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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夜灵绮

讨论一下~如果明志改成网络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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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1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如果扮演欧GG的话不就要成天呆在医院等人扮演着林芬芬借此来认识方MM?那么又有谁肯去扮那个林小妹妹啊~!!!!(汗.....)
发表于 2005-8-3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瀑布汗 .. 大家好像对网游不是很了解 .. 如果明志改成网游的话我们扮演的将会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弟弟(或小MM) .. 而像若绮黎少王GG欧GG这样的角色会成为NPC .. 就是站在那里不动的 .. 跟她们说话就会触发剧情 .. 就像绝代双骄online不是满街都是小鱼儿花无缺 .. 他们都只有一个 ..


不过 .. 还真的是表改了 .. 很难相象这么多人抢一个通告的情形 .. "大姐,表闹啦!"(原句出自关关 ..)
发表于 2005-8-3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明志真的改成網路遊戲,我猜會像戀愛盒子一樣吧...選擇外型的功能會較強大,努力的練功(就是駐唱,演戲,或接通告)會提升名聲等級(您現在的封號是:偶像歌手?)...衣服配件等就是寶物,npc就是戀愛對像...

越想越覺得有點無聊,網路遊戲玩久了,其實都大同小異;還是努力充實單機版的內容更實際...
发表于 2005-9-1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游戏一般都分帮派
每个帮派都有不同属性
养成游戏不好这样分啦
发表于 2005-9-11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诶,满好的想法。不过估计没人想做伯伯的。
发表于 2005-9-11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能做成这样呢?

养成就养成好咯,通告是难抢,多做些好了。再说还有打工嘛,可以向不同方向发展,如果做了老板,可以自己编通告,自己开公司。抢就抢咯,现实世界的演艺圈不是很多人在抢通告吗?通告更新的快一点好了。限制细一点,属性多一点,物品多一点,大家可以彼此结婚,也可以和NPC谈恋爱……

唯一的缺点可能是大家的年龄问题,要是每过一阵每人的角色都老一岁就好玩了……
发表于 2005-9-12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往好处想,就是可以追童和关了!![em03]
发表于 2007-1-23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是不可能 叫那些明星当NPC 然后去打工什么的 后来也来个转职什么的[em08]  片子可以接 但是条件有限制 通过主角的努力一步一步的走 ........
发表于 2007-1-23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夜灵绮 于 2005-8-30 20:18 发表
如果是改成网络游戏,会更有趣吧~都是玩家间的竞争~每个明星都有不同的玩家扮演(那天王不是会多的数不清了)~~~~~
随机成组~演绎自己的STAR DREAM~
...

到處都是『黎華』[em12] 到處都是『王大哥』[em12] ……

而且萬一申請王瑞恩外型的賬號的是個討厭的混賬
見人便說著猥瑣的搭訕的話
那真讓人XXXXX……
(網絡遊戲社區中這種人據說不少[em15] )

…………所以,還是不要為好


孔子和馬克思說過:
「就算是黎華,也是物以稀為貴的」!
(…………以上是無責任軼言……)
发表于 2007-1-23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崖姬 于 2007-1-23 22:31 发表

到處都是『黎華』 到處都是『王大哥』 ……

而且萬一申請王瑞恩外型的賬號的是個討厭的混賬
見人便說著猥瑣的搭訕的話
那真讓人XXXXX……


想想都觉得好恐怖啊~~
成千上万个“黎华”一起抢一个通告,场面一定很壮观~~[em08]
还有若干个若绮,可以和N个不同的NPC恋爱,所有的CP都成立……天啊,不敢想象了~~[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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