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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蓝yuna

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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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 r" z# j/ R  ~  A* J4 T1 n% u( M5 M
' o- X, r+ w# b; E+ }' m
帮帮忙,这种描写,有人就是不会啊!有人就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写啊!
' W& j) ?7 n" }( E$ c& o呵呵,那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3 Z# O+ i  O/ h" C' H" m  C
to 无限朝阳:
; T2 a) U. G; e' ?论坛的确是有它的一套管理方法。可是你在屏蔽别人的文章时候加上说明会比较好吧。例如加上这句话:% {# U6 R$ |5 n- W, V
核对之后有抄袭就删除文章,如果不是,解除屏蔽!, s8 C3 S/ f$ _1 D
你原来的话就像是给人定罪一般。+ p- h: g3 p% r6 M2 Z, S
当然,管理论坛很辛苦,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只要你作出了努力,大家都看得见,也会继续支持你的。
3 L- B' g6 `% R8 R* f! e至于我么,以后对这件事情不会再说什么了。像Magnolia那样找对应的话,不值一驳。我还是那句话: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3 ^0 N6 q4 C% T. |: L: o+ e最后再说一句:我为了磨练自己的文笔,经常去看一些大家的美文,有些段落和描写就是仿照别人写的。但是我会很认真地去改,不会让自己的一句话里出现30%以上的字重合。像这样的描写:
( {' {  k8 b6 tARASHI《十年》:透过烟雾瞥见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被无尽的轻烟笼罩着,三分鬼魅七分人面
, y, Z  S4 K$ D5 T叶蓝YUN《不留》:隔着妖娆的雾我看见,落地镜里我的脸,七分鬼魅三分人面,浓妆掩不住的惨白) e' c7 ]6 O: X0 z/ q1 q1 C1 |5 q
. o: m# H+ o6 T, G; q) o
在安妮宝贝的文章里出现得太多了。
# I  I+ x9 x# ~- r
发表于 2004-1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不会,就是要看别人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ANIE的文里这种句子多了去了,那ANIE可以考虑一下来确定这算不算抄袭在这之前,请诸位把尘梦潇儿的《凝眸深处》以及它的续篇看完
发表于 2004-1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 l. E8 Y: K# _& `5 a. j/ z& @8 l' d; i6 W/ f
$ [7 z- {7 B$ v5 a9 t3 S7 n% o
几个月前,一个网名现为妖芍药的明志同人作者(属于明星志愿俱乐部),就以明志略一位网友抄袭了明星志愿俱乐部上一位作者的2句话为由,闹上论坛,要求道歉。% t4 d& K: q* N, z- W9 ~; u! H
不过是2句话,这种话不用看别的人,也会写吧?可当时闹的程度,和现在这件事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最后的结果是,略的网友在明志略论坛的要求下去明志俱乐部公开道歉。那既然道了歉,就承认是抄袭了8 x3 V# O/ k' b  v& @; ^: `
我不知道你心中的尺子是怎样的?难道因为论坛因为某件事情而吃了亏,就把自己的尺子放紧?那么还有什么规范可言?- ]5 j) d- N# U. [5 |
总之我比较反感这种看法。% Z0 ?/ j" U: o! r5 {1 R" Z3 C/ w
引用Magnolia:
# b- @+ `7 _% K$ X. P8 ]再回到关键上:怎么样算抄袭?
' T- o( ~. r! |  Y, s不要把别人打出来的字不当字看,什么天下文章一大抄!开两个WORD文档使用复制粘贴再稍加修改,呵,一篇文章出来了。4 s% l$ f; D+ z$ _1 j
借鉴和抄袭是有明显区别的$ C. H! U  G0 h- r
————
: Y9 o4 ~  ~& w2 N: J, d关键出来了,如果两篇文章不是这种“复制粘贴”出来的呢?那还能认为它是抄袭吗?所谓的“情节雷同”,但是语句上的差别绝对很大吧?再说那三句话,在全文中占多大的分量?
& v0 O1 L. m6 D& ?  c这个事情,我觉得既然叶兰的文章和尘梦潇儿的文章都出来了,大家就按照自己心里的那把尺子自行判断吧。只要是秉着自己心里的尺子,得到的看法,我都可以理解。只是别让自己的尺子沾上了偏见。) j, p! S4 F! _+ h1 P. K
6 q) E- ~' d! N0 i
发表于 2004-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律已,也是律人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发表于 2004-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5:19:57的发言:& w9 B- }8 u( L8 a
9 L# i/ r+ ]+ Z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
. }: J' @+ m; A0 M3 d/ W# }/ B" X律已,也是律人
/ B1 U) _1 w; b6 l既然觉得别人不对,自己为什么还要做不对的事情呢?' O% j7 V- X( U
我最反感这种态度,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那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媳妇过得舒服。
$ f" Q* I3 |- j宽容一点不是最好的态度么?因为别人不肯宽容而让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以后自己也变得不肯宽容?3 y: `& a* r3 P/ C) R  F+ f  R
————
3 A7 |" z2 a6 r3 {: A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
# W0 |" j* Y" m9 J————. a: w& B( P3 I4 N
是呀,你听说过无罪推定没有?既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说人家“不会写”,为什么不相信人家是“自己写的”?+ ^2 z) i( f7 q( A2 h
————
3 ?* l# E+ n% w' _! H6 u) `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
7 U* d# D, L0 ~————- ]( b" H; C* J" F3 ~& E; O
哈哈,在论坛管理员下定论之前,我当然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啊!让管理员知道,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K2 \( ~! N% H6 r) {" U5 a* d
————) c" }/ }0 _: Z; W
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 s4 [. E9 j' g3 w! b/ T————
5 X. A$ ~+ n5 r( s) {' \我说的偏见,是泛指,不要对号入座好不好?6 V, T1 {4 M% Q5 F; H# E
我也存在偏见啊!就像无限朝阳说的,我一开始就存在“欲加之罪”的偏见了。在看完尘梦潇儿的文前我支持叶兰,是有点过激。但是看完两篇文后,我用自己心里的尺子去量,我相信叶蓝绝对没有抄袭,所以我更坚决地支持她。
发表于 2004-12-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认为别人不对,别人对不对,与他的自身利益有关,既然他认为这件事于他有害,他自然有理由去诉求。我认为我没有错,我最喜欢这种态度了。你所认为的“没有确切证据”,那也不过是你自己心里的尺度问题。是不是她自己写的,你认为是,我不认为是,不是还有人认为“就算抄了又怎样?”、“就看怎么抄了”吗?管理员的定论很快就会下来。你可以尽情畅快开心愉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 2004-1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说服你不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吧!就算管理员出来了意见,那也只是代表着论坛管理层的意见。我会坚持自己的意见的。不过我也确实累了。这件事情,我不会再掺和了。
发表于 2004-1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两位及其他发表意见的人注意,讨论归讨论,但不准话里带刺,更不准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4-12-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到此为止
7 T! {6 @2 q+ q! u# b; o4 Q经研究,得出以下处理决定:叶蓝YUNA《不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抄袭范畴,但模仿意味较浓厚 ' }$ a  H, J  e7 q* q
另,应叶蓝YUN的要求:“什么,都不留下”7 K0 a0 Y! o5 }- \; K' E) O
希望不要出现另开帖子或在其他明志略相关场所讨论此事' U" ^/ e' d9 u9 j# _' H
开帖即删
) g1 O# {5 z1 ?& G/ c6 @0 q- N6 ^* j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5 16:08: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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