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叶蓝yuna

ByeBye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2 _9 A& \/ C: l& K

9 b8 A6 P/ i' o. Z; o7 o: t& ^# B6 [! [: T9 |+ \
帮帮忙,这种描写,有人就是不会啊!有人就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写啊!8 t5 ~1 j0 F3 Y
呵呵,那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 g5 g1 ?( q/ h+ k! mto 无限朝阳:$ r1 o# G2 u; _6 @& X7 Y  V( N
论坛的确是有它的一套管理方法。可是你在屏蔽别人的文章时候加上说明会比较好吧。例如加上这句话:
0 d* @$ G% S6 a1 u4 Z1 l核对之后有抄袭就删除文章,如果不是,解除屏蔽!
6 B' B/ c1 e' X8 m8 o! q# z. N. g你原来的话就像是给人定罪一般。
: l# ~2 z* a8 d9 ^) }6 ~当然,管理论坛很辛苦,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只要你作出了努力,大家都看得见,也会继续支持你的。
- o! D( A% W! _1 ]3 B# m至于我么,以后对这件事情不会再说什么了。像Magnolia那样找对应的话,不值一驳。我还是那句话: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2 d( F2 n* x! u' f, }1 Y  w最后再说一句:我为了磨练自己的文笔,经常去看一些大家的美文,有些段落和描写就是仿照别人写的。但是我会很认真地去改,不会让自己的一句话里出现30%以上的字重合。像这样的描写:
' P  ]$ u! }7 \: I2 KARASHI《十年》:透过烟雾瞥见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被无尽的轻烟笼罩着,三分鬼魅七分人面
1 f+ m+ ?8 P+ _+ A$ k2 o! R* n3 U叶蓝YUN《不留》:隔着妖娆的雾我看见,落地镜里我的脸,七分鬼魅三分人面,浓妆掩不住的惨白
7 Z; ?0 E# {+ n- v  I/ Y8 m) Y1 M$ t0 f' H" w. s
在安妮宝贝的文章里出现得太多了。
: P) o. I3 ?. _' k% C, e
发表于 2004-1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不会,就是要看别人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ANIE的文里这种句子多了去了,那ANIE可以考虑一下来确定这算不算抄袭在这之前,请诸位把尘梦潇儿的《凝眸深处》以及它的续篇看完
发表于 2004-1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 I& ~: P4 t3 R
( t0 l' ?1 ~, ~# t4 p" c' N$ @- y% c2 f
几个月前,一个网名现为妖芍药的明志同人作者(属于明星志愿俱乐部),就以明志略一位网友抄袭了明星志愿俱乐部上一位作者的2句话为由,闹上论坛,要求道歉。
/ d& V( e, K; i& S不过是2句话,这种话不用看别的人,也会写吧?可当时闹的程度,和现在这件事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最后的结果是,略的网友在明志略论坛的要求下去明志俱乐部公开道歉。那既然道了歉,就承认是抄袭了
+ a$ h8 o6 h, ^* [* k- A1 H我不知道你心中的尺子是怎样的?难道因为论坛因为某件事情而吃了亏,就把自己的尺子放紧?那么还有什么规范可言?3 i+ `8 {5 z9 ?. B, U. [+ o
总之我比较反感这种看法。% X3 f4 G2 N+ L) h
引用Magnolia:' v9 j& |, b  g) q9 Y$ O* c
再回到关键上:怎么样算抄袭?
' a. N' v- |& J# }/ l+ N不要把别人打出来的字不当字看,什么天下文章一大抄!开两个WORD文档使用复制粘贴再稍加修改,呵,一篇文章出来了。1 O# a' N. V, \3 K# b7 E4 V
借鉴和抄袭是有明显区别的
& X2 G% z1 S0 F& n. }0 X————4 o" Y; J" w, ?/ i
关键出来了,如果两篇文章不是这种“复制粘贴”出来的呢?那还能认为它是抄袭吗?所谓的“情节雷同”,但是语句上的差别绝对很大吧?再说那三句话,在全文中占多大的分量?: Q& Y! P. t7 t  j
这个事情,我觉得既然叶兰的文章和尘梦潇儿的文章都出来了,大家就按照自己心里的那把尺子自行判断吧。只要是秉着自己心里的尺子,得到的看法,我都可以理解。只是别让自己的尺子沾上了偏见。0 a+ K' l6 y: P3 a, s

# \* @# U& u7 }3 ~) M7 e
发表于 2004-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律已,也是律人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发表于 2004-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5:19:57的发言:
; h! J9 q) h& g
. S/ Y8 r- E! |( x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 R& J$ x7 S" C  T; {
律已,也是律人
3 F, K; `5 e" h2 ^4 @) {5 \0 X7 _) x  t8 g既然觉得别人不对,自己为什么还要做不对的事情呢?3 Q1 {6 e3 ^  m& Y( |  X- M
我最反感这种态度,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那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媳妇过得舒服。2 T  S0 P; Y% m0 `
宽容一点不是最好的态度么?因为别人不肯宽容而让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以后自己也变得不肯宽容?- `  I& R- A) O+ N
————, U7 k7 D" f+ [; v
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 R" f1 H# _3 s6 |# p; Q& E
————
7 }( r( B1 Z7 c. f  U% `7 Y是呀,你听说过无罪推定没有?既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说人家“不会写”,为什么不相信人家是“自己写的”?
6 p+ |9 t! e& Q5 N————
% Q/ g! w' F: F2 k/ U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2 }2 [( A- |) c4 W" w. w, a
————
0 ]0 {9 p6 m' I哈哈,在论坛管理员下定论之前,我当然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啊!让管理员知道,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0 ]3 [$ ^- `  ^2 L' P- E" y2 ^————
7 |8 e4 }) x& M2 o+ ]* O/ G% N! d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 L9 |# q; Q) X$ L: b4 V& g————  e' ^5 `6 M' p1 ?
我说的偏见,是泛指,不要对号入座好不好?
' m+ y" T9 Y+ @' ], @我也存在偏见啊!就像无限朝阳说的,我一开始就存在“欲加之罪”的偏见了。在看完尘梦潇儿的文前我支持叶兰,是有点过激。但是看完两篇文后,我用自己心里的尺子去量,我相信叶蓝绝对没有抄袭,所以我更坚决地支持她。
发表于 2004-12-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认为别人不对,别人对不对,与他的自身利益有关,既然他认为这件事于他有害,他自然有理由去诉求。我认为我没有错,我最喜欢这种态度了。你所认为的“没有确切证据”,那也不过是你自己心里的尺度问题。是不是她自己写的,你认为是,我不认为是,不是还有人认为“就算抄了又怎样?”、“就看怎么抄了”吗?管理员的定论很快就会下来。你可以尽情畅快开心愉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 2004-1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说服你不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吧!就算管理员出来了意见,那也只是代表着论坛管理层的意见。我会坚持自己的意见的。不过我也确实累了。这件事情,我不会再掺和了。
发表于 2004-1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两位及其他发表意见的人注意,讨论归讨论,但不准话里带刺,更不准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4-12-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到此为止
3 B6 ^3 [) V2 G2 c8 E经研究,得出以下处理决定:叶蓝YUNA《不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抄袭范畴,但模仿意味较浓厚 : x" n" |6 m: c2 f8 l
另,应叶蓝YUN的要求:“什么,都不留下”
6 Y" ]$ ?% E9 z, e! o  ^1 o3 o* p希望不要出现另开帖子或在其他明志略相关场所讨论此事4 k& r+ b: ?+ {8 l9 i: N
开帖即删) c8 ?3 E$ {3 g, w6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5 16:08:41编辑过]
! Z9 ~. S: r8 k8 e$ ]' x; u" }* X, W! i
1. 严禁讨论盗版
2. 除专门水区以外(报道/JQ版)请您注意要减少水分哦。水区热烈欢迎以下内容:灌水,版聊,勾搭,抢沙发
3. 更多发言规定在这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明志略 |明志略已经运行了20年2个月1天

GMT+8, 2024-4-29 03:5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