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蓿の誓言 发表于 2004-11-23 18:59

秦淮女

柳絮飞扬在这暖和的风中
春,苏醒了
而那憔悴的花容
却永远地沉睡
在淮河忧伤的柔波中

河的这边是你的家
官宦的俯地
无时无刻不透出着豪门的气派
精巧的绣阁
日日夜夜有俏丽的丫鬟待待
是了,
也只有这样的书香门第
这样的官宦世家
才衬得上你的清俊与才情

河的对岸
是一个美丽的传说
传说中
古人的智慧与心血
聚涵在那儿沉淀成一座
内敛着翰墨书香的楼

你被那传说所吸引
怀着如同少女的春心
一般的好奇与迷恋
毅然得抛弃韶华
告别父母
选择嫁作人妇的道路
为的只是触及那座楼
那座楼里的阵阵书香

当你坐在花轿上
沉默而有焦急
你已告别了河的这边
向河的那边驶去
你期待着,盼望着
你仿佛看见自己
正置身于一纵纵书架中
用纤纤细手
轻轻抚去书卷上的尘埃
欣然释怀的捧起一卷书
沉静其中
如霜的月
为你披上银色的披肩
清风也寂然......

突然,一片乌云飘至
遮住了月亮
夺走了披肩
打碎了你的梦

当你无法回头时
终于看清
你与古楼的距离不是那条河
你只有默然垂泪
那幢古楼
沧桑了数百年
骄傲了数百年
也封闭了数百年
它怎么会为你
为你一个女子而敞开大门?
你黯然无言
即为人妻
理当从夫纲
家规
祖宗的家规
那确是应当遵守的呀!

斗转星移

三年的春愁
三年的愁怨
泪光消散在淮水的
轻轻叹息中
你无力的躺在华丽的卧榻上
苍白憔悴
散乱浑浊的泪光
却直直望向开启的窗户
你携住夫君的手
喘着气哀求
夫君沉默了许久
终究是念了夫妻之情
你欣慰地笑了
一阵血咳
你的泪彻底尽了

如你所愿
你被葬在古楼的小园中
淮河的柔波中
映出你惨然的微笑

人们相信
每当夜深人静时
你总会登上古楼
缓步穿过一列列书架
轻轻地
又轻轻地翻开

古楼的门终于是阁不住了
摇晃的微光
再也映不出你的影子
如霜的月
悄悄为你披上银披肩
清风如寂......

云翳怅然 发表于 2004-11-23 19:19

请问作者写过明志文吗?没有请发到公园

青奚 发表于 2004-11-24 10:39

以下是引用云翳怅然在2004-11-23 19:19:02的发言:
请问作者写过明志文吗?没有请发到公园

?
这是什么规定呢?假设这个作者到现在为止没写过明志文,那么她写的这个东西就不算“文”而算“灌水”了么?那么假设她明天又写了明志文,那么她写的这个东西又要从公园搬回来了么?
我觉得只要是论坛注册成员,都可以算做潜在的“悠游论坛作者”吧,那么按照此区的规定,是可以放在这里的。
附规定:>> 该区所有转载文章必须通过原作者同意!由于规模有限,现在只允许转载论坛作者在其他网站上传的非明志文章.如不是悠游论坛作者的文章,请勿转载!

云翳怅然 发表于 2004-11-24 12:15

那云换个方式问好了……这个作者在本论坛活动吗?
附:很抱歉忘记看最新的规定……但是我也没有说这个不算文章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4 12:17:18编辑过]

紫电青霞 发表于 2004-12-2 22:09

对不起现在我们论坛的确有规定如果没在论坛发表过明志文章是不能在此区放文章的在此区所转载文章的作者必须是写过明志文的,意思就是说转载文章来论坛的人可以没写过明志的文章,但是文章的作者必须要写过明志文章.这个是论坛的规定,请大家遵守另外:如果请大家转载文章的时候把作者的名字附在标题后面,谢谢合作!

丁凡 发表于 2005-8-22 17:18

要是没有写过就不能发贴了吗?必修摇写的吗?

追忆惘然 发表于 2005-8-22 20:36

请看版规1:文章原作者不一定要求在略略注册但是必须写过明志同人文章。请大家在转载文章时务必确认这一点。

山上源澈 发表于 2005-8-23 10:02

版规咱就不合楼主谈了,我要谈的是楼主写得真不错!文笔清秀,诗情画意,带着淡淡雅雅的隐隐惆怅。真不错!
另外你如果有好的原创作品,非常欢迎你到这里来发表:http://post.baidu.com/f?kw=%C3%CE%D6%D0%B5%C4%CE%E8%CC%A8
只要是原创我们都欢迎。没有限制!
(各位版主别生气,我可不是存心在跟你们抢生意!只是如果贵略版规有言在先,我就向楼主自荐了。嘿嘿.......)

[ Last edited by 山上源澈 on 2005-8-23 at 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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