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招聘斑竹
新论坛即将推出,鉴于新论坛有了较大的变化,因此略略工作室决定重新招聘新论坛的所有的斑竹。下面先介绍新论坛需要招聘斑竹的板块。
1. 明志文章区:
明志文章区又划分为原创和转载,所有内容都必须和明星志愿游戏有关,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 非明志文章原创
非明志文章区只接受网友原创的文章,此部分文章无须和《明星志愿》相关。
3. 心情故事
世间百态,人生五味,心情冷暖自知。
如果你听了一首好歌,看了一部好戏,去了某地方旅游,或者需要发表你对某些社会时事的独特见解……我们希望你写成一段文字和大家分享交流,此板块要求大家必须是原创。
4。 明志漫谈
在这里大家敬请畅谈和明星志愿有关的一切话题.请不要发表与明志无关的帖子!
新论坛的需要招聘斑竹的板块介绍大致如上,下面说明招聘斑竹的要求:
版主申请条件:
1.我们目前对帐号注册时间不做要求,但需有两篇以上有意义有内容的帖子(水分少些、有些内容、长一些的)
2.自愿义务为会员服务、接受会员监督和论坛审核
3.有责任心。公正对待每位成员
4.有充分的上网时间
5.实际年龄在20岁以上
6.在所申请的板块内表现一贯良好
7.遵守论坛规定,服从论坛统一管理
8.斑竹辞职后三个月内不得申请斑竹
9.一名会员最多可同时担任两个板块的管理职务
10.每个板块至多三个斑竹。
如有意者请跟帖申请,说明自己想应聘的板块。
最后人选需由略略工作室四分之三或以上的人通过。通过者需通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会员反对意见不超过15人,现任版主反对意见不超过四分之一,最终得到略略工作室成员四分之三以上通过,能认真履行职责者,一个月后成为正式版主。
此帖严禁灌水~!解释权关略略工作室所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6 22:36:12编辑过] 我应聘《心情故事》的斑竹不过对于明志,关于第5点关于“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我还是希望我们的admin大人先自律一下~~~有机会的话去看看陶宏开教授的讲话,首先矫正一下admin的心理 我可以吗?
不知道改版以后的版块怎么分》?
我曾作过超斑和其中版块的斑竹
本来来这里是想轻松一下,现在却有些动心
昨天有以前网友打电话聊天说起以前论坛中的一些贴,感觉当时蛮敬业,说得话也蛮有哲理的,我想是因当时斑竹职责的缘故---------要回贴要评论,所以肯动脑子的缘故吧?
可惜我们原来的论坛因空间商携款逃跑,大家已无家可归了。。。。。。。。
如果能在这里安家,我会尽量说服他(她)们过来作嘉宾,他(她)们可是蛮有深度的,毕竟当年那里的几位当家支柱已近而立之年。
古云:脑子越用越好用,希望有机会继续用脑子,继续操闲心,再次与大家一起构建一个美好家园。
好怀念当年一家人兄弟姐妹般相处的感觉,不知能否融入这里的家庭,再次感受兄弟姐妹相处相惜的温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14 11:01:00编辑过]
我想试试申请明志文章区的班竹! 我每天都上论坛的, 时间肯定是很多的啦! 我感觉自己的思想是挺成熟的.....谢谢! 建議管理員
年滿20歲以上不見得成熟,所以凡是會做人身攻擊,無法客觀評斷文章以及作者的人選不建議作班竹
另外,班竹人選最後是否會由多數人投票決定, 以力求公平?免得又被質疑公平性.
啊,感谢大家提出这么多意见和建议,这个斑竹招聘人数暂时定在.明志区3人左右,非明志区2人左右.心情故事1-2个人..希望大家踊跃报名!另外欢迎风清扬先生(还是小姐啊?我们这里女性居多,不好意思的问一下),希望你能在这里找到家的感觉..我们这里的虽然经常会发生内部外部矛盾,但是大多数时候大家都还是非常的相亲相爱的!再罗嗦一句..欢迎你的加入! 我应聘“心情故事”的斑竹^_^
不知道有没有资格,我只知道我基本每天白天都在上网,晚上由于要休息眼睛经常懒得上网,这样可以吗?
但是我热爱略,并且愿意为略出力!
就怕我不能胜任要“最好能写些有点质量的评论,几句话就可以了。”
另外,我也赞成投票^_^
[此贴子已经被admin于2004-12-14 19:02:34编辑过]
注明一下:虽然要求一周2次,但为了能及时地控制帖子、管理板块,以及对每天上网的会员负责,2次为最低要求,时间充裕优先考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14 21:08:34编辑过]
我来凑个热闹吧.因为学业的关系,我不能够常常上网了,所以只有忍痛不再申请斑竹.当然希望论坛所有的朋友积极申请,做斑竹嘛,虽然辛苦,不过大家还是要好好努力,一起建设论坛这个属于我们的小天地.不过,我还是想说一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彼此在一起还是要适当的彼此迁就和协调一下,各位说话的时候请注意言辞哦!希望论坛越来越好,我会常回来看看的,希望大家不要把人家忘记了啊~~ 我未做过斑竹,所以我想做做看,其实哪一版都可以,但我是比较想应聘〝心情故事〞的斑竹,大致上而言,我每天晚上都会上来,所以我想时间应是足够的。至于投票,我也相当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