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醉金迷 发表于 2006-1-29 21:02

绯(待续)(3月10日1楼更新)

友情提醒:不是什么浪漫动人意境优美的文章,慎入




他死了,而我还活着。



从警局办完一切手续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筱筠和妮雯在门口等我,夕阳在地上把她们的影子拖得很长,两个人的脸上写满了焦急和担心,见到我赶忙迎上来。

“怎么样?”妮雯抓着我的手臂,用力地,像是怕我瘫倒在地上。

我苍白无力地看她一眼,想微笑一下安慰她,无奈实在是笑不出来,连声音都发不出。从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她身后血红的残阳,我站着愣了许久,终于说:“该办的手续都办了,他没什么东西,一些贴身物品我都拿回来了。”

“谁问你这个!”妮雯的声音嘶哑着,也许是觉得不该对这种情况下的我大声,她停了停,叹了口气说,“我是问你怎么样。”

筱筠点点头,表示同样的担心。

“我没事。”反过来要安慰她们,“我先回去了。”

“若绮……”筱筠轻轻地拉拉我,“真的没事吗?我们送你回去吧。”

“不必了。”我低声说,“我要你们帮忙的地方会很多,但并不是今天。”

“好,好。说得好。”妮雯像是放心了,轻拍我一下,仿佛想以此给我注入点精力。筱筠也应和道,“那你自己当心。”

“再见。”我说。

朝夕阳走去。



回到家我几乎没有力气伸手开灯,关了门就一屁股瘫坐在地板上。

窗外路灯微弱的光亮透过玻璃窗照进来,照在那些从手袋里掉出来洒了一地的东西上。有钱夹,有摔烂的手机,还有ZIPPO品质优良经过强烈撞击都没有粉碎只留下了一个凹痕的打火机。

翻开钱夹,里面还有我不久以前勒令他放进去的照片。我甚至可以描绘出他那时的表情,拧一拧眉毛,十分头痛的样子。

「你看见过哪个男人在钱夹里放自己的照片。」

「你。」说着擅自抢过他的钱夹替他放进去。然后很满意地举起来欣赏一番。绿发绿眸,冷得恰倒好处的表情。「多帅。」我说。

「女人。」他故意做作地叹气,摆一个不可理喻的表情。但是照片此后从未取出过。



不敢再做什么回忆,我赶忙站起来,开灯,收拾好地上的东西。

奇怪,刚刚收到警察通知的时候,几乎拼了命才忍住眼泪。此刻终于得到独处的机会,眼泪却似干涸了般流不出来。只觉得心口被人掏去一大块,潺潺地滴血,生生世世无法弥补。

记得自己曾经在很多人面前因为人际关系上的事痛哭,他没有安慰我,只是这样跟我说,「若绮,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很多不快乐的事情,但是你有无听过流血不流泪?你不呼痛,旁人犹疑,也就不敢即刻落井下石,你也就获得喘息的机会。环境是残酷的,以后永远不要让我看到你在公众场合哭泣。」

从此我再也没有当众流泪。

要命,怎么回忆止都止不住地冒出来。是不是眼泪不流了,总该换个什么来代替。我荒唐地想。

身心都累极了。洗澡睡觉。

是夜疯狂地做梦。熙熙攘攘的马路上,全部是绿头发一般高的男子,一个个看过来,都不是他。

哪一个都不是。哪里都没有。

这个世界上哪里都找不到他了,他死了,我已经失去他了。

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做足了噩梦,醒来时一身的汗。瞄一眼床头的闹钟,12点半。

正准备起床,电话狂响。是筱筠。

“若绮?你起来了吗?”

“正准备起床。”

“没事吧?”她没头没脑地问我。

“当然。你以为我会自杀?”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骂我,又说,“快起床吧,一会妮雯来看你。”

“好,再见。”我挂上电话。

起床洗漱,看见镜子里自己睡出来的两个大肿眼泡。想着前一天发生的事情,还是觉得像在做噩梦,心里充满了悲伤。

但是有什么办法?伤心是一个人的,这里有人过世,别处还是照样有人办喜宴搞庆典。天没有塌下来,地球还是照转,日子还是要照过。

这才是最最悲哀的地方。

门铃适时地响起来。妮雯驾到。

她永远是光彩照人的,一身衣服穿得恰倒好处,这除了良好的品味以外,本身的气质也是很重要的。同样的衣服,穿在有些人身上无论怎么看都有委琐的味道,而她穿着,就是像给衣服打广告。

“早饭没吃吧?帮你买了皮蛋瘦肉粥。”5厘米的细高跟啪嗒啪嗒地踩过我的地板,在桌上放下一个塑料袋。

“喔,谢谢。”我过去坐下,老实不客气地吃起来。

“好,好,”她看着我的吃相,“比我想象中好很多。”

“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陪他一起去死,我还是要活下去的。”话出口,自己都觉得冷漠,但又确是实话实说,“我可以整天要死要活的,可是那样又有什么用呢,他再也不会复活了。没有了他,我也要好好地活下去。”

妮雯不住点头,“看来不需要我和筱筠说些多余的话了,这样很好。我们原本不是没担心过你会自杀。”

“我那么像会轻生的人?”嘴里一大口粥,我含含糊糊地问。

“不。”她顿一顿,转身直视我,“但是我们都知道你深爱他。”

我半晌没有开口,默默地咀嚼口中的食物。

“事实上,”过了很久我说,“这点至今未变,即使他已经去世。但是这与我要好好活下去并不矛盾,我爱他并不代表我要守着他已经离开这个伤口哭哭啼啼一辈子,日子还是很长的。”

“是。你会有新的生活,若绮。”她嗒嗒嗒地走过来拉开一把椅子坐下,“今天我就是为这个来的。”

“你说。”

“你今后打算怎么办?如何维持正常生活?”

“嗯,酒吧我想顶给别人,搞经营我没那个本事。”我苦笑,老老实实地说,“我可不想它倒闭在我手上,更何况,继续在那里干,难保我不触景伤情。”

“我也是这样想的。要不要我帮忙?”

“好的,你路道粗,请帮我留意好买主。”

“没有问题。那接下来你自己的工作呢?”

“当然是去找啊,我好歹也算大学毕业,英语流利,难道还找不到工作?”

她很惊讶:“若绮,这么多年来你跟童靖阳在一起真的是对外面的世界一点点都不关心?你知不知道现在外面随便找个什么打字的工作就要求大学文凭和英语证书?你我都已经28岁了,更何况我们的大学并不是什么一流学府,那一纸5、6年前的文凭,如今根本没有什么大的价值。不然如今还有那么多年轻的毕业生都找不到工作?若绮,你凭地天真。”

我被她说得闷住,愕然地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是的,妮雯其实说得没错。我凭什么这么轻松地说找工作?大学毕业后,一开始是想渡过找工作的无收入期,于是在小童的酒吧里驻唱赚钱,后来与他恋爱,便长久地唱了下去,酒吧收入不错,供养两个人绰绰有余。我也就免去天天朝九晚五挤公车地铁的劳苦上班族生涯,至今整整有6年。

而这6年间,与我同校毕业的筱筠和妮雯已经各自闯出一片天。筱筠是畅销杂志的专栏作家,而妮雯已是时尚刊物的主编。

我傻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若绮,你别怪我这种时候还说这样的话来打击你。但我实在不想说些没用的。你必须要看清现实,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木然地点头。

妮雯叹口气,像是埋怨现实的残酷,随即她又说:“不过我和筱筠都会尽力帮你的,你把你的履历找出来,找工作的事要尽快着手。”

“是,是。”

“还有,你这房子是和童君一起租的吧?”

“是。”

“待酒吧顶出后,款项用来买下房子。你们和房东应该很熟了,跟他多议议价。”

“是是。”

“那么我就先走了。下午还要超时工作。”妮雯交代完毕,走到门口去。但是她的手放在门把上不动。我看着她的背影,高挑,苗条,任何女子看了都会羡慕的曼妙身材。谁都只会注意人光鲜的外表,可是背后的心酸,谁又知道呢。

她背对我站在那里,许久不动。房间里非常安静,然后我听见她很轻地叹了口气,没有转头地对我说。

“若绮,你要加油。不要被生活打倒。”

我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妮雯,这些年来,你也受了很多苦吧。”

她没有回答,打开门走了。





下午我去了酒吧。

门口挂着暂停营业的牌子,我在门口站一会,推门进去。

平时总是黑洞洞的酒吧这会儿开着灯,很亮。向下阶梯的转角处有一道梁,不开灯的时候很难分辨,第一次来的人往往会在此处额头吃苦。记得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狠狠地撞到了呢。

摸一摸额头,仿佛还在隐隐作痛。

那一下果然狠。

有服务生在里面打扫,看见我,马上停下手中的活跑过来。

“方小姐!”女孩子的眼泪扑扑地掉下来。

“别哭别哭。”我拍拍她肩膀,“其他人呢?”

“大家都回去了,”她抹一抹眼泪,“发生了这种事,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好,就先回家等消息了。我在家心里难受极了,实在坐不住,就过来打扫打扫。方小姐,我们以后该怎么办啊……”说着说着,她又哭起来。

“好了好了。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我不是那块料,一个人是做不下去的,所以店我打算顶给别人做。不过我会尽量说服新老板把你们都留下的,放心吧。”

“方小姐,童先生平时对我们都很好,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最近停业期间就辛苦你们多看着点了。等新老板接手之后,希望一切都恢复正常吧。”

“方小姐,我不要跟别人,我们不要离开你!”她还是哭哭啼啼。

“跟我?跟我去喝西北风?”我哭笑不得,“你们的心意我很高兴,但还是好好过日子吧。童先生要是活着,也不想看到你们这样。”

她点点头,像是听懂了,随即又说:“方小姐,你真坚强。”语气里带点惊讶。

我无奈地笑笑:“多谢夸奖了。”

坚强,多么好的一个赞美词。我在回去的路上自顾自地想着。但是大概所有人都不希望被人用坚强来赞美吧,生活倘若幸福美满,大抵上是不需要这种东西的;只有遭受了挫折与不幸的人,才要靠坚强来支撑自己。



路过莫叔的店,顺带进去看了看筱筠。

莫叔的店生意一直是这么好,相较小童的酒吧,这里更像个餐厅,且艺术气息更浓一点,属不同类型。以前我也同他如此形容过,如果说莫叔的店是米开朗基罗,那我们的店便是莫奈。

「那我宁愿做达利,至少更长寿。」他这样说。



筱筠在店里招呼客人。

人的外表是天生的,但气质这东西完全可以靠自己来改变。记得中学的时候有个前辈跟我说到读书,她说读书最大的用处就是增加气质。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但也委实不假。如今的莫筱筠举手投足之间无不透露着一股知性的气息,即使在这种喧闹嘈杂的环境下,也是儒雅清爽,出淤泥而不染的感觉。

我坐在角落里看她忙里忙外起码有十分钟。

终于她一个转身看见我,放下了手中的事情过来招呼。

“怎么今天不用爬格子?”我笑着调侃她。

“你这个人说话好不粗俗。”筱筠没好气地说。

我莞尔,“今天生意很好嘛。”

“是啊,这个时候是最忙的了。”她环顾一下店内,点点头,“你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

“妮雯帮我去找了,说是有眉目了。我现在也顾不上了,有她在我就把自己托付给她吧。”

“什么顾不上?我看你是闲得慌,还有工夫来这里瞎逛,虚度光阴。”

“啊哈哈。”我打马虎眼地笑笑,“来看你怎么能算是虚度光阴呢?”

“少来了你。”话是这么说,她还是很温和地微笑,随即又一本正经地说,“也真是多亏了妮雯了,她真是能干,自己干得那么好,还帮了朋友那么多的忙。虽然她不喜欢听,不过她实在是个女强人。”

“是啊。不过你也不赖啊,大作家。本市多少人是读着你的文章才入睡的啊。”

我殷勤地抬举她,原以为她会像平时那样和我说笑几句,却发现她的表情有点迷茫,好像并不为我的话所动,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若绮,你记得吗,其实读书的时候,你的成绩是我们三个人里面最好的。”

“什么?”她突然提起了从前,我有点无所适从,不知该怎么回答她,“我?我现在基本只是个无知妇孺,一无是处。”我苦笑。

“大学的时候,为了考卷改错的分数一直吵到系主任那里去,记得吗?那时候我是多么地羡慕你。你那么出色那么坚强那么勇敢。”她一连串地用形容词来赞美我,“但是我最羡慕你的是过去的那六年。”

我被她说得云里雾里:“过去的那六年?那六年我一事无成啊。”

“是的,可这样你还是过了幸福快乐的六年。你那六年是不可取,但是实在值得羡慕。”

“行了行了,”我举双手投降,“文人说话就是这样莫名其妙,我认输了还不行吗。说点人话吧大小姐。”

她白我一眼:“没个正经。对了,妮雯打电话来说酒吧找到了个买主,让你回家之后联系她。你这个人怎么搞的?手机也不开,这种多事之秋也不知道要随时让人家联系得到你,结果变成我们两个在那里给你瞎起劲。”

“哟,恢复正常了。”

“不跟你瞎搞了,我继续干活了。你留下来吃晚饭吧,我先去忙了。”她站起来又投身餐饮服务业务之中去了。

我没有留下吃饭,一个人默默地离开了。一边走我一边在回味着筱筠刚才说的话,我不懂,但是也不那么不懂。

也许每个女人的愿望都一样。哪怕你去问女强人林妮雯,恐怕得到的也是相同的答案。

唯一可惜的是世上发生的很多事情都是不受我们自己控制的,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独立女性,那么多选择靠自己双手撑起自己生活的女人,那么多所谓的女强人。

否则方若绮就会继续浑浑噩噩迷迷糊糊地跟着童靖阳过完自己一事无成的下半辈子。

但至少她是幸福快乐的。



回到家的时候天完全黑了。

在门口就听到电话在屋里狂响,拖了鞋子飞奔过去接起来,果不其然是女强人林妮雯小姐。

“你野到哪里去了?”电话一接通她就是劈头盖脸一顿训,丝毫不给面子,“打家里电话也没人接打手机也不开,现在一大堆事情要处理你知不知道?出门好歹带个手机,有现代化通讯工具不用,难道还要我有事飞鸽传书去通知你不成?”

我被她说得哭笑不得:“我去了一趟店里。什么事?是不是买家找到了?我正要和你联系。”

“找到了。是我以前一起做过模特的一个老朋友,不算和她太熟不过我可以保证此人人品优良。她想自己开餐厅,但是搞装修请人手什么的又都没经验,托熟人帮忙,千托万托就托到我这里来了。你要不要和她联系一下?”

“一切你负责联系不得了。联系好了约她到酒吧里见见该交手的交手就可以了。”

“也好,那我就这几天尽快安排你们交接。”

“妮雯。”

“干什么?”

“为什么选择做女强人?”

“谁跟你说我是女强人?”她最讨厌别人说她是女强人。

“为什么选择独立自主?”

“不独立自主,谁养我?”停顿了一下,她说,“就算当初有人肯养我,不外乎是因为外表身材,等年老色衰了我该上哪里去?若绮我告诉你,你过去这六年的生活无知而幸福。哪个女人是心甘情愿想拿出全身力气拼了老命闹独立?爬得再高有什么用?不外乎是给自己做个保障。不是每个女人都像你那么好运气可以碰到一个童君那样爱你又养得活你的男人,即使有,也不保证不会发生像现在这样不幸的意外。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预料的?结了婚都可以再离,好端端的一个人转眼间就不在这个世上了。一切都会变,若绮,我们只是没有办法。”

挂了电话,我心中一阵悲凉。

尚有什么可说的?连我最崇拜的林妮雯都是这样讲的,我的想法真的没有错。

回首过去这六年,我就像一个瞎子一样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甚至觉得只要有小童在,一切都无所谓。如今他不在了,只剩下我自己。轰轰烈烈的爱情燃烧到了尽头。

记得以前看《雪山飞狐》,胡夫人在丈夫死后,将遗孤托给苗人凤,临自杀时说:“我这就少受二十年苦了。”当时十分佩服她的勇气。而事到如今,我没有这份勇气,也只好逼着自己独立起来。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想到这里,我万念俱灰地往桌子上趴,手指触到了桌上小童的钱夹,打开取出里面的照片,贴在胸前,像个虔诚的教徒般祈祷起来。

“保佑我。”我说。





两天之后,妮雯帮我约了在酒吧见新买主。

美女。

让一个女人真心真意地承认另一个女人的美貌是件不太容易的事,女人看女人总是用那种不带赞美的尖锐眼光,她们之间的互相赞美和陶醉,往往不是想突显自己友善的光芒,就是因为对方实在是无懈可击。

而我,我并不需要讨好这个素昧平生的人,所以我的感叹自然就是后者了。

非常非常让人羡慕的身材,可是她的着装却看得出是在极力想掩饰这一点,换句话说,她不想有什么惹眼之处。一袭普通的白色长裙,但还是可以看出她标准的模特身材。

再打量下去就是非礼了,我赶忙收起目光,上前跟她打招呼。

“你好,你是席小姐吧?”

“是的。你……就是方小姐吧?你好。”她趋过来和我握手,语气相当礼貌,表情却有点拒人千里之外,配合那完美的五官,给人冷艳的感觉。

“你好。我想来之前妮雯已经和你把一切都谈妥了吧?我们把该办的手续办一下就可以了,不用搞得太烦琐,我是这样想的。不过如果席小姐想通过律师的话……”

“哦不必了,其实我也不想搞多余的事情。既然方小姐也这样想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点点头,“不过……容我问一句,这里的所有权本来是属于童靖阳先生的……”

“是的,他是我的男朋友。”我有点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向她描述,“他上个月出车祸去世了。我们并没有结婚,不过他是孤儿,没有亲属,并且他生前曾经立下过遗嘱若先我过逝便将遗产全部转授于我。”

我尽量把话说得很平淡,然而她却是动了容,双眼里流露出伤感来:“对不起。”

“没有关系。这些确实是我本来就该交代清楚的。”我微笑。

完成了该完成的手续,我看着她修长的手指刷刷刷地写支票,一时有种一切走到头的感觉。

其实才是开始呐,方若绮。从现在起你要开始一个人的生活了。

“对了,席小姐。我希望你能留下原来的这批员工,他们都是干了很多年的了,对工作也很熟悉。于情于理,我都希望你不要换人。”

“哦,自然。我原本的想法也是如此。”

“谢谢你。”我突然好奇心上来,“恕我多嘴…你是名模,应该不比开店赚得少,为什么会想要……”

“因为我并不喜欢那一行。”也许是我听错了?她好像长舒了一口气,“以前我干得那么拼命是为了赚钱给母亲治病。现在我母亲…去世了。我也没有心思再奋斗下去了。”

我沉默着,没有像她刚才那样因为挖出了对方的伤疤而道歉。世上的伤心人那么多,实在我不是最惨的一个。我们都选择了新的生活,不论我们是抱着怎样的心境。

不知怎地,我的指尖微微地发热起来,我轻轻握了握她的手,用力地说:“请加油。”

她愣一愣,抬头看住我,过了一会反过来握了我的手,说:“谢谢。”

走的时候她笑着对我说:“以后如果有空就来唱几首吧。”

是相似的命运让她放下了防备吗?那样封闭和冷淡的人,其实内心也是渴望理解和关怀的。

“再见。”我走出大厅。来了六年的这个地方,如今被新主人目送着离开。我不认为我会再来,我还没那么勇敢。

在阶梯的转角处,我出于本能地弯了弯腰。其实从我们还未成为恋人起,我就曾经多次建议小童拆了这道梁,但是他始终没有这么做。

「让人家第一次来就能记住我们,这不是很好吗。」他这样回答我。

「那你别让自己人也老是吃苦头啊。」我摸着撞痛的额头埋怨。

「没记性的人才会这样。」他的话总是冷冰冰的嘲讽,常常激起我的愤怒。跟着就是我不依不饶地和他吵架。

最初那段时间吵架几乎是家常便饭,想来我那时确实是狗胆包天,敢和老板斗。所幸的是他没有公报私酬开除我,于是我也就得以和他打持久战,顺便每天都寻找一切机会暗中陷害。虽然一切好像只是我一个在那里生龙活虎地闹情绪。

记得有一次突然停电,两个人在黑漆漆的店里泡方便面当夜宵,取过碗拆了调料包,刚吵完架并且不占上风的我洒起调料的动作恶狠狠,看着黑暗中去拿开水的小童模糊的背影,突然心生邪念,顺手拿了边上调酒用的芥末好好地在他的调料里来了几下。

「辣死你。」我最毒妇人心地说。

他拎了水瓶过来,毫不知情地倒了下去。我借口上厕所跑到外面大笑了一番,再回来的时候看到他挺正常地吃着,纳闷地抓起筷子挑了挑自己的面往嘴里送,然后就被辣得刷拉拉地流眼泪。

小童还是一声不响地吃着,我泪眼婆娑地瞪过去,隐隐约约看到他好像在笑。

其实我一直想问他,你笑了吗?笑了吗?

永远也不会有答案。

我转过身去,手轻轻地抚摩着那道梁。心里满是不舍。

终究还是走了。



一星期后,小童下葬。

一切都非常简洁,他没有什么朋友,筱筠和妮雯说要来,被我拒绝了。我说你们是为了我而来的,就算了。这是小童的葬礼。

我一个人看着牧师在他的墓碑前放了一束鲜花。

“他爱过,被爱过,离开了。”他念着新刻上的碑文。转身对我说,“请节哀。”

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妮雯开始教我怎样通过面试。

她替我伪造了一份履历,曾在海外任职六年。这家伙甚至弄了份推荐书,末尾签名处她大笔一挥,成了我的前老板。

“好了,有这些,加上你的文凭,材料上应该不成问题了。”

“妮雯,你像个女流氓。”我看着那份假冒的推荐书,哭笑不得。

她睬都不睬我,继续说:“若绮你记住,如果面试官问你为什么离开以前的岗位,你就说觉得海外发展对你前景不够理想。还有,但凡他们问起有无男友或者是否考虑结婚这类事情,一律做否定回答。”

一个晚上都在教我会遇到些什么问题,该怎么回答。

我像个小学生般,一一背下。沮丧得要命。

“你怎么替我找的全是大公司?”我看着她拿来的那几份资料。

“天高皇帝远的好处不是一点点。要是去到那种小地方,老板老板娘样样事情一把抓,上趟厕所都恨不得用鞭子抽打着催你,早晚被怨念缠身而死。”

“唉,先面视过得了再说吧。”

妮雯一直那么乐观与滑稽:“若绮,不要紧的,你长得漂亮,那些考官一下子就感动了。你不知道现在外面有些女职员,我要是老板看了都没动力。一副好皮子在这个社会还是很吃得开的,不要慌。第一印象很重要,去的时候穿好看一点。”

我拿了真文凭和假履历去面试,一见考官,脚都抖起来,太窝囊了。

几个公司都叫我回家等消息。



回家路上经过报摊,看见筱筠写专栏的那份杂志,掏钱买了一本。

她这样写道,【人通常很难真正自由,锁住人的,往往是那人自己。不知不觉,不是做了感情的奴隶,就是事业的婢仆。最大的痛苦是没有任何开脱借口的痛苦。其实明明人人都知道这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假的,但有些人的痛苦,就在于她偏偏要去揭穿这个世界。】

筱筠很早就开始写这个专栏了,但我却很少看,也从来不去想象她在灯下专心地写着如此哲理的句子是怎么样的。

如今却不知怎地,心中突然大为震动。

我站在路灯下看完了那期专栏。





公司打电话来叫我去见工,我狂喜。

薪金出乎意料地低,虽然也足够解决温饱了,但和以前什么都不用干就丰衣足食的日子实在不能比。我有些难以接受,挂了电话站在那里发愣。

妮雯从不忘给我当头棒:“有什么可郁闷的?社会不景气,现在外头工作起薪都低得吓死人,你有这个数算是很好了,是我千方百计替你争取来的。还有什么可不满意的。”

“从今以后天天朝九晚五,出生入死,为了每个月这点点工钱。”我一屁股跌进沙发里,恶狠狠地说,“这和卖身有什么区别?”

“卖身怎么了?少看不起人家卖身的。卖身还需要本事呢,你会做什么?竞争激烈不是白讲的。再不从糜烂的生活里改过来,你有的受了。”她不客气地回敬我,骂完之后,双方都觉得十分畅快。

过一会,她又安慰我,“工作嘛,总是一点点做上去的。万丈高楼平地起。”

“我不要高楼,让我在平地上太太平平混口饭吃就行了。”我苦笑,“我还有什么求的?只要日子能过得下去。”

“别这么沮丧。来,与我一同出去喝一杯?”

“不去了。明天要上班了。”

她沉默了,美丽的眼睛看到空气里去,过了很久问我:“……若绮,你还打算再找吗?”

“我不认为会。”我摇头。

“也只有这点上,我是没办法帮你一丝一毫的。不过算了,这样也好。”她抓过手袋,“若绮,好好干吧。我回去了。”

走了。



睡前定了5个闹钟,每隔5分钟闹一次,心里虽然觉得多余但想第一天上班还是保险点。结果第二天一直到第五个闹起来才醒过来。

坐地铁去上班。

清晨,地铁车厢里全是没睡醒的年轻上班族,惺忪着睡眼挤来挤去,有吃早餐的,有举着小镜子补妆的,也有当众打呵欠擤鼻涕的。一缕晨曦照下来,衬得一张张脸都是苍白的,太辛酸了。

我闭上眼睛,不忍看下去。

原来上班族就是这么个回事,早出晚归实在不是说着玩的。过去过着不知人间疾苦的生活,出门不外乎是步行去酒吧,或者坐在童靖阳的机车后面兜风,久而久之,养得人益发矜贵起来,还没开始工作,只是乘乘交通工具,心理上已经受不了。其实真要是问这些人,大抵上他们也已不拿这个当一回事,走到办公室里拿了命去拼,这点点苦,早也习惯了。

到了站,我随人流涌出去。



很普通的一份工,类似于一般的文职。新老板是个身材发胖的中年男子,看上去40出头,恐怕是为了掩饰曲线过于圆润的肚腩,西装裤子上系了根粗大无比的黑色皮带,皮带头可能是金或者镀金,夸张地在那里闪着光。

几个比较好心的新同事跟我说:“老陈不喜欢人家叫他中文名字,他让我们称他Patrick。”

我想笑,但还是忍住了,我说:“谢谢。”

同事很善解人意地笑笑:“老陈那样的老板都开始用Patrick做英文名字,我们也个个都可以叫Corrine了,是不是?”

她的友善让我有些意外。你别说,小职员有小职员的好处。职位低,不用像高层勾心斗角得那般厉害,只因斗来斗去也不过是这样。

只是回头想想,要是像老陈那样,一看就是一辈子干死干活也不过混个小主管,还把自己弄得那副饱经风霜的邋遢相,也未免太过悲哀。

人就是这样,又不愿吃苦,又想高升,哪里来。我暗自笑。

不由得又想起妮雯。妮雯和我家境都很普通,从小便明白只有靠自己。妮雯是那种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和想要什么的人,刚进大学她就做平面模特,也拍过广告,在学校里小有名气,情书常常是一箩筐一箩筐地收,换成别的女孩,做个小明星,找个条件不错的男朋友,也就满足于这种状况了。但她不是。她做模特拍广告都只是在积累经验,她从来没有想过要靠这个过一辈子。毕业后一开始找工作不是很顺利,但妮雯还是拿了工资租一辆跑车在街上充大头鬼。可人家就是有本事,不出2年就把车子收为己有还买了房子。模特也不再做,而是当起了管模特的时尚刊物主编。我一向对妮雯崇拜得五体投地,就是我这种没出来走过生活的人都知道在这样的社会要混得好不容易,女人要混得好更不容易,而一个漂亮女人,要混得让人家心服口服更是难上加难。太过清高有什么用?做人本来就是很俗的一件事,玲珑一点,自己和别人都好过,何乐而不为呢?

而筱筠,筱筠又是另一种人。到目前为止,我们三个人中运气属筱筠最好,天生的淡泊名利,顺其自然地过日子。只因她家境不错,根本不用为柴米油盐整天担心。谁不想做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但谁叫我们的老爸不是名餐厅的老板呢。对于这个我们并不嫉妒她,各人有各人的命。而筱筠好就好在她从不炫耀这些,也从不因这些而看不起任何人。有些人看上去十分友好,优越感十足地表示愿意与你做朋友愿意帮助你,其实这本身已经是把自己抬高了一级。记得曾经有个很多金的男孩子想约会我,上来第一句话就是“你不要觉得我这种人很难相处,其实我很平易近人的。”我当场冷笑数声,转身离去。“我这种人”?人还分这种那种?你无非是想用别人的所谓地位低下来衬托你的高贵和友好罢了。而筱筠从来不会,她是真心地不在乎这些,真心地对我们好。

有这两个好朋友,我也该知足了。



上了一星期的班,没有太大感想,只觉得累。

工作本身无聊至极,天天就是写写写打打打算算算。有时为了核对一个数据,要跑去别的部门等上大半天。故此每天都感觉很忙碌,却又根本没做什么实际的事情。

一天比一天起得痛苦,以前根本过得日夜颠倒,想什么时候起来就什么时候起来,去酒吧唱歌也没固定时间,迟到多久都没关系,只因为我是准老板娘,只因为童君愿意养我这样一个米虫。原来我过去是如此不堪的一个人。

早上时间紧巴巴,差一点点就要迟到,下了地铁一路小跑过去,跑进大厅瞄见电梯门正开着,不顾仪态地大声狂喊等一下,终于赶上了。

也管不了好看难看了,在电梯里扶着壁大口喘气。

“不急不急,当心身体。”

一个有点干巴巴的男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抬头,一张和声音一样干巴巴瘦弱的脸,戴一副斯文又给人感觉有些老土的眼镜,瘦小的身体根本撑不起那套浅褐色的西装,头发一看就是特意吹过了,微微不自然地蓬起一个弧度,但还是难掩那明显的稀疏。

这个中年男人是谁?我看他一眼,不搭腔。

“以前没见过你,新来的吗?”他微笑着问我,笑起来到是很和善。

“上星期来的。”听他的口气可能是别的部门的经理之类。

“难怪。”他点点头,“请问小姐芳名是……”

电梯“叮”地一声开门了,再不去,老陈准备好了鞭子等我呢。实在没空演绎什么浪漫邂逅情节。我一个箭步跨出去:“我要迟到了,再见。”

忙碌的一天。中午来不及完成工作,大义凛然地放弃了午餐,托同事带盒饭回来,继续在办公室里埋头苦干。

一会儿门开了,有人走进来,我以为是同事:“谢谢,你放那吧,我一会来吃。”

脚步声没有停,轻轻地走到我桌前,我抬头,看见早上那张干巴巴的脸。

他温和地笑笑,朝我伸出右手:“方小姐你好,我姓郝,郝友乾,若不介意你可以叫我理察。”

郝友乾?好熟的名字。我的脑子飞快地转起来,下一秒惊得差点跌回椅子里。

郝友乾不是公司的大老板吗?!

他这算什么?微服私访?体察民情?这也太荒唐了吧。我看着他伸在半空中的右手,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他仍然微笑,那只手颇有不依不饶的倔强。

我只好同他握一下手,脸笑得很抽筋。

“郝先生你是找我们总管吗?他吃中饭去了现在不在。”

“哦不,我是来找方小姐你的。”

他早上还不知道我是哪个部门的,这会已经连我姓啥名什都调查清楚了吗?

“如果方小姐愿意……我是说…我们交个朋友怎样?”

我愣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当然我明白他什么意思,这种事情太普遍。只是我要怎样做才好呢?当场拍桌潇洒地离去?确实这样是能出一口恶气,可是往后呢?往后要怎么办?我可不想刚上班就丢了工作。

况且说不定人家也只是想跟我做普通朋友而已。

于是我点点头,很客套地说:“当然当然,往后工作上如果有不足之处还请您多指点。”

[ 本帖最后由 紫醉金迷 于 2006-3-11 01:00 编辑 ]

17 发表于 2006-1-30 18:06

算是偶看了两天同人后比较新的一篇文^^
完全的架空,这样的文笔很上手,很熟练很顺畅的叙述,个人觉得略微有些亦舒的风格,和一般的明同人不太一样。虽个人觉得明同人还是尽量不要架空的好,不过好文章定会捧场^_^
大概是故事刚开始,因此题目令我不解。
期待下文~

紫醉金迷 发表于 2006-1-30 23:01

题目其实是突然想到的,因为文章是想写若绮在童去世后的生活,而个人觉得“绯色”这种颜色是伤口洗掉血之后的那种颜色吧

17 发表于 2006-1-30 23:07

笑~绯色容易让我联想到琉璃...很惨烈而哀静的颜色.

紫醉金迷 发表于 2006-2-3 01:19

啊,确实是有这种感觉。只是可能绯色再要静一点,不是剧痛,是隐隐地痛。旧伤口。

顾西仁 发表于 2006-2-3 02:19

原帖由 紫醉金迷 于 2006-2-3 01:19 发表
啊,确实是有这种感觉。只是可能绯色再要静一点,不是剧痛,是隐隐地痛。旧伤口。
隐痛远比剧痛折磨人。胡乱猜测一下,童靖阳就是方若绮的旧伤口,也可能是摆在她面前的一道门槛。每当她想跨过去的时候,伤口就会疼。而门槛的对面,是新的感情新的生活。

紫醉金迷 发表于 2006-2-4 00:07

说什么胡乱的猜测(笑),很贴切啊

不过其实内心是希望让若绮能有个比较好的结局的,好比穿衣服,穿得美没什么难的,要穿得好就比较不容易。如果内心已经隐隐作痛了,生活再不好就太悲惨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但是本人对文章的驾驭能力实在是太差了,想到哪写到哪,走势常常不受控制,所以往后会怎么样,自己也不知道...

yanaict 发表于 2006-2-4 00:33

六年。
六年的生活是一个幸福完整的段落,美好到令别人羡慕而不自知。哪怕是小童已然不在,酒吧,钱夹,林林总总的线索那么真实的存在,不紧不慢偏若惊鸿的撞击着她的神经。
春天也希望若绮有个好的结局。血洗后的颜色,有些惨烈,也应该有惨烈之后炼出的坚强。
期待下文。

顾西仁 发表于 2006-2-4 23:57

原帖由 紫醉金迷 于 2006-2-4 00:07 发表
说什么胡乱的猜测(笑),很贴切啊

不过其实内心是希望让若绮能有个比较好的结局的,好比穿衣服,穿得美没什么难的,要穿得好就比较不容易。如果内心已经隐隐作痛了,生活再不好就太悲惨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 ...
从题目可以看出你想给方若绮一个比较好的结局,伤口洗掉血之后颜色就不会那么刺眼,至少在表面看来有种平静的感觉。不过这不代表伤口不会再度流血。(内出血:L)我又在乱说了……
你笔下的方若绮都有一种能被时间沉淀下来的感觉,内心千变万化,但外表始终坚强。

[ 本帖最后由 顾西仁 于 2006-2-4 23:59 编辑 ]

崖姬 发表于 2006-2-5 09:22

原帖由 紫醉金迷 于 2006-1-29 21:02 发表

他死了,而我还活着。

从警局办完一切手续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筱筠和妮雯在门口等我,夕阳在地上把她们的影子拖得很长,两个人的脸 ...
看这个洗练的‘序’就意识到是小童的文(自PIA,哪有那么厉害)

最感慨的竟然有妮雯,这样我最喜欢的两个配角都到齐了。虽然不是他们之间的化学反应。当然他们之间也不可能有关系,妮雯的性格靖阳不会感兴趣去认知的,那外在的性感与优雅大概不会引起他的好奇。

感觉在紫醉MM新文的小童会是一个比如北条那部又拖又长的《AH》里的阿香一样的存在,虽然人已不再,但他的笑容,他的习惯动作,他经常说的话去过的地方,喝的酒的品牌和爱人的方式都是若绮心里深深的依恋和桎梏。留下绯色的一片影子,时刻存在在心里好像一切在一瞬间从不曾改变过,下一秒却是真相凌厉---童靖阳已不再……

55…………喜欢小童,喜欢紫醉MM表达的方式和切入点。感觉看着《绯》,随时可能看到已逝去的童靖阳在酒吧一禺手中半杯酒,漫不经心的转过头望着若绮,虽面无笑容,却用目光温柔的抚视她。爱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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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绯(待续)(3月10日1楼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