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发表于 2008-8-16 17:56

天黑请闭眼-明3版-玩家签到贴(交流及试探性投票杀人开始咯)

所有登录ID、密码和身份都已经PM给玩家,大家注意查收,之后请用游戏ID跟帖签到,签到时请附一篇200字的出场介绍,其他注意事项见PM。(各玩家之间不要私下联系,杀手之间请用游戏ID发PM联系,和法官联系请发PM到“法官”账号)。游戏规则在6楼。

非游戏玩家请不要跟帖,旁观一起猜测就好,但也不要联系游戏玩家。本次角色有:关古威,萧依莉,黎华,欧怡青,路风,林芬芬,林立翔,方若绮,桑禾蓓,金皓薰

开篇啰:在NPC在世纪之初相继把方若绮、林立翔送上天王天后宝座后,时光荏苒,一晃又过了五六年。这五六年间变化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单说这经纪公司就凭空增加了好几个,艺人更是新秀不断,颇有挤下老将独占艺坛的势头,让方若绮、黎华、林立翔等人心里也狠狠地惊了几回。放下这些不表,单说一个叫翱翔天际的经纪公司,在众人纷纷想成为演艺圈的艺电时,却偏偏想逆流而上做暴雪,结果却白白送了死对头两员精兵,总将义愤之下一病不起,公司负债累累,形势堪危,所幸尚有小将金皓薰众望不负,一片狼藉之中招兵买马,欲重整旗鼓,聊慰总将,因才遇上了怡青禾蓓一干人等,领教了这天黑杀人险恶的演艺江湖。

[ 本帖最后由 法官 于 2008-8-20 13:59 编辑 ]

方若绮 发表于 2008-8-16 19:55

大家好,我是方若绮。
说起来,我进入演艺圈也已经很久,也打拼出了相当的成绩。想想当初进入演艺圈的时候,自己还只是一个青涩单纯的小女生,如果不是有朋友的鼓励,前辈的提携,我想我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演艺圈新人辈出,尽管我已经有一些知名度,可还是要努力打拼,不要被新人淹没了才好。看着不断冒出的新经纪公司和新面孔,我总是要提醒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一点。

欧怡青 发表于 2008-8-16 20:09

各位前辈好。我叫欧怡青,目前是个新人。
因为刚才欧洲回来没多久所以对于演艺圈不是很熟悉,所以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还希望各位前辈关照。
在演艺圈我没有任何资历和经验,只是因为喜欢音乐才有些任性地加入了这个圈子。我很希望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的音乐,也很喜欢结交不同的朋友。各位前辈的优点都值得我学习,以后在演艺圈里我会努力的。

桑禾蓓 发表于 2008-8-16 20:56

诸位好。我是桑禾蓓。现在的身份是出道不久的艺人。
目前我以演员的身份在演艺圈内活动。
这个决定是母亲为我定下的,我愿意听从母亲的话。
因为母亲是我唯一的亲人,也是我最重要的人。
勤能补拙是我的信念。不管什么工作,我都会竭尽全力做到最好。
我希望在事业上能够有一番成就,这样母亲也一定会开心吧。
在演艺圈中我很欣赏那些有天赋的人,但是并不代表我要与他们有交集。
……请不要问我与我的私生活有关的事情。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桑禾蓓 于 2008-8-17 02:54 编辑 ]

林芬芬 发表于 2008-8-16 21:13

大家好~~可爱的芬芬来咯~
本来因为我还在念书,老哥死活不让我出道的~
但是拜托了方若绮姐姐之后有她背书撑腰就没问题了!
我最崇拜的是SD里的丹尼斯,他好帅气!
可惜的是方姐姐和大哥都反对我进钜子……
现在我刚刚加入了翱翔天际公司,这间公司好破好小,出入的排场不够大,但是经纪人不错,还为我跑到埃及去买东西!所以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啦。
我的目标是,成为唱歌和演戏双栖的人气偶像!
最后,希望大家一定要多多支持爱护我哟~

法官 发表于 2008-8-16 21:52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投票中死亡的玩家不能再发言或投票。所有发言要符合所扮演角色的口吻。其中玩家分为两组,好人和杀手:

杀手:每晚共同杀一人;白天参加讨论,掩盖自己是杀手的真相并嫁祸他人,让其他人在投票时投死好人
好人:被杀;白天参加讨论,判断谁是凶手,并投票将其投死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白天】游戏从白天开始,第一天大家可以相互讨论交流,认识一下,进行试探性投票,该投票轮不死人。从第二天白天开始,投票采用三轮投票制。第一轮投票,得票最高者并且票数达到40%(含本数)被判出局。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果第一轮投票中出现2位或2位以上得票最高且票数相同者,则进入第二轮高票辩论投票,此轮高票者对辩,对辩完成后其余人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则除高票者外其余人讨论,讨论完成后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不死人。

  【夜晚】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杀手杀人;死者遗言(视情况而定)。

  【杀人】在夜晚,杀手间可以相互认识交流,并决定杀人,当各个杀手意见一致时,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法官酌情公布杀人帖。

  【遗言】夜晚出局者临终前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公布真实身份。

  【获胜】如此往复。好人的任务就是尽快抓出所有杀手方成员获取胜利。如果在某个夜晚结束后,双方同时满足胜利条件,判杀手方获得胜利。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6.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
  7.投票帖中不得故意以错误的投票格式来实现游戏目的。如有违反直接出局,情节严重判该集团失败。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时间以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夜晚大约为12:00--20:00,暗杀
遗言大约为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特殊说明****************
  1. 游戏ID仅用于游戏帖子里,不能用于其他帖子,同样非游戏ID也不要在游戏帖子里发言。所有人不得泄露游戏秘密,严禁玩家私下交流。
  2. 不得假借与法官争论表明身份。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必须服从法官的决定,尊重法官的劳动。
  3. 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犯规自杀来表明自己的好人身份,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为本集团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4. 不得在任何地方透露真实ID,不得猜测和谈论玩家的真实ID。

[ 本帖最后由 法官 于 2008-8-16 22:14 编辑 ]

关古威 发表于 2008-8-16 22:00

Long time no see!有哪位想和我去打牙祭吗?
我是最近通告排太多感觉自己快要被榨干了的关古威。

我的最爱吗,当然就是美食和音乐。从抒情、乡村、摇滚、饶舌、重金属、到庞克我都蛮喜欢的。从小就喜欢听演唱会,我希望有一天也可以够站在国际舞台上,唱着自己写的歌,接受观众的热烈的掌声。我知道这个理想不容易实现,但是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达成。
我现在是EAMI的映彤姊旗下的艺人。老实说,红了之后是有一些以前拒绝我的制作人频频向我招手,不过我关古威岂是那种见利忘义的人?说什么也不会离开EAMI的!请各位歌迷也多多支持我!

萧依莉 发表于 2008-8-16 22:07

大家好,我是翱翔天际的新人萧依莉。
我喜欢写作,我喜欢透过文字记录下脑中的故事;
我热爱戏剧,因为那可以在有限的生命中体验不同的人生。
是的,有限的生命。
尽管我出身浮华世家,过着普通人想象不到的富贵生活,但老天没有给我一个健康的身体。而加入演艺圈,则是为了在生命走到尽头之前完成最后的梦想。
为此,我会不断努力。也各位前辈多多关照,谢谢大家。

路风 发表于 2008-8-16 23:11

大家好,我是路风,就是长城上卖膏药的路老爹的儿子。我和我妹妹路敏在金皓熏的勾引(?)下来到了娱乐圈打拼,满身肌肉的我走的自然是猛男路线。可能有些女粉丝不太待见我的形象,因为现在流行的是那种拎到泰国去都不用做手术的娘娘腔小白脸,可是我想说的是,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范儿,小白脸终有天会成为历史。而且,喜欢我的阳刚气质的人并不在少数,每天早上我一打开明志小报娱乐版,就能看到我与桑禾蓓欧怡青满版满版的绯闻,苦恼啊,苦恼,难道长太帅也是一种错误?
好了,不和大家多扯了,我继续苦恼去了,祝大家吃好喝好玩好乐好,吃嘛嘛香!

林立翔 发表于 2008-8-16 23:21

大家好,我是上一届的艺能天王,RED林立翔。
两年前受到百老汇的邀请,我孤身去了美国,为更高的梦想再度打拼。
这次趁度假的机会,回台北来看看我的好朋友金皓薰,他的经纪公司虽然才开张,但我相信他的能力,把妹妹芬芬托付到了他的翱翔天际。
可是,上次我看从国内邮来的明星日报,上面说我的宝贝妹妹芬芬,最近和丹尼斯上了一次通告,就彻底迷上了人家。这丫头!居然有了异性没了人性,难怪最近连老哥的越洋电话都懒得接听了,这次回台北,可得好好教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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