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ler
发表于 2005-7-29 16:53
呵呵,可以考虑哦~~~
如果真的得不到他的人,能得到他的尸体也不错哈~~
hoho~~~
草莓之戀
发表于 2005-8-15 11:20
未免太激動了吧.....
cootle
发表于 2005-8-19 11:41
厉害
厉害到不便模仿
山上源澈
发表于 2005-8-19 14:34
文章不长,但蛮能吸引众人眼球的一篇稿。
huaijiou
发表于 2005-8-19 20:59
这种方式很恐怖,谁被这样的人爱上,我认为是很倒霉
阿尔芯弥斯
发表于 2005-8-26 00:25
真的要用这么激烈的方式来展示爱情吗?
爱一个人太过了会让对方感到是一种负担的~
寻找梦4321
发表于 2005-9-1 15:39
好变态哦
不过现在的确有少部分明星的FANS有这种心理
真是病态
方琳心
发表于 2005-9-1 21:51
的确有点问题!!!
爱一个人爱到杀了他!!
有点太离谱了吧!!
应该让他拥有他美好的幸福才对!!^_^
草莓之戀
发表于 2005-9-24 11:37
可怕!那個女的瘋了,愛到這樣?恐怖...
愛情果然是盲目的...
那個女的也跟黎一起死啊???
熊
发表于 2005-9-29 12:23
文章太偏激了,但是我喜欢。对我而言什么风格的都应该可以承受吧!因为是黎少的粉丝,所以只要是他做主角的文章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