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498|回复: 0

关于本区文章的尺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27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楼(1楼) 已加入书签。
明志同人
主角:  
主要配角:  
明志系列: 明2 
篇幅: 未定
文风文类:  
与原作相近度: 0%
作者前言/简介: -
剧情关键字:
原创性:
尺度在区版规中已有规定,但在此仍提请注意,请大家发表文章之前先阅读且听略吟文区版规和作者、读者指南,其中“二、发文作者请看”的第二条“(二)文章内容”明确规定了本区所接受的文章范围,请烦劳务必看一下。3 ?5 r- E3 S+ b# N; k2 _! i8 S3 B

(二)文章内容, v* n3 Y9 G3 d4 c6 i* Z9 V" O

; s( Q+ R+ h0 O且听略吟文章拒绝以下内容:& Q- i6 v: c' \! r3 Q* B2 T( Q% H

  F6 G( ~5 v$ M1、文章若含偏激思想、情色描写、血腥暴力或违反善良风俗等内容;9 c  k" k+ `- |. D+ T& S

; m* L9 K6 j/ v) W: _/ A2、任何形式、轻重、篇幅的非全年龄向、违反善良风俗元素,包括但不限于H、SM(2008年7月19日起施行,此日期前相关文章做删帖或屏蔽、锁文处理,并不予更新权限);' l! b* Y1 \9 n7 C* _, h

; {4 |! p; B1 g* I( l, C3、BL/GL新原创文章请发在BL专区,该区请在这里申请进入(之前本区涉及BL/GL文章已经全部挪至BL专区);% n$ G; ]' a9 `# n* L! x' k

+ M2 {0 |$ H. p* M% U' l

4、如有文章涉及过细的不妥描述但又不属以上声明范畴,略仍建议作者以故事情节发展为主并考虑对本论坛青少年会员的影响,略保留采取任何可能措施的权利;

# U4 C; f5 [/ |6 g8 ]6 _. u+ u) P

* @  }9 x/ V" ?5 z8 z5、以上所及,如文章中只有个别篇章涉及但未张贴,而是仅提供另外阅读地址或引导读者继续阅读的类似行为,请恕略亦不能区别对待。

  z- l2 A" C& e, F  D$ G# w

* p+ ?+ Q  o' f9 ?

因此在这里重申一下上述原则,这就是本区接受的尺度。虽然这一条可能会让部分作者感到有所束缚,但论坛作为公开平台,也要顾及坛上诸多青少年,其世界观尚未形成,明志略也无意做这方面的“启蒙老师”;即使不考虑青少年会员,明志略作为论坛也不愿擦边。网络虽然虚幻,但不等于网络上一定要有情色、色情或者上述原则中提到的内容。我们只希望在这里能营造一个小孩子不需躲闪、家长可以放心,积极、正面、向上的创作交流环境。因此上述规定如果让一些作者觉得太过严苛,扫了大家的兴,还希望您能理解。

  r8 {1 d5 v# l1 m( m2 ?

' c' y4 W! x5 r3 |而就上述原则如何把握,因为文章之事本来也没有绝对量化的标准,因此我们从第二条入手:任何形式、轻重、篇幅的非全年龄向、违反善良风俗元素。因此如果文章中包含了无论何等形式、轻重、篇幅的非全年龄向、违反善良风俗的内容,举例而言,例如乱伦、暴力、色情、多人sex、变态行为,无论是否是具体的场面描写,还是无详细描写但以其为主导思想,这些都在禁止之列。因此,如果您觉得拿这份资料给14岁的孩子看可能会有不合适,那么也许在论坛上便会是不接受的范围。

; {7 e, y7 ]. X  x, D, Z* q, C- N4 l9 W; g. t

对于文章出现相关内容,明志略尊重每位作家创作的权利和自由,也不愿以论坛的要求来左右作者的创作,但有时因为一两句话而丧失整篇文章也未免可惜,因此如果您完全不介意的话,可否修改相关部分部分,以使论坛不致两难?如果您介意创作的艺术表达的话,那么对论坛真有些遗憾,但我们尊重您的意愿,也欢迎您继续带着其他的作品来和读者共享,毕竟一篇文章发表不顺利不代表论坛不适合您其他的文章。遇到此类情况时,版主会以版面管理或私人PM的方式与作者联系,我们尽量能够两全。, o0 I  A/ u: T! `! _  u

* h& A) M& t* w3 u7 d# Y% P5 \' \" ~而对于读者,您的交流会是作者写作的动力,但是交流中:请勿用BL角度理解非BL文章,请勿鼓动、要求BL,BL请移步BL专区;请勿鼓动、要求情色描写;请勿鼓动、要求其他非全年龄向、有违善良风俗的内容。8 V& v- _8 F; h9 D( a- k$ W2 ~, k

1 I0 _2 p! k7 _  R% `7 V) R. w

注:BL内容确定不在本区接受范围内,为此论坛已有专版,凡涉及BL内容的文章(无论是否纯精神,无论是否BL为主线),都将转移BL专区(本区需申请,请见军营大帐版的置顶帖)

本楼(1楼) 已加入书签。

书签目录

止慈 查看楼层(1楼)

尺度在区版规中已有规定,但在此仍提请注意,请大家发表文章之前先阅读且听略吟文区版规和作者、读者指南,其中“二、发文作者请看”的第二条“(二)文章内容”明确规定了本区所接受的文章范围,请烦劳务必看一下。 因此在这里重申一下上述原则,这就是本区接受的尺度。虽然这一条可能会让部分作者感到有所束缚,但论坛作为公开平台,也要顾及坛上诸多青少年,其世界观尚未形成,明志略也无意做这方面的“启蒙老师”;即使不考 ...
1. 严禁讨论盗版
2. 除专门水区以外(报道/JQ版)请您注意要减少水分哦。水区热烈欢迎以下内容:灌水,版聊,勾搭,抢沙发
3. 更多发言规定在这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明志略 |明志略已经运行了20年8个月27天

GMT+8, 2024-11-24 22:1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