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伸手可及的幸福时光
本帖最后由 Egeria 于 2009-3-16 21:30 编辑方黎伸手可及的幸福时光
尽管在心里提醒了自己一千遍这只长的看起来就不顺眼的肥鸡仔是自己宝贝的宝贝,黎华还是抑止不住自己想将它扔进锅里炖成鸡汤的强烈愿望。一人一鸡,琥珀色的眸子对上半月形的凶眼,这座品位高雅简洁舒适的豪宅里正因为女主人的缺席而弥漫着箭拔弩张的气氛。
如果说方若绮是演艺圈里最美的女星,或许会有许多人不同意,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演艺圈里的女孩子,哪个不是光鲜亮丽,楚楚动人?但是若在演艺圈里问起,谁是人缘最好的女星?那不用多说,绝对是方若绮没错。
出道以来凭借自身的素质迅速走红,从来没有拍过性感写真,连续三年击败黎华获得金像奖而且还是最佳主角奖,同时在第三年包揽了演艺圈所有的四项大奖,成为当之无愧的天后级人物,毫无悬念地将黎华赶下了艺能大奖的领奖台并取而代之,这样耀眼的明星,本来注定是要孤独的,就像当年的黎华。
但方若绮不,一点也不。艺能界那比蜘蛛网还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被她处理的游刃有余。不管是用怀疑的眼光审视自己的前辈,还是口气狂妄的后辈,她都坦然面对,微笑得既温柔又无懈可击。和她合作过的导演都对她令人吃惊的敬业精神和天才的表演才华赞赏不已,尤其是她最后还成功地让黎湘离和王瑞恩这对结仇多年的祖孙化解冤仇,更是让人对她刮目相看。难怪林立翔赴美之前,会放心地将最疼爱的小妹妹托付给她。
“给你,爱吃不吃!”黎华啪一声将一只盛满袋装鸡食的碟子恶狠狠地掼在NP鸡面前,完全没有理会胖鸡哀怨的眼神。论精神攻击,他可是身经百战的演技天王黎华,要是败给了这么一只来路不明的杂种鸡,那才是见鬼。方若绮向来对这只鸡百依百顺,他早就看不顺眼了。NP鸡低头看看碟子里它向来不屑一顾的袋装鸡食,再看看顾自用微波炉热女主人早已备好在冰箱里的美味家常菜的黎天王,也只能认命地开始吃起来。向来对自己娇惯忍让的女主人,唯有牵涉到这个男人时,绝对不答应NP鸡“把他赶出去”的要求。NP鸡花了很长时间,甚至还尝试过离家出走,最后终于无奈地接受了“这个男人的存在在女主人心里排名在我之前”这个残酷的事实。
第一眼见到方若绮,是在巴黎。喜欢文艺片的王瑞恩执导的一部文艺片,耗资不菲的《爱在花开的季节》,意外地请来一位只拍过广告和电视配角的新人出演女主角。那时她还很年轻,初涉演艺圈没多久,一双清澈的眸子里满溢着属于少女的稚气。虽然她的外形气质均与女主角苏芳完美相符,但是拍电影不同于拍写真,不是摆摆POSE就可以解决的事情。王瑞恩的决定惹出了一片流言蜚语,但是几天的拍摄下来,再没有人对于王导的眼光有丝毫的怀疑。不论是微笑的淡定完美,处事的成熟退让,性格的柔中带刚,演技的纯熟自然,都仿佛是在演艺圈中浸淫多年的老艺人,和她稚气的眼神不相称。黎华的演技是无人怀疑的,和他对戏的人往往会被他带着走,一场爱情戏下来,常常就把女艺人迷得七颠八倒,以为他是在假戏真做。然而这个女孩入戏的程度不比他浅,在镜头前竟然有和他平分秋色的感觉。好久没有这样演戏的感觉了,黎华开始对这个默默无闻的小演员产生了一点兴趣。
黎华是演艺圈中有名的花花公子,十年来拜倒在他举手投足间的女艺人到底有多少他自己也记不清了。他带着迷人的微笑邀方若绮共度周末,她也带着同样的微笑答应,和他一起打保龄球,吃饭或是跳舞,却始终守着一条底线,不着痕迹地拒他于外。她以拍戏的理由早早离开,也绝不沾酒,推说自己酒精过敏,既冠冕堂皇又无懈可击。事隔很久,黎华终于得以踏进她的家门,才知道其实她是有饭后喝一小杯红酒保持身材的习惯的,真灌起来,很可能比他的酒量还大。
电影杀青的那一天,她拒绝了黎华的邀约,把时间留给了影迷见面会。黎华微微眯起眼,他觉得自己并没有看错人。这个女孩子从来没有将他们的约会兜售给八卦记者去做宣传,更没有被他做作出来的温柔迷昏了头。见面会结束后他出人意料地坚持送她回家,她甚至没有邀他上楼喝杯茶,只是在朴素的公寓楼下面向他微微鞠了一躬,既是告别也是感谢。黎华苦笑着讪讪离开,晚上聚餐时连那个俄罗斯裔的男三号都被灌醉成了一滩泥,枉他号称千杯不醉,这会儿也是浑身发热,请他上楼那无异于是引狼入室。现在还不是时候,他想。
他宁可等待,等待这个女孩可以光华不减地并肩站在他身边的时候。
那一天应该不会太远。他愿意赌赌看。
本帖最后由 Egeria 于 2009-3-16 21:33 编辑
电话响起的时候一人一鸡同时飞身而起,黎华仗着身高腿长同时身材也好得多的优势抢先一步拿起了话筒,同时不着痕迹地将NP鸡的胖脑袋按在了桌面以下。可视屏幕里方若绮的俏脸上明显有几分疲惫,但是她一看到黎华就笑得乐不可支。
“哈哈,你在吃意大利面?番茄酱沾到脸上去了。”她修长的食指在自己的左脸颊上夸张地划了一下,“你的吃相会让fans伤心失望的哦!”
“不致于吧?”黎华的双手都腾不出空,无奈只好装傻充愣,孩子气的脸上露出无辜的表情,“就是你做的那个和方便快餐味道差不多的意面,我还没堕落到连那个也要狼吞虎咽的地步。”
“哦,那可真是对不起了——”方若绮修眉一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把你那罪恶的左手给我从NP鸡的身上拿开!现在!立即!马上!”
又被看穿了——虽然是在他意料之内,但是还是吓得手松了一下,让NP鸡脱离了魔掌。不过不愧是大风大浪都过来了的天王级人物,他的下意识反应是一脚把NP鸡踢了出去,可怜的胖鸡像球一样重重打在了墙上,连个白眼都来不及翻就昏了过去。
“什么呀,NP鸡忙着在厨房吃东西呢。”正在代理某男士护手霜广告的左手冲厨房潇洒地比了一下,黎天王一脸天真无邪。方若绮怀疑地皱皱眉,苦于不能穿过屏幕看看,只好不与他较真下去。
“今天是敦贺先生亲自去接机的,他真的好高,这么高,”方若绮在电话前踮起脚,很费力似地比划了一下。方若绮自己可算身材高挑,她踮脚伸手比出的高度怎么着也有1米9。
“呵,那肯定很有压迫感。”黎华不经意地笑笑,摆脱了NP鸡的他现在满心都是轻松感,况且他自己是标准身材不怕比较,最最重要的是这次和方若绮合作的日本艺人敦贺莲已经名草有主且是新世纪新好丈夫,没有绯闻历史家世清白,所以黎天王乐得放心。“对了,你身后梳妆台上那束华丽得不像话的东西是什么?”不经意间扫到红得刺眼的玫瑰,还被人精心包装一送到方若绮的旅馆房间,黎华微微皱起眉,手指勾进电话线里,用力绞着。
“啊,那个,”方若绮无奈地苦笑,“京风的那个制作人,加贺先生送来的——是不是很有他的风格的东西?”
啊,那个自恋狂啊,一点竞争力都没有。黎华这么想着,放开了电话线。
“对了对了,今天我在片场,看到一个人好像阿威哦,差点就要出声喊他了,不过一晃就不见了。肯定是看错了吧?”方若绮显然也没将加贺放在心上,兴致勃勃地开始了闲聊。
“那也不奇怪,只要是带着毛线帽子,身材相似,脸长得年轻的,远远看去都会很相似吧。”隐含的意思是关古威就长着一张不出奇的大众脸,所以你看到长得像他的人丝毫不奇怪。听出话中醋味的方若绮得逞地笑笑,开始扯起她这一天其他的见闻比如敦贺太太人好可爱菜也烧的很好吃改天一定要向她学学还有敦贺先生的助理推荐了一家超好吃的寿司店准备明天去尝尝之类。
短暂的绯闻暂时没有了下文。他的下一部电影,女主角并不是她。在演艺圈,以黎华的身份,只要他稍稍对一个女人多说两句话,马上就可以变成八卦小报的头版头条。然而方若绮离明星还差得远,她的名字如果没有和他连在一起,根本就没有意义。
电影拍完之后没多久方若绮进了EAMI唱片。说起来她的嗓音,音质是难得一见的纯净,拍戏时他就想,不去唱歌,真的是演艺界的损失。
难得称赞别人的周映彤,私下里说,方若绮的嗓子,真像童话里的小妖精呢。
有一天黎华事情忙,接完通告又赴了场酒会,深夜赶回EAMI取东西,竟然意外地发现还有一间小小的工作室还亮着灯,他出于好奇上前开门,门没锁。
桌上杂乱地堆着一些稿纸,方若绮惊惶地抬头,褐色眼睛里睁得很大。那一瞬间她的表情,让黎华觉得自己好像是踏进了传说中的禁域,惊扰了与世隔绝的妖精。她不知所措地站起来,勉力挤出礼节性的笑容。
“还有工作?”黎华不想让她难堪,微笑起来,彬彬有礼地打圆场。
“啊,是的,想再揣摩一下明天要录的歌,真不好意思这里这么乱——倒是前辈,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公司?”方若绮麻利地收拢起稿纸。
“来拿点东西。”黎华走到沙发边坐下。“不要叫我前辈,我们不是合作过电影吗?叫我黎华就可以了。”
“那个,黎——黎先生,我去给你泡杯茶。”方若绮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像拍电影时一样,礼貌地叫他“黎先生”,随即拿起一只一次性纸杯,走到饮水机前去为他泡茶。黎华带着几分好奇走到桌前,本来是想看看她的歌曲稿,首先映入眼帘的却是方若绮杯子里粘稠透明的诡异液体。
“你喝蛋清?难怪嗓子这么好。”黎华惊讶地挑起眉。这样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年轻的歌手里面还真不常见到。
“啊,勉强来说也可以算是习惯。以前我在餐厅打工时,一唱就是很长时间,要是嗓子坏了,不就不能工作了吗。”方若绮尴尬地笑着,把茶放在桌上。
“真是的,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何必这么辛苦,找个有钱人嫁了不就好了。”黎华半开玩笑地说。博取同情的话他听得太多,早已不痛不痒。
方若绮愣了一愣。褐色大眼睛扫了黎华一眼,随即转了开去。
“我觉得女孩子不是生来就为了嫁人的。”
她的语气很淡,不过他听得出她话里强烈的不悦与反感,甚至是憎恶。说错话了,他急忙岔开话题:“周小姐对新人要求都很严格,录音还习惯吧?”
“还好,其实周姐对我们还挺照顾的。要是有什么不明白,阿威也会帮我。”方若绮脸上浮起甜甜的微笑,让黎华看的很不是滋味。
“阿威——你说的是那个正红的人气小天王关古威?”
“嗯,他周末有时会去我朋友的酒吧唱歌。说起来我能进EAMI,也亏了他帮我牵线搭桥呢。”
“方小姐过谦了。你能进EAMI,是你的实力。周小姐是个十足的完美主义者,可不会因为所谓‘人气小天王’的一句话就招你进来的。”
话说出了口,黎华就后悔,怎么像是自己在说关古威的坏话似的。所幸方若绮看似只当他在客气,挑挑细眉什么也没说。
临走时黎华想了想,回头问道:“周末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去跳舞。”
挂断电话后黎华想也没想,迅速拨了另一个号码。
“您好,这里是翱翔天际——是黎天王啊,真荣幸,请问您有什么事?”接电话的青年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笑得很纯良,穿着也很朴素。然而看在黎华眼里,怎么着都是一只道行深厚的狐狸。
“金先生,不好意思麻烦你,请问关古威现在在哪里?我有急事找他。”这小子,还问我,你自己明明就很清楚。黎华勉力维持着脸上的阳光笑容,口气比金浩薰还客气。
“我们家阿威呀,他现在在京风唱片录音,真不好意思,要不我把他的旅馆电话给您?”金浩薰笑得纹风不动。
“不用了,他什么时候回来?”黎华咬牙切齿,手指又绞进了电话线。
“那就不好说了,完成通告以后他还有一星期的假,说要在日本玩玩。对了,他说方天后恰好也在日本拍片,还能两人作伴一起过过圣诞节。反正黎天王你也有事,丢下方天后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多不好啊。”金浩薰一脸几乎可以称得上“圣洁”的慈父式微笑,提到方若绮时口气亲热得好像他自家的媳妇。
“不过啊,要是天王你稍稍安排一下,把下周开拍的‘追风’主角让给我们家阿威,我倒就有理由叫他回来了。”金浩薰笑眯眯地补充。
“呵呵,金先生真会开玩笑,我倒是没意见,李导可就要发飙了,弄不好连若绮从此都要被他封杀了。”臭小子你不去当演员真是屈才!金勇金大侠那么耿直一个人,怎么养出这么一个儿子?黎华险些没掼了电话机,表面上还是笑得有如四月春风。你等着金浩薰,明天我就去把你们家萧依莉约出去打保龄,周末再带她和你的秘书去吃饭,你就独自一个在办公室里给我反省反省吧!
“唉唉,看来黎天王还是一样事业至上啊,我们家依莉也是,这阵子去了好莱坞,丢下我一个真是好孤单啊!黎天王,周末接完通告要不咱俩去喝一杯?我还叫上了不少人,保证很热闹!”隔着电话屏幕,仍然不难感觉到金浩薰话里“想追我们家依莉?你还早两百年!”的讯息。
干笑着找了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理由打发了金浩薰,黎华拨通了自己经纪人的号码:“快点帮我找找看,有没有什么通告,能让我去一趟日本?”
“黎华,你想方若绮就直接说,何必要为难我?”熟知天王性格的经纪人菲利无奈地回答,“话说回来你前几天送她走的时候还一副大义凛然事业至上的样子,怎么突然又任性起来了,是不是金浩薰那小子又对你胡说八道了一些什么?”
“关古威那小子现在正在日本。我不能让若绮陪他过圣诞。”黎华说的斩钉截铁,“你去向加贺说说,哄他一哄也无妨,反正我要赶在圣诞节前去日本。”
“那你何苦要找通告的机会去?直接圣诞飞去日本多好,若绮肯定会乐开了花。圣诞,就算是李恩光总也要放假的吧?”菲利很头疼似的劝道。
“我总得给fans一个交代吧?每年如果没有通告就陪fans过节,今年突然去了日本,八卦报纸肯定会大做文章。”黎华回答的理所当然。 欢迎新作者
不过发文还是有一些规则建议先看一下,在置顶的区版规里http://www.mingstar.net/bbs/viewthread.php?tid=13338&extra=page%3D1,比如这篇文章现在看起来段落非常不明显,不利于读者阅读,分类也有错误,这样会分辨不清连载情况,并且也未标明更新标识。所以楼主还是先按照版规里的说明改一下吧,看起来也更清楚一些。另外,本版版规也需要参考:)
**** Hidden Message ***** 不好意思还不太会用工具——不过这篇文不会是BL或是有18X什么的应该不要紧
要不再发一遍吧改下格式,不知道格式不对的楼能不能删掉? 没关系的,不用再发一遍,用“编辑”就可以了(在每篇帖子下面都有“回复”“引用”“编辑”,点选编辑就可以了。编辑第一楼的时候,可以顺便把帖子的分类重新选择为连载中) 多谢版主,顺便再来新鲜出炉的一小段
“哦,那样的话,若绮怎么打发圣诞,应该和你没关系。就算她和关古威出了绯闻,也是你自作自受。”毫不留情地抛下一句凉凉的话,看样子菲利已经准备挂电话了。
“若绮不会因为一次圣诞就离开我的。”黎华小声地自言自语。
“再加上情人节,她的生日你的生日,顺便至少还要乘以3。应该说,若绮还没离开你,连我都为你觉得庆幸,”菲利叹口气,“黎华,圣诞假期,你还是去一趟日本,要委屈若绮到几时?”
沉默半晌,黎华坚决地摇摇头。
“果然不出若绮所料啊!”经纪人苦笑起来,“你别愁啦,天后早就留话给我,她圣诞那天预定要出席加贺给她举办的日本歌友会,根本没有时间和任何人约会。不过等回来以后,她要你陪她补上圣诞假。‘工作狂天王,这样行不行?’是她要我带到的原话。”
“那拜托你了,替我空几天档期出来。”明明是心头大石落地,黎华的回答还是淡淡的工作语气。
不用客气,也谢谢你编辑了前面的帖子:)这样看起来就好一些了。顺便帮你标记了更新,以后你更新完新的章节以后,也可以直接在最新章节的帖子那里点“标记本章節為最新更新”(在编辑的下面那一行),给读者跟文提示
这篇也是方黎,方黎文真不少:) 温馨的风格的文,大爱啊!楼主,加油啊! 从小到大,从宏观的角度看,黎华的人生顺利得不同一般。
含着银汤匙出生,有着严格的父亲,温柔的母亲,听话的弟弟。就读于环境高雅的私立学校,假期环游世界,周旋于名流云集的社交场。从记事起他就习惯了带着淡淡的微笑与人应酬,将自己隔绝在危险的世界之外。
他很聪明,他天生好相貌,他还很有钱,他是大少爷,所以他在社交界里如鱼得水,自己也很陶醉于这样的感觉。然而时间一久,这样小小的圈子自然不能满足心高气傲的少年。
偶然的机会他在父亲朋友,一位大导演的戏里串场演出了一个角色,从此沉迷于这一职业不能自拔。扮演着不一样的角色,体验不一样的心态,戴着不同的面具游走于不同的世界。一声Cut以后,再一切还原。台下是无数的观众,这个世界的大小与他昔日的生活不能同日而语。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那时还叫欧凯华的黎华觉得,他找到了自己值得为之付出一生的东西。他要当演员。
父亲没有阻止,然而提出了一个条件。
你进入演艺圈可以。但不要自称是我的儿子。你必须完完全全靠你自己的力量去闯。如果有一天你累了或是呆不下去了,也可以回家。不过欧凯华,你会愿意像丧家犬一样夹着尾巴回来么?
他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然后背起空空的背包就离开了家。将原本很风雅的半长黑发剪短,染成红褐色,没有人能认得出这个穿着破旧牛仔外套的青年就是社交场里口味异常挑剔的贵公子欧凯华。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爵士乐酒吧里弹电子琴。欧凯华只学过钢琴,不过他“朴实本分”的言谈举止和煞有介事的表演引起了老板的好感,将他留下了。老板问他姓名,他瞟到旁边一张黎湘离大导演的电影海报,随口说道,我叫黎华。
那段时间他过得很辛苦。在各个片场之间穿梭,争取着连台词也没有一句的群众角色,为大明星充当替身,他把自尊放到最低,只为了能有机会演戏。晚上在酒吧里连弹带唱,有时还要充当侍应,甚至逢到酒鬼闹事他还要帮一把手。住在八张榻榻米大的小阁楼里,吃的是最节省时间的超商便当,衣服也只有换季淘来的打折品。
也不是没有三流导演邀他去拍没水准的三级片,酒吧间里也常有寂寞的阔太太想包养他做小白脸,黎华拒绝得斩钉截铁。他是有一天会站在演艺圈顶端的男人,绝不会把自己卖得那么贱。
是喜欢启用新人的李恩光给了他第一个机会。出演反派的男二号。黎华的演技超乎想象,当年就被选为最佳男配角。颁奖典礼上黎华为感谢观众献唱了自己作的一首曲子,慧眼识珠的EAMI总裁在宴席上就掏出了合约连哄带骗把他拉进了自己的公司。
事隔多年后,某次应酬,李恩光喝高了,大胡子摇摇晃晃走过来拍着黎华的肩,想当年那个男二号他们给我找的人长得太丑身材又瘦到不行,我一看剧本,乖乖这样的人还要他耍酷脱上衣,还不把观众给呕死?好在那天你在当替身,人长得又帅身材又好,我想这男二号反正只要当个花瓶衬托男主角就行,那就这小伙子吧,凭脸就绝对卖座!想不到你还演出息了嗬嗬嗬——一席话说的黎华青了脸,心中这么多年对李导的感激之情哗啦啦碎成一片。
最后两句让我华丽丽得喷笑了出来
厄……对不起Egeria啊……
我是想说,写得很好,黎华就该是爱吃醋又死要面子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