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慈 发表于 2009-2-20 16:11

更新真的很快,突然想到,不知bianca有没有兴趣参加论坛的征文活动?虽然快结束了,不过也许时间也够?征文活动地址在http://www.mingstar.net/bbs/viewthread.php?tid=14521&extra=page%3D1,欢迎考虑一下~

bianca 发表于 2009-2-21 19:03

12)我会对你说谎吗?(上)

本帖最后由 bianca 于 2009-3-27 19:27 编辑

  

  有没有试过偷偷地,静静地、久久地去看一个人?可能只是一个侧脸,可能只是一个背影,可能他根本没注意到你,他的视线不在你这里;然后,当他蓦地转身,视线近乎与你相接之际,你便慌了神,或是低下头、或是转过头,千方百计地忙乱起来。

  那或许是迷恋、或许是崇拜、或许是仰慕;我们都知道,那不是爱情。

  收工难得不算太晚的日子,方若绮正在起居室内,对着茶几上的朱槿牡丹枯坐;入住新居不久,黎华便在阳台上、花园内养了许多花木、盆栽;他说,有了植物便有生气,便不觉冷清。方若绮手中拿着一柄鹦嘴剪子,不时对朱槿的枝叶修剪一番;目光却从不曾与手上的工作配合,它转过厨房半掩半敞的门,始终被里面从容忙碌着的身影牵引着;那女子一时看得呆了:之前从未设想过,一个男人,一个系着围裙的男人,一个系着围裙洗手做羹汤的男人,教人蹦入脑海的第一个词汇,竟会是,我的殿下。

  方若绮微微偏转过头,调整到较为舒服的姿势,去看黎华的动作。他坐在大理石的料理台前,右手拿着刀子,左手的拇指与食指轻轻按压住服帖顺直的青菜,细白纤直的中指、无名指和食指,纵是上帝也要提着十二分的小心方能捏造出来。他的指甲很长,并不是刻意留长,而是与指节相连的部位,真得很长。那是一双不去弹钢琴,会被称为可惜的手。

  黎华原来的家中,有一架白色三角Broadwood。兴致好的时候,黎华会坐到钢琴后面,弹奏些支离的、玄妙的旋律;方若绮不曾在别的地方听过那样的曲子,那么陌生却能钩起最熟悉的共鸣,近在耳畔却又远得像是最飘忽的追逐;有天籁的感觉。后来她才知道,那都是黎华自己的作曲;他不拿去发表,只弹给自己听、给她听;方若绮并不理解黎华的动意,然而,隐隐之中她是骄傲的、满足的;黎华与她,有了只属于两个人的秘密,不是吗?

  “真可怜。”黎华不知何时转过身来。

  方若绮的第一反应是将头埋下,慌慌张张地又在那株倒霉的朱槿身上落下几剪,方才抬起头来回应一声:“啊?”

  “我是说那株朱槿;你与它有仇吗?硬要置它死地?”

  “什么啊?我是看它黄叶太多,好心帮它修剪;斑斑驳驳的多难看。”理不直气不壮地狡辩。

  原来若绮丫头竟是容不下瑕疵的。黎华心下一凛,不禁皱了眉头,强作精神道:“朱槿向阳,大概是在室内放得太久了才会枯败;把它放到花园里养些时日,会返青也说不定。”

  “哦。”方若绮一边答应一边起身搬起花盆。

  “着什么急啊,若绮丫头?”黎华急忙阻拦,“现在天都黑了,外边寒气、露气都重,放出去也没用。等到明天中午再放不迟。”

  “哦”方若绮一边答应一边放下花盆。

  黎华被方若绮亦步亦趋、唯唯诺诺的姿态弄得哭笑不得,回身继续去准备饭菜。

  无论承认或否,方若绮对黎华的感情,夹杂着一定成分的迷恋,或说崇拜、或说仰慕;并不是否定爱情。只是,当这些感情综合起来压倒爱情一边的时候,她便会对他盲从,盲目相信、盲目遵循。

  多年之前的圣诞前夜,在那片星光璀璨的夜空之下,黎华向她的告白,实际称不上告白。他问她:“告诉我,为什么今晚答应和我一起庆祝。”

  “因为我……”

  “喜欢我?”

  这比起告白,更像是逼供了;男人的结缔组织比女人厚,这是科学;告白理应由男方主动,因为他们皮厚,进可攻、退可守,这也是科学。什么样的男人会采取逼供的方式迫使女人先说出爱意,并且还能成功地俘获佳人心?

  倘使佳人心中早已存了迷恋、崇拜,抑或仰慕,他便能成功。

  黎方恋的开端,就是这样写就的。当时的方若绮懵懵懂懂地默认,未必过了脑子。良辰、美景,还有心驰神往的那人一一在侧,怕是问她什么,她也会答应。这便是盲从的表现;或美其名曰,爱意不需理智、唯随心动。

  其后,黎华又问了一个问题:“喜欢我什么。”

  方若绮的答案是,他的神秘气质,他的若即若离,他的使她一下置身云端、一下又惶恐万劫不复的不安全感。

  这是一句谎言。方若绮爱黎华,爱在方方面面,惟独这里,是一块死角。如果只给她一次机会去恨黎华,她也要将全数的恨用在这里。她恨他的神秘、恨他的忽远忽近、恨他总是不安定,教她也跟着飘飘摇摇。

  然而,这就是她的爱人,若想要他,便只能接受他的全部。抱怨有什么用?除了惹他讨厌,难道他真能改变?不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于是,方若绮说了谎,用天分加之努力换来的演技,说得悲悲戚戚、如泣如诉、一副天可怜见的小女人模样;末了,还补一句“或许你对我没有感觉……”。一颗衷心表得入木三分、栩栩如生;瞧,即便是你最坏的地方,我依然爱你;如果你待我不好,我只怨我自己不够好。好一兵行险着、以退为进;成功地激起对方的内疚感和保护欲,即便他一时移不了本性,也会时刻提醒自己别太放纵本性,避免伤害、尽力补偿。

  一句谎言,有时恰恰是通向幸福的标准答案。

  方若绮为什么喜欢黎华,如果非去深究,她自十四岁起便是他的影迷。他的真人大小的海报在她的房门上岿然不动,见证她初潮的恐惧、拥有第一个文胸的兴奋、初恋告吹以为世界末日到来的号啕大哭。这些方若绮大概永远不会对黎华提起,由迷恋演变而来、甚至被迷恋夹杂着的爱情都没什么稀奇,只是黎华不喜欢。他有半生的时间都是带着“面具”度过,他有强烈的自我认知需求;倘使被他知晓,唯一被他信任、敢于用真面目去面对的人,对他最初的兴趣竟也是始于“面具”;即使如今她更爱的,是面具后的他;对他的打击仍然可想而知。方若绮深知,这是雷池,越不得半步。

  骗你的人,有时真得是为你好。这句话您别不信。




  bianca于2009-2-2119:04补充以下内容

  谢谢summer和止慈姐的鲜花

  好幸福噢~

bianca 发表于 2009-2-22 09:42

12)我会对你说谎吗?(下)

本帖最后由 bianca 于 2009-3-27 19:29 编辑

  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厨房的餐桌上周周正正地摆好两菜一汤:香菇油菜、杭椒牛柳、莼菜肉丝汤;该红的红、该绿的绿,汤是汤、菜是菜,色彩得益、质地恰当;就连比桌而立的两碗米饭,饭粒子都剔透着曜石的光彩。入宅来的第二餐,与时隔不久的第一餐境况不可同日而语。食材还是冰箱里的食材、厨具还是那一日的厨具,唯一换的,便是执厨的人。窘得方若绮小姐,馋虫大作的时候还不忘脸红一阵,难以置信地问道:“你真是第一次做饭吗?”

  黎华掮起几根肉丝放到方若绮的碗中;眼睛里面暗藏着几分期待,甚至是不安的;“先尝尝看。”

  方若绮很是淑女地抿了一口,又是一口,便抛了淑女的架势,爪子满餐桌地飞舞开来;边吃边赞一声:“黎华,你好棒哦。”

  “那是当然;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笨吗?”

  处得久了,耳朵仿佛进化出对那人的促狭自动过滤的功能;大快朵颐之中,方若绮注意到黎华刻意地将浅灰色恤衫的袖子拉长盖着左边的手背,仔细看来,几个水泡赫然在目。这事很蹊跷,方若绮也暗骂自己内心阴暗;然而,此刻,比之关心、心疼之类正常的情感,她居然一阵幸灾乐祸,大有为自己拾回颜面的快感。“手上的伤怎么弄得?”强忍着笑,好整以暇地等着答案。

  “哦……拍戏的时候弄的吧?没太注意到。”黎华下意识地将左手向袖管内又缩了一缩。

  胡说!刚刚看你切菜的时候手还是好好的。方若绮在心中暗自拆台;拆出一声叹息。那人尽的心未必少过自己;偏不要人看出,硬生生装出一副随随便便、不出气力的样子。

  “又胡思乱想什么呢?饭都不好好吃。”黎华盛好一碗汤,放到女子面前。

  方若绮痴痴地看着玉石雕塑般的纤长手指,婚戒已然改小了尺寸,戴在右手的小指。尾戒是什么含意呢?自由、单身之类吧,不甚清楚。强自压着失落不爆发出来;说好了不公开的婚事,婚戒自然不能戴得过于高调。她自己的那一枚,用白金链子吊起来、藏在衣服里,紧贴着胸口。

  如果婚戒都能轻易改形易位,什么样的坚持才能将那人套牢得心甘情愿?方若绮喝下一口汤,装作不经意地问:“一直很好奇,自从我见到你,你左耳便带着那对耳环,有什么故事吗?”

  “……你知道‘反叛期’这种东西吧?这个便是那时候的杰作。打孔虽然很疼,回家看到父母抓狂的表情,就觉得爽到不行。”

  “现在还戴着?”

  “习惯了吧;顺便提醒自己凡事三思后行,别再一时冲动做这样的蠢事。”黎华不自觉地摸摸了左边耳唇上的金色耳钉,眉眼间居然漾起一派柔情。

  说谎!这一晚方若绮无声的台词未免太多了一些。以为她不知道吗?自十四岁起天天的“朝夕相对”,她怎会不知,早期的他是没有那对耳环、甚至没有耳洞的。被欺骗真是很糟糕,糟糕不过发现自己被欺骗,更糟糕的,是发现自己被欺骗还不能揭穿。她怎能揭穿?揭穿了他,不是连带要拆穿自己从小到大是他影迷、对他观察无巨无细一事?

  再完备也好,只要成其谎言,一定有破绽;然而,一个谎言的祸根,有时需扯出千谎百计来掩饰,有时你只能放任对方去掩饰。

  至于黎华为什么要扯这个谎,一来他认为方若绮不会知道,二来他认为方若绮不需要知道。殊不知,由相看不厌到相见眼红的发展过程,双方往往都觉自己无辜。谁会真得无辜?嫌隙萌发的最初,你看它不见罢了。

  黎、方二人闷闷地继续晚餐。半晌,方若绮问道:“这个周末请筱筠和明权过来吃饭好不好?”

  “为什么?”紧蹙的眉头分明是不太愿意了。

  “筱筠一直想过来玩;我们的新家她还没见过。”新婚那天黎华待客的态度让大家大跌眼镜;他不是一向善于在人群中周旋的吗?

  那人略为沉思一刻:“把瑞恩也一起叫着吧?”

  “你什么时候和王大哥这么好的?”方若绮稍稍为难,本意上回避将王、黎二人凑在一起,表面波澜不惊、实际汹涛暗涌的气场她受不来。

  “你叫他一声‘大哥’,我自然要和他处好关系。以后还要劳他好好照顾你。”

  “我有你照顾就够啦。”

  “……”

  方若绮看着黎华笑而不答的眸子中再度聚起了迷雾,蓦地不敢继续追问,慌着心神转移了话题:“我们请莉莉一起过来好不好?”言语之中的朱莉是PSTV以散播八卦见长的场记,光明正大、大张旗鼓地暗恋了王瑞恩不下十年。也许是感动于她的执著,被她传过几次绯闻的方若绮对她竟是讨厌不起。

  “还是不要了。瑞恩若是知道你给他安排相亲,对象还是他最受不了的朱莉,非气死不可。”情敌之间,因为存着“共同理想”,反而能够英雄惜英雄;自己心爱的女子亲手牵过的红线,任谁握在掌心也会割破掌、割破心吧?

  “我是不想看王大哥孤孤单单的……”

  “他不会孤单太久的。”黎华轻笑,目光渺茫,意味深长。

  “哦,我知道了!”方若绮夸张地张大了嘴做恍然大悟状,“你和我在一起,该不会是把我当跳板,真正要接近的目标是王大哥吧?当初看《是朋友也是爱人》就觉得你们两个有古怪,戏假情真是不是?”

  黎华装作心悦诚服地鼓起掌来:“想象力不错;不过冰雪聪明方天后,您好像忽略了一个问题。”

  “什么?”

  “如你所说,比起你,我和瑞恩认识要早了很多年。何必借你做跳板?”

  “相识早晚有什么要紧?王大哥待我,是与众不同的。”

  原来她知道,原来她一直都知道。

  女人再迟钝,对于谁为自己存着爱慕总不至于无知无觉。方若绮急于为王瑞恩谋求另一半,一来是真得将他当作哥哥为他着急;再者,王瑞恩独身一日、她便负疚一日。可是每每催促询问,王瑞恩都是冷峻着脸、言有所指地望着她:“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硬塞到手里的缘分不是缘分,”黎华宠腻地拍拍方若绮的手,笑道:“你这‘盗版红娘’就别胡乱为别人操心啦。”

  “你说,四十年之后,王大哥会怎么样?”

  “由一个臭脾气导演,成功蜕变成一位知名的老牌臭脾气导演。”

  “那我们呢?”方若绮怯怯地问,“四十年之后,我们会变怎样?”

  “……”黎华愣了片刻,旋即牵起最温柔的笑,指指那株惨遭蹂躏的朱槿,“大概和今天没什么两样。四十年后,我还是要时刻提起精神,解救被你谋杀的植物。”

  处得久了,耳朵仿佛进化出对那人的促狭自动过滤的功能。此刻的方若绮听不出刻薄,她只知道,黎华说四十年后,他们还是会在一起;这是一个承诺,她在热泪盈眶之中奉为圭臬的承诺。

  说过了,方若绮对黎华,盲目相信,盲目遵循。

  泪水滴到碗里的饭粒子,竟然是甜的。

  说谎这事,并非时刻上纲上线、关乎品质;也要看,对方要的,究竟是一个答案,抑或是一份安心。

  亲爱的,我会对你说谎吗?也许会吧。

  当我觉得,你不会知道;当我觉得,你不需要知道。

  归根结底,当我的谎言,能够令到你幸福。任何时候。



  bianca于2009-2-2209:44补充以下内容

  有开场语、结束语、画外音;这一节有没有一点点像美剧?

止慈 发表于 2009-2-22 15:17

BL?

summer 发表于 2009-2-23 13:08

现在终于发现为什么bianca的文这么吸引人了
是真实。
很真实,很有生活的气息。
有种理性的感动。

bianca 发表于 2009-2-24 05:39

BL?
止慈 发表于 2009-2-22 15:17 http://www.mingstar.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这方面的误导吗?这个应该不会bl,bl文目前看看还成,自己写还不到火候。:)

对于summer,非常“琼瑶”地说一句,有你真好;在我都不喜欢自己的文的情况下,还能找到它的闪光点。
呵呵,叫我放弃弃坑的想法了:)

summer 发表于 2009-2-24 10:54


有这方面的误导吗?这个应该不会bl,bl文目前看看还成,自己写还不到火候。:)

对于summer,非常“琼瑶”地说一句,有你真好;在我都不喜欢自己的文的情况下,还能找到它的闪光点。
呵呵,叫我放弃弃 ...
bianca 发表于 2009-2-24 05:39 http://www.mingstar.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真的满喜欢bianca的文风的,很久没怎么追文了,现在略略也冷清了很多,读者可能不是很多,但是只要bianca写一天,summer就会追一天,加油!

小数点123 发表于 2009-2-24 12:25

是悲文吧。千万不要啊。花花已经很惨了。

止慈 发表于 2009-2-24 12:35


有这方面的误导吗?这个应该不会bl,bl文目前看看还成,自己写还不到火候。:)

对于summer,非常“琼瑶”地说一句,有你真好;在我都不喜欢自己的文的情况下,还能找到它的闪光点。
呵呵,叫我放弃弃 ...
bianca 发表于 2009-2-24 05:39 http://www.mingstar.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想说不要弃坑,但是想一想,作者也有自己的选择和喜好,而且有的时候甚至不由自己(例如灵感),所以还是尊重作者的意见。不过当然,从读者方面讲还是不要弃坑的好呵呵。回复的比较少不等于只有这些读者的,因为有的读者喜欢潜水,甚至一言不发:)只要写自己想写就好了:)

BL。。我是希望不是BL的,因为如果是,就要根据版规转移到BL文专区去了,那里是申请才能进入的,读者相对受限一些

**** Hidden Message *****

夜吟知寒 发表于 2009-2-24 20:55

BL吗?
没有看出来唉
不过人家还是很不能接受残疾的天王,要把天王写得美美的。

我最喜欢看黎方的故事了,觉得黎华好可怜啊,就这么残疾了,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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