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anriver 发表于 2004-10-5 23:48

徵文制度(修正)

徵求黎華文章的活動,延至6.19,也就是大約快4個月的時間給欲參與的朋友們創作
而對於論壇的搬遷,舊有的制度已作修正
請各位務必仔細閱讀
以免不小心違規唷~

[ Last edited by cleanriver on 2005-2-18 at 00:52 ]

cleanriver 发表于 2005-2-18 00:38

修正後的制度:

1. 只要是本論壇的人員都能參加。
2. 徵文會分成許多梯次,每梯次皆會給予限定時間完成文章創作,此外,同樣的文只
    能在某一梯次競爭,不可重複參與。
3. 參與的文章字數,每一篇至少為2張A4紙,即大約2000字 (12號字大小)
4. 關於評審委員會由3位論壇人員來擔任。
5. 評審不得參與徵文創作。
6. 評委:cleanriver、PP、殷勤青鳥
7. 因應讀者心情,結局盡量偏向喜劇收場,但,不硬性強制。
8. 關於文章題材方面,可以全為明志人物,也可添進其他人物,如:論壇上的朋友
   們。此方面由作者自由發揮創作,但,必須要是明志的同人小說,不可偏離。
9. 獎項頭銜: 狀元、探花、榜眼,
10.獎賞:三名得獎者皆可收到評委的親筆信,以及論壇專有的卡片(P.S 基本上是郵件方式寄出,但,若是得獎者有意願,加上有和之中評委居住地近,也可以相約出來當面交予喔~)
11.此活動乃注重『文章之質』而非篇幅多寡,因為,本徵文活動要旨首重文章內容,請切記!
12.請各位作者將文章全部寫完再貼上來(貼到專屬的徵文版),才不易造成灌水、討論現象而影響寫作。
13.雖然文章是規定全部寫完再貼上來,但,如果深恐因此而懈怠沒寫完,想要
   一篇篇貼者,可以在貼文時使用積分限制,把
   積分調為65535,這樣除了自己以及版竹外,其他人就
   不會看到,也就不會被討論而影響到寫作,等到文章全部完成後,再把積分限
   制改掉,即可讓會員們閱讀。
14.徵文活動結果有可能產生得獎者空缺現象,請各位注意,(本活動要旨請參
    照制度第11條)
15.此條最為重要,不管內容、題材為何,男主角必須是黎華!雖然已經無門派
   之分,但畢竟曾提及徵求,所以先徵黎華文,等到活動結束後,可以再做其
    他策劃,像是改以其他男角,或不限制……………等等。
16.主角的區分上,尚有第一男主角、第二男主角…………等的分別,所以,內容
    即使有雙男主角出現(甚至2個以上),但,第一男主角仍是黎華,請各位參
    與者切記,勿因混淆而失去資格。
16.論壇的原創文制度徵文也適用,也就是原創文的規則是要遵守的
17.請勿抄襲或轉載有違侵犯他人著作之權的文,若經發現,予以強制取消其參
   與徵文資格。


結語:
只要用『心』寫文,用『心』寫下屬於自己心中的那分故事,定能讓人體察到文章的可貴,以及作者的用心

[ Last edited by cleanriver on 2005-6-9 at 00:50 ]

cleanriver 发表于 2005-2-20 22:13

徵文制度有做調整,請參照第13條

cleanriver 发表于 2005-6-9 00:51

評審有異動,請詳見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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