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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ebe0129 于 2012-4-30 01:23 编辑
明4啊...明4...離我這麼遠啊...好吧,今天晚上決定要替大宇構思一下明4xd(大宇:你還是作罷~!!)
基本資料:
1.我親愛的主角,男女也沒關係...最好能自己決定了\口/(一會兒當女,一會兒當男,可不錯啊)名字,生日...這些必然是玩家決定好了\口/
2.主角的背景...主角是某某(明3/甜蜜樂章的人物)的超級粉絲,為了認識他/她而立志進入演藝圈...
3.年齡...最好是剛剛完成學業吧-.-太老很麻煩-0-
4.而且,遊戲中的主角本來有一個男/女朋友,但是在冷戰...
管理藝人:
1.可自行決定是否要加入遊戲中已設定的經紀公司啊~!!這樣很棒棒^.<當然也可以不加入...經紀公司有些像賀總一樣55,但經紀公司也可能會倒閉啊...
2.有足夠金錢後,可以選擇自行創立經紀公司...當然也可以不創立...
3.創立經紀公司後,可以邀請讀書時期的同學加入公司,也可以邀請加入演藝圈後認識的朋友加入...而且可以簽黎華,方若綺等超級巨星,也可以簽唱片製作人...甚至助理也可以自己聘請
事業:
1.擁有多種職業,而且在結局前可決定,不只是有大老闆,更可以像席若雲一樣開餐館,也可以像新名紗雪一樣繼續學業,而且可以放棄演藝...但遊戲也必須繼續走下去...
2.唱片公司必須有約,而且每年發不了兩張唱片算毀約,而經紀公司絕對會為你負上毀約的責任...(假如有簽約經紀公司)
3.加設幕後工作,可以全職當幕後人員,而不像明3一樣,唱片助理只可在打工時擔當...
4.特殊通告需像明2舞國皇后一樣,需上某方面的課程,或是增強某技能...而不是以明3的模式,搜集寶物來製通告...
5.可以像明2一樣,活動可以選擇創作而不像甜蜜樂章,只放自由活動來等創作完成...
6.可以到外買別人的作品,或是請求朋友寫歌送你...
7.可以與遊戲中任何npc組成團體(注:npc必定要跟你是同一所經紀公司或是大家都是自由身)
8.簽約經紀公司或正式踏入演藝圈前,可以參加選美,歌唱比賽來增加名氣...而且比賽結果是根據角色屬性數值而定...
9.可以像明2的黎華一樣,與歌迷,影迷過生日,情人節...
人際關係:
1.除了以前的同學,演藝圈的明星外,跟可以跟一大堆幕後人員交往,舞蹈老師,化妝師也可以...莫名奇妙的粉絲也可以當你旗下的藝人,當然也可以當朋友...
2.可以在結局前結婚,也可以分手,而分手可以直接了當,也可以像明2一樣,不停拒絕溝通,最後可以分手...
3.除了BL,異性戀之外,更可以GL...而且可以一腳踏兩船,但也設置明2黎華發現方若綺是派對女主人而分手...
4.長期交不到朋友,可能會被新聞說為人孤僻...
5.可以跟狗仔/記者當朋友,好感太低可能會令主角經常受到騷擾或是被毀謗...
6.可以豎立敵人,也可以利用跟自己好感高的狗仔/記者來攻擊敵人(小心被揭穿奸計或是被報復)
7.可以像明2000一樣到朋友的家...但不同於明2000,多於一位朋友的家可以拜訪,也可以邀請朋友前來拜訪...
8.假如最近有完成作品,更可以請求朋友支持一下你(如果好感度低,可能會排擠你的作品)
9.可以寫歌送給朋友,以表心意,或是可以當作[收賣人心](汗""")
10.約會不一定是主角做主動,不須有特殊事件,npc也可約會主角
通告:
1.可以因為名氣,人氣高而接拍條件高於自己能力的通告...(這樣更真實了)
2.接演通告必須經過試鏡,模式跟明2一樣...但玩家必須抽出一日時間去試鏡...
3.完成專輯,電影,可加以宣傳,更可以以廣告模式宣傳...如果有簽約經紀公司,宣傳就因應經紀公司要求及安排而定...
4.主角的創作作品,可以由玩家自行編輯
5.自製作品時,可以選擇在與人溝通時邀請別人演出,或是在自製作品的版面選擇合作對象...
cg:
1.與男主角/女主角的cg必須每人一張結婚圖(在結局才結婚,或是在遊戲中期已經結了,也可得到cg)
2.跑到結局沒分手的話,會多加一張生活得幸福快樂的cg(在結局結婚的也可獲得)
3.最後,主角沒交上任何男女朋友,單身的話,也要有一張cg啊>w<(單身萬歲^.<)
4.當然,少不了花花公子/交際花的cg,大家總會跑的一張cg...
5.什麼事業的結局圖大概都不用我說吧?-.-基本上所有職業的結局都秀出來就好了...
花錢:
錢這麼多,不買些東西很辛苦啊...感覺賺這麼多塊錢都沒用
1.除了股票,衣服,公司物品(什麼風水魚...這類的物件-_-"),也可以買上市的經紀公司...不是股票啊,是一整間經紀公司買下來...帥吧?
2.可以買地,買房子,所以說起來,都已經這麼富有了,難道還住在那所什麼也放不下的房子裡嗎?而且,換所房子,在家休息或是提升屬性時也特別有效...
3.已經是大明星了,不可能沒有一輛車,難道還去坐公車嗎?乘私家車可以避免被粉絲騷擾...
4.可以開店啊...有上面說了的餐館,也可以開所服飾店...
總結:當然,以上只是花錢的方法-.-買回來的東西沒什麼用處,但錢太多真的很煩惱(小心被打啊~!!\口/),所以,什麼店,買回來還不需要太用心地經營,雖然你可以這樣做,用心經營會賺得更多,但如果你待在演藝圈,那些店還是會讓你賺錢,只是賺得比較少而且...
附注:
1.原定為主角(性別為女)的男友稱a,原定為主角(性別為男)的女友稱b,那麼主角性別為女時,b將會成為主角的好姊妹,而主角性別為男時,a則是主角的好兄弟...
2.雖然有BL,GL,但沒有結婚圖(怎樣結婚啊??-.-),結局圖依然是有的...
3.當然囉~結婚圖少不了偶像跟主角的一張>w<
to我親愛的王導,希望能在明4看到你>w<但願你不再是孤獨0.0或是我會伴在你身邊>3<
呼~!!一下子就吹散了的idea...還是令人興奮啊>w<雖然好像是一個沒什麼可能發行的遊戲-0-
不是嘛...還是充滿幻想的了>w<,有沒誰覺得這些主意好棒棒啊?0.0
哈哈~!!!作了一個夢0.0好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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