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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蓝yuna

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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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 F1 B  t, ^1 i! h: d( G9 J5 d+ i3 z- A
# M# d. [: n! @
帮帮忙,这种描写,有人就是不会啊!有人就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写啊!4 V9 R4 f( N6 ^5 R! }
呵呵,那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A( Z; o; ^# w7 h
to 无限朝阳:
; N" f5 R0 d+ @7 z/ I  t0 S3 R& ^论坛的确是有它的一套管理方法。可是你在屏蔽别人的文章时候加上说明会比较好吧。例如加上这句话:- _0 p1 p3 F6 \5 ^5 G; ?6 `! |
核对之后有抄袭就删除文章,如果不是,解除屏蔽!
( k0 p# ^* C% k! H6 P4 G1 h. J7 P+ M你原来的话就像是给人定罪一般。
) e3 @- @' W6 z' N& Y, B当然,管理论坛很辛苦,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只要你作出了努力,大家都看得见,也会继续支持你的。9 {3 o. a, B+ \+ h+ T9 N
至于我么,以后对这件事情不会再说什么了。像Magnolia那样找对应的话,不值一驳。我还是那句话: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2 r/ B' d8 D; p* h
最后再说一句:我为了磨练自己的文笔,经常去看一些大家的美文,有些段落和描写就是仿照别人写的。但是我会很认真地去改,不会让自己的一句话里出现30%以上的字重合。像这样的描写:. L2 `* y( k4 o) d
ARASHI《十年》:透过烟雾瞥见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被无尽的轻烟笼罩着,三分鬼魅七分人面
3 C; |% q+ ]! C1 ?叶蓝YUN《不留》:隔着妖娆的雾我看见,落地镜里我的脸,七分鬼魅三分人面,浓妆掩不住的惨白3 Y2 ^1 S. ^3 V- ]/ y. t
7 a7 j$ ~- ?7 Z
在安妮宝贝的文章里出现得太多了。$ G5 S1 R9 D( t, B. N* e
发表于 2004-1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不会,就是要看别人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ANIE的文里这种句子多了去了,那ANIE可以考虑一下来确定这算不算抄袭在这之前,请诸位把尘梦潇儿的《凝眸深处》以及它的续篇看完
发表于 2004-1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j' T9 k8 H$ F$ ?1 c+ N* I* c- X

' T! k& W" U9 I7 K; A( V7 K' V* R
& q$ G. A( L6 f$ h9 [2 k  U/ d几个月前,一个网名现为妖芍药的明志同人作者(属于明星志愿俱乐部),就以明志略一位网友抄袭了明星志愿俱乐部上一位作者的2句话为由,闹上论坛,要求道歉。
9 g1 U9 |- q" k% [不过是2句话,这种话不用看别的人,也会写吧?可当时闹的程度,和现在这件事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最后的结果是,略的网友在明志略论坛的要求下去明志俱乐部公开道歉。那既然道了歉,就承认是抄袭了
2 ^% e5 Z% f* D3 V6 }我不知道你心中的尺子是怎样的?难道因为论坛因为某件事情而吃了亏,就把自己的尺子放紧?那么还有什么规范可言?
# r) ^" Z1 I" z; P' V" _5 F; M: r, D总之我比较反感这种看法。3 e. l" ]$ M3 M/ Q; [
引用Magnolia:
& I+ ]- q& S8 b# V$ L; N( X再回到关键上:怎么样算抄袭?
/ g$ \7 L! X' ]) R8 k不要把别人打出来的字不当字看,什么天下文章一大抄!开两个WORD文档使用复制粘贴再稍加修改,呵,一篇文章出来了。
8 I1 V2 y" i  i* \借鉴和抄袭是有明显区别的0 y, f- o0 Y# n4 h* j; ^0 s* e
————
% T% E$ ?6 T2 S1 x& g关键出来了,如果两篇文章不是这种“复制粘贴”出来的呢?那还能认为它是抄袭吗?所谓的“情节雷同”,但是语句上的差别绝对很大吧?再说那三句话,在全文中占多大的分量?) p1 P* R/ D! @
这个事情,我觉得既然叶兰的文章和尘梦潇儿的文章都出来了,大家就按照自己心里的那把尺子自行判断吧。只要是秉着自己心里的尺子,得到的看法,我都可以理解。只是别让自己的尺子沾上了偏见。+ f2 f0 Y/ H8 f( h5 D

! n9 b. ]$ m: L. o# ?) s
发表于 2004-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律已,也是律人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发表于 2004-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5:19:57的发言:
9 B1 p2 G% [* w( S& H4 G/ O2 J$ z( s, y5 T2 t/ `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
/ g. ^9 E; \5 O: o9 _# S律已,也是律人
7 d' u6 Z, l" Z2 |既然觉得别人不对,自己为什么还要做不对的事情呢?
5 @' j5 R2 D5 ]- B5 E4 }' \) L3 Y% f我最反感这种态度,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那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媳妇过得舒服。# [0 l- l, t2 U+ |; L
宽容一点不是最好的态度么?因为别人不肯宽容而让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以后自己也变得不肯宽容?6 z) N) r.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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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r( X3 B% T$ e; C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 L( ~* }1 A/ o!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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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8 J, M5 R1 \, ?是呀,你听说过无罪推定没有?既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说人家“不会写”,为什么不相信人家是“自己写的”?
+ z7 [9 m  P) t' m————
) q1 n& m# S& z8 _" K- W$ v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6 J7 W, r3 p5 N% d
————7 ^4 e8 b( d8 K' `9 ]5 g- e
哈哈,在论坛管理员下定论之前,我当然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啊!让管理员知道,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6 N& |$ P* I. B& @! {3 q3 F
————8 s: @1 y7 d" G+ D1 e1 ^
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2 G0 h. B; h, ?6 j1 o" y* p
————2 f  n6 w6 w" v9 ]  _2 |$ R# X3 i- O
我说的偏见,是泛指,不要对号入座好不好?9 S0 B$ s, b% ^8 O8 \. W) Y+ ]
我也存在偏见啊!就像无限朝阳说的,我一开始就存在“欲加之罪”的偏见了。在看完尘梦潇儿的文前我支持叶兰,是有点过激。但是看完两篇文后,我用自己心里的尺子去量,我相信叶蓝绝对没有抄袭,所以我更坚决地支持她。
发表于 2004-12-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认为别人不对,别人对不对,与他的自身利益有关,既然他认为这件事于他有害,他自然有理由去诉求。我认为我没有错,我最喜欢这种态度了。你所认为的“没有确切证据”,那也不过是你自己心里的尺度问题。是不是她自己写的,你认为是,我不认为是,不是还有人认为“就算抄了又怎样?”、“就看怎么抄了”吗?管理员的定论很快就会下来。你可以尽情畅快开心愉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 2004-1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说服你不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吧!就算管理员出来了意见,那也只是代表着论坛管理层的意见。我会坚持自己的意见的。不过我也确实累了。这件事情,我不会再掺和了。
发表于 2004-1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两位及其他发表意见的人注意,讨论归讨论,但不准话里带刺,更不准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4-12-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到此为止) O6 u  r8 K4 G2 _6 A; O
经研究,得出以下处理决定:叶蓝YUNA《不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抄袭范畴,但模仿意味较浓厚
( H3 X; w, x# V/ q  `$ G4 }另,应叶蓝YUN的要求:“什么,都不留下”2 J) j8 F5 Q; ]5 [: j
希望不要出现另开帖子或在其他明志略相关场所讨论此事, w* G( `& G; C( c2 T
开帖即删4 s. M% a, B+ A2 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5 16:08: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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