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若绮 发表于 2011-3-11 10:58

前来报个道,求认识与被认识,哇哈哈~

本帖最后由 关若绮 于 2011-3-11 12:22 编辑

  注册N个月,很少来,也从未报道,今天来补个。
  “关若绮”是目前在明志略与贴吧专用的ID,其他时候偶用的比较多的是“水月仙灵”,所以大家可以称呼我“水月”或者“小仙”,当然也可以给我起新的昵称啦,随意随意,哇哈哈。
  偶乃84年生人(厄,不嫩了。) 高中时接触滴明志,当时玩的2和2000,整个暑假都泡在了明志2的世界里。
  喜欢老王(稳重,事业有成,有被保护着的感觉),喜欢欧医生(体贴又不失小浪漫),最喜欢小关关(因为得不到,可YY的空间很大,哇哈哈!)。

抛书人儿 发表于 2011-3-11 11:06

欢迎小仙的光临~XD

JQ神马的我最喜欢了

关若绮 发表于 2011-3-11 11:09

回复 2 # 抛书人儿 的帖子

谢谢小抛~~ 来,蹭蹭~~

抛书人儿 发表于 2011-3-11 11:16

回复 3 # 关若绮 的帖子

不谢~~~

应该的~

乃说自己老~~可是违反略规的哦~要自曝的

咩哈哈

http://www.mingstar.net/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023&extra=page%3D1

关若绮 发表于 2011-3-11 11:23

回复 3 # 关若绮 的帖子

老。。和略规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请允许我迷茫一阵。。。

抛书人儿 发表于 2011-3-11 11:32

回复 5 # 关若绮 的帖子

嗯嗯,略略上就是有这种变态的略规(老大:乃!

抛书人儿 于 2011-3-11 11:37:44 补充以下内容

14. 论坛上30岁以下的一律不许喊老,27岁以下的喊老禁言3天

15. 论坛理解大家希望美丽苗条的心情,但是一味追求骨感也不一定好,如果再将不骨感诠释为胖就太刺激真胖的人的心了。因此,论坛60kg以下的mm请禁止喊胖,身高170cm以上的无论多重你都拥有高挑的身材,所以65+以下请禁止喊胖,违反者请自爆照片,给你一个机会证明你有多“胖”。

关若绮 发表于 2011-3-11 12:23

回复 6 # 抛书人儿 的帖子

我改正了,哇哈哈哈哈!

pdmilk29 发表于 2011-3-11 12:35

我也喜欢老王跟欧医生捏

抛书人儿 发表于 2011-3-11 12:39

回复 7 # 关若绮 的帖子

还以为把乃吓到了呢~~

木有关系其实~

关若绮 发表于 2011-3-11 12:52

本帖最后由 关若绮 于 2011-3-11 12:56 编辑

回复 8 # pdmilk29 的帖子

奶粉真乃同道中人,抱一个~哈哈~


关若绮 于 2011-3-11 12:56:01 补充以下内容

回复 9 # 抛书人儿 的帖子

刚才正好赶上饭点,所以消失了。
不过自爆啥的。。真的比较心虚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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