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qh 发表于 2009-6-2 13:46

本帖最后由 lsqh 于 2009-6-2 13:50 编辑

49# bianca

太棒了,捧回家慢慢看。
也谢谢止慈。

那啥你家黎华是我看过的同人中最有魅力的一个(对我来说)。

其实等完结也是为了更好的欣赏Bianca的创作~连贯地看才会有更多感动嘛!不过我还是时常飘进来支持……希望能看到更多佳作!!!

bianca 发表于 2009-6-3 09:16

那啥你家黎华是我看过的同人中最有魅力的一个(对我来说)。
那啥,我骄傲~
其实等完结也是为了更好的欣赏Bianca的创作~连贯地看才会有更多感动嘛!不过我还是时常飘进来支持
那啥,我感动~
……希望能看到更多佳作!!
那啥,我努力~

lydia_123 发表于 2009-6-4 23:36

以四字成语串联的黎方之间的拉锯战挺有意思的。

方、黎一样的相爱何时会垂青我们?各位看官,稍安勿躁,如果有一天遇到那一人,令你有时依他如父、有时又疼他如子;有时仇他如如敌,有时又亲他、爱他、心疼他,甚至自己的利益、感受都可以放到次位。那一天、那一人,就是值得用一生去等、去碰的佳音。
“方、黎一样的相爱何时会垂青我们?”——这句对读者好有蛊惑力啊,呵呵。不知道这段的描述是不是就是bianca心中理想的爱情状态?

bianca 发表于 2009-6-5 05:31

以四字成语串联的黎方之间的拉锯战挺有意思的。
嘻嘻,lydia注意到了呢,特意加进去缓和气氛的:)
不知道这段的描述是不是就是bianca心中理想的爱情状态?
如实来讲,这是一种过于理想的爱情状态。这样去爱的人会拥有极致的快乐,也会拥有极致的烦恼,大概就像黎方一样,总是甜虐交错的。
这样的爱情是用来膜拜的。现实生活中,同一个喜欢但不是疯狂的喜欢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更舒服一些,不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不会那么患得患失,无所适从:)
废话了好多,大体就是这样。

长夜未央 发表于 2009-6-11 10:30

昨晚11点多开始看《我在云上爱你》,没想到一看便不舍放手,再看表已经是两点多的事情了。
喜欢这行云流水般的文风,更喜欢作者错落有致的剧情。
一直以来明2里更喜欢王瑞恩一些,想来正如作者文中所描述,因为“以他为半径附近三十米满是安全感”吧~到了明三却更偏爱关古威了,可能是出于与王瑞恩同样的原因——他能给予若绮昭告天下的幸福吧。
然而作者笔下的黎华,却让我感觉到了一个活生生的真实的黎华。
原来一个真实的黎华也会疼,也会爱,也会恨,也会有常人般喜怒哀乐的情感。
而在这样的黎华面前的若绮,也就跳出了明二中任何人都可以塑造的大众形象,变得独立而丰满起来。

谢谢作者给予我这样一篇好文(还是长篇泪流满面)
坐坑里等下文啦O(∩_∩)O~~

bianca 发表于 2009-6-11 22:42

to 长夜未央:
感谢捧场。实际上我在玩明三的时候也是比较喜欢阿威,为他拆散黎方。
但是玩明二的时候却比较喜欢选择黎华做感情结局,因为不用很费力气、比较省时间就出结局,比较适合发展事业。
总之,谢谢你喜欢本文的人物描写。莫大的鼓励。
p.s.mm不要太常熬夜哦,文章就在这儿不会跑,什么时候看都成,睡美容觉重要:)

bianca 发表于 2009-6-12 19:38

25)爱人赠我百蝶巾(上)

本帖最后由 lydia_123 于 2009-8-16 22:06 编辑

  逃走的可以再次重返疆场

  死去的再也不能参加战斗

  ________德摩斯蒂尼

  死亡的种种迹象一丝不苟地笼罩在横躺在床上的人:面部呈现出通常缩陷的轮廓,嘴唇变成了通常大理石般的苍白。眼睛失去了光泽,身上冷却了温度。脉搏停止了跳动,身体已经完全僵硬。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一具至少停放了三天的尸体,腐臭即将挥发出来。

  这本应是平常的一天。就像之前、之后每一天一样。赶完通告回来美美地睡上一觉。明天还有明天的通告要赶。不知道赶到那一天是个尽头。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赶出了些什么。从天才少年到混混无赖,无非是发型、服装的变化,一样的台词、一样的耍帅、一样地哄骗小女生。忙忙碌碌,碌碌无为,睡眠倒成了一日的亮点。关古威看看霸着自己大床的“仁兄”,很奇怪并不觉得恐惧,只是无奈;连会会周公这么简单的要求都不能满足了吗?他没好气地推搡那人,在对上他的脸孔时吓了一个趔趄——那是何其熟悉的一张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镜子中见过无数次。

  死去了吗?关古威愣在原地拼命地回想。他想起曝光过度的负面新闻,想起同贺总闹翻的冷言冷语。想起他回到原来的专属休息室收拾东西,两年的时光连一个不算大的箱子都填不满。然后,他避开记者聚集的前门,从后门绕路出去。公司里的师兄师弟、师姐师妹、化妆场记、助理小妹遇到他不是转过头就是低下头,仿佛是看他不见,又似避他不及。莫非那时已经化作一缕游魂、已经死去了吗?

  并不是很悲哀,甚至有几分的欢乐。终于,逃开了那已然令他厌倦的一潭死水般的生活。抛开了沉重的肉体与种种的考量、那么久的煎熬,他不在乎去往的途径通向天堂抑或地狱,只要远离折磨了他将近两年的炼狱;他不在乎身后滋生的翅膀是黑或白,只求展开双翼自由地飞翔。

  他聆听着风自耳畔呼啸而过,他俯瞰着大地在身下渐远渐离,他享受地微昂起头,瞑起眼,尽情着体味蓝天白云之间腾空的快感……

  “哎哟!”怎么忽然结结实实地亲吻了地板,而且是看起来许久没清扫过、很脏的地板?关古威揉揉摔痛的嘴唇,懵懵懂懂地坐起来。哪里有什么蓝天白云,微风徐徐,对着的分明是堆满脏衣服、便当盒、零乱曲谱的公寓。

  原来是做了一个噩梦。仔细想来,并不全然是梦。最噩的那一部分不是。

  扯开窗帘,夕阳将斜的角度刚刚好洒入一室的光亮。眼睛渐渐适应能够睁开的时候,关古威举起那块时刻不肯摘下的腕表,正是四点钟。他压下内心极度想给那个开心果一样的女孩打一通电话的冲动。纽约那边,应该是凌晨,太早了。也许是太晚了吧,晚了积年。他的即便是面无表情都像在笑的眼睛中倾斜出难得的苦楚,

  电话没有拨出去,却进来了一通,是方若绮:“阿威,好些天没见你了,还在家里躲着?小心要烂掉了哦。”玩笑之间夹杂着些许的担忧。

  “大姐,不要把我讲得那么‘宅’好不好?你这样人红身价高的大明星,怎么体会得到我们酒吧驻唱小歌手的辛酸?一天不出门、不工作,账单就付不起啦。”一瞬之间眉眼俱是复位到笑笑的表情,关古威人生之三大乐事,吃饭吃到三分撑、睡觉睡到自然醒,余下就是同方若绮斗嘴了。哪怕是同钜子解约并支付巨额违约金的挫折,也能嘻嘻哈哈玩笑得出。”

  “这些刺都长在我这里了。”不满的声音,“对了,在若芸姐那里做得好吗?”

  “不好。”

  “觉得不好就对了,阿威,你总不能在酒吧藏一辈子吧?如果因为贺总的干扰就退出娱乐圈实在是太不值得。你那么好的音乐天赋不应该被埋没。这样对那些支持你的歌迷来讲也不公平。”

  “娱乐圈向来人才辈出,谁会总去记着一个半新不旧的歌手呢?”关古威苦笑,“算啦,可以自由自在地写自己喜欢的歌、唱自己喜欢的歌,在酒吧驻唱也不错。”

  “是谁刚刚才说‘不好’的啊?”

  “我说不好,是因为大姐你啦,说了去帮我捧场,从来没见过你的人影。”

  “这……”方若绮一时语塞。关古威驻唱的酒吧,是昔日美女明星席若芸经营的十九号酒馆。方若绮对席若芸,虽说谈不上嫉妒,到底存着心结。毕竟,后者与黎华曾经有过那么多的合作对戏、传过那么多的流言蜚语,甚至,转行开办的酒吧,都是“明目张胆”地以黎华的生日命名。方若绮自认不是善妒的女人,然而,倘使这样还是无动于衷的话,恐怕连女人都算不上了。

  “大姐?”

  方若绮回过神来:“嗯?”

  “真受不了你,又神游到异次元世界去啦?”

  “哪有,”应该否认不假,她的心思不过是飞去了楼上数步之隔的某人所在的书房,比起异次元世界,近了许多,抑或远了更多。她强逼着自己将精神集中在眼前的会话:“受不了你才对,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啦,要你天天念啊念的?今晚八点,酒吧见好不好?”

  “好,够阿莎力。”

  方、关二人又是贫嘴、白烂了好一阵才挂断电话。方若绮抓着嘟嘟作响的听筒枯立了半晌,若有所思地上了楼去,她悄悄地推开书房的门,压抑着步子克制鞋跟扣在木质地板上坎坎的声音,几乎是窃窃地溜到坐在书桌旁的黎华身后,耍赖的小孩子一样搂住他的脖颈。黎华笑笑地由她撒娇,那种泛着草莓甜香的近乎令人窒息的亲密无间令他迷醉。他拿着听筒絮絮地继续同对方说话:“……她的演技在新生代中算得上拔尖,虽然没出过唱片,但是声音很好,人也很聪明、吃得下苦。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用她试试。”越是努力保持声音的稳态去完成讨论这个听起来严肃认真的话题,挨在身旁的“小恶魔”越是爱作怪,朝着他的耳后呵气如兰,吹得他心痒痒,眼看要笑出声来。好在对方及时收线,黎华腾出双手将女子攫至身前抱在膝上,轻弹她的额头:“怎么忽然这么粘人了?”

  方若绮实际并不喜欢这个动作,坐在黎华的膝头总是担心会压痛他,黎华一晃而过的眉头抽动分明证实了她的担心;然而,深谙他喜欢逞强,她不想因为细枝末节如此的纠缠去惹他不开心。只好虚虚地坐着,双腿暗暗用力撑在地上,拉出笔直纤白的弧线,很美;人道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想来不错,若想养颜塑身,倾心用力地去爱一个人,效果往往胜过迷信佰草集与普拉提。方若绮将头挨进黎华的颈窝:“来看看你在做什么坏事,一下午都不见人影。刚才是在说谁?都快被你捧到天上去了。”

  “明权在物色女主角,我向他推荐了凌玮翎。”高明权的大名各位想必没忘吧?黎华的多年好友,兼方若绮多年好友莫筱筠的外子,圈内公认的歌神兼顾家好男人。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最顶级的需求是自我实现。于是事业爱情双重得意、认可尊重样样不缺的高明权,只剩下追逐梦想这件事了。他的梦想,正是正在筹拍中的舞台剧《黑雁山》。

  “凌玮翎真得那么好?比我还好?”

  “你又不会接这部戏。”

  方若绮嘟起樱唇:“你都没问过我,怎么知道我不接?”

  “如果让兵阿哥们看到你这副气势汹汹、怒气冲冲的模样,不知道明年军中情人的评选还敢不敢投票给你。”黎华情不自禁地捏了捏方若绮微微泛红的脸颊,“《末日战士》不是要开拍了吗?那部片子要去美国拍,你的档期排不下舞台剧公演前连续两个多月的排练。”

  “大宇宙主演启用华人的首部大制作,那么多新秀、前辈都参加了甄选,又不一定是我胜出。”

  “瑞恩好像和导演史麦克很熟络,他前两天不是说你是最被看好的吗?实际上,有瑞恩间歇不间断的灌输游说,你也很难不被看好。”

  “讲得我好像全靠王大哥的美言上位,一点优点都没有一样。”

  “因为你真得出类拔萃,瑞恩才能帮忙美言;如果你一无是处,他的举荐不就成了谎言?深受某人崇拜的‘王大哥’不是从来不说谎话的吗?”不知出于何种原因,黎华愈发的感受到收紧环抱方若绮的双臂的冲动,“不管多少人参加甄选,我的若绮丫头都是最棒的。”

  “就等你这句话了。”方若绮将脸颊贴在清润甚至稍嫌冰凉的侧面,娇羞犹似豆蔻年华第一次被暗恋的学长勾了小指一般,“其实我只是想听你称赞我。”她顿一顿,看到电脑屏幕上Sibelius的操作界面,问道:“在写歌吗?”

  “嗯,还是那出舞台剧,明权叫我帮忙写几首曲子。”

  “要和筱筠好好讲讲道理了,她家先生去追他的梦想,凭什么使唤得我家老公团团转?”

  黎华被方若绮半真半假的小不忿惹得忍俊:“这就是孕妇的特权了,她在家里养胎作威作福,她家先生就以照顾老婆养胎为由对着我们这些朋友作威作福。”

  “那我们也试试拿这份‘特权’好不好?”

  “嗯?”

  “我们也生一个小宝宝来玩。”

  比之于方若绮满面的羞红,黎华的脸色蓦然黯淡得可怕:“不是说不想要小孩子的吗?”

  “没想到你还记得?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不过二十岁出头,自己都还像个孩子,想到要教养小孩当然头大了;现在我二十五岁,当妈妈的话不会太早也不会太晚,刚刚好。”

  “若绮,对于一个女明星来讲,25岁正是最好的时光,努力发展事业才是最好的选择。即便真得是去进修暂别一年,媒体也会朝着怀孕的方向去猜。一个孩子,尽管没人敢冠冕堂皇地这样讲,很可能是你演艺事业的终结。”

  “我不在乎。我只要你,其他什么都不在乎。”方若绮抚上黎华的眉心,想为他舒展蹙起的竖纹,换来的却是他绵长外延绵长的沉默。

  “如果只是为了我,更加不要这样做,”黎华捉住僵直渐欲僵直的柔若无骨的手,吻在嘴边,极致的温柔伴有刻骨的疼痛,“不要为我放弃任何东西,不要为我再做任何牺牲。如果有一天我们分开了,我希望你仍然是成功的,是快乐的;我不想你有任何的追悔莫及,我不想你恨我。”

  被黎华握着的手将他通常低于36℃的体温过到她的周身,像是满满的热情遭遇冷水一盆当头;好在,强作精神习惯性地近乎嬉皮笑脸着故作轻松已经接近于方若绮面对黎华无预兆的悲观强有力的条件反射,周围的空气才幸免于凝华在蛊惑力十足的“杞人忧天”;她眨眨眼睛,一板一眼地勾出甜甜的笑:“你怎么知道我们会分开?”

  “我不知道,”黎华注视着揉捏在手中的女子特有的纤纤玉指,注意力好似全被五个笋尖似的尤物牵引,“没有人知道。所以也没有人能够排除这种可能性,不是吗?”

  “好啦好啦,”方若绮甚至有些粗暴地从黎华的怀抱中跳起身来,“不过是随随便便和你开个玩笑,怎么就扯到这些有的没的怪吓人的?一天的好心情都被你毁掉,哼,”她按亮手机屏幕看了看时间,说道:“晚上约了阿威到十九号酒馆,不和你说了。”

  频率接近小跑的快步踏在地板上,下楼,又是数步,开门,将门摔上,锁门,车子发动的声音。即使不去看,都十分清楚她在做些什么。不需要她守得多近,只要……她离开得不要太远。

  黎华无意识地笑开,苦涩之中开出甜蜜,甜蜜复又酿成苦涩。很长一段时间,他是讨厌女人穿高跟鞋的。走来一路惹人侧目,那样的妖艳在他看来是不安分的表现。方若绮偏偏爱极了高跟鞋,他曾笑言,这些年来她用在高跟鞋上的款项都够买楼的了,最最令他目瞪口呆的,在一次明星慈善运动会上,她居然踏着一双7cm的细跟浅口鞋跑完了马拉松。黎华不记得自己是何时否认了先前的“高跟鞋不安分说”,一如他同样不记得他是何时染上了一种习惯,每每同方若绮合作的片场,听到高跟鞋叩地的声音,总要有意无意地抬头看看,不是她的话就会很失望,是她的话不需要大脑的指令微笑便泛上了唇角。再后来,这个习惯被废止了,因为他已经能够精准地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辨识出她的脚步声。她走路的声音没有一般女孩子穿了高跟鞋之后加力的着地,而是由脚跟到前脚掌平稳地过度,像是修了轻功一般如履平地,只有浅浅的叮当叮当,悦耳的,恬淡的,仿佛投石落水、琼开碎玉。令他沉醉、以致成瘾。如果有一天,再也听不到他的“天籁”会是怎样?不要说想象,黎华连想象都不敢想象。

  然而,方若绮不是他豢养在笼中的金丝雀。她的羽翼过于多彩有力,她的鸣泣过于婉转动听,她凌云的姿态过于熠熠耀眼。她是鵷鶵,即便她自己并不知道、并不希求。对于鵷鶵,理应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非梧桐不止。

  

lydia_123 发表于 2009-6-12 20:40

又看到更新了~bianca辛苦了~
原来十九号酒馆的名字还可以和黎华生日挂钩啊~玩明3的时候这个细节我从没留意到,不过这么解释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探究性呢~另外倒数第二段写高跟鞋的不错,很好地写出了人物的心理。
P.S.貌似有一个小miss,某段描写关古威的“专署休息室”应该为“专属休息室”吧?

长夜未央 发表于 2009-6-13 12:20

本帖最后由 长夜未央 于 2009-6-13 12:27 编辑

一上网就看到更新的感觉真好啊~笑~

关于阿威,其实明三里面对阿威最开始和钜子闹僵的情节并没有太多直观印象,只不过是想赶快崩了吧6月份好让我签下^^b
然而在看了bianca的叙述之后却生生的心疼了啊T_T

很喜欢高跟鞋那段的描写,其实是更喜欢那种“不用抬头便能觉察是她”的感觉吧> <

继续耐心的等文~~bianca加油哦~

bianca 发表于 2009-6-14 05:28

本帖最后由 bianca 于 2009-6-14 05:32 编辑

感谢lydia与未央支持,尤其感谢捉虫,赶紧悄悄改过来
“高跟鞋”一段好像很讨好的样子,哈,不枉我爱了它那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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