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
本帖最后由 晨微 于 2010-4-13 22:21 编辑之一 那個男人
愛上一個人,有時,是一瞬間的。
那是一個週日的午後,她坐在公車上,翻閱著剛從圖書館借來的小說。紅燈使公車停下,她不自地抬起頭,就這麼剛好,對上了車窗外店家櫥窗內掛著的服飾廣告海報。
剎那,她心底有股說不出的異樣,宛若水滴輕落,掀起圈圈漣漪。
海報上的男人姿態優雅的坐在椅上,支手托腮,嘴角似笑非笑,頗為玩味。令她一窒的,不是男人那張顛倒眾生的俊臉,而是那雙琥珀色的眼睛。那雙眼深邃的像是潭不見底的湖,彷彿看透了你的靈魂,你卻看不見他的,只能防著別跌落進去……
她聽見前面位子上的女生興奮地和同伴說著:「妳看,是黎華的海報!好帥哦!」
黎華?她微微皺眉,想起自己似乎曾買過一張他的CD。
綠燈亮了,公車繼續向前行駛。她目光沒離開那雙眼睛,直到海報變的模糊、渺小,消失在遠方之際。
隔天,她在CD架上翻找片刻卻毫無所獲時,才驀然憶起,很久以前表姐借走後就沒歸還過。她頓了頓,隨手抽出書櫃上的一本小說躺在床上看了起來,沒再多想。
她以為,那不過是一時的驚艷,就像在美術館參觀美麗藝術品時的震撼,隨過即忘。
但,當某些東西被擱在心頭時,就會發現它無處不在。
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她總是一打開電視就能看見他的身影,總是偶爾聽著廣播便會聽到他的歌,總是一翻開報紙就看見他的新聞。
後來因為好奇,她在搜尋網頁上輸入他的名字。
她不像時下的女孩那樣,會追星、崇拜偶像。她只是覺得歌好聽就聽,電影的影評不錯就去看,更遑論去參加什麼簽唱會、影友會。她不覺得自己是他的粉絲,把「總是」當作是巧合。
直到某天夜裡,那雙美麗的眸子入她夢中,清醒間,她安撫著悸動的心,才明白自己早已跌入那一潭深湖中,不可自拔。
十七歲那年,她愛上他,那個男人不屬於她的世界,是被眾人擁戴的藝能天王——黎華。
她很坦白的愛他,不過是在面對自己的時候。
他有太多人愛了,聽多了太多人的我愛你,倘若她也大聲開口高呼她的愛情,只會被當作粉絲的熱情迷戀一笑置之。所以她只會在自己獨身一人時,輕聲地說:「我愛你,黎華。」
高三那年,她沒目標,不若同學積極的申請推薦,打算等考完試後等待分發。手裡的模擬試卷寫了寫,煩悶的擱下筆,眼神飄向窗外悠遊的白雲。
考完試後的她百無聊賴地躺在沙發上,遙控器在手裡轉著台,有一下沒一下的按著。停下,是因為他的出現。她壓抑住雀躍的心,臉上浮著的笑容卻蓋不住,專注地看著他與主持人的談話。
她不是沒想過走入他的世界,只是對她而言,太難。沒臉蛋,只能說是五官端正;沒好歌喉,唱歌不走音就要偷笑了,自我推薦都不見得有人會要,更不用說走在鬧區會有星探上門搭訕,簡直是癡人說夢。
若說要用那個圈子裡的骯髒事,她只怕別人鹹豬手一伸過來,以她的個性不把對方打個半死才怪,星路還沒踏出就被告了。
更何況她連目前的未來都不知道。
無力地癱倒在床上,目光落在書櫃上滿冊的小說,她不覺想起自己也成寫過幾篇短篇令同學讚賞過,霎時,一個想法在腦中閃過。
也許……也許她可以……
放榜後,她用存下來的錢買了一台筆電,只要一有時間就寫作,教授在台上講課時,她在台下的筆也沒停過,不管那台筆電有多重,她總是帶在身邊。
她知道自己需要更多的磨練和經驗,只有不停的寫,她才有機會。
五年的時間,她不知道自己寫了多少個故事,在她的書總能始終保持在銷售排行前三名時,她已經是位小有名氣的劇作家。
殊不知,在第一部電視劇上映並得到熱烈的迴響時,她才好好的睡過一次覺。
她偶爾會在電視台的長廊上與他擦肩而過。她沒有停下來回望過他一次,只是淡淡一笑,繼續著步伐。
她從來就只是想近一點看他,沒有多想。
她和他第一次有交集是在王瑞恩的電影上。身為編劇的她常常得和這個吹毛求疵的導演討論無數回,有時達得共識相談甚歡,有時意見不合爭辯其詞。
在一次的討論上他們在片場爆發最激烈的爭執。
「這句台詞根本不適用!」
「你眼睛怎麼長的?」她指著劇本大吼,「這句話是為了接應後面的劇情,要刪掉乾脆連之後的也全刪掉算了!」
「如果需要修改就該修改,確保這部片子的品質是我的責任,不要忘了我是這部戲的導演!」
「導演又如何?我才是編劇,不然劇本你來寫好了?」
「如果妳不想做也不勉強,我不需要一個不合作的編劇。」王瑞恩憤怒地將劇本丟在地上,指向門口。
「我不合作?」她杏眼圓睜,不可置信。「好!我也不想跟一個刁鑽龜毛的爛脾氣導演合作,多的是大把的人捧著鈔票找我!」
她怒氣沖沖的也摔了劇本,走了出去,大力地甩上門。
或許,她並不適合這個世界,坐在樓梯間的她想著。她的個性太倔強,在這圈子裡腰桿要放軟,作不到這點的她只會吃虧。
「還好嗎?」好聽的聲音在她頭頂上響起。
她抬眼,琥珀色的眼眸映入眼底。
第一次,她和他在不是工作的情況下交談。
她對於他的關心有些訝異,有些欣喜,卻不讓情緒表現在臉上,只是輕應了聲。
「王瑞恩只是求好心切。」他將她丟在地上的劇本遞給她,接著說,「這圈子裡如果可以,最好別撕破臉。」
是要她去道歉嗎?
她斂下眼,久久不答腔,最後開口說了句毫無相關的話:「你覺得劇本不好嗎?」
「我覺得劇本很好,這也是我會接這部戲的原因。」他微笑,「工作上的意見不合在所難免,但偶爾也該有所退步。」
「我據以力爭錯了嗎?」她有些不服氣。
「妳只是不該在台面上跟他起衝突,怎麼說他也是導演,妳直接跟他在片場吵起來,似乎不太給他面子。」
她望著他的眼睛,懷裡的劇本抱緊了些,謝過他的建議後,越過他離開。輕聲嘆息,她果然,不適合這裡……
她原本只是遠遠的望著,然後開始想看近一點,她告訴自己只要看著就好,看著就好……
她不自覺地加快腳步,直至走遠後才平撫下那顆慌亂跳動的心。
愛一個人,並不一定要說出口,只要自己知道就夠了。
她想起了《一個陌生女子的來信》這篇小說,她和女主角的愛似乎如此相同的義無反顧,但不同的是,即使到了最後她也不會讓他知道。畢竟,被愛上的人何其無辜,這份沉重卻莫名的情感不是他該負擔的,那樣,不過徒增他的困擾罷了。
但也許,她是害怕,害怕身為高高在上天王的他,只會從容的隨手揮去,對這份情感視若無睹,一眼也不會為她停留。
後來她跟那個吹毛求疵的導演和解,是因為這部電影的女主角自告奮勇的充當和事佬。
她叫方若綺,是唱片公司力捧的新人,有臉蛋、有身材,有著不輸人的毅力和才華,也有著這圈子裡少有的單純。
她是特別的。連一向嚴苛的王瑞恩都對那女孩特別有耐心,親切待人。
只是,當她看見那雙琥珀色的眼睛會在休息時有意無意地追隨著方若綺的身影時,心微微一抽,淡淡酸澀蔓延開來。
他總會在下戲時邀約方若綺吃飯。被拒絕時,他便會在原地佇立良久,似在思索什麼。
是在想魅力無邊的他怎麼有人會拒絕吧。她輕笑,卻是苦笑。
某天下戲時,他突然來到她面前約她晚餐。她怔愣片刻,眼底碰巧掃過正在交談的的一雙身影,她笑了笑。
「不了,謝謝。」
她迅速的轉身,拿著包包離開,沒看見他臉上不可置信的表情。
是因為自己老被拒絕,又得知王瑞恩和方若綺相約晚餐才會邀她吧……沒想到這男人也會賭氣,她好笑地想著。
或許可以藉此機會和他近一步的認識,可是,她不想。
她一直默默的看著,退在一邊看著。
連個配角都不是的她,充其量不過是個觀眾,這部屬於他們三個人的電影,她只想,也只能退到戲外。
她知道他喜歡打保齡球,所以她也開始戀上這個活動。她習慣偶爾去打個幾局,在旁人的推薦下,她辦了一家高級球館的會員。
只是她沒有想到,會在那裡見到他和方若綺。
她看見他接過方若綺遞上的毛巾,琥珀色的眼底笑意鮮明,參雜著一抹她不願看見的情感……
一瞬間她失了神,拿起的球不穩滑落,砸到友人的腳上,引來一陣慌忙,她卻茫茫然的不知所措,像是丟失了最珍愛的寶貝。
愛一個人,就是希望對方好,還要更好;幸福,還要更幸福。
報章雜誌對他們的緋聞大肆地報導,他沒有承認,卻也沒否認,她知道這說明了他的認真。她微微一笑,告訴自己要祝福他找到了心愛的人,儘管一滴淚卻不爭氣地從眼眶滑落。
那晚她失眠了,幽暗的房間裡她躺在床上,閉著眼不曉得說了幾次:「我愛你,黎華。」
她以為他找到了幸福,卻在經過電視台的私人休息室裡聽到了他們的爭吵。
正確來說,只有方若綺的聲音。她質問他為何不肯公開,躲躲藏藏要到何時,究竟把他們的感情當作什麼?
她看見方若綺帶著淚跑了出去,他沒有追去,只是淡淡的嘆了口氣。
她也嘆了口氣,對他對事業的重視感到無奈。抬眼間卻與他四目相對。
「我不會說出去的。」語落,她轉身,快步離去。
那件事後,在片場她總會看到方若綺對他的邀約一概拒絕,而和王瑞恩談笑風生,眉宇間甚至多了份不同以往的親暱。
她知道,他最終選擇了他的事業和天王的地位。
但不知為何,她卻覺得心疼,為他可能孤獨一生的寂寞心疼不已。
他一直是保持著不敗地位的天王,她也如此認為,可是連她也沒有想到,三年一度的藝能大賞他卻落敗了。
輸給了一個曾是被解散的樂團主唱,一個花了三年時間力爭上游的林立翔。
愛情事業兩失意,從來處事都是泰然自若,坦然一笑的他還能如此大度嗎?看著在PUB一角低頭啜飲的他,她感到迷網。
她花了很大的力氣才將喝醉酒的他拖上車,好在他沒有很醉,還認得她,說的出他家的住址。
把他搬到床上後,她總算功成身退。準備離開,卻還是回過頭望了他一眼,走到床邊,伸手輕柔地撥開他落在額前的髮。
「你,永遠是我心中的第一。」她輕柔的說,聲音是那麼的堅持,那麼的篤定。
起身,正轉過身子,卻被一道力量拉下。
回過神時,已被他壓在身下。
她清楚的聽到他呢噥著,喚著某個名字。
她試著推開他,叫著他試圖使他清醒,卻不敵他的力氣,只是徒勞。只能感受他落在身上的吻越來越熾熱,越來越熾烈。
她哭了,一滴淚從眼角淌落,不知是為他,還是為自己。
放棄了掙扎,她放鬆下來,任由他的擁抱。
在天亮窗外鳥鳴時她醒了過來,憶起昨晚,她忍住身子的酸疼不適,勉強坐起身,看向熟睡在身旁的他,嘴角牽起一絲苦笑。
她迅速的穿好衣服,坐在床上貪戀的看著那個她深愛的男人,食指從眉眼鼻慢慢滑到嘴唇。
她輕輕的吻下。
「我愛你,黎華。」
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她當著他的面對他告白。
然後,她轉身,掩上房門,不再留戀的離去。
她再見到他已是一個月後。
像是什麼都沒發生一樣,她在片場上如同以往的打招呼,生疏而有禮。
她待在家的時間開始變多,最後幾乎都在電話上討論工作。因為她發現,只要一見到他,那一夜就會頓時鮮明起來,令她無法平靜。
匆忙的又過了一個月,她收到了王瑞恩和方若綺的喜帖。她猜想著他收到時會有何反應,眉頭輕蹙。
她沒有去參加他們的婚禮,或許是因為怕見到他,也因為身體的不適決定在家休息。
只是她沒想到去醫院檢查的結果卻是她懷孕了。
她沒做多想,笑著告訴醫生,她要生下來。
不管是否會遭受家裡的反對。她知道,早在愛上他的時候,這輩子她就沒有辦法穿上婚紗,只因她無法帶著一顆愛他的心嫁給別人。對誰,都不公平。
她小心的不引起注意,安靜的待在家待產,連親密的友人也只是電話聯絡,不讓任何人知曉。
偏偏她獲得了金像獎最佳劇本獎,即使是導演替她代領,卻因導演過於忙碌,她還是得親自碰面一趟。
她來到片場時正在拍片,她和工作人員打著招呼,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忽然有人坐在她旁邊的位子上,她扭過頭,卻沒想到是他。她暗自慶幸肚子不明顯,穿著娃娃裝的她一點孕婦的影子都沒有。
他看著她一會兒,笑了笑,送上祝賀的話。
「恭喜。」
「謝謝。」她點點頭,微微一笑。
和導演見面後,相互寒暄了幾句,她便離開,怕待太久會被人看出來。
兩個月後,她生下了一個男孩。
她虛弱的躺在床上看著寶寶那雙和他相同的琥珀色的眼睛,泛紅了眼眶,眼淚潸然流下,笑了。
漸漸的,她的作品以小說為主,偶爾寫幾本劇本,卻也因為總是叫好叫座,酬勞可觀。可她只想慢慢的退出那個世界,不願多產,也因此被說是難搞大牌,而她只是一笑置之。
她在郊區買了一棟房子,庭院種著一棵梨樹。
她常常抱著寶寶,輕撫著樹幹想著他,「梨花,黎華。」
每當想起愛上他的瞬間,她總覺得自己又為他動心了一次。
偶爾,在寶寶睡著後,她會望著遠方,輕聲的說:「我愛你,黎華。」
愛一個人,其實,就只是愛而已。 本帖最后由 晨微 于 2010-4-14 00:49 编辑
之二 那個女孩
一開始,他對她的印象其實並不深刻。
當初他會接下這部戲,就是因為細讀劇本後再三回味,總會感到淡淡惆悵掠過心頭,為這故事迷醉。他一直在想,是什麼樣的人會寫出這樣的故事。
當他向這部戲的導演王瑞恩問起時,才知道編劇是她,不禁有些訝異。難以想像是那樣年輕的女孩寫的。
從那時起,他才開始注意她。
她總是一頭長髮散亂的披著,不梳不綁,老穿著T-恤和幾乎洗得發白的牛仔褲,坐在一旁看著每個場景,倘若和她的想法有差異時便會提出。
也因此總是會和王瑞恩發生爭執,雖然吵到最後他們總會達成共識。就不知那一段爭吵到底是必要還是不必要。
在一次的意見不合,他們的火藥味炸開。
「好!我也不想跟一個刁鑽龜毛的爛脾氣導演合作,多的是大把的人捧著鈔票找我!」她憤怒的摔下劇本,轉身就走,「碰」的一聲甩上了門。
整個片場在那一聲巨響後鴉雀無聲。
「看什麼?還不快回到自己的崗位上去!」王瑞恩在導演椅上隱忍怒火的坐下。
看來目前是拍不成了。他無奈聳聳肩,撿起剛被她丟上地上的劇本,走了出去。
他在樓梯間找到她,背影看來有些頹然。
「還好嗎?」他問。
她卻只是輕應了聲,不再多言。
她太年輕,不懂的圓滑,偏偏這個圈子裡的大忌就是耍倔。看著她的忿忿不平,他好意的提醒,給予建議,不希望她的才華就這麼被扼殺。
他不知道她聽進去沒有,看著他的眼神專注,謝謝賜教四個字卻說的極為敷衍。
只是在側身走過他時,他聽見她很輕很輕的嘆息,「我果然,不適合這裡……」
他不明白,這樣年輕的女孩說的話,為何是像千斤般的沉重哀嘆,連聽的人都被壓住。
他觀察了她幾天,發現她和王瑞恩和解後並沒有求去的打算,他想,或許那句話不過是一時的氣話。
將放在她身上的目光收回,他轉而看向這部片的女主角,方若綺。
他第一次看到王瑞恩對一個新人既不嚴苛,又耐心教導,倒是挺有意思的。他想起和方若綺在國外拍攝期間的談話,不得不說,她的確是個很特別的女孩,就連他也受到吸引。
邀約合作的女星共進晚餐一直是他的一貫規矩,然而遇上方若綺,他卻第一次踢到鐵板。不說第一次邀約便拒絕,後續也是一時答應,一時拒絕。
儘管被拒絕時他也會用「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有空」做藉口,給自己臺階下,有時也不太能相信他竟然會被拒絕。
是欲擒故縱嗎?
但識人無數的他卻也清楚的看見那雙單純的眸子裡毫無心機。
一次的被拒絕,卻見到方若綺輕易的便答應王瑞恩的邀約,他整個心底嘔到不行。他竟然會輸給王瑞恩?
也罷,懂得欣賞他的人不差方若綺一個。
他看見正在收拾東西的她,心念一轉,走上前去邀約。
只見她先是愣了愣,隨即微微一笑。
他這才發現她笑起來時兩頰會有可愛的小酒窩。
豈料,她的回答卻令勢在必得的他錯愕不已。
「不了,謝謝。」
她轉身,長髮在空中劃出漂亮的弧度,背著包包快步離開,連他為自己找臺階下的時間都沒有。
他開始正視自己,是否真的魅力減退了。
打保齡球是他的興趣,也是他假日休閒的活動。為了不受打擾,他習慣使用球館專設的會員球道,他沒想到的是,會在那裡遇上方若綺。
「這麼巧,妳也來打球。」
一句話開啟了他們接磋球技的邀約。
從偶爾,變成每個禮拜必定一次的約會。結束後的一同晚餐,更增進他們對彼此的感情,也讓方若綺對他的邀約開始欣然接受。
望著方若綺打球的身影,他想,或許這次他真的動心。
他碰巧在不遠處的球道上看見她,一時間,她俐落的身手引起他的注意。她開心的和旁人笑鬧,不是平常那抹淡淡的笑,讓他片刻一怔。
方若綺的輕喚令他回過神,接過遞來的毛巾,他看著她,對她的這般細心眼神不自覺地溫柔起來。
突然傳來一陣喧嘩,他轉過頭,看見一時失手將球砸到朋友腳上的她慌忙匆亂,呀然失笑。
他第一次發現,原來,她也有迷糊的時候。
媒體的捕風捉影,狗仔拍攝到約會時的親暱照片被放在八卦周刊封面,很快的,他和方若綺的緋聞喧囂塵上。對於記者的提問,他閃爍其詞,不承認,也不否認。
在一次的情人節,他約方若綺出去。
他執起她的手輕問,「喜歡我?」
方若綺嬌羞的點點頭,說為他的神秘氣質著迷。他一吻輕落,正式確定他們的關係。
他以為,特別之於方若綺,是能懂他的。
然而,為了事業不能公開的地下情,對一個女人來說,換來太多的傷心,他的生命占滿了工作和粉絲,愛情的重要性不到三分之一。
「若綺,我以為妳明白。」他好言相勸,換來的是她的淚眼離去。
「我一點也不明白!」
看著方若綺憤然離去的背影,他只是輕聲嘆了口氣。
起身欲關上休息室的門,卻和不知何時站在門外的她眼神對上。
她留下一句她不會說出去便快步離開,不相信這圈子裡沒有秘密的他,不知為何卻對她的話深信不已。
方若綺和他回到了最初的原點,他們會偶爾閒聊,卻不再接受他的邀約。看見她和王瑞恩之間的親暱,知道她要的他给不起,他瀟灑退開。
他總是對任何事都過於坦然,他以為他可以不在意,卻在藝能大賞落敗時,發覺自己也不過是個凡人。
落落大方的祝賀,卻在一天的夜裡來到PUB的一隅,搖晃酒杯,望著杯裡的液體苦笑。
這次的他,跌得很重。
有些醉意的他,抬首,看見了她眼底的關心。
搖晃的身子被她有些吃力地撐住,她接過他手裡的車鑰匙,送他回去。
他最後的記憶停在她無奈的嘆息上。
待他醒過來時,已是早晨,宿醉令他的頭有些微暈,卻在見到床上的她時剎時清醒。
他對昨晚的事不復記憶,對著她眼角的淚痕,驚覺自己似乎因酒醉而犯下錯誤。
伸手輕輕拭去她眼角的淚痕,他看見她眼睫顫了顫,迅速地躺在床上假寐。
他感覺到她起身,一旁的動靜停頓半晌,他聽到床側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微微睜開眼睛,見她已將衣物穿戴好。
她轉身時,他立刻閉上眼。
她靠近他,手輕輕撫上他的臉,指尖最後停留在唇上。然後,她吻了他。
他聽見她對他的告白,「我愛你,黎華。」
直到關門聲響起,他才睜開眼睛,覺得自己的心跳在剛才那一瞬間加快了跳動。
我愛你。他聽過很多人對他說這句話,多的像是打招呼的用語一般。
但她的那一句,卻憾著他,久久無法平復。
因為是那樣的真摯,也因為他不曾想到,她會愛他。
再見到她是一個月後。
如同以往,她在片場和眾人以及他打著招呼。
他這才發現,她在他面前,表情始終是一模一樣。
她對他,總是微笑,卻很淡很淡,眼底沒有熱情和戀慕,語氣平常,疏遠而有禮。
這樣的她,是怎麼藏匿她的愛情。
「上一次我喝醉了……」他試著從她的表情裡看出一絲端倪,刻意停頓了下,卻毫無所獲。她只是靜靜候著,等著他繼續說。
「謝謝,麻煩妳了。」
她淡淡一笑。「不用客氣,舉手之勞嘛。」
他對著她的反應皺眉。想起被他丟了的那床被單上醒目的紅漬。他不懂,她為何能表現的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既然對方不甚在意,他想,他也應如此。
只是,每當看見她對別人的表情生動,逗趣的說著笑話時,他卻對她那樣不同的態度有些鬱悶。
他慢慢明白,她是用一道無形的牆與他隔開,她只是愛他,沒有多想。
在發現自己總會不自覺的追隨她的身影時,她出現的時間越來越少,並且開始在電話上討論工作,最後甚至不再出現在片場。
他去參加王瑞恩和方若綺的婚禮,對著新人敬酒,溫雅一笑,大方祝福。原本以為她應該會前去參加。目光在會場尋找,卻沒見到她時,他的直覺告訴他,她在躲他。
當刻意想揮去某些事時,往往卻像是生了根,緊抓著不放,蔓延開來。
他試著不去想她。
但,夜深人靜時,他總會不覺地想起她那天早晨在耳畔的話語,久久不絕於耳,揮之不去。
她的劇本獲得了金像獎的最佳劇本獎,她沒有出席典禮,由導演代領。他聽見了導演在電話中和她約好的時間。那天沒有戲分的他,來到片場,連他自己也不知道是為什麼。
只是想見她。
他在她一旁的椅子上坐了下來,她注意到,抬眼乍見他時微微一愣。
他上下打量她,發現她退去T-恤和洗得發白的牛仔褲,身上穿著鵝黃色的洋裝,唯一不便的是隨意披散,不梳不綁的黑長髮。
她的氣色很好,臉色紅潤,讓最近有些失眠他有些不太平衡。
他祝賀她得獎。「恭喜。」
「謝謝。」
她點點頭,依舊是那淡淡微笑,讓他看了覺得礙眼。
他看著她匆匆離開,悵然若失。
漸漸的,她的劇本產量大減,他幾乎只在書店上看見她的作品。有人說,她開始不再寫劇本,有人說,她只是刻意抬高身價。
他卻驀然想起很久以前她說過的一句話。她說,她不適合這個圈子……
那從來就不是氣話,而是內心的嘆息。
她離開了,毅然決然的走了出去,而他依然在他的世界享受掌聲,依舊是高高在上的天王。
他偶然在書店看到她的新書《愛上陌生人》,他當下買了下來。
書中的男女主角互不認識,只是同在一個公車站牌下等車,他們都為對方動心,卻只在對方不注意時貪看,從來沒有交談過一次。
多年後他們在同一個公車站牌下等車,他抬頭,她低首,錯過了眼神交換的瞬間,誰也沒有誇出一步。
他們愛著對方多年,最後始終不認識,連一句交談也沒。只是清楚的知道,自己是愛他(她)的,任性的愛著不曾停過。
這是兩個人刻骨銘心的愛戀,一段痛徹心扉的感情,其他人看來或許只是一個笑話,太過愚蠢,但深刻細膩的描寫,將故事裡的惆悵帶出,感染了他。
令他久久無法言語的,是書中的最後一句。
——他們彼此相愛,卻不知道彼此相愛。
一股衝動從心底竄起,他拿起手機,像人詢問她的住址。
當他來到她家門前,按電鈴卻無人回應,才從鄰居的口中得知她最近已搬了家。
多年以後,他望著紅霞染色的天際,想起的不是方若綺,或是曾交往過的女星,而是那批散不梳理的烏黑長髮,一成不變的T-恤和洗得發白的牛仔褲,以及雙頰上微微一笑時的小酒窩。
他才明白那股衝動和那句話,都只因不知何時種下的情荳,在他無所覺時已開滿了片片花海。
他只能用那片花海憑弔他一個人時孤獨的寂寞。耳邊彷彿聽見她的輕輕嗓音,說著,「我愛你,黎華。」
他們彼此相愛,但,他卻沒能讓她知道,他們彼此相愛。 本帖最后由 晨微 于 2010-4-16 09:05 编辑
之三 後來
時光荏苒,十年過了又十年,轉眼間,他已從意氣風發,眾人擁戴的天王,變成了經典的輝煌。
他適時的退居幕後,讓影迷、歌迷的記憶停留在最美的那一刻。
他的書櫃裡,擺滿書冊,都是她的作品,他總覺得他能從她的書看見她現在的模樣。他試著找過她,卻是一次次的錯過。聽說,她已居住國外多年,不知過得如何。
某個三月初春的午後,一名男子前來找他。
當他看見男子那張與他相似的年輕臉龐,以及那雙如出一轍的琥珀色眸子時,他不做多想,從頰上的酒窩讓他知道是她……
庭院前,梨樹上開著白色的花,她站在樹前抬首看著。一陣風起,她伸出手,接上吹落下來的花瓣。
她沒變,儘管歲月在她臉上留下痕跡,她的身影依舊和他記憶中一模一樣。
他走近她。腳步聲引起她的注意,她轉頭,看見他時怔愣許久,髮絲在風中吹起。
他將她的髮掖到耳後,在她淡淡一笑時擁她入懷,她的淡定剝落,慌忙的不知所措。
她看見遠處的男子,恍然大悟,投以責備的目光,嫌他多事。他只是聳聳肩,不以為意,笑笑的雙手插著口袋離去。
「黎華?」她換著他,聲音裡有著無所適從。
他放開她,沉默地看著她良久,一隻手撫在她的臉。
「妳愛我。」
不是問句,是肯定。語氣不容置疑。
「對。」她望著他的眼睛,不是淡淡一笑,是坦然,是深情,「我愛你,黎華。」
他笑了,「我也愛妳。」
在她還來不及反應時,他吻了她。
散步在樹蔭下的小徑,她問他為什麼。
「為什麼?」他反問。
她呀然失笑。她在一瞬間愛上他,沒有理由,她也找不到理由,就這麼愛了這麼多年。
愛,其實沒有理由。
他看著她,牽著她的手握緊了些。倘若是當時的他,最後的選擇仍是事業,而她,可能只會是第二個方若綺。
他不覺得晚了,他們在這個時間讓相愛延續,這樣很好。
什麼是早?什麼是晚?愛沒有早晚,只有後來。
後來,他們相愛。
後來,他們牽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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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只打算寫之一和之二……可是心底一角的小聲音告訴我要來個幸福快樂的結局。
我想,結局到哪,就由看的人自行決定吧。是之一、之二還是之三…… 还是喜欢happy ending的,虽然生活中他们可能就此就成为陌路了。
挺欣赏女主的某些态度的,虽然可能被认定为傻乎乎的,但是也是自我生活的一种方式,只要适合自己就好。 又是一个傻姑娘。。。幸运的是楼大还是给了她一个美满的结局~由此得出一个结论 能最终得到天王的一定是个傻姑娘 结论反推不成立。。。
这里的若若聪明了。。 感觉很美呢...虽然迟了若干年,但无错过,就是最好了,无遗憾呢
至于这个能得到天王的是傻姑娘....因为傻傻的被天王骗了去....这是原因吧??即是说..天王善于在情路上行骗...?? 本帖最后由 晨微 于 2010-4-16 21:45 编辑
的確是挺傻的,但我覺得只要自己心滿意足不後悔,就夠了。人生短短,回過頭時總有許多悔恨,為何不讓悔恨少一件。
一部電視劇的一句話一直影響我心很深——沒有值不值得,只有願意與不願意。
這個願意乍看之下悲苦、心傷,也不過是我們這些旁人的眼光;只有那個願意的人自己才懂,沒有理由。
倘若那個理由是愛,那麼愛,也沒有理由。
其實這篇的結局是好是壞因人而異,覺得到那裡停止,看各自的想法。
我原本只停到之二,但寫完後反覆看了幾回,又覺得現實太過悲苦,何不在小說裡加點糖,加點幸福。
不得不說,黎華確實是一個會使女人傷心的男人啊……罪過罪過…… 咦咦……我倒戈了……虽然CP不是方黎。
很喜欢这个故事~~淡淡的,短小精悍。
谢谢楼主给了一个美好的结局^o^ 这篇文真的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淡淡的、让人留恋 这年头编剧真是个好职业。。
看开头我以为女主是若若呢。。我一向是王饭。。不过这里面的天王感觉也挺不错的。大团圆结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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