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罢不能
1午后一点的阳光,晒在身上非常暖洋洋,可却也刺眼的厉害。我实在受不了这咄咄逼人的光线,站起来去把落地玻璃上的百叶窗拉下,再转身时半明半暗的房间给我舒适的感觉。我是日夜颠倒的生物,太强烈的阳光只会让我觉得全身无力,我懒洋洋得窝在沙发角落里,直到程涵推门进来。
程涵正低头看着文件,抬头看见这样光景倒是唬了一跳,随即笑着回头吩咐秘书给我泡杯咖啡。
“真是对不起,这个时间你本来该是在睡觉的。”
他笑着对我说,还是将窗帘打开了一半,将原本房间中暧昧又幽暗的感觉扫去了大半。
我也直起腰像样得坐好,说:“这也没什么,我就算真的是吸血鬼,那也要赚钱养活自己。幸好还没被你程主编忘记,不然大概就只能做朝九晚五的公司职员了。“
秘书送了咖啡进来,闻着味道就知道不是廉价的速溶咖啡,我端起来细细品了一口,果然回味醇香。深深吸了咖啡的香气,眯着眼睛去看程涵。如果在这家报社的女职员里办个选最迷人男士的投票,那么程涵绝对是当之无愧的TOP1。他虽然不是很高,但已经足够让女生依靠着做小鸟依人状。头发是有性格的稍微凌乱,穿着浅色休闲西装,全身上下写着英俊斯文这四个字。如果不是他,我也不会强迫自己中午就起床,还特地敷面膜、化妆后才来这里。说起来,我当初会和《STARS》签长期合约,也因为受程涵这等美男的蛊惑,果然是食色性也,男女都不能免俗。
程涵见我已经喝了大半杯咖啡,这才开口谈公事。他递过个文件夹给我,说:“Emma,这次找你来,是希望你给黎华做个专访。”
“什么?”,我皱起眉头,坚持不接过文件夹,“杂志社那么多记着,不用找我去做娱记吧?再说我当初签的合约可是写专栏,不是写八卦新闻的。”
程涵微微笑了两声,说:“并不是普通厄采访人物,况且用你的价格来做普通娱记的工作,预算也未免太高了。我是个生意人,当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我这才半信半疑得结果文件夹,装模作样得翻了几下,问道:“是做类似于回忆录的?以黎华的年纪,似乎还没有那么必要。”
“不能说是回忆录,该说是奋斗史,有点励志的意味。因为今年是黎华出道第十五个年头,所以他的经纪人也同意出这样一本书。并且听圈内的消息,明年的艺能大奖肯定是黎华的,所以我才有这么个idea。”
听程涵这么说,看来他还是给了我一个好差事,我仔细想了想,才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答应了下来。”
程涵听后笑着叫了秘书进来替我再倒一杯咖啡,用了然的口气说:“我就知道你不会拒绝我的。”
我看着程涵俊朗的笑容,心里不由得暗骂:“你早就料定我吃你这套色诱了吧!”
或者来说,采访对象黎华也是引我上钩的重要因素。程涵清楚知道我的脾气,过去作为自由撰稿人时期和他打过不少交道。作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程涵能够充分应用各个因素的影响作用,是个不折不扣的精明生意人。以他这样的聪明,我相信,他肯定对我的小算盘十分了解。
和黎华的经纪人通了电话,电话里听来有些盛气凌人的感觉,不过还是有始有终得谈完了事情,还确定了见面的时间。作为工作需要,平时上档的电影我基本都会去观看,因此对黎华的电影尽管没达到倒背如流的程度,至少也是如数家珍了。放下电话的时候,还是按耐不住自己的激动,只听见心脏扑通扑通得跳动。
约定的地点一家知名Pub的VIP包房,对于这个见面地点,我的感觉就是,很娱乐,很天王。我也是那家Pub的常客,并且也有幸是VIP的一员,不过这里的VIP也是分等级的,不才在下只是堪堪挤进最低的那一等。人类就是那么奇怪,叫嚷着人人平等的同时,又非要什么都分出三六九等来,每一个等级又会再细分。有时候好不容易爬上了金字塔顶,会发现接下来还是要重复这个向上爬的过程。我作为刚刚够VIP资格的底层阶级,突然被邀请踏入高层阶级的地盘参观一番,兴奋的感觉立时从心底油然而生,确确实实冒出来的感觉。
在镜子前准备了3个多小时,蓬松的大波浪卷发,精心化的烟熏妆,黑色紧身裙,我对自己说:“这身打扮就是走星光大道都够了。”其实本来想要选豹纹小背心的,可我最后残留的那点理智提醒我,今晚是去工作的!
BOURBON STREET从来都是人满为患的,因此走近装了全景窗户的房间时,我不得不佩服老板使用的材料隔音效果惊人。除了墙壁上音响传来的音乐,我完全听不到楼下舞池中的喧嚣声。黎华在我走进包间的时候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带着一贯的招牌魅惑笑容说:“你好,Emma小姐。”
这种感官刺激的强度绝对不比一杯纯苏格兰威士忌弱:包间里昏暗的壁灯,楼下摇曳闪烁的射灯,绯糜的背景音乐,俊雅高挑的男子微笑着招呼我。有那么几秒钟,我都几乎有窒息的感觉,努力拉回理智,我也笑着回答:“黎天王,久仰大名了。”
因为这次见面的目的是工作,所以经纪人也在场坐着,我寒暄了几句之后在黎华对面坐下,从包里拿出了录音笔放在桌上。黎华放下手中的酒杯,对着我做了个请的手势。我清了清嗓子,先对着录音笔说了采访的时间和对象,然后拿出笔记本准备要提问。
“你这样会让我有种在录口供的感觉。”,显然黎华在质疑我的工作习惯。
“对不起,这只是我工作的习惯,这样有助于帮助我事后整理资料。”,我看了看周围,“更何况在这个地方,很难说会做些什么,也许明天一早我根本不记得今晚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了。”
黎华潇洒得挑了挑眉毛,笑道:“Emma小姐真是大胆,这样的话在Pub说是很容易引起误解的。”
见招拆招从来就是我的强项,我也笑着回答:“我有什么特别意思吗?是黎天王想多了,况且现在这家Pub对我来说,不过是一个工作场所而已。”
听到这样的回答,黎华用一种玩味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我感觉到脸颊瞬时热了起来,明知道这些话说出来很轻佻,可我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说出来才觉得痛快。幸亏包间里的灯光很暗,不坐到身边是不会发现什么异常的。我深吸一口气,用力挤出一个自己认为最为自信的笑容,说:“既然没有其他问题,那就开始工作吧。”
喜欢带有创造性人物的文章,更喜欢主角是王瑞恩的故事.
开头很吸引我,楼主大大继续加油吧:) 喜欢带有创造性人物的文章,更喜欢主角是王瑞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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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落 发表于 2009-2-25 23:49 http://www.mingstar.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呼~終於有人回帖了,i have waited for days
however,這文是以黎華為主角的,誰讓我是天王的忠實fans呢 呵~~ 創造性人物真的很捧 或是改一改名字 加一些新人物真的會好很多了~~
樓主加油!! 喜欢本文对于黎华的设定
话说黎少怎样我都喜欢,一颗衷心日夜可鉴啊 本帖最后由 夜吟知寒 于 2009-3-18 09:59 编辑
我又回来了~~大家还有没有记得我呢?最近比较忙啦,所以都没有时间写,而且还要兼顾另外一篇文呢
2
Pub的灯光迷离摇曳,很容易让人产生陶醉的感觉,在这样的地方,不放纵一下似乎就觉得是对不起自己。采访这个活,本来就是要循序渐进,所以今天我准备的都是些无关痛痒的热身话题。这时候即使小小得随意会儿,根本就不能算是失职。对于自己的职业操守,我还是很有自信的。
我端起面前的酒润润喉,合起手上的笔记本,用一种自认为是既优雅又妩媚的姿势俯身去拿桌面上的录音笔。当然,我并非什么绝世尤物,只是我生来觉得每个女人都有其自己独特的韵味。男人收集女人的嗜好,就如果女人收集名牌包,不能说Brikin一定比Kelly好,只能说两个都好。所以,在我展示自己身材的同时,也注意到黎华的目光有些许得飘忽,果然还是男人啊。
黎华轻轻笑道:“采访完了吗?”
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个不会开怀大笑的人,电影里见过他的各种表情,唯独没有见过哈哈大笑的镜头。我注意到过这一点,可也就是有那么个念头一闪而过,因为无法想象大笑的黎华是如何摸样。
“恩,今天就先工作到这儿。第一次见面,也不用谈什么深入的话题。我觉得,我们应该互相熟悉一下,也好方便后面的工作深入进行。”,我依旧用着冠冕堂皇的说辞,一边讲坐姿调整成S型。
果不其然,黎华还是挑了挑眉毛,明显是觉得我的所作与所为是完全不相符的。不过,他仅仅只是挑动了一下眉毛,并没有说什么。经纪人从另一头走过来,黎华招手叫他过去,低声让他先出去。那经纪人是个精干的年轻人,年龄出乎我的意料,可眼睛是掩不住的光芒,我称之为“精光”。经纪人显然很奇怪为什么黎华要和我独处,所以直接用疑惑中掺杂警觉的眼光看向我。黎华毕竟是天王的身份,经纪人更多得是为他处理事物,还不是代理监护人。最后,那位经纪人还是除了包间,并轻轻带上房门。
我与黎华还是相对坐着,这时已经将近午夜,正是舞池中最热闹的时刻。年轻人们喜爱奇装异服,染了各种颜色的脑袋在我眼底下晃动。再偏过头去看黎华,休闲西装和微开的衬衫领口,打着黎华商标的低调奢华,我走过去,笑着说:“来Pub不跳舞真没劲,看下面跳得那么热火朝天,我也想下去了。”
“这是不是可以作为你对我的邀请?”,黎华仰起头,又递给我一杯酒。他的眼睛被窗外的光球找过,光芒下闪着点点金光。我鬼使神差得在他身边坐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咯咯笑起来:“包房之所以称为包房,是因为里面还带有小舞池。VIP的价格是花来享受的,享受的就是不用去下面踩人脚背。”
落地窗外,光球上射出的光束从黎华脸上如流水般淌过。黎华的眼睛天生就是勾引人的,尤其是女人。尽管只是初次见面,可我却完全沉沦在他眼眸中可以称为“脉脉温情”的光辉中,就仿佛他早已爱恋我多年。当然,这纯粹是我自己的意淫,黎华当然不会真的对我一见钟情,被人误会也只能怪一双眼睛生得太媚。这个念头让我在心底好一阵暗笑,幸好黎华身量很高,不然只怕会被人说他娘娘腔。
我仗着三分酒意,装出五分醉态,踏着摇摆的步子走到他面前。黎华是绅士,对于我如此明显的举动,他彬彬有礼得扶住了我。
“那我们去跳一支曲子。”,他挽了我的手臂,将我带到舞池中,随着旋律慢慢摇摆起来。我眯着眼看他,只觉得这男人完美得不真实,可又不舍的放开。就像小时候吹出的肥皂泡泡,在阳光下反射着七彩的光,美丽却是不能去触碰的。此时的音乐是一首爵士蓝调,萨克斯风在缓缓吟唱,我也渐渐沉醉。
之后黎华请助理开车送我回家,凌晨的道路上只有偶尔开过的车辆,我开了窗户,让吹进来的冷风带走心中的醉意。黎华就坐在我旁边的座位,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
到我家楼下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清醒,自己打开门下车。在我要关上车门的时候,黎华抬头对我说:“Have a good night。”
我很是讶异得看着他,然后哈哈笑着说:“再过两个小时就要天亮了,现在说这句话是不是太晚了?”
黎华微笑着说:“那要不要一起吃过早餐再回去睡?”
“算了。”,我指指脚上的高跟鞋,“这玩样儿折磨我一晚上了,现在就想回去甩掉他。”
这高跟鞋确实不太合脚,可如果没有跳舞的话还不至于这么折磨我。当然,我故意忽略掉是我邀请黎华跳舞的这件事。
“那好吧,下次如果还要邀请Emma小姐跳舞,我会事先准备一双舒适合脚的鞋子。”,黎华说得半真半假。
我在心里再一次碎碎念,为什么他可以把这么肉酸的台词说得让人舒坦呢?
回到家中,卸妆和洗澡后,已经能看到天边泛起的光亮。我给程涵发了一封Email报告了这次采访的结果,总的来说还是非常满意的。程涵当然也清楚,第一次见面不会有什么大进展,也就是互相熟悉一下。毕竟要做深入采访,互相取得信任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为了防止程涵有担心,我把喝酒跳舞的内容通通跳过。他到底是我的老板,假公济私也要有一个限度,不然惹恼了他,我可没有钱去养那张VIP卡。
等关上电脑,我已经哈欠连天,倒在床上立刻就睡着了,顺便在梦中还能再回味一次黎华。 小寒最近很忙吧?期待更新哦 小寒最近很忙吧?期待更新哦
bianca 发表于 2009-3-17 21:54 http://www.mingstar.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bianca给我回帖了~好开心啊~撒花撒花~
最近……其实是不知道写什么好……
每天都在看电视剧 3
虽然程涵不是个苛刻的工头,只是编辑和作者之间始终是存在着劳工关系的。所以程涵还是在第二天下午打电话给我,我睡在被窝中,迷迷糊糊得接起手机喂了一声。
“你……,还在睡?”,程涵显然是没有料到我居然还没有起床。
我看看床头的钟,已经是下午3点了,一边掀开被子,一边懒懒得回答:“天亮才睡的,昨晚真的很累啊。”
电话里传来程涵倒吸一口冷气的声音,我哈哈笑了起来:“你想什么呢!”
程涵也是不好意思得干笑,转开话题问我访问是不是顺利。
“嗯,还挺顺利的。不过第一次见面,我也就是套个近乎,不能指望第一次就能挖出大猛料来。再说黎华对付记者多老道,我是写稿子的,套话本来就不是长项嘛。不过现在觉得这工作挺有意思,还能有机会和黎华见面,要说出去真是把外面大把得女粉丝都嫉妒死了。”
我只顾着自己不断得说,等停下来的时候,听筒里传来程涵低低的笑声。
“喂,你干嘛笑成这样。”,被人撞破糗事,我只要板起声音给自己找台阶下。
程涵笑得声音更响了,好容易止住笑,说:“看来你还挺适应的,那就好。我害怕这工作太为难人,所以想打个电话问问。”
“程大主编,给我派任务的时候,你可没有这么体贴着想。”
“所以,现在来弥补我工作上的失误。”,程涵半是戏谑的口气答道。
我又和程涵说了几句,挂断电话后就翻热水去洗澡。在热水的温润下,总算是回复了精神,不过今晚没有特别的活动。我换了身运动服,带着黑框眼镜就下楼去买吃的。楼下便利店和小吃店是经常光顾的,并不是我不爱下厨,而是因为没有人替我买菜,买回来再挑拣过洗干净。所以,相比之下,我就干脆买做好的食物了。唯一坚持的,就是不叫外卖,一定会自己到楼下买,因为觉得这样子的东西才好吃。送上门的食物,尽管我依旧要付钱,还是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吃起来也就感觉不到那份得来不易。云吞面是我的偏爱,有时候想不出吃什么,就会去买份云吞面。老板和我很熟悉了,见到我去会多给一只云吞,我每次咧开嘴笑着说谢谢的同时,心里却是埋怨他怎么不再多个两个。
我拎着一碗云吞面开门的时候,在门外就听到手机铃声不断再响。呆呆了想了两秒,才去摸外套口袋,果然是把手机忘记带出门了。急急忙忙开了门进去,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抓起电话。
“喂?”,接起电话的时候,我居然是用喘气的声音。
“……,Emma小姐,我是黎华的经纪人。”
电话那边的人非常专业,直接自报家门说谈公事,就是确定下一次见面采访的时间。经纪人说黎华接下去要出国参加活动,一个星期不在国内,采访要安排到那之后。我突然想起程涵有要求尽快出第一篇稿子,就问能不能出国前安排个时间再见面。经纪人迟疑了一下,然后我听见旁边有个声音说:“好,那就明天下午吧。”
我立刻就听出那是黎华的声音,原来他就在旁边,而且看这个状况,根本就是开着电话免提!不能得罪天王,我只能在心里一遍遍腹诽黎华摆臭架子。黎华说了具体的见面时间和地址,我一笔一笔重重得在便签本上写下来,借此发泄心里的怒气。
挂断电话,那碗云吞面已经被泡开了,面条把碗涨得满满的,已经没有了汤汁。我干脆改当捞面吃,从冰箱里翻出一瓶辣酱来拌。同时不满黎华这个不合时宜的电话,毁了自己今天的第一顿饭。
和黎华第二次见面的地方,应该可以形容为非常的正常。是位于电视台中庭的一个咖啡厅。我到的时候,黎华已经坐在那儿看剧本,身上穿着一身不能用复古。而应该用仿古来形容的西装。看情形,他是在拍戏中间抽出来的时间来做这个访问。瞬间,我对他的好感又回复到前天晚上的水平。
这次访问讲求速战速决,我拿出录音笔和材料就开始工作。黎华的回答非常配合,对于每个问题都是有问必答。不过答案很耐人寻味,尽管他说了不少,可这些答案都是官方说辞,仔细看了以后,几乎就是没有内容的文字。我开始有些焦躁,毕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状况,觉得这个玻璃房的咖啡厅暖气实在太足。
在黎华回答到第九个问题的时候,我仰头把饮料杯底的冰块倒进嘴里,咬得咔喳咔喳得响。黎华有些奇怪得看着我,停止了他的“官方发言”。
“Emma小姐,你很热吗?”
“恩,对。”,我要侍者再给杯冰水,“这鬼地方就是暖房嘛,热死人了。”
“……”
我继续咬着冰块,含糊得问:“怎么不说了?”
黎华指了指录音笔,问:“这样会录进去的。”
“没关系,反正是我自己听。”
“……”
这一次,我看见他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脸上显出不快的神色。我三两口吞下嘴里的冰块,故意歪着头说:“黎天王,其实你说的这些,我基本都知道了。”
黎华收敛了不愉快,微笑着问:“那你想听写什么?”
“恩,我不是娱乐记者,对于你的感情生活近况没有兴趣。不如我们就从你的耳环开始说起吧。”
这一次,黎华脸上的表情绝对称得上是“大变”,尽管对于平常的他来说,只不过是五官活动的范围稍微大了些而已。这还是把我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犯了什么大忌,仔细想想,似乎黎华并没有关于耳环的特别传闻呀。
“这个吗……”,黎华摸了摸原本带耳环的位置,肯定是因为拍戏所以脱了下来。
我在期待着他说下去。
“一个很长的故事。”,黎华微扬起嘴唇笑着,“下次再约个时间说给你听。”
瞬时,我胸中有种气结的块垒感。
“下次找个不热的地方,慢慢说这个故事。”
黎华的耳环…… 果然是个故事
期待小寒慢慢说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