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is Life[作者:江户的花妖]
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她只有十岁。十岁的她,和十六岁的表姐坐在外婆家的沙发上,在午后的阳光里,邂逅了那双琥珀色的眼睛。
他是刚刚出道的新人,却有仿佛锤炼多年的稳重与深沉。
那一刻,小小的心里像被投下一颗石子,一圈圈的涟漪在稚嫩的水面荡漾开去。
表姐兴奋地尖叫着:“好帅啊!他是我的新偶像。黎华,我爱你。”
黎华。她记住了这个名字。
我爱你。这三个字,从那个漂亮而时尚的女孩嘴里那样随意地说了出来,就像她曾经说过的爱阿猫阿狗一样随意而热情。
那一刻,她就觉得,他的出现,仿佛是她命中注定的邂逅。
她随着他的成熟和成功一天天长大。
她一直是个安静的女孩。
默默地收集他的海报、CD、签名照。尝试去看他演的电影。虽然里面的爱和恨让单纯的她不能完全理解,可是她仍旧很努力地在晦涩的影片中寻找他的身影。
一个笑容,一个皱眉,一个转身,都让她迷恋。
他仿佛天生就是为了让人们顶礼膜拜的。
他成了天王。
身边有好多女孩都奉他为偶像。
她们和她一样无孔不入地收集他的一切东西。
不同的是,她们总是把爱他挂在嘴边,就像是每天早上晨读时背诵课文那样例行公事。
她们为他尖叫,为他疯狂。
而她,只是默默地守望。
十六岁的夏天,伴着炎热,他来到她的城市参加一个商业演出。
那天早上,许多女同学结伴到机场去迎接他。她们身着最漂亮的衣服,像花蝴蝶一样,捧着鲜花和相机在暮色中兴奋地等待。
她也去了。
她只是穿着一身素色的白裙,站在人群之外,安静地等待。
他出现的时候,整个城市仿佛都在尖叫。
她远远地望着他,忽略那些涌动的人群,忽略那应接不暇的鲜花,忽略那热情而疯狂的尖叫,只是远远地望着他。
他的笑容那样沉静,没有丝毫慌乱。她隐隐在他的眼底读出一丝得意和高傲。
他的目光略带轻蔑地越过人群,在她的身上停留了片刻。
这片刻,或许只有0.01秒,却成为她心中永恒的记忆。
在那一瞬间,他和她在对视。
随着汹涌的人流,他很快消失在刚刚还一片喧闹的机场大厅。此刻,这里只有人去楼空后的落寞。
她仍旧站在那里。
她忽然想起一部电影里的句子:“没有你的夏夜,在摄氏38的公路上,都像是在下雪。”那一刻,仿佛就是那样的感受。
也是在那一年,她收到了第一封情书。
写信的是邻班的一个男孩,文字真诚而稚嫩。
她委婉而坚决地回绝了。
她觉得周围的男生都浮浅而可笑,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十八岁的那年,她在日记本的扉页写下:黎华,我爱你。
这是第一次,她对他的告白。
因为她觉得,这时候,她才有资格对他说这句话。
那夜,她躺在床上,凝视着墙上的他的海报。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装着她一辈子的信仰。
二十岁的那年,她第一次为他落泪。
那时,她已经上了大学,在南方的一座城市里,忙碌着学业和周围的人际。
那个下午,她拿到了新一期的娱乐杂志。
在看完那篇写他和一个女星绯闻的报道之后,晴朗的天一下子阴沉了下来。
她坐在寝室的床上,呆呆地看着他的照片。
就像是一件最心爱的东西被人夺走了一样。
她一直自私地认为,他会孤独一生。
那样的寂寞,才配得上他的高贵和优雅,才配得上他的高傲和淡漠。
半个月后,那本娱乐杂志在同一个板块同一个位置宣布,他的绯闻是子虚乌有。
那一刻,她落泪了。
她忽然发觉,自己已经认识他十年,爱了他十年。
自私的爱,盲目而矫情。
二十二岁的时候,她听到了陶的一首歌,《二十二》。
她决定做一些改变。
她接受了一个追求她的男孩。
他是个很帅气的男孩子,阳光开朗,是足球队的前锋。被誉为“禁区杀手”。
他和他是完全不同的人。
这就是她给自己的改变。
他总能逗她开心,他的生活里仿佛没有安静和晦暗,永远是一片光明。
每次他要比赛,都拉着她去看。每一个漂亮的进攻和射门后,他总是绽开混着汗水的笑容,向她打一个大大的V字,阳光在他的脸庞下都显得黯然失色。
她忽然觉得,自己之前的二十二年,活得是那样沉重。
但是,她无法摆脱那种沉重,甚至不愿意摆脱。
他已经成为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却不是全部。
二十三岁的夏夜,他第一次吻了她。
她没有让他看到,她的眼角有一滴眼泪,悄悄地滑落。
二十六岁的那一年,她结婚了。
新婚一年后,她有了孩子。
在他的呵护和耐心的照顾下,宝宝顺利而健康地降生。
“好可爱的宝宝,长大了一定和爸爸一样帅气。起个什么名字呢?”
“华……”她躺在床上,虚弱地吐出这一个字,而她自己,以为是在梦里。
就这样半梦半醒之间,孩子背上了妈妈给的,这一辈子的和他的牵连。
她收起了他的所有的电影和CD,她曾经的宝贝。
替代它们的是宝宝看的各种教育和娱乐的东西,她教宝宝唱歌,陪宝宝听故事,抱着宝宝看动画片。脑海中,那曾经根深蒂固的影像和声音都变得模糊了。
每日劳心劳力,却觉得虽然忙碌却很充实。
安静的午后,宝宝睡着了的时候,她会一个人坐在床边,看着他,嘴角扬起自己都察觉不到的弧线。
她觉得自己真的长大了,或者说从对他的单纯的迷恋里走了出来。那样青涩纯真的岁月,就这样过去了。仿佛有一些苍老。
她觉得他是天边的一朵云,美丽,充满了迷人的虚幻的诱惑,却让人一辈子都得不到。
但是她依然爱他。
宝宝转眼间就长大了,上幼儿园,上小学。
她也渐渐老去了,昔日光洁的脸庞如今已失却了光彩。
那一年,他又到她的城市来演出。
距离上一次见他,已经有二十年了。
他从光芒咄人的天王,变成了曾经的辉煌。
她仍旧穿了一身白裙,去机场接他。
机场被围得水泄不通,歌迷影迷们手捧鲜花身着盛装,去迎接他们的新的偶像。
人群和尖叫簇拥着那位痞子气十足的偶像渐渐离去。
他在人流的最后,慢慢地走了出来。
依旧的沉静,淡淡的高傲和得意,那种神态,丝毫没有改变。
她默默地看着他,他的目光又从她的身上掠过。
生命中,第二次,与他对视。
她已经成为三人世界里的不可或缺,他仍旧是一个人。
她平静而淡然地笑了,然后转身离开,去接放学的孩子。
十年之后又是十年,她真的老了。
那一年的新年,儿子和儿媳带着孙子来到家里。
一进门,小孙子就喊着“奶奶新年快乐,奶奶健康长寿。”
她笑得合不拢嘴,连忙掏出红包放到那双胖乎乎的小手里。
“奶奶,我们给您带礼物了。”小孙子开心地扬起手中的盒子。
她接过来,笑着打开,里面是满满的碟片,他的歌和电影。
“听爸爸说,妈妈年轻的时候喜欢黎华,收藏了他的好多东西,可是搬家的时候弄丢了一些,为此,妈妈一个月没跟爸爸说话阿。”儿子笑着对她说,“前几天去逛街的时候,找了很多家店,有的店主甚至不知道这个名字。最后在一个老音像店找到的。送给妈妈。”
她听着,把他们让进屋里,然后走进卧室,把那个宝贝的盒子放到柜子的最底层。
几个月后,就传来他去世的消息。
由于他一直是一个人住,所以发现他尸体的时候,他已经死去一周了。
听到那个消息,是一个下午。她觉得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可是又不完全一样。
心里仿佛有一面墙轰然倒塌。空出一片空落落的平地。
空落落的。
她在网上发了一篇纪念他的文章。
题目叫作《此生》。
写完后她关了电脑,扶着她的禁区杀手,到楼下散步去。
夕阳,携着一抹晚霞,渐渐地落了下去。
算不清,究竟爱了他多少年。 这篇文好象是大大所有文中唯几不悲的
很喜欢大大文中所说的一段话"她一直自私的以为,惟有寂寞才能配得上他的高贵和优雅,因此他应该孤独一生"总觉得这段很符合自己的心理,真的不希望天王属于别人(我很讨厌看见天王和原创人物配尤其是有美好结局时,会感觉特别不爽,但和方MM还可以接受),所以看见这篇文后真的是心有戚戚焉哦 又看到花妖的文,馬上沖進來
縂感覺花妖的文,是可以抽離明志單獨成立也很精彩的
就算是情人節快樂啊~ 好喜欢这种私有若无的感觉,那才是现实中最真实的追星故事。
那样淡淡的语气,蕴藏着爱的深刻和无奈,也带着最实在的平淡,花妖的文章,总是带着不着痕迹的伤痛和刻骨的深情~~~ 好啊好啊!
其中隐藏着某种深沉的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其实,人生中美好的爱恋或许会有很多,那都是一种很纯净的感觉,但或许是永远无法实现的一个梦.最终结婚的那个人,不一定要是你的最爱,但一定要最爱你,最能令你幸福,那样就够了 花妖寫出的傷痛與深情恐怕也存在于每個天王派的心中吧。
只是當我們年華老去,他卻依然光彩依舊,可到那時,還有幾許人能回憶起存在于心底深處的那個影子呢? 看完有些惆怅,但总觉得惆怅的有点儿苍白... 单恋是痛苦的,失恋是心碎的,尽管他从不知道她,但有他的消息她就很满足,习惯躲在角落默默注视他,习惯在背后悄悄为他祝福,爱一个人的心情竟可以持续那麽久...
很不错的悲剧~ 默默的爱一个人一辈子,一种凄美的浪漫 你爱的人,爱你的人,和你结婚的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
我好喜欢H.O.T.的KANGTA,但希望还是有个人陪着他,不希望他孤独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