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乔 发表于 2004-9-20 21:43

无花的蔷薇 [完整版]

第一章蔷薇和血
“哥哥,很漂亮的花!”
“你喜欢?我帮你摘。”
两个小娃娃站在比自己还要高的植物前,男孩掂起脚,努力伸出手,为妹妹摘下一朵。
“啊!”女孩惊呼:“你流血了!”
未脱稚嫩的手指滚着鲜红的血珠,在太阳下,比红色的花还要炫目。
男孩虽小,却已经显出几分男子气:“没关系。”
照顾妹妹,他责无旁贷;不管她想要什么,他都将不惜一切代价。
女孩知道男孩很疼,因为他苦着脸,五官都皱在一起。
从那天起,女孩记住了,这种植物有刺;因为男孩的血。
很多年后,她才知道这种植物叫蔷薇;她也才想起,这种植物有着很美的红色的花。
很美丽的花,更尖锐的刺。
王瑞恩和方若琦是苦命的孩子,父母的早亡使兄妹俩在这个小镇相依为命。
从小王瑞恩便为生计所苦;他想给妹妹最好的,让她无忧无虑地长大;他有时候甚至希望妹妹娇纵一些,似乎这才是她受宠的证明。
可惜不行。方若琦很乖巧懂事。
当王瑞恩皱着眉做自己的事不太愿意理她的时候,她就知道,王瑞恩的心情不好。她会拿出家里所有的碗和杯子,倒入水,拿着筷子,轻轻敲着。
方若琦很有音乐天赋;她能很敏锐地察觉出半杯水和一杯水敲起来发出的声音不一样,一堆破罐子在她的手里都是令人惊讶的美妙的音乐精灵。
看着她,瘦削得有些病态的身体,苍白的脸,干枯的发;她原本应是个公主的。
“这是什么曲子?”王瑞恩问。
“嗯,前几天下雨,打在屋檐,打在树上,打湿了鸟儿的翅膀;是小雨的歌。”方若琦缓缓地说着,侧脸的线条出奇的温柔。
给方若琦买架钢琴,让她念最好的音乐学校,是王瑞恩目前最大的愿望。
一声不吭,出门继续找兼职。叮咚叮咚的清脆,每一下都敲在王瑞恩的心上,身体也随之充满了力量。
看着王瑞恩走远,方若琦小心地收好碗和杯子,也出了门。
方若琦在一家餐馆里打工,她的工作就是站在水池边洗盘子。
只要有盘子,就一刻不停。
她必须这么做;她要告诉王瑞恩,她可以照顾自己。
方若琦知道,王瑞恩有自己的梦;她要他去追自己的梦。
王瑞恩想做导演,一个和父亲一样出色的导演。他常常站在街头,观察每个人的表情,揣测他们的心态;还会绘声绘色地给方若琦讲故事,然后两个人以不同的角色来演这个故事。
方若琦最喜欢的不是故事,而是和王瑞恩一起演故事,喜欢看他教她该如何说话,如何表情;那时候的王瑞恩,绽放出从未有过的神采。
“嗯,你去吧,追寻你自己的梦想。”方若琦说出了最想说的话:“不用担心我。”
也好,去大城市,工作机会也会多,可以多挣点钱。
“和我一起去。”王瑞恩搂着自己的妹妹,就像小时候一样亲昵。
“不了,我留下来看家。”方若琦笑着,我怎么能跟你走呢,我就要你摆脱我呵。
轻轻挣脱出王瑞恩的怀抱:“嗯,你好,我就高兴。”
王瑞恩忽然感到怀里失去了什么,空空的,有些冷。
“我会回来接你的。”
方若琦看着王瑞恩,想说什么又没说出口。
她想说,嗯,不要回来了。
第二天,王瑞恩就乘火车南下,方若琦去月台送他;她的眼,不曾看向别处,只看着王瑞恩。
一直以来,方若琦的眼都不曾看向别处。


[ Last edited by kwok0926 on 2005-1-12 at 14:43 ]

小乔 发表于 2004-9-24 01:29

第三章 蒙娜丽莎的微笑当方若琦送完报纸回到家,她又见到了王瑞恩;她一直以为她再也见不到的人。
“怎么是你?”方若琦的不冷不热让王瑞恩有点尴尬;他以为她会像小时候那样,不管哭或是笑,都会扑在他的怀里。
是啊,他们都已经不小了。
“我回来了,你不高兴吗?”
“你回来做什么?我又为什么要高兴?”方若琦反问;走了,就不要回来,回来了,你能不走么?
王瑞恩皱着眉;他皱眉的样子一直都很好看。
“我走了才多久,你怎么变成这样?不行,我得好好管教你,不能让我那个乖巧的妹妹继续叛逆了。”
什么叫才多久?三年六个月又七天!
“我才不要你管,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不看他,方若琦给门口的植物浇水。
“我真的很想你,从小到大,我们不曾分开过这么久;我回来,是要你和我一起走。”
方若琦停下手里的动作;一起走?她回头看着王瑞恩。
王瑞恩含笑张开双臂:“愿意吗?和我一起走。”
方若琦不由得扑进他的怀抱;和记忆中的一样,温暖,温柔;比自己睡的床还要舒服。
“嗯,好!”
和王瑞恩一起,去哪里方若琦都无所谓。
唇角微微翘着,眼角藏着说不出的温柔。在车站接王瑞恩和方若琦的人并不多;一男一女。
“不介绍一下么?”席若云很好奇地看着方若琦。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五官清秀,只一双眼,灵气逼人。
有这么一双眼,其他的也就不重要了。
“哦,这是方若琦,我的妹妹;这位是席若云,我的——朋友。”王瑞恩做着简短而又飞快的介绍:“这是黎华,也是我的朋友;不过你可以不理他。”
“你们好。”方若琦甜甜却淡定的笑。
“你好。”席若云堆起笑,心里却因为王瑞恩的一句朋友而刺痛着:“你和瑞恩不同姓?”
“我随父姓,我妹妹随母姓。”
“哦。”席若云顿时放下心来。
“我可不可以叫你若琦?”黎华笑嘻嘻地,帮方若琦拿行李。
“好。”方若琦点点头。
和王瑞恩的斯文稳重不同,黎华太俊美以至于显得有点阴柔,足可以混乱性别。
“黎华,你勾勾手指就有一堆女人来排队,别靠近我妹妹!”王瑞恩一把抢过黎华手中的行李,并把他和方若琦之间拉开一点距离。
不是黎华的名声不好,而是,第一次见面就叫若琦,这让王瑞恩的心里很不舒服。方若琦知道,席若云和王瑞恩之间不止是朋友;她叫他瑞恩。
她很美,也很温柔,看得出来,她很爱王瑞恩。
谁说人生来平等?席若云顺理成章的事,她方若琦一辈子都不可以。
唇角禁不住微微上扬,羡慕。“你的妹妹很美,比席若云还要美。”黎华对王瑞恩说。
“这句话,我当你在恭维我。”王瑞恩没什么好气地对他说:“快,帮我拿行李。”
“你难道没觉得吗?她和其他人不一样,她是块宝。”
“放过她好不好?她不适合你。”
“别这么强的保护欲,你的反应就好像我在和你抢恋人;我又不是你的情敌。”
抢恋人?情敌?王瑞恩的脑子里轰了一下。
“你胡说什么呢。”板着脸,不理黎华。

小乔 发表于 2004-9-26 02:22

第四章公主和豌豆黎华请方若琦吃冰激凌。
“若琦,几天没见,你的变化很大。”
“变漂亮了?”吃着冰激凌,方若琦反问。
“怎么说呢,这些时尚会使很多人庸俗,但却恰到好处地显出你眼中的灵气。”黎华摸着下巴,一双美丽的眼眨啊眨的。
不理会他的赞美,方若琦一心对付手中的美食。
“如果给你时间了解我,你会不会喜欢我?”黎华忽然发问。
方若琦停下,抬眼看着黎华;想在黎华的眼里找到他一向的玩世不恭。
可惜没有;她也很认真地告诉黎华:“绝对不会。”
在方若琦的眼里,黎华比王瑞恩更像哥哥。
“看来,冰激凌无法贿赂你。”黎华落寞地给自己打圆场。
“是的,可是我依然想吃。”方若琦淡定的笑:“你还愿意买给我么?”
“想吃什么口味?”
“草莓圣代。”
“我还想知道,究竟什么才能成功贿赂你?”
“豌豆。”方若琦笑着回答,不出所料地看到黎华迷惑的眸子:“可惜,你不是豌豆,你是冰激凌;要么融化,要么吞进肚子,就是留不住。”这几天来,王瑞恩给方若琦的总是最好的:最好的衣服,最好的美容院,最好的发型设计师;他把她打扮得像个公主。
方若琦对这些并不在意:真正的公主并不取决于服饰是否华丽;真正的公主,都有一粒豌豆,不管隔了多少层羽绒褥子都能感觉到的豌豆。
她的豌豆在心里。不管有多少时间,多少人,多少事,她的豌豆都在那里。拍完戏后,席若云提议去酒吧;王瑞恩拒绝了。
“瑞恩,你已经好几天没陪我了。”席若云有些委屈的抱怨。
“对不起;现在很晚了,何况你知道,我妹妹刚来,她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在你心里,究竟是妹妹重要,还是我重要?
这一句话席若云还是没有问出口,只得亲了一下王瑞恩的脸颊,然后目送他离开。王瑞恩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轻轻推开门,小心地打开沙发边的台灯,却发现蜷在沙发里的方若琦:她已睡着了。
你一直在等我么?爱怜地抚摸她的额头。黄晕晕的灯光照着方若琦的脸,明暗并不清楚,却是如此的温柔。
看着她,王瑞恩的表情不由得软化了,也只有方若琦,才能让这个严肃认真的人展现出无比的柔情。
“对不起,我有时候拍戏会比较忙,不能陪你。不过,我和黎华商量过了,尽量错开我和他的工作时间,这样,我不在的时候有他照顾你,我也比较放心。”
他喃喃自语。
只是,让黎华照顾她,自己真的放心么?还是纯粹对黎华那句“抢恋人”故意的应对?
温柔地抱她上床,临走前不忘像小时候一样给她个晚安吻。
这一次,本应落在额头的吻,他一转念,鬼使神差地落在了方若琦的唇上。
但愿你我永不分开;王瑞恩如是想。王瑞恩买了最好的钢琴给方若琦;而一向最不屑人情世故的他甚至不惜动用一切人际关系,为方若琦请了一位最好的音乐老师——周映彤。
方若琦乖乖地去上课,尽管她并不喜欢;她喜欢自由的歌声,自然的语调,她讨厌人为限定的包括音阶在内的种种乐理。
她总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这些规定注重模式却忽略了其本性。鸟儿从未学过什么乐理,却能唱出最美的曲调。所以,她学的并不积极。
看着方若琦,周映彤没少摇头叹气:这显然是一个聪明但不勤奋的学生。

小乔 发表于 2004-9-28 22:22

第五章哭泣
存在,就必须守法。
那,法又是怎么来的?
存在产生了法,而法,是为了保护存在。
所以这根本就是一个死循环,不一样的存在永远都不能存在。
每次上音乐课,方若琦总被这些问题缠绕着,因为周映彤一直在告诉她,音阶必须这样,附点必须唱这么长的音等等。
哲学显然不是方若琦的强项。
“为什么会有这些规定?”她问周映彤。
“和社会的法一样,这就是音乐的法。存在,就必须守法。”
周映彤冷静的语调让方若琦一阵心惊。
不守法就是有罪;有罪的人就要死。
忽然,方若琦想到了蔷薇的刺;此刻她不再讨厌它,它没有错,它用刺向自己示警,违背了法,就会死,就会看到艳如红花的血。
席若云的父亲找到了王瑞恩。
“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青人;我听小云说你的梦想是做一名导演;瑞恩,我有意出资让你来拍一部电影,你有没有信心?”
“太好了,谢谢席伯伯;不知道怎么感谢您。”
“呵呵,还和我见外?早点换了称呼,就可以早点开拍啦,我还打算送你到国外去进修;男人嘛,先成家再立业!”拍拍王瑞恩的肩,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这——”王瑞恩的脸色凝重起来:“席伯伯,我目前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那我女儿跟着你算什么?”老头子很恼火。
“我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妹妹,她还太小——”
“没关系,到时候我们是一家人,你的妹妹我会拿她当女儿看待的。”
“不,我们必须在一起;谢谢您的好意,我只能暂时心领了。”
一场不欢而散。
中午,王瑞恩和席若云一起吃饭,当然还有方若琦;王瑞恩不会留她一个人。
“若琦,我真的抢不过你;瑞恩对你比对我好多了。”
王瑞恩去洗手间的时候,席若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抱怨。
方若琦心里一颤,手也不由得一抖。抬眼看眼前的女人,那么美丽和善良,眉宇间隐隐的哀怨,为情这一字消得人憔悴。
她比自己适合他。
“若琦,这家的甜点很出名,试试看?”席若云热心地推荐。
“好。”方若琦吃着,怎么都觉得没味道。
吃完饭,方若琦要王瑞恩送席若云回家。
“不行,我还是先送你。”王瑞恩很坚持。
“她是你女朋友。”方若琦提醒他。
“你是我妹妹。”
是啊,我是你妹妹;方若琦感觉自己像是一下子吃了这辈子所有的药片。
“我有约会;我约了黎华。”自己也许是在笑。
王瑞恩的脸色变了变,“那好,不妨碍你们。”铁青着脸,拥着席若云走出了餐馆。
毕竟是大都市,街上人头攒动,看来一片繁华。
方若琦低着头,静静地走着,静静地任由泪水肆虐。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双熟悉的鞋。
“干什么?”低语还带着哭腔。
“傻丫头,哭什么?”
“你不是送席若云回家了么?”既然他看出来了,方若琦就干脆抬起眼,用红红的小鼻子对着他。
“你比较重要。”王瑞恩淡淡的一句话,又让方若琦哭泣成河。
“什么话?我只是你的妹妹,总有一天会离开你的;而她将来可能和你结婚,陪你走完一辈子;她才是你最重要的人啊!”
“就算我结婚,你也可以和我在一起。”王瑞恩的态度很坚定:“你我本就该在一起。”
“可是,我也要结婚的;如果我结婚了呢?”擦干泪,方若琦的声音出奇的冷峻和空旷。
王瑞恩皱眉;他从没想过这一点。
他的一时语塞换来方若琦的冷笑:“怎么,没话说了?”
转身,就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28 22:40:39编辑过]

小乔 发表于 2004-9-29 22:30

第六章为了爱情的婚姻“若琦,嫁给我好不好?”黎华好看的脸在眼前晃动,方若琦的眼神却依然呆滞。
“若琦,若琦!给我一点面子行不行?”
方若琦抬起眼球,没力气地回答:“你脑壳坏了。”
“我在向你求婚呢,你这个反应太伤我的心了。”
“我心情不好。”怎么不来个西子捧心?一定能迷倒一堆女孩子。
“怎么兄妹俩都这样?心电感应?”黎华修长的手指沿着咖啡杯打圈。
“他怎么了?”方若琦有点紧张。
“瑞恩最近也垂头丧气的,听说,他未来的岳父本打算投资给他拍电影的,条件是让他赶紧和席若云结婚;他拒绝了。”
“他为什么要拒绝呢?做导演是他的梦想啊。”方若琦喃喃自语。
“他对感情看得很重;大概不想任何东西亵渎了这份神圣吧。”黎华耸耸肩。
是么?是么?
你我本就该在一起。
王瑞恩平淡却坚定的语调响在脑海。
是——为了我么?“黎华,你刚向我求婚?你真的想娶我?”方若琦轻轻地问。
黎华一改往日的玩世,认真地看着方若琦:“是的;从我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我想娶你。”他一字一字,很慢很慢地说,似乎只有这样,眼前从不把他放在心上的女子才会听进他说的话。
“尽管我知道,婚姻和冰激凌一样无法成功贿赂你;可是,只要你想要,我就给你。”
“你这又何必呢?”方若琦的声音依然轻轻地。
“你我都是一样的人。”啜了一口咖啡,说话的人云淡风轻。
“那好,我嫁给你。”轻轻的,柔柔的声调,宛如天籁。
黎华以为自己看错了;方若琦明明是带着微笑答应的,可是,似乎有那么一滴无形的泪,在她灵气逼人的眼里,就那么,落了下来。偶像明星黎华旋风般的婚姻着实让圈内人吃惊,最吃惊的人当属王瑞恩。
“没想到,你说结婚就结婚了。”看着身着婚纱的方若琦,美得令人屏息:“这里,也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
“你——要走?”脸颊上的胭脂,盖住了苍白的皮肤。
“是的,我打算去国外进修。”
“嗯,走好,到时候我不去送你了。”
“今天你出嫁,我可以吻一下新娘么?哥哥给妹妹的。”
止住浑身的轻颤,方若琦点点头。
原以为是吻向额头,王瑞恩却吻上了方若琦的唇;滚烫,缠绵;说不完的相思,诉不明的苦情,道不尽的心痛,尽在,这一吻。
然后,一个离开,一个跌坐在沙发。
同样,带着泪眼。方若琦结婚后半个月,王瑞恩去了欧洲游历。
第二年八月,王瑞恩和席若云结婚,次年得子。而他在摘得影帝桂冠后名声大振,近几年来在导演这一行也是如鱼得水,被誉为最有潜力的年轻导演。“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放下刊载着王瑞恩报道的报纸,方若琦幽幽叹息。
“我们都为他高兴。”黎华将娇妻拥入怀中:“你不要再操什么心了,自己的身体要紧。”
“好的。”
黎华心疼地看着怀里的苍白容颜;几年的时间,恍如隔世。
这些年里,方若琦顺利从严师周映彤处毕业,且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唱片制作人。
她从不跟随潮流做音乐;她的音乐就是潮流。新人唱她的歌就可以一夜成名;黎华这几年大热的专辑均出自她手,同时也奠定了黎华在音乐界无人能及的天王地位。
可是,方若琦的身体却越来越差;这时,她怀孕了。
黎华坚决反对生下孩子,医生说,方若琦身体本来就不好,生孩子之后,只怕耗尽了生力。
“你不明白么?我想替你生个孩子啊!”她轻柔的一句话,说服了他。
除了这个,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他们有了个女儿。看着方若琦睡去;黎华打了个电话;回答他的只有答录机的声音。
“瑞恩,我是黎华。你有空回来看看若琦吧,她——很不好,她的身体——,总之,速来一趟。”

小乔 发表于 2004-9-29 23:39

第七章情毒
“怎么回事?”王瑞恩赶来了,手上还拿着行李:“她的身体怎么不好了?”
“医生说,她是压力过大,心结不散,导致血瘀气滞,生完孩子后体虚气弱,怕是——”黎华一时哽咽,竟说不出话来。
“她在哪里?我去看看她。”
“花园。”
小说中有一种叫情花的毒,中毒的人每每思及心中挚爱,就会痛得锥心刺骨,如万蚁钻心。
其实,情本身就是一种毒;至情之人不需要那朵花,也会痛入肺腑,枉自断肠。
它不像其他的毒,解了便可痊愈乃至毫无痕迹,它偏偏无色无味,等到察觉了再也无法起死回生。
方若琦坐在摇椅上,看着满园的蔷薇花。多少年过去了,花还是一样的艳红,刺还是一样的尖锐。
因为身体的缘故,她早就不再做专辑了;黎华也推掉了所有的邀约,在家陪着她。
她知道,自己是要死的。
不守法就是有罪;有罪的人就要死。何况还中了情毒?
她的唇边泛起笑意。
想到家乡的两株蔷薇,蔷薇下还有二十六个小瓶子;方若琦叫它们叹息瓶。
“你瘦了。”
方若琦听到这个声音,看着声音的主人;几十年,真像是一场梦。
“你也是。”她回答。
看着他,岁月丝毫没有善待他,曾经多么丰神俊朗的脸,时间无情地刻上一刀刀的皱纹;他不该这样的啊。
“看看你的脸,白得难看死了。”
温暖厚实的大掌,略微有些糙的掌轻轻抚过方若琦的脸。
“你也像个糟老头。”
他们都笑了。
知道我为什么和你说话的时候总是嗯嗯呀呀的么?每一声,我都是在唤你的名啊,恩,恩——
你离家的时候写的家书,我每一封都回的,一共二十六封,都在叹息瓶里呢。
想念那个吻啊——
“恩,我——”方若琦抬起手,要说什么。
“什么?”王瑞恩握住她瘦小的手,附耳过去。
爱你。
真想就这样握着你的手,至死不放。
是呵,至死不放。
慢慢地,眼皮垂了下去;手,却是怎么也没放开。
满园的蔷薇,还有二十六个小瓶子,一起叹息着。
有些话,到最后,还是没能说出来。
王瑞恩抱着方若琦,失声痛哭。
黎华在收拾方若琦的遗物时,发现了她尚未成型的最后的手稿,只聊聊几句:
爱不在开始
却只能停在开始
把缱绻了一时
当作被爱了一世
他把手稿送给了王瑞恩。
方若琦的葬礼结束后,王瑞恩就失了踪,家人,朋友,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大家尽力搜寻,依然毫无结果。
若干年后,终于,所有人都相信,王瑞恩死了。
在一个偏远的乡下,住着一个奇怪的老头。
他从不和别人说话,如果不是有人晚上听他说过,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哑巴。
“是个花匠吧,看他在家附近种满了蔷薇花呢。”
村里的人猜议。
“不,是个疯子,他晚上都不睡觉的。”
“不睡觉?他干什么?”
“他就坐在蔷薇花里喃喃自语,说来说去就一句。”
“哪句?”
“没听清楚;要不今晚去听听?”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老头子只会说这一句。
“真是个无聊的老头!哈哈哈——”
村里的人取笑他。

                                                                        ————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30 19:35:10编辑过]

lu291031008 发表于 2009-1-6 13:06

看完全文,不会有那种肝肠寸断的感觉,但那种痛是怎么也无法磨灭的。
不过“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其中的“报答”改为“报尔”可能更好一些哦。

lu291031008 发表于 2009-1-10 18:18

虽然全篇文章谈到爱情的时候极少,但字里行间一直都透露着不能被世俗所能容忍的爱情而导致的淡淡伤感。
可怜的瑞恩GG和若绮,为啥每次结局都是这样凄惨了。
不过楼主的文笔好好哦!

梦园 发表于 2009-8-31 21:37

游戏里方MM一直都管他叫大哥, 想不到在楼主的故事里, 真把他们写成了兄妹!

一个忧伤的故事. 黎华在城里的情况写得少些,所以性格不是很立体;如果把王GG在城里的情况介绍得多些, 故事可能会更感人!

明相随 发表于 2009-9-1 17:31

"爱不在开始
却只能停在开始"
又是一篇悲文,两个靠的很近的人,明明相爱,可以相伴一生
但上天嫉妒了他们的美好!!!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无花的蔷薇 [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