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 发表于 2004-11-12 21:56

情归何处(待续)


    我是一个嗜好蓝天白云,喜欢阳光灿烂的女孩!因为大家都把我当成宝贝捧在手心
里,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我的任性,依赖,耍赖皮都是那么的理所当
然。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有一个疼我爱我的哥哥,一对把我当成亲生孩子的长辈。当
然的哥哥也不是我亲生的,但是我却百分百的依赖着他。

    有一天我遇到一个人,那个一眼就能感受到他身上充满了阳光的味道的男人,满脸
欣喜地问我:“你要不要加入演艺圈?”而我却反射的回答:“我不拍写真集!”他突
然哈哈大笑说:“你认为我是找你拍写真集的,或者说,你有材料拍吗?”我一下子满
脸通红,不只是他的调侃,幽默;还是因为他脸上灿烂而又天真的笑容和俊一样的温柔
。总之,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不知道我给他留下了什么印象,但是,他却让我让出
心里的一小块空间轻轻地装进了他的风度,潇洒和那天真烂漫带点孩子气和俊一样的笑
容!

......

    “小筠,餐厅好忙哦!我来的还真是时候啊!”我一进民歌餐厅就看见大家忙得团
团转。“太好了,快,这是3号桌先生要的热拿铁。”小筠是我的高中同学,毕业后就
在他爸爸的餐厅里帮忙。“你还真是不客气哎。”我接过她手上的拿铁,“好吗,等一
下请你吃提拉米苏。”她俏皮地眨眨眼。

    我便认命的拿着餐盘走向3号餐桌,“先生,你的拿铁。”说完便放下咖啡转身准
备离开,“还是不拍写真集?”熟悉而又生疏的嗓音响起着实下了我一跳,向后不自觉
地向后退了几步,结果就是撞进了一堵温暖而又宽大的肉墙,“对不起。”我连忙低头
向那个无辜的受害者道歉。“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警察干吗?”多么经典又滑稽
的台词。我抬起头好奇地看着眼前的男人,潇洒,浪漫,风度翩翩,是那种多看一眼就
能迷死人的角色,特别是他的那双琥珀色的眼眸更是让人为之疯狂。而我就这么的傻在
了那里,半天反应不过来。“王导,我的台词还不错吧。”那个男人用一种很奇怪的眼
神像似戏虐又像是审视,说不清是什么感觉,看了我一眼又望向我身后。“是不错,可
是下到可爱的女生那就不好了。丫头,你没事吧?”又是那灿烂而又诚恳的眼神。“没
什么,不好意思。”我为刚才的失态而感到万分的窘困。“怎么了?”就在这时小筠出
现了,警报暂时解除了。“噢,没事,只是发生了一些小插曲而已。”那堵肉墙优雅地
说这,“怎么,不为我们介绍一下?”“嗯,这是我的高中同学,偶尔来这帮帮忙的。
”小筠答道。“是被你拖来的吧。”肉墙又说。“那有?我们可是好姐妹兼死党的!”
小筠急着辩解道。“好了,你们别闹了,好好的正式地介绍一下吧。”那个吓了我一跳
的人开口了。“这位叫方若绮,这位是名导演王瑞恩,这位呢,是天王巨星黎华。”小
筠一口气向连珠炮似的。天王巨星?为什么我没听过,是自己封的吧。应该是的,不,
一定是的!看着我一脸疑惑又有人开口;“你可别告诉我你不认识我。算了,不认得我
也罢了,王导,王瑞恩总该认识了吧。”我无奈地摇着头,“天哪!你一定是刚来台湾
的北妹?”“啊?”我更糊涂了。“拜托。人家可是台大的高材生,留英1年后又去了
法国,几个月前刚回来的。别有眼不识金香郁。”小筠在一边为我抱不平。“噢?有待
调查。”那个叫黎华的人笑得很鬼魅,让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就这样在小筠和黎华两
人的唇枪舌战中,结束了滑稽可笑的意外。对,这只能说是一个意外。   



[ Last edited by kwok0926 on 2005-1-13 at 17:08 ]

sai 发表于 2004-11-21 12:46

二“若绮,工作上还习惯吗?有什么问题随时开口,大家都很乐意帮助美女的。”同事们的调侃我已经在逐渐习惯中,于是微笑地开口道:“是的,我绝对会不耻下问的。”现在我在全台最知名的宁氏企业工作,并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俊让我先熟悉环境,再帮他忙。对了,宁子俊宁氏企业的新一代接班人,是收养我的伯父的独子。他很疼我,也许是因为我是他唯一的妹妹。我是幸运的,凭空多了个疼我的父亲,爱我的哥哥。当然的,我现在所在的部门与所从事的工作都是他安排的,因为他们的疼爱与保护让我完全放弃了独立,一来着他们的一切。“方小姐,这是您的花”快递员给我一大束粉紫色的玫瑰,我接过花束,签了收据,数着玫瑰,333朵,熟悉的数字,好像是“我爱你”的数字密码。看见粉蓝色卡片上的留言:
         今晚5:00来接你。
                                       华潇洒刚劲的字迹,华? 谁呢?原本还以为是俊的又一个suprise,这次却惊喜变惊吓了。匿名的,不算是匿名但确实是我不认识的,至少不熟悉。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平静的到了5:00下班收工可以回家的动力让每个人都精神抖擞地向电梯口冲去。我亦如平常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当我走到大门口,不自觉地东张西望了一番后,并没有看到认识的,便送了口气,买不离开。突然身后有一只大手捉住我的手臂,猛地回头,看见的是一双琥珀色的眼眸。“看到我就掉头要走?”看不出他眼里是生气`愤怒还是正中下怀。“不,你,黎华?”顿时明白了:“花是你送的?”他毫不意外的看着我:“又忘了。不光眼神不好,原来记性也不过如此。”“对不起,只是有点意外,为什么要送333朵?”直视他的目光,无辜地眨眼。他没有回答,拉起我的手进了一辆银色的法拉利,奔驰而去。坐在车里看着他技术贤熟的开车模样,还是大煞风景地问:“你还没回答我,还有,你要带我去哪?”他专心地开着车,没有回答,而我也识相的闭上了嘴。在高速驾驶了半个多小时后车子停在一所高档餐厅门口,在我还没有回过神的时候,我们已经坐在了靠窗的最佳位子。“你要请我吃饭?”我有些迷糊了,只见过一次面而已。“我想知道你对这家餐厅的看法。”他边叫了WAITER边回答我的问题。什么意思,把我当成美食家了?真是莫名其妙。不过免费的晚餐本小姐还是来者不拒的,更何况是和这么有形的帅哥来这么有情调的高档餐厅烛光晚餐。是不是我比较占便宜?在我神游地时候侍者已经开始上菜了,一道道美食不尽让我的胃得到满足,从落地窗看到的落日美景和餐厅内的优雅环境,美妙的小提琴,真的让我失神。当我满足的吃完甜点,他又开口了:“怎么样,可以评几分?”“90 ”不假思索地回答。“还有10分呢?”他失笑地问。“你啊!”立即接口,“和一个奇怪的人吃饭,还是有些影响的。”突然地发觉似乎说错话了。他的脸色有一些变化却不易察觉。“对了,你还没有回答我。”我转移话题以免触及雷区,“为什么是333?”“你去过拉斯韦加斯?”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是的”“那里有一间餐厅叫《333朵玫瑰》”他喝了口拿铁。“333朵玫瑰? 餐厅?”似乎我的记性真的有待改进。“你叫了十分钟的WAITER却被凉在了一边。”“ 哦,对,THE ROSE"我有些兴奋地说;“你怎么知道?”“真不巧,我看到了你的壮举。”他没什么反映的说。“噢,真是不能太招摇,要不然被盯梢了那就不好玩了。”我有些尴尬的转过头四处张望,这才发现餐厅里只有我们2位客人。“为什么这里的生意这么清淡呢?”“今天歇业。”“歇业?”“对,要接受专业人士的评判。”“专业人士,我?”“对。”“你是这里的老板,不过可惜我不是专业人士。”我似乎明白他带我来这的原因了。“你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要发表吗?”他放下咖啡杯,专注地看着我。“拜托,别老是对我放电好不好。虽然你绝对不是故意的,但这样也会出人命的。”我好整以暇地说。他失笑地问:“你被电到了吗?”“没有,因为我见过的帅哥太多了,面对时间太长,所以免疫。”我把玩着果汁杯里的吸管。“有很多人对你放电?”“也不算是。”……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谈了很久,说了很多。 最后他送我回家,消失在了夜幕中。我还是只知道他叫黎华,其余的依旧一无所知。

sai 发表于 2004-12-5 13:04


    “早”,“早”看见俊坐在餐厅里喝着咖啡吃着早餐,在他的邻座还有一份,不用想那是我的,因为伯父与阿姨去了瑞士,家里只有我们两人。我坐下拿起已经涂好花生酱与巧克力的面包,喝了口加了三分奶的红茶看起了今天的早报。“你昨晚去了DREAM?”俊没有看我自顾自的切着盘子里的火腿问道。但为什么我觉得他像是在把杀害他所有亲人的杀人魔王大卸八块的感觉?看着他餐盘里切成丁状的火腿咽了咽口水回答:“嗯,我昨天去了餐厅,但不只是哪一家,更不知是不是你说的地方。”我的声音越来越小甚至有些颤抖:“火腿不好吃吗?”“不,只是有点碍眼。”碍眼?什么叫做火腿“碍眼”?他说着抬起头看向我,又不像是在看我,我奇怪的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在身体附近找着“碍眼”的罪魁祸首,猛然的发现使我手中的报纸。如果目光是一把钢刀,那么我手中的报纸早就似雪花般飘散了。我开始不怕死的拿起报纸摊平,摊大它,但是微微颤抖的手却泄了我的气。突然地看见了奇怪的东东。真是见鬼了那娱乐版的头条新闻上的照片中的女子不就是我?还有我正对面的男人不就是叫黎华的人吗?还有更清晰的就是他正替我切牛排的动作,优雅,高贵,细心,体贴。我想我明白俊为什么看火腿那么碍眼了。
   
    我抬起头无辜地看着他,说的话却更让他气的想砍人:“嗯,把我拍的好丑哦。下次要拍的时候应该先通知一下,让我好摆个好POSE嘛。”看着俊有些抽动的俊脸,心中暗自叫爽。
   
    “你认识那个男人?”他正色地问。“嗯,只见过一次,不算昨晚的话。”我俏皮地眨眨眼吃着他刚“分完尸”的火腿。“只见过一次你就和他去山顶吃饭。你知道这有多危险?”他几乎是用吼的。“他应该不会是个坏人。”看着他焦急生气的表情,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他对我的紧张让我的心被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装的满满的。“你凭什么这么说?”“现在还走神?”摸着被他敲过的脑袋口气却是在愉快不过的回答:“因为他和你一样啊!”“什么?”他有些糊涂。“和你一样帅,一样有很多女生追。”“这样就不是坏人?你的哈佛学士是怎么混到手的?”他这次是真的用吼的,从不怀疑我智商的他说出这样的话,我知道他是真的被我气疯了。“对哦,怪不得那个秘书之花说你虽然是男人中的极品,但却是脱了缰的野马,就算拴住了你的人也拴不住你的心。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吃在碗里,看在锅里的花花公子。”我依旧在一边煽风点火。“又是哪个花痴,她是因为工作太少才这么有空作长舌妇嘛。”看着他咬牙切齿的模样,我实在不忍心的继续:“就算她真的很有空,也是因为总经理你照顾她的弱不经风嘛。当然这是很好理解的,人家美女只要眨眨眼就能电死一批人你会有点晕眩也是正常的。"“我哪有?绝对不是的。一定是哪个多嘴的活得不耐烦在你耳边嚼舌根,绝对不可能的事。”他激动地拍案而起。而我却在原位失笑出声,他这才发现又被我耍了,坐回原位认真地看着我,执起我的手严肃地说:“你要学会保护自己,把对我的心眼计量同样的用在别人身上,那样才能放心得让你自由的飞翔。我不想干涉你想交怎样的朋友,但是如果要和公众人物交往,就要有一定的心理素质,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唬弄过去的,你要想清楚再作决定。”“嗯。”
   
    俊的话是对的,在我还没有学会保护自己之前我应该乖乖的躲在他的羽翼之下,或许说我更愿意一辈子有他的保护,和他在一起。敢情对我来说是陌生而又好奇的东西,清楚的知道自己玩不起爱情游戏,所以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是敬而远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至于那张报纸,他就只能自求多福了。随便报道与宁家有关的花边新闻,至少要接一打律师信吧。
   
    老天保佑!阿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5 13:10:21编辑过]

sai 发表于 2005-1-10 17:15



      这已经是这个星期第三次收到粉紫色玫瑰了,但它们还是只有同一个下场,被垃圾箱收容或是分给了办公室的同仁。也许是因为俊的离开,我的心情特别的糟糕,而那一束束的玫瑰更是让我心烦意乱。不知道为什么明知俊总有一天会离开,但当真的这一天来临时我就像失去玻璃花房的温室花朵危危颤颤地经不住外界的狂风浪潮。看着手里的蓝色卡片拨通了上面的电话已经厌倦了你追我逐的爱情游戏,决定和他面对面的结束game 。但是我根本毫无把握或者邀约更是为了找个人说说话,证明自己还可以坚持到适应生活为止。

   为了不再成为新闻头条所以地点约在了民歌餐厅,我挑了个最僻静的位置,难得的早到了一个小时。我是一个不愿等待的人,因为没有耐心。而今天却破天荒地早到了。点了杯清水望着昏暗的灯光发呆。

      “一个人?”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模糊的脸,“嗯。”精神恍惚又觉得有点不太对劲。“那为什么有两杯水?”他笑着问道。“噢,不,现在是一个人,50分钟后才是两个人。”我回过神,看清了眼前这个男人的脸,是他,那个让我感觉得到阳光,风度翩翩的名导——王瑞恩。“那么我可以坐下嘛?在到点之前一定自动消失。”他依旧笑吟吟的,但是他已自径的坐了下来,眼中也有不容忽视的威严。

   “你该不是又要我加入演艺圈吧?”避过他的眼神喝了口冰水。“我以为你已经决定加入了。”他还是笑吟吟的,但是眼里毫无温柔反而还有怒色。“你好匈哦。我有欠你钱?”我无辜地看着他,他此刻的模样像极了俊,让我有一种错觉。“钱是不欠的,但你若要还的话我不介意,更重要的是我觉得你似乎有些话要和我说。”他拿起那杯水优雅的喝着,似乎冰水也无法浇熄他的怒火。“什么?说什么?”我有些装傻的说道。“没有吗?那么报纸上的人是我认错了?”他握着的杯子有些颤抖。“原来王导也爱看娱乐八卦?真是人不可貌相。”我转动着水杯看着里面旋转的液体。“现在女孩子都是这么口是心非?”王瑞恩握住被我晃荡不停的杯子瞪着我。“口是心非?我?”我放开杯子摇摇头,“我不喜欢说谎,更讨厌被欺骗。”“我不希望你一出门都有狗崽保驾护航。失去私人空间的生活是非常痛苦的。”他的眼中我看到了一种叫疼惜的东西,就像俊看着她的那种眼神。突然的心像是被拧了一下,低下头看着清澈的水却看到自己浑浊的心,“一开始你不是也希望我进演艺圈的吗?怎么后悔了,还是因为男主角不是你而感到不舒服?”话刚说出口我就有些后悔了,看到他吃惊的眼神,一下子愣住了。我知道我不该去妒嫉她或一切与她有关的事,因为我们在俊的心里是不同的性质。我只是俊的妹妹,仅仅只是惹他疼爱保护的妹妹;而她,是俊心爱的人,爱进了骨头融进血液的那种。听到进门的铃铛声响把我这个走神的人拉回了现实。“瑞恩?”黎华来了,看着对坐的我们,“噢,原来她约了你,那么我也该自动消失了。”王瑞恩没有和我打招呼径直离开。“对不起……”我急急地开口说。他转身,微笑,离开。黎华看看我微笑的坐下,“点餐了吗?”“没有,我不饿,只想喝水。”我看着他笑着说。“那喝杯橙汁。”我点头,他叫餐。

……

   这一夜我们说了很多,我只记得: 我拒绝,他要求……

   他说我们是同一类人,不会讨好,不会掩饰,只会用伤害别人来保护自己。

sai 发表于 2005-1-19 14:04



      用伤害别人来保护自己? 也许这真是我的天性,只是一直在俊的羽翼之下没有使用的必要。但是现在我就要变成一只刺猬,用我的刺来武装自己,不惜刺伤别人。

      不只是什么样的思想和决心让我就这么飘飘然,晕晕乎乎的走在马路中央,然后是紧急的刹车声,再然后听见人们的喧闹声,最后只是觉得好累好累,便闭上了眼睛,沉沉的睡去了。

      隐约中似乎可以听到人们的对话,感觉到身体摇晃移动……

      不知睡了多久,我缓缓的想睁开眼睛,但却觉得眼皮很重,当我再次尝试时,我听见有开门的声音,脚步声,呼吸声……不是说盲人的听觉是最灵敏的吗,看不见却听得非常的清晰。听到有人拉动椅子坐下发出“嘎吱”的声响,然后感到自己的手被人握起。
   “你知道吗?当听到你出事的时候我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一路飞车到了医院看到红色的手术灯亮着,在走廊的尽头我发疯似的敲打着墙整个人都快崩溃了。直到灯灭了护士缓缓的把你从手术室里推出来,看到你惨白的脸庞我又呆住了。凯文一再的想我保证你已无大碍,可是我的手却还是不住的颤抖。这时我才明白失去你对我来说是多么可怕,多么残忍的事。你错了,我和你不仅是同类人,连死心眼和倔强都是如出一辙的——一旦决定去做某件事时,就会认死扣的一拼到底。就像你心里的人心中有了别人,而我心里的你心里有着他。即使如此我们却还是义无反顾的追随着各自追寻的目标。不会停下来回头去看,看看身后追随的人。好累,你也是因为太累,太厌倦才闭着眼眸不肯醒来嘛?……”他断断续续不停的说着,而我就这么静静的躺着,毫无反应。突然的,我觉得自己好残忍。

       三个星期后,俊把我接出医院,回家静养。看着他仔细地为我收拾行李,打点一切,我没有一点欣喜反而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幼稚,为了让他回到我的身边竟然不惜用自己的生命作为赌注。可是事实上即使不是发生事故,只是小小的伤风感冒只要我打电话告诉他,他一定也会抽空回来看我,这点我坚信,因为我是他唯一的妹妹,只是妹妹而已。让我明白这一事实的原因就是那晚在俊的书房门口听到的对话。
      “她,没事了吧?”一个尴尬口吻的女声。
      “嗯,今天去医院复查了,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了。”听得出俊的声音略显疲惫。
      “那,你要好好照顾他,养伤时期是最重要的!”声音似乎有些无奈。
      “你怎么都不问问我好不好?胖了还是瘦了,高了还是矮了。”俊有些孩子气的为难道。
      “高了还是矮了?什么奇怪的问题?”有些失笑的说着。
      “那是说明我吃醋了!”
      “你吃醋?我是不是听错了?还是越洋电话出故障了?”女声有些高扬,然后又喃喃的说:“要吃也轮不到你啊!”
      “你很没有良心。每次我问你意见,你只会说顺其自然,还气我说什么保持距离和空间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就不怕我一时想不开飞去南极洲?”
      “我没有良心?那些都是你一个人的问题,你来问我?那你要我怎么回答?让你和那些莺莺燕燕保持距离,还是和你的若绮断绝关系啊?若绮,不,是你妹妹,好好用心,体贴,温柔的照顾她吧。至少现在她最需要你,我可不敢猜测是不是只有这么一个妹妹等着你。”女声开始有些颤抖。
       “对不起,我们不要吵架好不好,只要有你在我身边什么问题我都可解决的。等我,一定要等着我,我一直在努力,努力为你和我经营一个你一直梦想的家。不要对 我生气,至少在这个时刻,只有你才能支撑我继续。”俊有些懊恼。
      “你累了,早点睡吧。”干脆的收了线。
      “对不起,又刺痛你了,伤了你的心……”对着发出“嘟嘟嘟”的电话俊一往情深的说。

   ……

else 发表于 2005-1-19 14:17

我喜欢,请楼主继续努力,我会一直关注的

sai 发表于 2005-1-27 14:29



      渐渐的身体恢复我开始外出走走,逛逛街,看看蓝天,吹吹微风,让自己清醒地过着每一天。和俊的关系也回到了初始的儿童时代,放心,安心,全心全意地依赖着身边的“哥哥”,会撒娇、会耍赖、会做一切妹妹对哥哥能做的事情。默契非常,感情闭口不谈。直到有一天,我平静的走道他面前,轻轻地说:“你走吧,她在等你,我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骑士。”他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把我揽进怀里,抚着我的发。就这样他走了,真的离开了我的生命。我没有哭,只是偷偷的躲在机场的大柱后悄悄地看他出境,看见他在登机口转身回顾四周,眼里有一丝的失望,然后提着行李登机。

      俊离开的日子我浑浑噩噩的过了一天又一天,看到镜子里苍白的自己,彷徨、懊恼。这就是我倔强所要付出的代价吗,因为我的假装坚强让俊去追寻自己的幸福,那我的呢?这是不是就叫做自作自受,凄惨的笑容,笑自己的痴,笑自己的傻。“你走吧,她在等你,我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骑士。”天呐,这是我说的吗?当时的我是怎样的心情呢,放弃、绝望、伪装的坚强……
      
      呵,现在的状况是我自找的不是吗,除了接受我还能做什么呢?

      所以,日子依旧一天天的过着,而我依旧一天天的躲在被窝里做回我的鸵鸟,只要把头埋的深深的那么就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了……

      直到有一天,有个人把我从被窝里托了出来,拽进梳洗室,一头冷水从天而降,我就这么被淋湿淋透。我以为我不会再感到寒冷,因为当一个人的心凉透了、死了,应该没有什么还能让他感到寒冷了吧。可是我有一次错了,就像自说自话的以为可以离开俊好好生活下去一样。我放声尖叫,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这声撕心裂肺的叫喊中。最后扯着喊哑的嗓子放肆的在那个人怀里任由泪水决堤。慢慢地哭着哭着把泪流尽静静地闭上了眼睛悄悄睡去。可以感到有人温柔地抱起我,用柔软的毛巾轻轻地擦拭着我身上冰凉冰凉的水珠,然后抱起我走着,接着缓缓地放下,为我盖上被子,在额头轻轻地落下一吻,在那温温,柔柔、湿湿的吻里我可以感觉到他的等待、心疼和心痛。他的离开让床原本凹陷的地方恢复到原来的位子,听到他拉窗帘的声响,再后来就是离开的脚步声和开门关门的嘎吱声……
      
      就这样我沉沉的睡去,希望醒来后可以重新开始,希望醒来后就不会再心痛。

      不知过了多久,我慢慢地睁开眼睛、起身、走到窗前一下子拉开窗帘,一时无法适应刺眼的阳光,急忙用手遮住眼睛,从指缝里慢慢地看见太阳,接受它光芒的冲击。不久我放下了手,看着窗外的景色,一切在阳光的照耀下是那么的有生气,叽喳的小鸟、红红绿绿的花草、池塘里悠闲的鱼儿……一景一物都是那么的充满生气。深深地吸口气,闻到的是生命的味道,甜蜜而又欣喜。怎么会有轻生的念头,生命是那么甜蜜,世界是那么的美丽,轻笑出声,笑自己的傻,笑自己的痴。我转身走到衣柜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苍白而又憔悴,我打开衣柜换上最鲜艳的礼服,来到化妆台前,抹上淡淡的闪烁唇彩、扑上淡淡的粉色腮红、细细画眉。
      
      “你都是这么上装的吗?”突然身后传来的话语并没有吓到我,似乎在心里他的存在是那么的理所当然。我看着镜子中的他,微微上扬嘴角,表示我的无奈。他接过我的眉笔利索的画眉,然后扑粉、最后上唇彩,这次是另一种桃红色的赭哩。再次看见镜中的自己时,先前的苍白与憔悴全然不在,现在的我俨然是个自信满满、一脸阳光的可人儿。抬起头对上那双琥珀色的眼眸,看见他的爱,看见他的心。他的目光就像窗外的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渐渐的长出碧绿的青草,开出鲜艳的花朵,温暖而又甜蜜。
      
      不知道这样注视了多久,突然被“咕噜咕噜~”的声音打断了这静谧的氛围,我尴尬地看了看他,低下头。他笑着微微颔首靠着我的头顶轻轻地开口:“饿了吧,我们去吃饭。”接着拉起我的手来到餐厅,四溢的香气使我的肚子不争气的有抗议起来。我看到桌上的小米粥、小菜、海鲜蛋饼、豆浆、牛奶、面包、火腿……我诧异的问道:“都是你做的?”“不知道你喜欢吃哪种,所以每一样都做了一点。”他拉我入座,“来,尝尝。”就这样有史以来第一次早餐吃的又多又猛,满足地看着面前的空盘傻笑。

sai 发表于 2005-2-4 23:04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时间会让你对一种事物或某个人养成习惯,时间也会把你认为已经深植骨髓的东西冲刷甚至摧毁。当你从一个习惯转换成另一个习惯时,你会突然的发现原先的坚持真的是那么的讽刺可笑,至少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现在的我习惯身边时时刻刻有着他的关心陪伴,亦如从前而那个“他”从原先的俊变成了华,不知道在华之后还会出现谁。天啊!我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突然的可以看到镜子中的自己那么邪昧。不能确定自己的心,所以又莫名奇妙的开始逃避。我尽量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非常非常的忙碌,而且算好华有工作的时候休息放假,把自己关在房子里,蒙进被子再一次昏天黑地的不见天日。其实忙碌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俊的离开公司所有台湾方面的工作就可以堆积成一座小山,姑且不论它的海拔但压死我也是绰绰有余的。忙碌后的身心疲惫可以让我不用再费心去想自己和“他”的关系。他却还是一如既往,一天一个电话,一天一同留言,一日三餐的快递,让我时时刻刻的看得到他关怀的迷人脸庞。就这么忙忙碌碌的过了几个星期,突然有一天他出现在我家门口,依着那黑色奔驰的车门,那种潇洒和自信可以倾倒众生的魅力绝对的无人可比。

      我站直身子、抖擞精神、深呼吸,其实最重要的是可以让自己保持清醒不被他的天王魅力所蛊惑迷失了自己。不,我早就迷失了自己,要不然不会连自己的心都确定不了。忍住想转身逃跑的念头,慢慢的度步向他走去。
       “HI,好久不见。”多么烂的开场白,我有些心虚。
      “我以为我们天天见面,在你的梦里,至少我是。”
       这算什么,天王巨星当街挑逗无知少女?
      “不好意思,我想我的工作并不允许我天天有足够的睡眠来和你梦中相会。”我有些气它的玩世不恭。
      “没有我,你就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吗?”他有些怒意,琥珀色的眼眸瞪得我觉得十分的安心,我是不是病了,被人凶还有点得意。
      “抱歉,本小姐天生不会给人省心,只是块添麻烦的料,在还没有泥足深陷是尽早收手或许还可以留你全尸。”
      “你就不能让我安安心,偏要说这样的话来刺激我?”他激动地捏住我的手臂,让我感到阵阵刺痛,分不清是手还是心。

      正如我所感到的,我的心还是会痛,而这次是为了眼前的“天王”,是否表示他已经替我找到了我的心。我不知道更不敢确定,一旦找回了迷失的心那么我就不得不给眼前的男人一个交待,或许更应该给自己一个交待,交待自己的感情,交待自己的心。总是想到一句老话:“情归何处”。

      是啊,我的情该归何处,我的心又该归何处。

      在家门口的不欢而散并没有影响到我的心情,或许根本称不上什么不欢而散,因为那个权威的男人跟着我一起进了房门,然后径自走去厨房乒乒乓乓的忙开了。看着他扔在沙发上的西装外套,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拿起它走到衣柜前打开门挂了进去。然后拿出家居便服换下身上的套装。来到餐厅,可以闻到食物的香味,看到他端着一锅刚烧开的海鲜汤,突然的失笑出声。
       “ 在那发什么呆阿,还不来帮忙。”
       我从厨房拿出碗筷放在桌上,坐定看着他细心的为我添饭、盛汤,我缓缓的开口:“我们是不是有点错位了?”
      “嗯?”他奇怪的看着我。
       “不是是女生在家里做了一桌好吃的,抓住男生的胃,可是现在我们……是不是有点奇怪。”我笑眯眯的喝了口香浓的海鲜汤,看着他琥珀色的眼眸。
      “那是妻子应该做的,可是失败的我还没有拐到我的新娘,于是……”他无奈的看着我。
      “于是你就要用你的手艺来拐住他的胃。”我抢在他的前头说出了他的诡计, “所以找我做替死鬼,或是说我的胃……”
      “你是这么认为的?”黎华有些生气,天王发彪可不是一、二、三就能解决的事。
      “你确定要找类似于我这样的新娘?我可不会乖乖的在家为你洗衣烧饭作黄脸婆,这样的老婆去回家只有无穷无尽的麻烦和灾难,你有这么大的勇气吗?”
      “只要你这个demo的话,我绝对是求之不得的。这算不算是一种暗示?”他的眼光有一丝不寻常。
      “您觉得呢?”我想我此刻的笑容一定比哭还难看。
      “我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我会等,等到你的心里只有我的存在,就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他的目光又闪烁异常坚定的光芒。
   我低下头边享用着他亲手做的晚餐,边嘀咕着:“那也要你大少爷一辈子心里只有小女子一个啊!”但是嘴里尝到一种滋味叫做甜蜜。
   从那次开始他每个星期总会抽空为我做一次晚餐,而我也已经慢慢的习惯了他对我胃的诱拐。
      真是奇怪,天王巨星不是应该档期满满,怎么会那么空闲的来骚扰我这个小人物呢?不过这样的骚扰我还是甘之如饴的,毕竟我是一个受惠者,不是吗?
      真的只是受惠吗?在满足胃的同时,我也悄悄的一点一点的交出了我的心。

木子呆 发表于 2005-2-6 10:39

淡淡忧伤 发表于 2005-2-6 14:24

Originally posted by 木子呆 at 2005-2-6 10:39 AM:
好看,希望若绮会加入演艺圈吗?
不可能吧
总之
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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