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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蓝yuna

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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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y9 R0 V- d0 |7 p( Z# ?
' i% y& |  p, R# P! a$ @2 U

+ g, F" r9 N) v5 G帮帮忙,这种描写,有人就是不会啊!有人就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写啊!$ x8 h; ~, g- D* \0 p+ J
呵呵,那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G6 t3 x" _* ?; w( U6 ~
to 无限朝阳:& t$ ]! R8 [( B- m' ~1 a9 Y/ Q
论坛的确是有它的一套管理方法。可是你在屏蔽别人的文章时候加上说明会比较好吧。例如加上这句话:/ C& d6 |* u8 E! O) B, P$ n' U0 b
核对之后有抄袭就删除文章,如果不是,解除屏蔽!
0 \6 f' n3 }7 Z你原来的话就像是给人定罪一般。
1 M- I! a8 f) ^/ @) K) D当然,管理论坛很辛苦,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只要你作出了努力,大家都看得见,也会继续支持你的。1 ]: h5 ~1 q) V1 }4 g4 L4 K
至于我么,以后对这件事情不会再说什么了。像Magnolia那样找对应的话,不值一驳。我还是那句话: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 E2 a4 E3 A* d+ u9 C最后再说一句:我为了磨练自己的文笔,经常去看一些大家的美文,有些段落和描写就是仿照别人写的。但是我会很认真地去改,不会让自己的一句话里出现30%以上的字重合。像这样的描写:
4 E: X2 n* m% @1 E% ~ARASHI《十年》:透过烟雾瞥见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被无尽的轻烟笼罩着,三分鬼魅七分人面  A( x& `7 i8 ]4 [( l1 z) x6 v7 [' b3 }
叶蓝YUN《不留》:隔着妖娆的雾我看见,落地镜里我的脸,七分鬼魅三分人面,浓妆掩不住的惨白
0 L: h7 n) f" }2 L; n
( z: ]7 o; n1 z: D在安妮宝贝的文章里出现得太多了。6 [- R) @% g# g& n2 h& r
发表于 2004-1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不会,就是要看别人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ANIE的文里这种句子多了去了,那ANIE可以考虑一下来确定这算不算抄袭在这之前,请诸位把尘梦潇儿的《凝眸深处》以及它的续篇看完
发表于 2004-1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4 S; s: l. l1 W3 D8 e6 @7 t+ K/ k; X, D; V& \

' A* z$ ?! V7 ^% @0 r$ j7 a7 \几个月前,一个网名现为妖芍药的明志同人作者(属于明星志愿俱乐部),就以明志略一位网友抄袭了明星志愿俱乐部上一位作者的2句话为由,闹上论坛,要求道歉。5 e: |. u2 O, C0 u0 M, `
不过是2句话,这种话不用看别的人,也会写吧?可当时闹的程度,和现在这件事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最后的结果是,略的网友在明志略论坛的要求下去明志俱乐部公开道歉。那既然道了歉,就承认是抄袭了
1 [( p- S6 J5 U我不知道你心中的尺子是怎样的?难道因为论坛因为某件事情而吃了亏,就把自己的尺子放紧?那么还有什么规范可言?% M' r( O; [9 h- O: h- K& n
总之我比较反感这种看法。
" A# {+ T9 Q1 X9 u" s7 ^  n- S! V" T引用Magnolia:  f/ R+ @  N" D7 N) k& u
再回到关键上:怎么样算抄袭?
# Z9 g1 ?/ j$ K不要把别人打出来的字不当字看,什么天下文章一大抄!开两个WORD文档使用复制粘贴再稍加修改,呵,一篇文章出来了。
# b2 }  {. _1 [/ [  U  e( Z借鉴和抄袭是有明显区别的; \: B) G+ d4 ]  e9 h
————% P' G% j- y0 |  `9 ^
关键出来了,如果两篇文章不是这种“复制粘贴”出来的呢?那还能认为它是抄袭吗?所谓的“情节雷同”,但是语句上的差别绝对很大吧?再说那三句话,在全文中占多大的分量?
4 ~9 A2 W2 V2 B. s4 Z7 @; ~* q' H8 q这个事情,我觉得既然叶兰的文章和尘梦潇儿的文章都出来了,大家就按照自己心里的那把尺子自行判断吧。只要是秉着自己心里的尺子,得到的看法,我都可以理解。只是别让自己的尺子沾上了偏见。
/ E$ p! g- k! Q" {, t. b+ h% g# Y5 O1 M  ~* g' j) p
发表于 2004-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律已,也是律人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发表于 2004-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5:19:57的发言:
& ]; `. p' l* E. M% t# y" b4 g$ v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 {6 ~7 r% o0 e- b( L6 n) B
律已,也是律人
" P. ^" F6 n! _, A) D! N& u既然觉得别人不对,自己为什么还要做不对的事情呢?; @) B# |- q# w3 Q0 y! q
我最反感这种态度,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那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媳妇过得舒服。4 H0 J! p- R6 ~# g% O
宽容一点不是最好的态度么?因为别人不肯宽容而让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以后自己也变得不肯宽容?
+ `/ i+ @( h8 a5 l: N2 W4 t, L————
9 t4 w3 T6 V8 B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2 h: n8 Y, f2 Q7 b9 Z+ @- v
————  X1 K3 r8 e; M; m; K& L/ x' R
是呀,你听说过无罪推定没有?既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说人家“不会写”,为什么不相信人家是“自己写的”?2 x! G0 J' q2 a% ]
————
+ P7 o5 x. L" }& A8 Y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
5 t) s% P. [% p0 d& ~3 h6 ?- n5 p* S: \————& T: f8 C$ k8 N$ J& h: o! S+ L, I
哈哈,在论坛管理员下定论之前,我当然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啊!让管理员知道,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3 @' ?4 B8 A/ s8 k, }————
: O2 d& E4 Q( i2 S) J4 t7 ]3 k# f6 e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 U( A8 Q+ n# h/ x3 S8 y8 F————
7 L  ]6 ]. ]- p4 z& i- y我说的偏见,是泛指,不要对号入座好不好?4 I, h9 [! q7 |+ X& K2 b
我也存在偏见啊!就像无限朝阳说的,我一开始就存在“欲加之罪”的偏见了。在看完尘梦潇儿的文前我支持叶兰,是有点过激。但是看完两篇文后,我用自己心里的尺子去量,我相信叶蓝绝对没有抄袭,所以我更坚决地支持她。
发表于 2004-12-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认为别人不对,别人对不对,与他的自身利益有关,既然他认为这件事于他有害,他自然有理由去诉求。我认为我没有错,我最喜欢这种态度了。你所认为的“没有确切证据”,那也不过是你自己心里的尺度问题。是不是她自己写的,你认为是,我不认为是,不是还有人认为“就算抄了又怎样?”、“就看怎么抄了”吗?管理员的定论很快就会下来。你可以尽情畅快开心愉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 2004-1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说服你不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吧!就算管理员出来了意见,那也只是代表着论坛管理层的意见。我会坚持自己的意见的。不过我也确实累了。这件事情,我不会再掺和了。
发表于 2004-1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两位及其他发表意见的人注意,讨论归讨论,但不准话里带刺,更不准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4-12-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到此为止
& \# K0 P( p3 Y) f/ e经研究,得出以下处理决定:叶蓝YUNA《不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抄袭范畴,但模仿意味较浓厚 9 z- G' F; y. c4 R
另,应叶蓝YUN的要求:“什么,都不留下”& P  W+ {6 }1 E( f; I$ W) m1 v
希望不要出现另开帖子或在其他明志略相关场所讨论此事: a7 o3 t. F8 R8 L
开帖即删
4 L1 e, A  F7 e0 C% y4 x0 K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5 16:08:41编辑过]
# l% S6 T" ]" H. a8 g9 M4 X: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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