘密将一起化为灰烬,而他最后那个壮烈的举动,更像一记雷,震得房间加速了坍塌。

我扛着女人,踉踉跄跄向外半匍匐着爬行,膝盖撞上了硬物,好像是床角;有什么滚落到手边,像是半个碎瓶子,缠着橡胶似的管子,差点绕上手腕……

谁说有火就有光?一片迷蒙中,不远处传来劈劈剥剥的声音,电器爆裂了,天地霎时黑了下来。我死死背着肩头的女人,弯下腰,像在蛇腹里爬行,前面就是出口,前面就是出口……

一双手把我托了出来,黎华的力气大得惊人。终于站直了身子,面前的男人脸上黑一块灰一块。

一阵水龙向我们喷来,身后的焦灼霎时清凉下来。戴着面具的消防队员奔波着,我的头发半焦着搭在湿透的额头,狼狈万分。

黎华紧紧箍着我们出了大厅。门外不知什么时候停着好几辆消防车。摄制组人员和演员们衣衫凌乱,有的身上踏满了脚印。我急急把身上的女人往黎华怀里一推,问道:“童靖阳呢?”

他还来不及回答,我的目光便落在了一辆救护车上。童靖阳钻了进去,救护车呜咽着开动了。

“怎么会?”

“古芊菁受伤了。”

“她怎么会来?怎么会受伤?”

“玻璃门倒塌的时候,她推开了靖阳……”

我没有说话,虚脱倒在地上。

黎华碰碰我。

“若绮……”

眼前尽是郝有钱死时的样子,仿佛他用一根根男人的骨头,为某个女人,搭建了一道暂时的屏障。

某个女人……

“若绮,她是谁!”黎华的声音第一次激动得有点变形。

慌忙抬头,郝有钱用生命救下的女人,仰面朝天,紧闭双目,软软躺在黎华怀里。

她的脸色惨白,呼吸无力,但五官精致的轮廓好像烟花盛开在暗夜;她看上去依旧年轻,年轻到好像一睁眼就会让春天提前来到;她柔弱得绽放不动笑容,可两团酒窝却若隐若现;她气息奄奄好像没有生命力,却比任何一个活着的人都有激越的感觉。

至少,我有那种感觉。

“妈妈!!!!!!!”


“若绮,吃点东西吧。”

我软软地趴在病床边,贪婪地睁大眼睛,怕一个眨眼,她就会像烟花一样,升上天空,华丽地消失。

黎华叹了一口气,夹起小笼包,送进我嘴里。

“原来,原来是郝有钱私藏了她……”牙齿软得连小笼包都咬不动,鲜美的汁水从嘴角淌了出来。

“靖阳说,二十多年前,你妈妈突然从路边跑出来,郝有钱刹车不及,把她撞伤……”

“怕承担责任,所以干脆瞒下不报?”我冷笑着。

黎华的声音很黯淡:“不,郝有钱为了追你妈妈,不惜与妻子离婚,却依旧没打动美人的心。撞伤后,不知怎地起了这种念头:即便是一个出了车祸变成植物人的钟湘,也要留在自己身边。于是把她藏在这里,让私人医生定期诊治。”

“他是个变态!”我咬牙切齿地诅咒道。原来火灾现场我碰倒的床,是病床,那半个破瓶子,是摔坏了的点滴瓶。

“靖阳是和古芊菁谈恋爱、又认识你之后,从岳行空那里知道你的身世的。其实,郝有钱原先没打算让靖阳去孤儿院,是靖阳无意中发现父亲藏了一个植物人,才被送走的。靖阳说,郝有钱原先不知道你是钟湘的女儿,而你死死咬住他不放,便以为你是华荣那里派来调查钟湘事件的探子,才对你痛下杀手。”

“她是钟湘的女儿!”我脱口而出,“靖阳救我的时候,对他父亲喊出了这句真相。”

黎华仿佛拿不动那盒小笼包,疲倦地坐了下来。

“靖阳恨他父亲,又吃不准他的性格,所以之前不敢把你的身世说出来,出于内疚吧,便一直暗暗看顾着你。后来郝有钱不再对你下手,因为已经明白了一切。”
我抚摸着眼前这个女人的脸。二十多年了,她就像喝了青春不老泉的圣女,又像被施了魔法、一梦百年的公主,依旧那么美,一股隐隐的祥气从眉梢透了出来。这般和祥的女子,是每个男人所喜见的。

“妈妈……”我喃喃地唤道,似乎要把二十多年的全部补全,“妈妈,妈妈……”

“若绮,别这样,”黎华抱住我,鼻翼颤抖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好起来的……”

“妈妈,妈妈,妈妈!”我的声音越来越大,扯着被烟熏干的嗓子,嘶哑狂乱,“妈妈,妈妈,妈妈……”

肩膀如被郝有钱胸膛最后一下击中,神志越来越涣散,从脑波中扩散出去,一种分明的悲切随着大脑的清空蜂拥倾落,直直把心击到干净利落的痛。

“凯华,她是我妈妈,我的妈妈!”清冷的空气里辨不出我的声音,只能拼命地嘶叫着,前所未有疯狂痛苦的嘶吼,像被困已久的兽,蓦然的自由带来的却是对真相的痛楚和悲愤。

“她没有和任何人私奔,她不是贱人,她没有死,她是我妈妈,为了回到我身边而被关了二十多年的妈妈,她是爱我的妈妈!”

我跪倒在床头,拼命亲吻着她的脸颊。妈妈,我终于见到你了,即便你不能说话,我却听见你心底的喜悦,你的灵魂在抚摸我的天灵,这么多年了啊这么多年,你用唯一的方式与我沟通,在梦里,我听见你忧伤的呼唤却触不到丝毫母亲的体温。妈妈,你想我,更甚于我想你吧,因为每天我要忙这么多事,而你,安静地躺着,分分秒秒都是我。

妈妈,你睁开眼睛看我一眼好不好?虽然我没你那么美可是很争气,没有你的日子,若绮长得那么大,虽然活得还不够神气,但很努力,妈妈,和我说一句话好不好,一句就好,你是一代歌后啊,你的声音天上人间不再有,再唤我一声好不好?

我伏倒在她耳边,泣不成声。黎华扶住我,手掌有力温暖,因为一松手,我就会变成一滩泥,再难塑起。

つづく。。。

startlove 发表于 2007-12-26 13:37

哈J你终于良心发现了(哈J:你意思说偶以前没良心吗 )
更新了这么多,好激动啊 哈J哈J我爱你
我有事要出门,来不及看,先留言说爱你,哼哼,回来看见你虐待天王的话

你要记得我家天王的好啊~~~

贾志皓 发表于 2007-12-26 23:04

郝友乾死了……
这个小说中目前为止唯一的大恶人死了,人穷反本,故言善,他总算做了一件良心发现的事~
只是,人总要等到最后的关头才愿意松手么~
页: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查看完整版本: 一脚定江山(已完结.2月27日244楼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