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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蓝yuna

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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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 E: M  j8 A$ I7 c) ]4 S: [$ U! \2 N6 t; k
* m4 A/ M. @$ _5 ]; e; M
帮帮忙,这种描写,有人就是不会啊!有人就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写啊!% G3 ~# Q4 b* w2 @
呵呵,那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E& @9 A) K8 I
to 无限朝阳:' D4 u/ ?& Q: T
论坛的确是有它的一套管理方法。可是你在屏蔽别人的文章时候加上说明会比较好吧。例如加上这句话:" W/ S" R) z$ A' _& c/ E
核对之后有抄袭就删除文章,如果不是,解除屏蔽!
6 i7 l7 s- u* X4 S0 D0 V你原来的话就像是给人定罪一般。* k' |9 J) V( }, m3 `; X5 o  a
当然,管理论坛很辛苦,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只要你作出了努力,大家都看得见,也会继续支持你的。, I3 h1 t4 b1 N0 |3 Y
至于我么,以后对这件事情不会再说什么了。像Magnolia那样找对应的话,不值一驳。我还是那句话: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 Q; g4 n" A% H5 q+ n$ s! }最后再说一句:我为了磨练自己的文笔,经常去看一些大家的美文,有些段落和描写就是仿照别人写的。但是我会很认真地去改,不会让自己的一句话里出现30%以上的字重合。像这样的描写:0 n' @, E3 m. p7 o1 [/ B. Z, Y
ARASHI《十年》:透过烟雾瞥见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被无尽的轻烟笼罩着,三分鬼魅七分人面8 I' @4 b* v) _- p8 T5 A# ^
叶蓝YUN《不留》:隔着妖娆的雾我看见,落地镜里我的脸,七分鬼魅三分人面,浓妆掩不住的惨白) q# z8 W3 q! z! D" h4 w( ]

' h" v/ s( o: q: U; Y4 t* e在安妮宝贝的文章里出现得太多了。& V* }; H/ ~. P: w8 k! `. u
发表于 2004-1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不会,就是要看别人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ANIE的文里这种句子多了去了,那ANIE可以考虑一下来确定这算不算抄袭在这之前,请诸位把尘梦潇儿的《凝眸深处》以及它的续篇看完
发表于 2004-1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f, |- L3 `. G1 Y! J0 t" a

. u% o8 ]4 v1 O1 o) J* f7 c7 |
. X; u5 @" S( w, ^9 V几个月前,一个网名现为妖芍药的明志同人作者(属于明星志愿俱乐部),就以明志略一位网友抄袭了明星志愿俱乐部上一位作者的2句话为由,闹上论坛,要求道歉。
6 X9 _+ a0 {* f: e0 T. ~/ Z不过是2句话,这种话不用看别的人,也会写吧?可当时闹的程度,和现在这件事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最后的结果是,略的网友在明志略论坛的要求下去明志俱乐部公开道歉。那既然道了歉,就承认是抄袭了
2 Y/ d3 ]! C: k7 \6 F我不知道你心中的尺子是怎样的?难道因为论坛因为某件事情而吃了亏,就把自己的尺子放紧?那么还有什么规范可言?. \4 h( d, v1 m$ {. A' R6 e0 |
总之我比较反感这种看法。
+ R' J& G6 u; J/ C! y5 ]8 Z引用Magnolia:9 I. g9 {. s/ Z) h! j. P
再回到关键上:怎么样算抄袭?
6 F9 ~+ i, O; b- r* a  Y不要把别人打出来的字不当字看,什么天下文章一大抄!开两个WORD文档使用复制粘贴再稍加修改,呵,一篇文章出来了。6 ~* g9 t5 ?* P% A
借鉴和抄袭是有明显区别的- [+ f; U# o' B! q1 Y
————
$ P& O* f: J; q' ~关键出来了,如果两篇文章不是这种“复制粘贴”出来的呢?那还能认为它是抄袭吗?所谓的“情节雷同”,但是语句上的差别绝对很大吧?再说那三句话,在全文中占多大的分量?" \& a3 V/ l7 l  W! s. E3 b2 p4 y
这个事情,我觉得既然叶兰的文章和尘梦潇儿的文章都出来了,大家就按照自己心里的那把尺子自行判断吧。只要是秉着自己心里的尺子,得到的看法,我都可以理解。只是别让自己的尺子沾上了偏见。
! ]" [, V  |2 _7 w+ T/ v$ H
4 }1 f# `* \) t
发表于 2004-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律已,也是律人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发表于 2004-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5:19:57的发言:
5 L) v* J' g" ^1 _0 y, w3 M( y$ H! L; ]& ?5 Z4 R! @/ M3 u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4 X5 u( I- `) ]* h$ e. s/ a
律已,也是律人( D! w6 c9 |. D% S. Q  b
既然觉得别人不对,自己为什么还要做不对的事情呢?% N- |4 o6 O& j5 P9 B1 ]- ~
我最反感这种态度,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那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媳妇过得舒服。! m* e# p& d8 x! b
宽容一点不是最好的态度么?因为别人不肯宽容而让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以后自己也变得不肯宽容?: r! i) Y: Q9 n* M* A
————; J: D  F( T! [: \
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
# w- Y* G8 s6 O) O————
, V6 d; d& O. ~( e  T2 [+ S! }+ D是呀,你听说过无罪推定没有?既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说人家“不会写”,为什么不相信人家是“自己写的”?4 y! g" k) X4 V
————; ]" `! i  Q1 Y$ k. e% a: m
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3 F/ E& c- k5 [( \  H; Y( X
————
+ h! ~3 V! n; B哈哈,在论坛管理员下定论之前,我当然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啊!让管理员知道,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 n6 K" x! X* c, z————& k' ]3 s" C. d+ Y
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U/ F! D& e% o- g————
7 y7 ^! R9 c  y% _. Z5 g- D0 r" a$ B我说的偏见,是泛指,不要对号入座好不好?# i9 \4 s/ T% W% O6 ^0 J
我也存在偏见啊!就像无限朝阳说的,我一开始就存在“欲加之罪”的偏见了。在看完尘梦潇儿的文前我支持叶兰,是有点过激。但是看完两篇文后,我用自己心里的尺子去量,我相信叶蓝绝对没有抄袭,所以我更坚决地支持她。
发表于 2004-12-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认为别人不对,别人对不对,与他的自身利益有关,既然他认为这件事于他有害,他自然有理由去诉求。我认为我没有错,我最喜欢这种态度了。你所认为的“没有确切证据”,那也不过是你自己心里的尺度问题。是不是她自己写的,你认为是,我不认为是,不是还有人认为“就算抄了又怎样?”、“就看怎么抄了”吗?管理员的定论很快就会下来。你可以尽情畅快开心愉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 2004-1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说服你不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吧!就算管理员出来了意见,那也只是代表着论坛管理层的意见。我会坚持自己的意见的。不过我也确实累了。这件事情,我不会再掺和了。
发表于 2004-1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两位及其他发表意见的人注意,讨论归讨论,但不准话里带刺,更不准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4-12-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到此为止" u% k4 t) b: M  [1 n5 a
经研究,得出以下处理决定:叶蓝YUNA《不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抄袭范畴,但模仿意味较浓厚 ) l- U4 t% e6 e& z( X" D0 G
另,应叶蓝YUN的要求:“什么,都不留下”
; T( n' f# f! |, E4 ~  T希望不要出现另开帖子或在其他明志略相关场所讨论此事
8 W$ Z. U8 S. D开帖即删
# r/ H$ E8 q/ K- Y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5 16:08:41编辑过]

8 R6 m) p0 Q8 `% N. w)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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