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当水与火相遇 (鲜作者:minili )
当水与火相遇(一)PUB内,我在吧台前一口一口地饮酒。人声喧闹,不过比起我耳边的两个大噪音缘,那根本算不了什幺。
“喂,老大,你真的决定了?你要结婚?还是和纯情玉女温宁珊?”高熊一惊一乍低问。
不等我回答,彭胡又开口:“不应该是古妹妹吗?大美女你竟不要?”满脸的不解。
我冷冷一笑,闲闲地晃着酒杯,欣赏深红色液体在碰上杯壁又落下的瞬间被灯光打出的美丽颜色。古芊箐?“那个皇帝女你留着吧!”
“那方妹妹呢?够漂亮又够聪明,身为‘千面女郎’又够神秘,而且我发现你们交情不错哦!”再接再厉。
方若绮?没感觉。“朋友而已。”看着他们又要开口,我连忙说:“我决定了。”省得他们把演艺圈里的女生都说一遍,浪费口舌。
“温宁珊是柔水般的性格……”高熊仍是不死心。
“而你则是火药般的脾气……”彭胡接上。
“水与火是不兼容的!”异口同声。
“是吗?”依旧闲闲地摇酒杯。坚定的决心怎幺会被三言两语就打消,如果这样,我早就被他们同化了。
“……”
“离婚宴时我们一定去!”两人忿忿地离开。
离婚?我还没结婚就咒我离婚,真损啊。我苦笑。
怎幺能怪他们呢?两年前,我也一样以为我有一天会娶古芊箐。这无关爱不爱的问题。那时的我心中有爱吗?我怀疑。“只会傻笑的白痴女”,曾经我这样评价温宁珊。而现在,我的评价是──
天使。
我的天使。
当水与火相遇(二)
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射进来,照在了我拿书的手上。我放下了书,把手整个凑进阳光中,发现自己竟十分喜欢那种暖洋洋的感觉,喜欢看手被照出的那种光泽。
在阳光中照了许久后,我收回了手,心中笑嘲自己:不是喜欢黑暗吗?怎幺突然间纯情起来,爱上这幺积极的东西。
站起来,走过去拉开了窗帘,又走到酒柜前拿了一瓶红酒和一只高脚杯,斟上后,回到沙发里,在阳光中晃着酒杯,意外的发现深红色液体在碰上杯壁又落下的瞬间时被阳光打出的颜色要比PUB中灯光打出来的美的多。那种粉色更透彻,不似PUB中的,再美也总是带着一种堕落。
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为什幺会喜欢这种颜色,只是每次喝酒时都会下意识地摇酒杯,欣赏它。大概是因为这种颜色永远不会属于我吧!
浅浅的饮了一口酒,再度拿起书,准备在阳光中度过这个下午。这种明亮,偶尔为之,也不错。
老天爷似乎不打算让我这样的人享受这种温馨的环境。才看了五分钟,一道突兀的女声打破了宁静:
“童大帅哥,你的人气有所下降哦。”
只见一抹红色从我眼前飘过,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浓烈的香水味。很快,声音就近在耳边,身旁的空间也立刻被占满。
“滚开。”不管是谁,也别想和我坐得那幺近。
那人倒识趣,起身坐到了对面。“童大帅哥,真不给面子。”故做娇滴的声音。
不必抬头,我也知道来者是谁──老板的女儿兼我的经纪人──夏荷。
我抬起头,冷冷地望着她。明明是洗衣板的身材还总喜欢穿紧身衣,香味浓到人人都认为她出门前至少洒了半瓶香水,一张脸总画得象个调色盘,我的经纪人──夏荷,远远没有她的名字那幺清秀高雅。要不是她在接通告上有那幺两下子,把我的事业弄得有声有色,而且顾及她是老板的女儿而忍让她三分,她早就不会坐在我面前了。
“有事?”一个字都懒得多说。
“别那幺冷酷嘛,我出国半个月有没有想我?”
我不语。想她?作她的白日梦吧。
她倒也不在意,拿出一份合约和一张报纸,“努,我一回来就看到了这个‘十大梦中情人’评选结果,你今年才排第三,去年是第二哦。”
看我没反应,她也习以为常,继续说下去:“所以,公司作了一个计划,让你重新提起人气。包括一部电影,一张唱片,一个服装的代言。虽然你和公司约定的三部影片的量都完成了,但是我希望你能配合。”
我耸耸眉,很正常的又引来那个花痴的爱慕眼光。接过合约,签上一个“童”字,扔回去。我从不签全名,懒得签。反正我从没违过约。
那女人达到目的,竟还不肯离去,罗里八嗦一堆废话:“靖阳,你要感谢我哦,是我全力争取才得到这个合约的。请我吃饭吧。”一脸得意。
什幺叫做得了便宜还卖乖?我眼前就是一个真实写照。圈里人都说我是“影视一匹狼”,谁都骂。不是我愿意骂,而是眼前这种欠骂的人太多。大家都心知肚名那个破烂评选根本不具任何权威性,只是让我多排片的借口而已,我会签是因为这是双赢的事,我跟钱没仇。
“跟丑八怪吃饭我会反胃。”自己找骂。
“你……我是丑八怪?我浑身上下都是名牌!你骂我丑八怪,不怕我告诉我爸去?”一张脸气得扭曲。
懒得跟她解释。
“你问问你爸舍得我这棵摇钱树吗?”我敬重老板不代表可以拿老板来压我。
“你会发现你说的话是错的!”
不加理会,我拿起书走进卧室,把厅里的呱噪声关在门外。那个丑八怪想骂多久就让她骂多久吧!
当水与火相遇(三)
“童,试试我的新作品”,PUB的调酒师兼老板阿杰推过来一杯酒,“烈火。”
我接过这杯名为“烈火”的酒,正要品尝,左肩突然搭上了一只细嫩的手,“靖阳。”随即右肩也被人重重拍下,“老大,喝酒怎幺不叫上我?”是古芊菁和彭胡。
“你废话那幺多,把老大念烦了,当然不叫你。”高熊说风凉话。
“不叫我难道叫你?你的话少啊?”彭胡回嘴。
“当然啦!我虽话多,但字字真理,句句箴言。”高熊得意道。
“是吗?我怎幺觉得是字字废话,句句胡编?”
“我告诉你……”彭胡不甘示弱,眼见两人又要开斗了。
“好了!烦死了!”一声娇喝打断了两人。
古芊菁的大小姐脾气上来了可是不好办的,随时都可能转身离去。好不容易请她出来的高彭二人当然不会让这种事发生,连忙围过去说好话。
“古妹妹别生气哦,我们不吵就是了。”
“是呀,是呀,别生气……”
我一边品酒一边静静地看着好戏,不发表任何意见──这种事情看得实在是太多了。每次都是这样──高熊彭胡必然会吵嘴,古芊菁必然会生气,结果……
“好了,我不走了,不过不要再吵了,很烦耶。”
“古妹妹不生气了?那就好了。”两人如释重负。
每一次都是这样。
我把酒杯举高,习惯性地晃着,却没有看见那美丽的颜色,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媚惑的血红。
透过杯子,我看见了古芊菁妩媚的脸,跟这酒色竟是如此的相配。
“童,‘烈火’如何?”阿杰问。
“味道不好,颜色更差。”我评价道。
“不会吧?我研究了好久的!芊菁,你试试。”阿杰不死心,又递了一杯给古芊菁。
“好……咳咳!……搞什幺!阿杰,你是拿纯酒精做的吗?酒味这幺浓!”古芊菁一脸的不满,把酒杯推了回去。
“喂,阿杰,你的‘烈火’是不是专门为男人作的?你很瞧不起女性哦!”古芊菁常常是这样,不知为什幺就突然发起了脾气。
阿杰连忙陪笑脸:“Sorry,sorry,我一定立即专门为女性设计一款酒好不好?”
我鄙夷地望了阿杰一眼──干什幺要对古芊菁低声下气。古芊菁是那种你越迁就越得意的人,你对她冷言冷语,她反而会变得很温顺。可惜这一点只有我发现。
找阿杰要了一杯常喝的“冷酷”,冷眼看着他们三人众星拱月般的围着古芊菁聊天,古芊菁则笑得娇媚。
同为富家女的古芊菁要比夏荷好得多。虽然她们同样酷爱打扮和疯狂购物,然而古芊菁胜在她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她永远知道什幺是适合自己的,什幺是时尚的。她懂得充分利用父亲的人脉为自己铺路,以至于只凭着一张美丽的脸就成了一线红星。这是其它人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在这个圈子里漂亮只是一个入门的必要条件。
古芊菁忽然把脸转向了我:“靖阳,你要有新搭档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20 1:33:26编辑过]
当水与火相遇(四)
新的搭档?我停住喝酒的动作,挑起眉,等待下文。
“你不知道?”古芊菁对我的反应有些疑惑,“温宁珊今年转到咱们公司,公司准备力捧她。”
温宁珊?我脑中过滤着一张张脸,搜索着名字的主人。
“老大要和温美眉合作?”高熊一脸的羡慕。
“是温柔可人、笑容甜美、漂亮……”彭胡的赞美在看见古芊菁的脸色后逐渐消音。
“哼!一个小白痴罢了!真不知道公司为什么要捧她!她倒底哪比我好?”古芊菁两眼喷火地瞪着高、彭二人,口气里满是愤怒与嫉妒。
“小心五官回不到原位。”我看着古芊菁被气得扭曲的脸道。
“就是就是,古妹妹生气就不漂亮了。其实温宁珊再好也不如你古妹妹呀。古妹妹可是沈鱼落雁、闭花羞月……”两人趁势连忙讨好,如黄河之水滔滔不尽的阿谀奉承倾泻而出。
古芊菁仍是忿忿的:“连靖阳都要和她去合作了,我怎么办?”
古芊菁这么说绝对不是因为留恋我,而是因为整个公司的男演员中只有我的名气配得上她。我们一直是搭档,我去和温宁珊配戏,等于也是阻断了她的发展。
“老大,你怎么说?”高熊终于注意到了我这个当事人。
望着古芊菁有些期待的眼神,我只是淡淡地吐出了三个字:“无所谓。”还能怎么样,合约都签完了。况且本来就无所谓啊,无论和谁合作,古芊菁还是温宁珊,都是一样的──戏痴。
斜靠在椅背上,我慢慢地看着剧本。夏荷说得没错,我的确是说错了,公司让我拍不是为了让我多为公司创收,而是为了女主角──温宁珊。公司让我和她搭档,想让她成为公司里的一号女演员。以前这个位子一直都是空的,因为谁也奈何不了那个伟大的古芊菁,与其说是她签约在公司旗下,不如说是她包了这个公司,找她拍戏,她很可能一会当导演,一会当化装师──也就是说,没有一项她大小姐满意的,没有一项是她不管的。碍于她爸爸的势力,谁敢指责她?所以当然能躲就躲了,因此古芊菁因为鲜有人愿意与她合作,所以她拍片不多。
至于夏荷本来的意思,我也明白。不过她当然不会去找老板说什么,只是改变了自己而已。今天她穿著普通的衣裤,没有象以往那么夸张了。基于她比以前好多了,我也就没再“赞美”她。
当水与火相遇(五)
我的戏很简单,从这薄薄的剧本就能看出来。这部戏是以温宁珊为主的,她饰演一个努力追求幸福的女子,而我,自然是那个“幸福”。从一个乡下姑娘,到一个打工赚学费的女大学生,再到时髦的都市白领,女主角为了能跟上那个如风般男子的步伐,一次次改变着自己,电影便叫做《风,请为我留步》。
看着剧本,我暗自嘲笑。这个世界太现实,爱情的本质早已变了味,只差放在市场上称斤约两罢了。所以我不信爱情,更不信天长地久,并不是我冷酷,只是我比较冷静。这样为爱付出,太傻。不过客观的说,这个角色并不好演,不知演惯了花瓶的温宁珊能不能胜任。
“嗨,你好,我是温宁珊,很高兴和你合作。”径自冥想间,没发现她已经来了。我猛的抬起头,看到的是一张不施脂粉的小脸和一个甜美的笑容。
“你好,小白痴。”不知怎的,口气不自觉的就不善起来。
她有些呆楞,没想到我会这样回答。不过似乎她对我的作风有所耳闻,她并没有生气,只是很好脾气的说:“我并不笨,希望你不要这样叫我。”说完就去和别人打招呼了。尾随其后的是她的哥哥温宁海。
我和温宁海倒是聊过几次。挺有才华,也很爱护妹妹。经过我身边时,他半开玩笑的说“别欺负我妹妹哦。”
“没兴趣。”我淡道。
暖暖的四月天里,温宁珊穿著一件白色荷边衬衣,套着乳白的纯毛长裙,帆布帽子上缀着几朵小小的向日葵,阳光中,远远看上去,纯洁得象天使。
“乱想什么。”我暗嘲自己最近怎么天使、天使的想个没完。不过她的确很可爱,能在演艺圈立住脚的果然都有两下子。
第一天上戏很简单,导演介绍介绍剧情,试试服装,就完了。出了电影公司,很自然地看到两个大闲人。
“嘿,老大,温美眉漂不漂亮?”彭胡猴急地问。
“是呀,可不可爱?”高熊也笑的贼兮兮。
“自己进去看。”我懒得理他们,坐进车里开始发动车。
两人早就习惯了,一左一右的窜了进来,拍着我的肩膀,笑嘻嘻的说:“去找阿杰吧。”
我猛地踩油门,把他们甩向后面,清楚地听到响亮的碰头声。
“老大,你怎么可以这样!”气愤而整齐的声音。
虽然我没看后视镜,也能想象到他们抱头抚痛的样子。我突然心情大好,对他们一点也不担心──祸害是可以遗千年的,两人命大的很。反正一会儿的耳朵同样会受伤害,就当打个平手吧。
当水与火相遇(六)
头好痛。
我一手托着Joseph E . Stiglitz的《Economics》,另一手慢慢地揉着太阳穴。
这本厚重的书我一直都想读却没有时间,没想到这次拍片却给了我机会。这当然得感谢那个小白痴,别人十分钟拍完的戏她要拍半小时,我等待的时间自然就多了起来。最近这半年内,我所有的通告都是和她合作,包括唱片、电影、广告等等,也就是说我没有什么工作需要赶着做,一切配合小白痴的行程。我当然也就闲得有时间看了。
天,头越来越痛了。都是昨天看书看的太晚,把老毛病又勾起来了。
我扔下书,活动着手腕──真是沉。正好导演叫我,看来小白痴终于拍完了那条。
我站在梧桐树下,定定地望着眼前那美丽的人,眼神带着惊喜与不信。这真的是她吗?
“婷馨,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声音略微颤抖。
“我……”
“停!温宁珊,你的眼神要再激动一点。”导演提醒。
“对不起,我知道了。”
“婷馨,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停!温宁珊,你的位置站得不对。”
“哦。”
“婷馨……”
“停!温宁珊,你……”
……
一遍又一遍,这是一场重逢的戏,我的脸上必须一直保持着欢喜的表情,而这实在有背我现在的身体状况。终于,在第N遍重拍后,导演让大家休息。
这时,小白痴跑了过来,还穿著刚才的戏服。简洁的套装,穿在她的身上,虽然很漂亮,却有些不协调。她站在我面前,有些羞涩的向我伸出手:“童靖阳,这是我刚才让助手去买的,你吃了会好些的。”
是一盒止痛药。她怎么看出来的?
“你少NG更实际。”我有些感动,不过我并没有表现出来。
“对不起,我太笨了。嗯……这是导演让我给你的。”她递过来一个活页夹。我不用看就知道是什么。
一个月来,由于小白痴的“出色演技”,剧本已经不知改了多少会。一旦某一剧情她演不出来了,导演就不得不改剧本,改成我的戏,现在我的剧本已经比原来厚了一倍。可是望着她可爱的脸和充满歉意的眼神,我什么也骂不出口。更何况我看得出她很努力,只是她真的是笨到家了。
忽然她想到了什么,脸上顿时焕出光彩。“童靖阳,下戏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一定会好些的!”
“哪?医院?”那就算了。
“不是,你去了就知道了!去不去?”一脸的期望。
“好吧。”看着她热心的样子,我不忍出口反驳。反正要比见那两个大闲人好──我的脑袋已经受不了任何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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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水与火相遇(七)
下戏了,我坐在车里等着小白痴。远远地,她似乎在和夏荷说着什么。
其实她根本不必向夏荷解释什么,夏荷这个经纪人向来管不着我。不过她说清楚了也好,省得夏荷问我。
终于,她跑了过来,从另一面上了车,通过侧视镜,我看见夏荷嫉妒的脸。
“好了,走吧。”她系好了安全带,笑着看我。
我有些不耐烦的轻击着方向盘。
在小白痴的指引下,我们左绕右绕地走了一个多小时了,我还是没有发现她到底要去哪。
“喂,你到底要去哪?”我忍不住开口。
“快了,马上就到了。”
她竟带我来到了海边。
“这就是你要带我来的地方?”有没有搞错,她带我开了一个多小时就是来这?
“是啊,很美吧。”她回头冲着我笑。
“我还不至于没见过海。”我冷冷地答。
“不是,我是说落日。”她急忙说。
“落日?”我有些疑惑地望着她,从来没听说过有人欣赏日落的。
“是呀。太阳快落的时候没有白天时那么耀眼,昏黄的样子给人一种沉静的感觉。小时候我很笨,常常被老师骂,有时很委屈,就跑来海边大哭。有一次来的时候正好是太阳落山,我忽然发现它好漂亮,就呆呆地看它,渐渐的我就感觉很平静,也不想哭了。从那以后,我只要不快乐就会跑到这里来。”
“你小时候常常被骂?”我有些好笑地问。
“呵呵。那时我的反应总比别人慢,老师讲一遍别人都懂了就我还不懂,老师就很着急,就下课再给我讲,可我有时还是不懂,老师气急了就骂我怎么这么笨。还有,我常常会出点小问题,比如说摔倒啦,生病啦……”她坐在沙滩上,慢慢讲着小时候的趣事。我躺在她身后,听着她的叙述。
五月这个时节,海边上是没有多少人的。偶尔的一阵海风吹过,使人感到十分的惬意舒适。海水轻轻地打岸声和着她甜甜的嗓音一并传来。
我忽然觉得头没那么痛了,不知是落日的功劳还是她的功劳。
抬起头看了看坐在前面的她。夕阳的橘红色象一件薄纱笼在她身上,她抱膝而坐的样子象个天使。
“童靖阳,你的童年是什么样的?”她转过身来问我。
当水与火相遇(八)
我的童年……
好久没有掀起的记忆……
思绪有些缥缈,远远的,一个男孩稚嫩的声音似乎传来:“爸爸,妈妈上哪去了?”
“阳阳,爸爸没能给妈妈幸福,妈妈去了一个可以幸福的地方了。”
……
“童靖阳,昨天家长会怎么你爸爸来呀?你妈妈呢?”几个男生不怀好意地问。
“与你无关,你倒不如想想把37分变成73分。”夹在中间男孩眼望着窗外,冷冷地回答。
“哼,牛什么牛,不过是没妈的可怜虫罢了!”
……
“童靖阳,你能帮我讲一下这道题吗?”一个女生拿着作业本靠了过来。
男孩拿出本子扔了过去。女生似乎还是不满足,问道:“你能讲讲吗?你写得好复杂哦。”
“不想看就算。”伸手要拿回来。
“不要不要,借我看看吧。”女生连忙抱着本子跑了,远远地还能听到她和别的女生的充满爱慕的声音:“童靖阳好棒哦,比咱们小2岁还那么聪明,而且又那么帅!”
……
“童靖阳,你是不是又不舒服了?”一只小手轻轻地抚上我的额头,关切的问语将我从回忆中唤起。
“ 你少管。”刚才的冥想让我口气又有些不善。
“……不是,我看你又皱起眉头,以为你头又不好受了。”她关心地看着我。
看着她那真诚的眼神,我有些后悔──那些事和她又没关系。
“我们走吧,已经很晚了。”她起身。
“好,走吧。”
我把她送回家。
进门前,她回头冲我嫣然一笑:“你好多了吧?有空的话我们改天再去。”
再去?夏荷还不得嫉妒的发疯?我暗笑。
“我进去了,再见。”她摆摆手。
点点头,我发动车子。
当水与火相遇(九)
难得能这么轻松地躺在沙发上悠哉地读书。
影片的第一部分已经拍完了,导演放假一天;两个活宝被空投到德国排外景,没有机会再在我耳边呱噪。耳边清静的感觉真好。
毛茸茸的东西微微扫过我的脸。我慢慢地把书扣在胸前,出其不意地拽住了始作俑者──乌托的尾巴,满意地听到“喵!”的惨叫声。
很多人都不相信我会养猫,毕竟我不象是那种有多大爱心和闲情逸致的人。我会养,当然是因为乌托和普通的猫有所不同。用高熊的话说,乌托是个比我“更臭屁的家伙”,它不会象别的猫一样讨好人,面对人们伸出的手,它的反应常常是摆摆尾巴走开。有人就说这是只有个性的猫。
对此我只是冷笑──一只猫谈得上什么个性不个性。我会养它,是因为它的眼,一双很干净的眼,没有别的猫讨好而谄媚的神情,不会没事窜过来要人抱。更多的时候,我们各走各的路,它也不会整天乱叫。大概是自身的经历和学经济出身的缘故,我是个现实的人,比起轰轰烈烈,我更喜欢淡然的相处。不只是和猫,和人也如此。
把乌托放在身上,手指慢慢地扒着它的毛。忽然感觉乌托的身体便得僵硬,耳朵也警觉的竖了起来。我知道谁来了,我已闻到那刺鼻的味道。
是夏荷,一张怨妇般的面孔对着我:“童靖阳,爸爸让你们成对炒作。”
成对炒作,就是两个人以情侣的姿态出现在媒体面前,利用无孔不入的狗仔队增加暴光率。这种手法百战百胜。
“哦?老板怎么知道我们出去过?”我明知故问,还能有谁。
“是我说的。”夏荷露出了我意料之中的悔恨表情。
“好吧。”无所谓,反正和小白痴呆在一起还算令人愉快,而且也躲开了这个八婆。
我放下乌托,再度拿起书,等她自动走人。
“你的猫可真高贵。”半晌,夏荷讪讪地说。
我没抬头,百分之百又是乌托给了她个闭门羹。她又不敢骂乌托,只能以“高贵”来发泄。我一边翻书一边轻笑:“你不常用这个次来形容你自己?”
“!!”用力的关门声。
自找,浪费我口舌。
看着看着,我忽然有种预感:未来的日子里会不会发生什么?
当水与火相遇(十)
我百无聊赖地翻着报纸。
“如何防治中风”、“腰酸背痛巧治疗”……我什么时候沦落到看这种长寿之道?
无奈地扔下《老年时报》,心中第一万次后悔忘了带书过来。
目光望向远方,小白痴正和一群小孩子们玩得开心,身后拖着一条长龙--很无聊的游戏,老鹰捉小鸡。而她显然不敌那个强壮的“老鹰”,“小鸡”一只接一只地被拎了出来。
天,连玩游戏都那么笨。不过……笨得很可爱。
自从开始执行公司的任务,我们有空就泡在这个慈善院内,小白痴总是忙得很快乐,又是陪小孩玩耍,又是和老人谈天。
我没什么意见,每次都找个角落看书。这个地方很清幽,或许在这个浮躁而喧哗的城市中,这是唯一的净土。
最初小白痴提议来这里时,我没什么异议。我的娱乐场所向来只有阿杰的PUB,把天使带到那么堕落的地方,是会遭天谴的。
耳畔偶尔传来小孩子铜铃般的笑声,或是老者年老而沧桑的低语,这两种人世间最纯最真的声音,总是轻易就让人平静下来,屏弃心中的戾气,认为就此老去,也是不错的选择。
小白痴就象天使,一点一点的,把阳光带到我的生命中。
而媒体,他们所要的就是你们是“两个一起”出去的,至于去的哪里,谁管?谁在乎?他们已有足够的材料去骗无聊的观众,满足他们的八卦欲。
我和小白痴处的也越来越好。她乖巧的性格总是让我很轻松,放下了一切尖锐的戒备。不知是因为她缺根弦听不出来还是脾气好,对于我的冷嘲热讽,她从来都不会恼火。
“童靖阳,你来替我一下好不好?”小白痴气喘吁吁的问我,小脸因运动变成了粉红色,挂着一层雾气,象极了水蜜桃。
“很白痴。”我拒绝。
“不要干坐着嘛,很好玩的!”小白痴劝道。
“没玩过。”我实话实说。
因为冷漠的性格和优异的成绩,我从小就遭到周围人的嫉妒与排斥。这种群体游戏从来没有人叫上我,我也不屑于这种低级游戏。活动的时候我总是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看书,把喧闹关在门外。
“那就试试呀。小强、丫丫,都来拉哥哥!”她伸出手拉我,再加上那群小鬼,七手八脚地连推带拽把我弄到了院子中央。
小白痴一边紧紧攥住我的衣角,一边从我身后探出头对那只“老鹰”喊:“哼哼,这次我们不会输了!”
赶鸭子上架,我硬着头皮扮起“鸡妈妈”。
“如果让狗仔队拍到了,大概会是明天的娱乐头条吧……”我暗想。
奔跑间,小白痴清脆的笑声清楚地传入我的耳中。心在不知不觉中,一点点变得愉悦。
看来这种游戏还不算太无聊呢……
当水与火相遇(十一)
屋里忽然响起了《绿袖子》的吉他声,琴声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响亮。
我左手仍是托著书,只伸出右手从茶几上取过手机,用大么指挑开盖:”童靖阳。”
”靖阳哥!”对方兴冲冲地开口。
是她?她怎么回来了?
我在脑海中迅速计算了一下--似乎离约定的日期还有半年的时间。她怎么回提前回来?
”你又干什么好事了?”我直接推出最可能的答案--被抓回来了。
”哎呀~~~靖阳哥,求你来救救我好不好?闷死了……”她干脆地承认了,而且向我讨救兵。
”你在哪?”
”’地狱’的第十八层……”好不可怜的声音。
这种把戏玩过无数回了,我冷下声音:”萧萧,别玩文字游戏。”
”好拉,是’地狱夜总会’的第十八层的总裁室~~~行了吧?对了,靖阳哥,下星期日盟里飚车,爸让我叫你来,时间行吗?”萧萧忽然想起了正事,问我。
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整天不是剧本就是砖头般的经济书,人都快生锈了,运动运动也好。
”行。”我答应。
”OK,到时见。哦,还有,”萧萧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建议你带个女伴。”
”你又搞什么?”
”老爸最近乐于给盟里的弟兄们找另一半,老爸又最喜欢你,你想如果你孤单一人去了,会不给你安排几个吗?看对眼了还好,不顺眼就麻烦喽~~~”萧萧幸灾乐祸地说。
”没有你的阴谋?”我不信她那么好心提醒我。
”呵呵,我是想看看能被你带来的女孩子会是什么样嘛~~~不过,我是真的提醒你,你自己找个人总比老爸派来的好打发吧?啊,阿扬来了,我闪了,拜~~”
溜了。
被她一搅和,书也读不进去了,索性放下。
萧萧说的是真的,我相信。玩笑归玩笑,萧萧不会说谎。
只是我要找谁呢?古芊菁?还是随便一个女子?
或者是……小白痴?
换上一身黑色骑士装,拎起钥匙,我开车出发。
约定的时间快到了,不知她准备好了没有?我一边想一边快速地开往她的家。
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照亮了我的半边脸。很温暖,很舒适的感觉。我摇下车窗,享受更直接的沐浴。
飚车在上午举行,而不是一般情况的半夜。干爸总是有办法让一切合理化,对外,这是一场摩托车比赛。
当然,是比赛,不过就是有帮派参加的比赛罢了。
马上就要到了,不知道今天的她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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