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tarYo 于 2006-8-25 18:35 发表' u, U+ z' h' V
偶不歧視BL,但是不支持BL,畢竟這是違反自然規律的畸形戀愛,很多同志在一開始並不是同志,而是在經歷了異性戀感情的挫折后才逐步轉向BL的如GG,對於這樣的人偶是很同情的,但我們絕不能鼓勵BL,這樣世界不就大亂 ... 5 V3 O2 d% F. F4 a8 [* I/ d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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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也認為如此。 我不歧視,卻也不支持。 或許有人認為因為我是基督徒才有這樣的反應,是實卻不然。 宗教對我固然有一定的影響力,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遵從自然 ---- 人體的構造,本來就不接受同性間的性愛。 而且倫理上的一夫一妻從精神相愛到身體上的結合,生下孩子,傳宗接代 ------ 別以為俗套,但這卻是你我他今天在這裡的原因。- P& Z7 k J3 O& A)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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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yo說得對,很多同性戀都是由於生長環境或成長時遇到挫折而失去對異性的信心。 我再得罪說一句,他們需要的不止是我們同意他們繼續偏執地與同性發展愛情(有些更只是生理上的倚賴),更重要的,應該是協助他們走出這些陰影的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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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g8 G7 v1 A5 e1 s/ \9 c或許有很多mm看完了還是認為我在歧視,但這確是我的立場。 bl或gl,並不是時尚,也不浪漫經典,它是實實在在的社會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