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反套路· 天王
Chapter One醉酒的女孩
“嗨,醒醒!你醒醒啊!”我推了推身边的女孩,又好气又是好笑。现在的她睡得就像是一头小猪,时不时还喃几句压根我就听不清楚的话,完全不知道自己是从如何的虎穴龙潭里走了一遭。
这一季我接了一档节目,每个周日都要去永振录影。录影结束之后,童靖阳、高熊、彭胡和我都会去PUB聊会天,顺便再下舞池蹦一会。高熊和彭胡这两个痞子男有时候会带女孩一起来,童靖阳倒是一直独来独往。
今晚,就不知道高熊彭胡从哪儿骗来一个新人,大大的眼睛,梳马尾,衣着既青春又透露着些许寒酸,更要命的是酒量不大,却在那两个痞子的劝酒之下,不停地喝喝喝喝喝。
一看就是两个人想要把女孩吃了的模样,女孩倒是也傻乎乎的上钩。可能也不是真傻,这年头混演艺圈的,都知道这就是个龌蹉的泥塘,只要把脚插进来,也就别想干净的出去。
想到这里,我拉着小童直奔舞池。
这年头的新人,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跟小童跳舞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想法跟他说了一下,他也持有相同的观点。一个新人,跟着两个不熟悉但是在圈子里名声不太好的男人一起出来喝酒,还把自己喝的烂醉,不是有目的还能有什么?
跳了一个小时,有些口干舌燥,我回到吧台要了一杯水。女孩这时已经喝懵了,高熊和彭胡一人拉着她一支胳膊,见着我尴尬地笑了笑:“大小姐,我们先撤了,你跟童哥好好玩啊。我觉得吧,你们俩看起来简直就是金童玉女嘛,怎么一起玩了这么久了,就是不来电?”
“关你屁事。”不知怎么的,我突然觉得心里一阵烦躁,“你们俩准备把她带哪儿去?如果你们要做了什么犯法的事情,别把我跟小童拖下水。”
“不会,不会,你刚才也听到了,她是自愿来跟我们喝酒的嘛。喝太多醉倒在马路上,就被人家抬尸体抬走了嘛!”彭胡一说话,身上的肥肉一阵乱颤。
“对呀,对呀。”高熊也满脸堆笑,他那张厚厚的嘴唇不停地翻动,我心里一阵恶心。
突然,那个女孩半张开眼睛,嘴里发出了极小极小的声音,他们两人没听到,却清晰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救我!”
救我,这两个字直灌我心。也不知道身体里哪股正义感突然发作,我突然就伸出了手:“算了,既然你们都要走了,我也不玩了,还是我送她回家吧。”
“这……。”高熊彭胡有些为难地看着我,“还是不用了吧,大小姐还是先回去休息吧。”
“我说了,让我送她回去。”一边说着,我一边冲着小童挥了挥手,“小童,我要回去了,要不要我送你?”
“没兴趣。”童靖阳鼻子一哼,骑着他那辆二手哈雷走了。高熊彭胡虽然心有不甘,还是眼睁睁地看着我指挥酒保把女孩扛上了我的车。
实际上,我自己还没上车就有些后悔了:我既不知道她的名字,又不知道她的住址,能把她送到哪儿去?更何况,我跟她素不相识,为了她的一句“救我”就得罪高熊和彭胡两个人,我并不知道到底值得不值得。
算了,做都做了,也没办法后悔,我总不能再把她送还给高熊彭胡吧!“嗨,醒醒!你醒醒啊!”我坐上车,推了推她。她喃喃地说了几句压根听不明白的话,又睡死过去。
我是怎样才会让自己陷入如此的境地啊,堂堂古大小姐半夜还得给她当免费司机,还得提供睡觉的地方!
不禁哑然失笑,我是多久没做过这种失控又脱序的事情了?
Chapter Three
离恶女远一点
“若绮,你终于回来了!快点过来,别让那个恶女欺负你!”我刚把车停稳,一个男人就从民歌餐厅里跑了出来,把方若绮拉到了身后。可怜的方若绮蹬着小短腿不停地锤着他的后背,一边跳着说:“林立翔,你又是在发神马疯啊!谁是恶女啊!人家古小姐是个好人,昨天晚上全靠她帮我,还借她家沙发给我睡。你干嘛骂人家是恶女。”
“方若绮你是白痴吗?是谁前几天拿着八卦杂志翻给我看,说古芊菁拜金、演技差,全靠有后台,而且还经常欺负新人啊!哎呦呦,你掐我干什么!”
那个被方若绮叫做林立翔的男人被她掐得不轻,只能闭嘴,但他仍是一脸愤恨的眼神看着我。
“古小姐……那个……。”方若绮开了口却不知道说点什么,一时间气氛变得尴尬无比。
Well,拜金,演技差,有后台,欺负新人……那篇报导我看过,几乎把我出道以来所有的负面新闻全部汇集了起来,全部都是那些记者的一家之辞,逻辑简单得可笑,不过我也懒得解释了。
拜金?不就是一口气买了三个同款不同色的包包吗?我从小买东西就是这样买的啊,为什么进了演艺圈非得要改掉这个习惯?演技差,这个我无可否认,但是每次我的角色不是那种任性千金就是被包养的小三,都是脸谱化的表演,能有什么演技可以发挥?欺负新人这顶帽子我就更戴不起了,都是不认识,我干嘛要勉强自己笑脸相迎?
不过听了那个叫做林立翔的男人话,心里突然有了个捉弄人的点子,于是我拿出最为尖酸刻薄的表情:“拜金、演技差,欺负新人?对啊,你说的没错。哼,以后你最好不要跟我一起工作,否则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有后台,欺负新人。”
说完,我使劲地翻了一个白眼,这下把方若绮吓得不轻,连忙拖住我的手:“对不起啦,古小姐,之前是我不认识你,看了那些八卦杂志得出的印象嘛。昨天我在PUB一见到你,我就决定一定要喜欢你,要跟你做朋友,我向你保证以后绝对不会相信这些乱七八糟的杂志所说的话。你等着,我去给你做卤肉饭。”
瞥了一眼她发白的脸,我不禁噗嗤笑出了声:“开个玩笑,千万不要当真。”
“你真的没有生气啊?我简直被吓死了。”她突然想起在一旁呆立的男人,一把拉过他,“古小姐,这是我的闺蜜,他叫林立翔。立翔,快点向古小姐道歉。”
他有点尴尬地看着我,嘴唇张了张,“对不起”三个字始终没能挤出口,于是方若绮又拍了他一下。
“算了,反正他说的也没错,在不少人眼里的确我就是恶女啊。”
一开始听到有人说我是恶女,的确是有点不痛快。我自认为自己没做错事,我花的是自己挣来的钱,不偷不抢不陪睡;父亲是著名导演,虽然是在事业上对于我有所帮助,但父母是没办法选择的,我总不能说因为爸爸是导演,就另外去找一个爹吧。后来多听几次也就习惯了,反正不管他们怎么说我,我戏照演广告照拍没什么损失,也就懒得理了。
“古小姐,你放心,在我心里你永远不是恶女,而是一个女侠!”方若绮拍着胸脯保证的样子挺可爱的,顺手她又拉过了林立翔,“立翔,你也向古小姐保证,从今以后,不许说她任何一句坏话。要对她忠诚,对她好,如果有人欺负她,你可得帮他出头!”
“打住,打住……我平时很少跟人来往,大家以后见面点个头就好,真的不必要太亲近。”看得出来,那个林立翔并不想要跟我有什么交情,只有方若绮一个人看不出来他有多尴尬。
朋友,合则来,不合则去。勉强交到的朋友很难真心,这是我用痛换来的经验。
Chapter Two
新闺蜜是好厨师
清晨,我是在一阵咖啡香气中醒来的。
最终我还是把女孩带回了我家,让大厦保安帮我把她抗到家里,扔上沙发了事。
打着哈欠走出房门,我差点没被桌子上的早餐吓着,西班牙蛋饼、煎荷包蛋、水煮蛋、吐司、萨拉米、煎火腿片,玉米罐头做的沙拉,还有新鲜的橙汁和现煮的咖啡。我怀疑昨天晚上带回家的是不是一位女巫,竟然能够用我家冰箱里那点微不足道的食物,变出这样一顿丰盛的早餐!
“这……这是你做的?”我指着用番茄酱画了一张笑脸,看起来萌萌哒的蛋饼问道。受不了,看起来就是好好吃的样子,真的好想一口气把它们全部都吃掉!
如果说我古芊菁这辈子有什么弱点,美食绝对是最让我缺乏抵抗力的一样。不管是日本菜韩国菜法国菜意大利菜,还是西班牙菜德国菜甚至是被大家鄙视的英国黑暗料理,只要端到餐桌上,我绝对可以用最短的时间把它们全部吃光光。生鱼片泡菜汤烤蜗牛炖牛肚,海鲜饭烤猪手还有炸鱼和薯条……对于每一种菜系里最好吃最出名的,我都可以如数家珍。这就是为什么每次到健身房,都会把自己累得半死……因为我真的管不住嘴啊!
为了能够吃一块炸臭豆腐,我可以不休不止地跳一个小时韵律操;为了一碗菠萝饭,我可以举杠铃100下。现在,看到满眼的美食,我这才感觉到昨晚是做了多么棒的一件事!
“是的,我看到你的冰箱里有这些食材就随便做了几样,也不知道你爱不爱吃。”女孩招呼我坐下,用小碗给我盛了一点沙拉。
天哪!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好吃的沙拉!酱汁鲜甜中带有一点青柠的酸味,还有一点芥末的味道却一点都不呛人:“你,你,你……为什么这么会做饭啊!”我一边说着,一边夹起一块火腿放进嘴里。
“我一直在民歌餐厅打工啊,不仅要唱歌,有时候还要到后厨帮忙……。我一直对做饭有兴趣,就偷学大厨的手艺呗!你喜欢吃我做的饭,我就放心了。”她帮我倒了一杯咖啡,“今天一早我发现睡在这里,简直快被吓疯了。打开灯发现到处是你美美的艺术照,然后我想应该是你把我带回来了吧,然后看了看好像衣服也很完整,于是就放下心了。我想反正都已经醒了,还不如做点早饭给你吃,谢谢你昨天把我从PUB带了出来。”
“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其实有点印象,我感觉自己的意识还没有完全失去,但是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了,眼皮也不停地往下耷拉,那个时候他们……”她突然顿了一下,仿佛不敢去回想昨晚差点发生的事情,“他们如果带我走了,我真的不可能有一点的力气去反抗。突然,我看到你走了过来,就想着也许你就是我最后一根稻草了……总之真的谢谢你啊,古小姐,我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感谢你。”
她的话突然让我有点不好意思:“算了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儿。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她突然拨了拨头发,对我露出了白牙:“方若绮,是演艺圈的新人,请古小姐多多指教。”
指教什么啊指教,如果她愿意每个星期给我做一顿如此丰盛的早餐,我愿意向所有认识的导演推荐她演戏,愿意向所有认识的广告公司推荐她当模特儿,我愿意把家门的密码告诉她让她随时能够进出,成为古芊菁的唯一闺蜜!
“那个……方若绮,你的午餐水平怎么样?因为晚上我只喝芹菜汁吃代餐棒,所以能不能麻烦你做一餐午饭给我?”
“啊?”她显然被我的要求吓了一跳,“午餐?当然好,当然好。不过,你家里好像没有材料,也没有合适的厨具,要不我们去民歌餐厅吃午饭吧,我就住那儿。我去借厨房给你做卤肉饭好不好?”
卤肉饭……就是那种被评为平民美食NO.1的卤肉饭吗?哇,好期待…… 沙发沙发
为老公及我自己站台 说好的一日三更呢?这位童太太 Chapter Four
似是故人来
没想到,在民歌餐厅那一次见到林立翔之后,我竟然会在短时间内三番五次地遇见他。
第一次是在某个摄影棚,我被经纪人忽悠着去参加《快问乱答》。实际上,我并不太喜欢在这样的节目中露面,虽说综艺是被称作能够看穿一个艺人的节目,但大家都是在跟着剧本走。
名气大有个性的就是扮演那种聪明伶俐每道题都是百分之百答对的,比如说童靖阳和高明权,基本参加节目都会是满分获得者;而我则是被剧本安排扮演无脑花瓶女艺人的角色,随便胡乱回答对两个问题,不要全部答错就好。这是我的经纪人给出的最低要求,反正也几乎不会有粉丝对于我的才智有什么期待。
节目开场,突然一个节目助理走了过来,帮我检查车型座位是否足够稳定,棕色的头发,俊秀的眉目隐约有些神似某人,我心房不由得为之一悸。
再仔细一看,竟然就是林立翔。
很好,当晚我贡献了出道以来最拙劣的一次表演, 0/15的正确率也是让人醉了。
果不其然,节目之后,媒体又给安上了白痴美人的帽子。我觉得很好笑,不就是答错了几道题吗,如果林立翔不是那么像那个人,我也不会慌乱的连葡萄牙首都是不是波尔图都答错啊!
两天之后我在 PSTV有一个节目要表演钢琴,节目组找了一个助理来跟我四手联弹,又是林立翔。
不过他就像不认识我一般,没有跟我打招呼,需要跟我说话的时候也只是跟其他人一样叫我古小姐。于是,我也就没好意思跟他说话。
第三次见面是在映象广告的摄影棚,我为了代言的一款手表拍硬照。记得当时那个负责拍摄的制作人很龟毛,一组照片拍了 10多个小时,一点都不管摄影棚之后是不是还有别的人需要用。
晚上 9点,当所有人都筋疲力尽,几乎不想在摄影棚里多呆一秒时,那个龟毛的制作人才满意地宣布大家可以收工回家。而等着使用摄影棚的其他人也蜂拥而入,准备他们的拍摄。
一般来说,选择晚上使用摄影棚,而且需要等位的,都是一些不太有质感的广告,比如超级市场的彩页,或者一些街头发放的 DM单广告。
这天晚上拍的就是一家超市的自有品牌服装广告,当男女模特鱼贯而入的时候,我看到了人群中的林立翔。
他穿着一套看上去质量不怎么样的运动衫,头发被不负责任的造型师喷了太多的发胶而沾在了一块,脸上的粉底看上去也过多,让他看起来是不正常的白。
不知道为什么,尽管他在对着镜头笑,我却觉得他无比落寞。
给他们拍照的摄影师正好我也认识,是业内一个公认水平一般的人,此时,他却对着林立翔大声呵斥,认为他的 pose摆的不好,看起来不帅气。
他难道是瞎了吗?林立翔明明是这群人里最帅,表现最专业的一个呀!
总不能看着林立翔被一个没眼光的摄影师欺负吧,最近真是年纪大了,身体里的所谓正义感还三番五次不停地翻腾起来。
理了理裙子的褶皱,我走到了摄影师的身后,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一见到我满脸堆笑:“古小姐,你们不是拍完了,还没走啊?”
“我听说有朋友在这儿拍照片,过来随便看看。看样子你们要拍很久,等会我让助理送点甜品过来给你们。”我冲着他笑了笑,然后向林立翔挥了挥手,“ Hi,立翔,好久不见了。”
看得出来,林立翔是没有准备和我打招呼,可见我已经打了招呼,也回应了一下,“嗨。”
摄影师也是个会见风使舵的主:“立翔,你过来一下。你是古小姐的朋友,怎么不早说嘛。古小姐,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他的。”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我也没跟林立翔多说话,直接转身回了家。
周日晚上,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跟小童他们在 PUB跳了一个晚上,我开车回家时经过民歌餐厅附近。在骑楼下看到一个人影,傻傻地盯着天空,像是在等待雨停。
哪儿有那么傻的人,这样的雨不下个一夜怎么可能会停。开过了那个人之后,我心里还在嘲笑着,可突然我觉得那个身影很眼熟。
林立翔!我脑子里冒出了这个名字。
叹了一口气,我在前面的环岛调头将车开了回去,停在了他的面前:“上车!”
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抗拒,又看了看下着大雨的天,叹了一口气之后坐了上来。
抽了几张纸巾让他整理一下头发,发动汽车向着他说的地址开去。一路上,他一直不说话,车里安静地不行,只有车轮碾过水坑发出来的声响。为了打破这个沉默,我打开了 CD机,放了一首歌。
那是几年前买的一张 CD,因为封皮早已遗失了,所以我也忘记到底是谁的专辑,但是那个男主唱的声音却始终让我念念不忘。醇厚中却带着一点难以察觉的嘶哑,句句都带有看尽现实的无奈。
林立翔静静地听完一首歌,突然开口:“你知道这首歌是谁唱的?”
我摇摇头:“去 CD店突然听到觉得好听,就买下了,没注意是谁唱的。”
“D-Max。”
“什么?”
“D-Max,我之前的乐队。”
他的话让我一惊,难道那个主唱就是他?
Chapter Five
钻石的价值
既然知道林立翔就是那个声音特别的男歌手,那么很多事情可以帮他安排一下。
思考了很久,我圈出了几家比较熟悉的唱片公司,给他们的负责人一一打了电话,表示想要推荐一个朋友过来试音,之后从回复同意的唱片公司里又选出了EAMI和京风唱片两家,把联系人方式写在了一张小卡片上,装进信封,托方若绮交给林立翔。
这已经是我能够帮助他做的全部,未来的造化只能靠他自己,成功不成功都是他个人的事情。之后,我就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加上正好手里有一项工作需要到日本拍摄,是便许久没有跟他和方若绮联系。
等我完成了日本长达两周的工作,回到家约周映彤吃饭时听她抱怨起我推荐的那个新人一直没有联系她,才又想到了他。
随他去吧,路是自己选的,如果他愿意继续在尘埃中翻滚,作为旁人也不容插手。
实际上,对于林立翔,我的心情非常复杂。一方面我是想与他保持淡淡的交情,就是那种能够点头微笑,偶尔搭搭车;另一方面,我实在不忍心看到一个有才华的年轻人需要担负自己不必要的辛苦,收起身上的万丈光芒,去做一些连龙套都算不上的工作。
摇了摇头:“也许他有自己的职业规划,帮他打个电话是举手之劳,你就当没发生过这件事儿吧。”
与周映彤聚会之后的第二天,我和林立翔又在摄影棚见面了。他仍旧是为一支预算不高的广告进行拍摄,但这一次见到我之后,神色总算不那么尴尬,还主动走到我面前打招呼。
我们彼此都没有提那个信封的事情,他却提出要请我吃饭,理由就是那天下雨时,我送他回家,他想要还我人情。
原本当天晚上我预约了Del Fiore餐厅的位置,想要去尝一下他们的新菜。但我又不能让林立翔请我到那种高级意大利餐厅去,他一天辛苦拍摄挣的钱可能还不够消费那儿的一道主菜和一道甜点。暗暗算计了一下他能够负担的账单数额,于是我给方若绮打了一个电话,告知她一会会跟林立翔一起到民歌餐厅吃晚饭,“鞭策”她上台的时候唱歌唱好一点,不许荼毒我的耳朵。
林立翔表情复杂地瞥了我一眼:“你不必替我省这个钱。“
“哪有,我真的很长时间没去民歌餐厅吃饭,没和若绮见面了啊。“
晚餐时我意外地发现了王瑞恩也在民歌餐厅吃饭,虽然他对面坐着的是席若云,我还是强忍着恶心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王瑞恩是来为他的新电影考察角色的,他说这个剧本里有一个角色很适合我,我便让他通过手机把剧本传给我看看。
回到饭桌上,我抽了几分钟看了故事的梗概,突然灵光一现:“林立翔,你现在马上去准备一下,方若绮下台之后你去唱一首,选一首抒情一点的歌。”
林立翔自然是被我搞的一头雾水,也许是最近他对我更加信任了一些,于是抱着吉他上了台。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life was slow and oh so mellow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grass was green and grain was yellow”
他浑厚的声音一出,震惊全场,我看到王瑞恩虽然表情没有变,一些细微的动作还是透露出了他对于林立翔的欣赏。
我想,也许王瑞恩会给林立翔一个机会。
果不其然,林立翔下台之后,王瑞恩主动递上了名片,约他去参加试镜。
他回到位置上,先是一言不发,后来又忍不住抬起头来看着我:“为什么,你为什么三番五次的帮我?”
“因为我实在不想看到你为了五斗米而折腰的样子。”
“可是我不想让你帮我。”
“为什么?你就如此讨厌我,甚至不惜浪费机会?”听到他的答案我很吃惊,也明白过来为什么他不给周映彤和加贺打电话。这个男人好蠢,理由好可笑:“你想过没有,如果你一直都在做那些很低端的工作,用什么来给方若绮更好的生活?钻石不是因为在钻石矿里因为预估而有价值,而是被发掘出来,经过打磨,绽放璀璨光彩,才算是有价值么?”
他听了我的话,停顿了几秒钟,突然小声地说道:“不是方若绮。”
“你说什么,大声点,我没听见。”又有一个歌手上台了,观众的掌声太大,我没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
“我说,我喜欢的不是方若绮。”
他用那双琥珀似的,像是那个人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让我身上莫名其妙的发冷:“原来你不喜欢方若绮啊,那是民歌餐厅老板的女儿,那个跟方若绮很像的女孩吗?”
“你说筱筠?也不是。我跟她之间如今还不在一个平等的地位,甚至连表白的机会都没有……。”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神色里有一丝哀愁,我顿时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安慰他,于是只能用最简单的话来鼓励他一下。
“那你加油!”
ChapterSix
LonelyChristmas
没过多久就听说王瑞恩选了林立翔出演电影《飞向阳光》中的一个角色,而我因为档期冲突与这部电影失之交臂。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我简直就忙得像是鬼:在美国拍戏花了4个多月时间,还要去米兰时装周、柏林时装周、伦敦时装周各种赶场看秀,各种折腾那些明明是摆拍却要装作是街拍的照片。
圣诞节,我终于抽出了几天时间休息,如同往常一样的来到巴黎。坐在二区那间在几年前买下的小公寓里,看着一派浓浓圣诞气氛,却冷冷清清的街道,我突然很想哭。
巴黎啊巴黎,我最爱的巴黎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今天是圣诞节,我想要跟家人在一起,可是爸爸跟蔡阿姨一起去了拉斯维加斯旅行;我想要跟朋友们在一起,可是他们都在忙自己的工作,不可能飞到巴黎来看我。
第一次, 我觉得自己孤独到绝望,哭着给方若绮打了电话。
方若绮跟我说了几句话,接着电话里突然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古小姐,你在哪儿?怎么了?“
我听出来了,那是林立翔的声音。也不知道当时的我是怎么了,听到他的声音之后更觉得自己孤单和委屈,直接嚎啕大哭。他着急地问:“芊菁,你在哪里,到底怎么了?”
“我现在在巴黎。”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刚才叫我芊菁而不是古小姐?
那通电话是怎样结束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当时我哭到累得睡着,而他就一直静静地听着我哭。
我们俩之间没有说更多的话,但我想彼此都清楚,未来将会有一些什么不一样了。
睡醒之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定了回家的机票。
Eastor West, Home is best.
放下行李,我飞车去了民歌餐厅。
脑子里疯狂地想念一个人,我想要见他,想要见到,那种想要见他的欲望让我的身体都胀得发疼。
只可惜,林立翔因为拍摄王瑞恩的电影之后已经开始小有名气,变得相当忙碌。要参加电影的宣传,还有一些小的周边通告开始频繁邀请他参加,分身乏术的他辞去了民歌餐厅的工作。
莫小姐出来跟我闲聊了两句,她说林立翔正在彩虹影业拍摄一部新戏。我驱车而去,刚走到河边就看到林立翔站在树下默念着台词。
风微微的吹着,扬起他白衬衣的衣角,我又是一阵头晕目眩。
“林立翔演的是男主角年轻的时候,”身后传来了童靖阳的声音,“你猜猜谁演男主角?”
童靖阳这个人从来就不会说什么好话,他这样带着一脸戏谑准备看好戏的样子,让我有了不祥的预感,难道……难道是他?
于是,我便看见那个人了。
他背对着我,正在与王瑞恩说着戏,看着王瑞恩一脸兴奋的样子,一定是在某个细节上两人想到一块去了。很快,他们便相拍着肩膀,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突然,那个人耳朵上的钻石耳钉一闪,就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会转过来,于是想也不想地拔腿就跑。
王瑞恩这时看见了我,远远地打了个招呼:“芊菁,来探班?”
那个人听到我的名字,也是一愣,旋即转过身来。
他,就是天王黎华。 Chapter Seven
天王黎华就是个王八蛋!
“芊菁师妹,好久不见。”黎华转过身来,习惯性地用手扶着下巴,浅笑着打招呼。让原本不想跟他说话的我也只能无奈地回应一句, “黎华师兄好。”
“你们俩也应该很久没见了吧,上一次合作之后就没看见过你们两人再次合作,大家都期待的很呢。 ”王瑞恩一边笑着,一边把我向黎华的方向推了推, “等我筹备下一出戏,你们俩当男女主角吧。 ”
我对王瑞恩回以浅笑,不动声色地挪开了一点位置,让自己不要靠黎华太近: “上一次与黎华师兄合作也大概快三年了呢,那个时候王大哥您还在拍戏,没当当导演呢。相比于和黎师兄一起拍戏,我其实更喜欢跟王大哥您一起演出呢。 ”
“就你嘴甜。”王瑞恩也是半开玩笑道,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你前几天给我打电话时不是说要到巴黎去过圣诞节吗? ”
王瑞恩的话让我恍然想起自己来这儿的目的,于是便对着树下的他一指: “今天早上刚从巴黎回来,我来找林立翔。 ”
“哦……” 王瑞恩一副大彻大悟的样子, “怪不得那天在民歌餐厅,你推荐他给我,原来是早就看上了。这个小伙不错,未来有希望接天王的班。 ”
“老王,你说什么呢!我可不想那么快交班。 ”已经沉默了一会的黎华突然又加入了我们的谈话。虽然他是在跟王瑞恩说话,但我却有一种感觉, “不想交班” 却像是在对着我喊话。 “不过,最近两年是感觉自己有点老了,人气不行了,圈里的妹子们一个一个都开始喜欢小鲜肉了。 ”
“懒得听你们怀古,先闪了。 ”我开始准备往林立翔的方向撤退,突然却觉得脚下被谁绊了一下,高跟鞋一扭就要倒下去,旋即被一双大手扶住了腰,勉强没有跌倒。
是他,绝对是他!
对于他的 “拔刀相助” 我非常气恼,实际上我情愿自己摔一跤也不愿意被他扶起,更何况我怀疑把我绊倒的也是他!以前跟他一起拍戏的时候,我在片场至少目睹了三次他想与女孩搭话时,悄悄绊她们的情景。
原本就对他有点意思的,也就半推半就缠到他身上;没什么意思的,也会在天王光环之下被他随后的绅士举动所折服,乖乖地由他牵着鼻子走。没想到,这次被他用这种伎俩绊倒的竟然是我!可是,我偏就不吃这一套!
愤怒地盯着眼前的人,不言不发的快步离开,身后传来王瑞恩的声音: “黎华,你上次拍戏得罪了芊菁吗?她怎么一副离你越远越好的表情? ”
“谁知道呢?她不就是这样嘛,大小姐脾气,阴晴不定的。 ”天王慵懒地回答到。
听了他的话,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王八蛋,天王黎华就是个王八蛋!
“忍住,千万要忍住,被他看到你哭就输了。 ”突然有人一把拖住了我,光是听声音就知道是童靖阳, “过去所受到的委屈,所承受的痛苦,不就是为了自尊不受践踏,不让自己像是个怨妇吗?古芊菁,你做得到的! ”
平复了一下情绪,我让自己恢复了微笑,走到了林立翔的身边: “谢谢你的电话,今晚要不要一起去Pub喝一杯? ”
Chapter Eight
下一站天王
最终,林立翔还是没去 PUB,因为他带我去了另一个地方。
我从来不知道这座城市里竟然有这样一座地下音乐工厂,各种打扮的稀奇古怪的乐团们在台上神采飞扬的模样,却比任何一个大明星都要耀眼。
“季桑平就是在这儿找到我们的,他说他会让 D-max成为最有实力的摇滚团体。我以为我们会成为 Queen,Coldplay ,或者是 Bay City Rollers,他却只想让我们当下一个五月天。”说这句话的时候,林立翔的脸上满是落寞,“我们不想放弃自己的理想,但是理想却抛弃了我们。 D-max解散之后,我做了很多事情。在民歌餐厅端盘子、驻唱,在电视台当助理或者群演,在广告公司做兼职,有时候我也在怀疑,未来会不会一直这样,我是不是这辈子就只能这么的庸庸碌碌,一直到我遇到了你。不管你是高兴也好,生气也好,我就是觉得很可爱,你微微一笑,我的全世界都被照亮了。第一次我觉得成功是那么的重要,因为我想要站在你的身边。”
他的表白让我一时间语塞,想要说点什么,却丝毫没有头绪。
“可是我也知道,不管是以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配不上那么美好的你。在你面前,我一直很自卑。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是想要借你上位的人,不想让你受到任何的委屈,我希望能够用自己的努力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所以,古芊菁,请你给我两年的时间好吗?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会努力地让自己变得更好,会努力去成为下一个艺能天王,更会努力的追求你,我希望在下一次的艺能天王颁奖典礼上,我会站在台上,请求你成为我的女朋友。”
哪里有人追求女生会说,请你在 2年后当我的女朋友?我不知道应该笑林立翔是太傻还是太天真,不过在此之前我要自我反省一下,为什么他会认为站在我身边的男人一定要是艺能天王?
“为什么必须是艺能天王?”
“你曾经在一个访谈节目里说过。”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
哦,我想起来了。几年前我曾经接受过甄红的一个访谈,提到过关于艺能天王的问题。甄红问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艺能天王,我的确曾经回答过:“我也许当不了艺能天王,但站在我身边的另一半可能会是天王呢?”
我明明是加了“也许”,但媒体却不放过我,非要说我想当天王嫂已经想疯了。再加上那段时间我刚好跟黎华合作了一部戏,什么“古芊菁倒追黎天王”、“古芊菁盼当天王嫂”“古芊菁痴恋黎华遭嘲笑”等消息一波又一波地传来,只要我出现在媒体面前,问得问题永远都是跟黎华有关的,甚至那些记者们也是一副“古芊菁你这个癞蛤蟆就别想吃我们天王肉”的表情。
这件事情之后,我就避免任何和黎天王接触的机会,发来的通告只要有黎华,我绝不会接;有他参加的各种颁奖礼我也拒绝露面,得奖也几乎都是经纪人或者同一剧组的导演、演员代领的。
慢慢的,古芊菁傲娇的名声也越传越远,我更是索性只跟几个熟悉的演员和导演合作,其他的工作一概不接。
现在,立翔又提到了“天王”,我不禁失笑:“好啊,我等你两年,让你来追。”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