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8-12-3 09:11

自给自足,自己删除

凑字数。。。

[ 本帖最后由 哈利欢·马尔福 于 2008-12-5 14:52 编辑 ]

yueyue 发表于 2008-12-3 11:05

薇兒 发表于 2008-12-3 11:19

之前聽編輯說過
現在的人普遍不愛思考
所以寫的簡單點好
太複雜的東西人家反倒是興趣缺缺
誰讓這是商業小說
市售言情小說多數無腦
情呀愛的滿篇
有些甚至只是床上滾半天

似乎多少也會影響我寫同人文啦
只是說有時想寫一些自己想要的東西
被退稿理由很多都是不符合市場口味

近年來也甚少再寫商業小說了

以我在巴哈收精華的習慣來說
基本上架構沒問題
我大概都會收
那種純然劇本文
連人物互動
眼神交流
行動完全沒寫
只有寫
王瑞恩:.........
黎華:......
方若綺:.......

基本上
我不承認這種東西可以稱的上是文章

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8-12-3 11:48

自给自足,自己删除

凑字数。。。

[ 本帖最后由 哈利欢·马尔福 于 2008-12-5 14:52 编辑 ]

笨紫瑩 发表于 2008-12-3 13:10

皮皮 发表于 2008-12-3 13:51

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8-12-3 14:52

自给自足,自己删除

凑字数。。。

[ 本帖最后由 哈利欢·马尔福 于 2008-12-5 14:52 编辑 ]

薇兒 发表于 2008-12-3 15:01

每一個人對故事的見解都有不同
不同的年齡看同樣一篇文章也會有不同的感受
15歲看這篇文
20歲看這篇文
25甚至30歲再來看這篇文
因為經歷過的生活與社會歷練不同
即使是同一篇文也會有不同的感受

曾收過一封MAIL
標題是這樣的
等候適當的時光再相遇
內文很棒
大家也都看看吧
有時候,
買了一本書或者一張唱碟回家,
唱碟聽過一次之後,
不怎麼喜歡,
於是長久放在抽屜裡。
那本書,
翻過幾頁之後,
就一直放在一旁。
過了很久之後,
你在書架上偶爾發現這本書,
一看之下,
就有相逢恨晚的感覺,
這麼好的書,
為何你忘記了它的存在?
如果早一點看到,
你的境界也許都會跟現在不一樣。
然後,
某年某天,
你打開抽屜,
無意中看到那張只聽過一次的唱片,
你再次把它播出來,
動人的旋律和歌詞竟使你震撼,
原來你一直錯過這麼好的歌。
那時為甚麼會不喜歡呢?
每個人總會有一、兩本忘記了的書或一張沒印象的唱碟。
時光流逝,
偶然再會,
才懊悔自己錯過了一本好書,
遺忘了一首好歌。
或許,
那不是遺忘,
而是時間不對。
第一次聽那張唱碟的時候,
它不能觸動你心靈,
因為大家心境不同。
那本書無法讓你驚豔,
只因為當時你還沒有那種領悟。
書和唱碟寂寞地等待時光,
當你有那種領悟,
你就會再遇那本書。
假使你一生都沒有那種領悟,
它才會永遠被遺忘。

[ 本帖最后由 薇兒 于 2008-12-3 15:04 编辑 ]

笨紫瑩 发表于 2008-12-3 15:06

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8-12-3 15:16

自给自足,自己删除

凑字数。。。

[ 本帖最后由 哈利欢·马尔福 于 2008-12-5 14:52 编辑 ]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查看完整版本: 所謂經典的同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