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薇兒 于 2008-5-19 23:25 发表, J# k% o; z: M! q: p; W: r6 Q
我在想啊
" D5 D; C) t/ k6 h/ @, c. _5 H我如果要發生意外死- [/ z# o( ~0 ~1 p Y' Y4 y
麻煩讓我死於墜機
% N$ \4 }% B2 F0 d賠償的會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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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0 b7 `0 p: |2 W, ?& T薇兒的話讓我想起教我的教授告訴我的一個觀點:他說買保險,其實是等於賣出生命給保險公司。我把生命賣了給你,我現在活著,沒辦法馬上把生命給你,所以我供保險金給你,就像是在付按金。將來我自殺了,不要生命了,我把它交給你,你就得把金錢還出來,讓這筆賠償支撐我的家庭日後的生活。5 M5 X$ U9 y: {2 w) N
5 G, F5 w1 V. F( b無可否認,這樣的想法很現實,也很可悲。我絕對不是鼓勵人自殺,但問問買保險的人,他們誰不是希望將來自己不論為了什麼不在時,能讓別人活下去?也許,這是愛人的一種表現,也是為了愛人能做的最後一件事。小說《推銷員之死》就是最佳的例子。 Q- C% j# 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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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說人買保險時不會是為了自殺。投保人在投保後一年內自殺,保險公司多數是不會賠的。在心理學角度上,想自殺的人也不會精心策劃一年才動手。他們大多沒可能捱過一年的痛苦,如果捱得過,就不會想死了。換言之,人如果是為別人而自殺,就得把自己的生命值多少錢計個清楚。. |- _3 Z& D7 A# V+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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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如果生命的價值能用錢去衡量,世上還有什麼不可悲?0 ^( g- x2 e- G" x/ B7 Q
6 ?6 G3 S2 f0 N2 |寫到最後發現嚴重的跑題了,只是最近覺得死亡好像離自己前所未有的接近,在祝福地震災民的同時,想起了可憐的自殺者和他們的家人。# n3 g, s A4 B: ^+ o; _*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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