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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蓝yuna

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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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2 b% B5 a; y8 u) B$ _
& N% \- d' m" e( W7 L7 X
0 b; u! G& j8 Z; _2 t帮帮忙,这种描写,有人就是不会啊!有人就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写啊!
5 w6 U* r6 A3 ^% }呵呵,那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 X9 G, ~- B' b. \" ~* U9 @7 mto 无限朝阳:
) e5 G5 V. E1 P9 W$ p0 E9 \/ Q论坛的确是有它的一套管理方法。可是你在屏蔽别人的文章时候加上说明会比较好吧。例如加上这句话:  K1 D! P2 T# t8 h- k1 s% M
核对之后有抄袭就删除文章,如果不是,解除屏蔽!
9 O3 d) g7 \, @0 a- z! M你原来的话就像是给人定罪一般。& ]/ V7 r  R4 F
当然,管理论坛很辛苦,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只要你作出了努力,大家都看得见,也会继续支持你的。
* t1 v/ p; `+ x6 M6 E# n: B) j8 o) ^至于我么,以后对这件事情不会再说什么了。像Magnolia那样找对应的话,不值一驳。我还是那句话: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3 Y1 L  S& Y, Y9 b/ H
最后再说一句:我为了磨练自己的文笔,经常去看一些大家的美文,有些段落和描写就是仿照别人写的。但是我会很认真地去改,不会让自己的一句话里出现30%以上的字重合。像这样的描写:
: _% f; }+ P" a  z% J1 ^ARASHI《十年》:透过烟雾瞥见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被无尽的轻烟笼罩着,三分鬼魅七分人面/ d3 m( A) p" m9 C2 Q0 k/ q
叶蓝YUN《不留》:隔着妖娆的雾我看见,落地镜里我的脸,七分鬼魅三分人面,浓妆掩不住的惨白
" K; }2 `% g- @! Q- H- h, t* V( [  r% c& X
在安妮宝贝的文章里出现得太多了。$ ^5 t3 t6 c" {7 F) K0 l$ l( `
发表于 2004-1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不会,就是要看别人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ANIE的文里这种句子多了去了,那ANIE可以考虑一下来确定这算不算抄袭在这之前,请诸位把尘梦潇儿的《凝眸深处》以及它的续篇看完
发表于 2004-1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 _3 n" Y1 ?* T* v* j, `& c- y7 ]! B
4 T: ^8 i" p/ y4 P9 ?7 V. A
6 H  |( y; M  p/ x" J4 W. M0 g1 _几个月前,一个网名现为妖芍药的明志同人作者(属于明星志愿俱乐部),就以明志略一位网友抄袭了明星志愿俱乐部上一位作者的2句话为由,闹上论坛,要求道歉。7 h2 j$ |7 S. e3 k2 a" Z1 D
不过是2句话,这种话不用看别的人,也会写吧?可当时闹的程度,和现在这件事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最后的结果是,略的网友在明志略论坛的要求下去明志俱乐部公开道歉。那既然道了歉,就承认是抄袭了
1 }' j) z8 x7 }' R* {8 M0 W) v  F我不知道你心中的尺子是怎样的?难道因为论坛因为某件事情而吃了亏,就把自己的尺子放紧?那么还有什么规范可言?9 _: v& t, @$ R, _7 O( n; y0 G
总之我比较反感这种看法。
  ]8 @8 a; [; z6 V* _& o引用Magnolia:3 `9 Z6 @/ W" n
再回到关键上:怎么样算抄袭?' `" J- A, i7 G$ I, q4 }
不要把别人打出来的字不当字看,什么天下文章一大抄!开两个WORD文档使用复制粘贴再稍加修改,呵,一篇文章出来了。
, r# i  L; w: F0 u% l% g借鉴和抄袭是有明显区别的% j7 ?9 \' _3 }% k3 j' o7 x" E8 s
————
' Y7 ]- o% h9 y4 w0 ^) q( T关键出来了,如果两篇文章不是这种“复制粘贴”出来的呢?那还能认为它是抄袭吗?所谓的“情节雷同”,但是语句上的差别绝对很大吧?再说那三句话,在全文中占多大的分量?0 d- [  _! G3 J3 e
这个事情,我觉得既然叶兰的文章和尘梦潇儿的文章都出来了,大家就按照自己心里的那把尺子自行判断吧。只要是秉着自己心里的尺子,得到的看法,我都可以理解。只是别让自己的尺子沾上了偏见。3 e0 x0 x$ L: I

' i3 u9 I( @6 a) \
发表于 2004-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律已,也是律人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发表于 2004-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5:19:57的发言:
  A) e  K' a0 X- v3 T( Q( C3 G7 U8 |
4 Q: q7 N5 d& N( X' z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 X& ^/ m4 t4 d4 f7 s
律已,也是律人
0 Y7 N, [  K$ K1 z既然觉得别人不对,自己为什么还要做不对的事情呢?9 Z! g( p' w0 \8 ^- A( r
我最反感这种态度,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那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媳妇过得舒服。
) a* D/ o1 E$ S6 A' R' Q. k" L宽容一点不是最好的态度么?因为别人不肯宽容而让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以后自己也变得不肯宽容?
. g. Q) O( ?+ W2 x/ l/ O, a————
0 M. k% J1 |6 E& q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
4 C( v' k; d1 v$ n  U# L————
8 T& k, |5 r6 g- s" {& a3 d. `是呀,你听说过无罪推定没有?既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说人家“不会写”,为什么不相信人家是“自己写的”?  d! h4 ^0 d5 ]# L4 ?# V3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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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5 o1 m% U% ?# h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5 h- n; H9 D* }  }8 v
————9 F6 K; h0 u+ G0 F( K$ b9 a
哈哈,在论坛管理员下定论之前,我当然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啊!让管理员知道,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T9 `& `6 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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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 K7 K! p5 V2 P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B5 M5 O/ f4 ^
————! J1 c0 v3 @, {! B# k9 Q
我说的偏见,是泛指,不要对号入座好不好?
) o$ H, T& ]6 }, o% i我也存在偏见啊!就像无限朝阳说的,我一开始就存在“欲加之罪”的偏见了。在看完尘梦潇儿的文前我支持叶兰,是有点过激。但是看完两篇文后,我用自己心里的尺子去量,我相信叶蓝绝对没有抄袭,所以我更坚决地支持她。
发表于 2004-12-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认为别人不对,别人对不对,与他的自身利益有关,既然他认为这件事于他有害,他自然有理由去诉求。我认为我没有错,我最喜欢这种态度了。你所认为的“没有确切证据”,那也不过是你自己心里的尺度问题。是不是她自己写的,你认为是,我不认为是,不是还有人认为“就算抄了又怎样?”、“就看怎么抄了”吗?管理员的定论很快就会下来。你可以尽情畅快开心愉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 2004-1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说服你不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吧!就算管理员出来了意见,那也只是代表着论坛管理层的意见。我会坚持自己的意见的。不过我也确实累了。这件事情,我不会再掺和了。
发表于 2004-1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两位及其他发表意见的人注意,讨论归讨论,但不准话里带刺,更不准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4-12-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到此为止% [8 m) o7 C% G: l: A2 v
经研究,得出以下处理决定:叶蓝YUNA《不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抄袭范畴,但模仿意味较浓厚 7 g, k) h# M- f5 |2 R) d) c% [
另,应叶蓝YUN的要求:“什么,都不留下”
/ _$ n5 ]2 S) X希望不要出现另开帖子或在其他明志略相关场所讨论此事
% j( {9 O. w  L4 X$ a0 x6 I# r开帖即删
. o& L6 K1 D5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5 16:08:41编辑过]
. M3 b% S! T1 E8 P8 R#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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