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格的脸(已完结)(已评分)
莫筱筠第一次看到定格的脸,在十二岁。那天一早帮着母亲煮粥,拿起饭勺的时候,发现勺子上有一张男人的脸。她转过头去,身后并没有男人,只有母亲忙碌的侧影。她再次端详饭勺,反光的金属表面,正面反面,都有男人的脸。
她迷惑地叫着母亲,可是母亲说什么也看不到,只是一把普通的饭勺,筱筠突然之间感到心慌意乱,她想对母亲说,这是爹的脸,像在相片里一样,定住了,笑得僵硬而永远。可是她只是张了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
下午,村里人慌慌张张找上门,“筱筠她娘,莫叔掉到河里了!”
烟风河边,爹静静躺着,旁边围了一圈人,不远处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蜷缩着瘦弱的身子,就着一身河水,默默地哆嗦。
爹是为了救那个同村少年林立翔,才跳下河,谁都知道烟风河水流湍急,九月又是涨潮季,莫叔把少年推向岸边,一个浪打来,就没了气力。
她永远忘不了那个美丽的艳阳天,壮实的爹在烟风河里再也睁不开眼。河边杨柳静静脱着残绿,细叶咒语般漫天飘洒,落在她挪不动的绣花鞋子,落在晕倒的娘秀丽的长发中。
爹就在村里的灵堂埋了,她看到爹的相片镶在一个黑框里,那僵硬的笑容,和早晨就着饭勺看到的神情,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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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爹这根顶梁柱,娘从此一病不起。许是报恩,又或者歉疚,林立翔成了莫家的常客,常常带点细米白面,或是润肠滑舌的油盐。一来二往,筱筠和立翔,渐渐熟稔。那个悲伤的秋天成为记忆里的一个暗疤,没有谁提,却悄悄连接着两个孩子的缘分。秋去春来,青梅竹马。
因为险些被淹死,水成了立翔的大忌,所以即使烟风河风平浪静,其他孩子光着腚弓着背在河里打挺子,立翔只是远远看着,静静观望,然后回头拉起莫家女儿的手,在茶花烂漫的山丘上互相追逐。
立翔会唱歌,站在山头,周围一片茶花软软散开,火红的花漾开一道道清浅的光晕。女孩坐在花丛里看着男孩挺拔的身子顶着炫目的光,在秋日下送出一句句宽远的山歌,那声音时而清冽高昂,时而浑厚低靡。因为太过粗犷而略略扎耳的山歌在他的自如翻转下,悠远阔润,山高水长。
她的目光,也长长远远地,随着绵绵不绝的声音,飞到了海角天涯。
哥爱妹子红红的脸啊好像火火的茶花睡山头,
哥爱妹子细细的腰啊好像绿绿的柳条风中扭。
妹子愿不愿意跟哥走啊天边海边都心相扣,
妹子愿不愿意跟哥走啊下一辈子都手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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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筱筠是个眉清目秀、颇招人注意的女孩,村里有个霸道的男孩叫黑狗的,是个孩子王,喜欢筱筠,却看不顺立翔的孤介,常借事挑衅。
那日筱筠在回家路上被黑狗截住,黑狗动手动脚要和她“耍朋友”,吓得她猛踩他一脚,飞也似地逃回家,死死关住大门。一侧头,看到桌上摆的镜子里,竟出现黑狗的脸。
这一吓非同小可,她以为黑狗翻窗闯了进来,定睛一看,那张脸,竟是定格的:黑狗裂开大嘴,露出一口肮脏的牙,眼角纹路,皆纹丝不动,好像被框住的影像,一定住便是永远。
她坐在地上,愣愣地望着那张脸,一年前在饭勺上出现的爹的脸,清晰地浮现出来。
第二天立翔和她在树下唱歌,黑狗出现,迎面就嚷:“戏子又唱戏了?”
她转过身假装没见,立翔却本能地像头初生小犊子一样横在她面前,撑出一个卫护的架势,被黑狗一把揪住。黑狗比他大两岁,高他不止一个头,几乎要把个立翔拎起来,冷笑道:“我娘说了,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以前的戏子害人小老婆坏贞洁,现在你这戏子害她爹丧命!还唱这不要脸的歌,谁听了谁就会被勾了魂魄,迷上邪途。莫丫头,你趁早离他远远的,别被他害得家破人亡!”
眼看立翔被捏得脸皮发紫,她心头一阵疼,又听见黑狗一口一个戏子害人,心下更气苦,顾不得想许多,顺手操起一块石头砸向黑狗。
黑狗一声不吭地仰天倒下,立翔一把拉过她就跑。
滚烫的夏天,两个孩子在山坡上一路狂奔,很多年以后她回想起来,那次逃离仿佛一场天涯海角的私奔,不知何处落脚,只是相依为命的同谋。
黑狗死了,众人都说他是从树上掉下来,脑袋砸到了石头。落葬那天,她看到黑狗的寡妇娘哭得不成人形。
黑狗的相片摆上灵堂,筱筠再次吓了一跳。那张脸,那个表情,和那天镜子里看到的丝毫不差:呆滞的笑容,大裂的嘴,肮脏的黄牙,和眼角僵住的纹路。
她紧紧拉住门把,努力把自己藏在前来哀悼的村人里,因为,黑狗反光的相片里,出现黑狗他娘的脸,
虽看不最真切,她依然可以确定,那也是一张定格的脸,神情木讷。她惊慌地四处张望,却看见寡妇娘趴在地上哭得抬不起头。
三天后,黑狗的寡妇娘思儿成狂的消息传来,再三天,寡妇娘从山坡上滚下去,先赶来发现的人说,寡妇娘咽气前告诉他,看到儿子站在山坡上哭。
筱筠没去参加那个可怜妇人的葬礼,她害怕在那张相片上再看到另外一张定格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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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她惊奇的是,立翔竟然对黑狗的死,闭口不言。唯一一次,她主动谈起,被他一把捂住,低声喝道:“你找死啊,如果让别人知道这件事情,我们就死定了。”
于是她便把这个秘密,连同自己那个隐秘的视觉一同埋起来,连立翔都不曾说——似乎从父亲去世开始,她便能在所有反光的东西上,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村里的任何人去世前,她都能在茶杯或是窗玻璃上看到他们的脸,于是她用报纸糊住窗子,用碎布把茶杯包起来,甚至不敢喝汤,不敢照镜子。而且,任何人的葬礼,她都不肯去。她觉得,那些凄惨的哭泣,总与她有扯不断的缘由,好似砸向黑狗后脑的石头,和他从山坡上滚落的娘。
于是莫筱筠渐渐从村里人中隔了出来,和立翔一样,变成不合群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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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群的孩子总会给自己找一条离开这个群体的出路。十六岁那年,她被立翔带到茶花丛中。
“筱筠,我要走了。”
“你去哪里?”
“城里。我有一个亲戚在那里打工,认识音乐公司的大老板。我要去赚钱,我要做大明星,回来讨你做老婆。”
筱筠摇摇头。“讨我做老婆,我愿意,可我不在乎你多有钱,多有名。”
他拉住女孩儿的手,十六岁少女,脸比茶花艳,身段比烟风河畔的杨柳娇。望着娇艳明媚的莫筱筠,少年不能自制了。
“可我在乎,我要风风光光讨你做老婆,让你做人人都羡慕的媳妇。”
她不摇头了。朦胧的幸福感像烟风河涨潮,静静漫上饱满的双颊。
他呼吸急促起来,一把把她拉入怀中,少女的凝视四两拨千斤,急速扇动着他的欲念,他对着那红艳艳的嘴唇,吻了上去。
大堤决口,潮水一发不可收拾。她按住裤腰带,这是少女天性里最后一点对现实的防备,却抵不住他粗手粗脚的拉扯,呼吸像沉重的石头,冲她扑面砸来,生疼。
她死按着的手终于松了。他进来的时候她咬住他的肩膀,男孩发出一声闷哼,不远处杨柳抽着嫩芽,清风吹过,鲜红的茶花染醉了天边最后一片晚霞。
哥爱妹子红红的脸啊好像火火的茶花睡山头,
哥爱妹子细细的腰啊好像绿绿的柳条风中扭。
妹子你抱着哥别放手啊就像那弯弯的青蒲柳,
妹子你看着哥别分神啊就像那新茶的碧水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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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翔终于走了。在他走后三个月,她发现自己不对劲。
挑水的时候,一个失手打翻水桶,她看见一张孩子的脸,映现在漫溢的水里。嫩白的圆圆的小脸,抿着的小嘴儿,和翘长的睫毛。她努力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地上汪着水的小坑,孩子苍白的小脸像被粉刷出来一样,僵硬,绷紧。她浑身战栗,恐惧如寒冬的冰,一点点往胃里掉。
挑着水刚进屋,她就觉着下腹一阵剧痛,一股暖暖的液体顺着裤腿往下流,仿佛抽走所有的经脉,身体一软,昏了过去。
很长一段时间她闭上眼就是那张孩子的脸,栩栩如生,她知道,这个孩子永远不可能有相片来印证,只能凭着眼帘上最后的记忆,完成永远的悼念。
本已病重的娘,更添了一层气恼,未婚先孕,在当地是多严重的罪过。女儿不可能嫁给好人家了,除非那个男人自动承认并承担责任,女儿的未来才能被部分许可。可是,女儿咬死了牙不说是谁,老人除了哭叫,别无他法。
身体好了些,她来到井边,静静坐着,井水的涟漪惊动了她的眼帘。
井里是母亲的脸,定格住的神情忧伤的脸。
她飞奔入屋,抱着母亲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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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皮皮 于 2008-8-4 21:10 编辑 ] 立翔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年后的秋天了。
筱筠早已把窗户上的报纸掀去,茶杯上的破布撕掉了。并非看惯三年来村里人的生老病死,而是要知道,远在异乡的他,是否还活着。
被村里人当“淫妇”的孤女,一贫如洗,别提什么电视机收录机。原本预兆死亡的器皿,成为检验生存的唯一手段。
立翔的脸只在梦里出现,所以,当三年后他的脸真实地从窗户外伸进来,叫着“丫头”的时候,她居然惊得差点叫不出他的名字。
他壮实了,光鲜了,眉宇间多了点她陌生的气息。他的声音更好听,低低的沉沉的,悦耳得好像饮了一山头的新茶。他的话,也让她听不懂了。
他说:“丫头,这次回来,我只想对你说,咱俩的事,就这么算了吧。”
她愣在那边,他说话的样子好像唱歌,不,比唱更动听。
“其实那时咱俩还小,什么都不懂。你,还是找个好人家吧,不要等我了。我这次一走,就不会再回来了。”
真可惜,镜子也好,茶杯也好,窗玻璃也好,既没显示出过他的脸,也不可能告诉她,立翔遇到了大导演的女儿,一飞升天。
别说鸿鹄,就算燕雀,一旦去过了九重天,哪里甘心呆在矮矮的山丘上唱粗粗的山谣?
男人的心,翻云覆雨,转脸比烟风河的潮水还无情。
她捏着衣角,低头不语。
“丫头,我知道你委屈,可是,咱们本就不是一路的人。哥我对不起你,我对你,对你爹,对你全家,一直很愧疚。可是,感情这个事情,不能用愧疚来填补,我在外面的三年,也发生了很多事,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良久,她抬起脸,疲惫地闭上眼睛,娘最后的泪容,那个没有权利留影的孩子,还有从河里捞上来的爹,仿佛摆成一排相片,端端正正放在眼前。多年前被石头砸中脑袋的黑狗的脸从记忆里钻出来,她记得砸下去时的那种惊恐到绝望的感觉,黑狗那寡妇娘苍白木讷的脸从镜框里透出来,流着伤心的眼泪。
“翔哥……”她的笑容似乎飘了起来,往上,再往上,像一个踮脚的芭蕾舞女,提起声音,那声音也飘着向上,透着一股子苍凉的轻柔。
“再唱一次,那支山歌好么?”
立翔有点疑惑地注视着她,良久,轻轻摇摇头。
“太久不唱,忘了。”
她的声音骤然沉了下来。仿佛刚刚从梦里醒来,每一根神经,都清醒得像被河水淋过一样。
“你这一走,果然不会回来了?”
他点点头。
她睁开眼睛,眼角布满黑色阴影。“如果我告诉村里人,几年前黑狗的事情,你还走得了吗?”
那被林立翔早已努力忘记的噩梦再次历历铺陈开来, “可,人是你杀的!”
“如果我说是你杀的呢?”
他不可置信地望着她,这是他天真善良、温柔体贴的莫丫头吗?她瞪着眼,咬着唇,仿佛想吃了自己。
是的,他不可能被相信,当年12岁的文静小女孩,和16岁的孤僻大男孩,谁更可能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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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靠在柳树边,立翔约了她,她便提前来此等待。她等了太久太久,并不在乎这一刻。等待的时光如此之长,以至于她忘记了,原本怕水的立翔,缘何约她来到这正在涨潮的烟风河?
她静静地望着潮水翻滚的河流,柳枝一如很久以前那个日子,勉力地脱着绿叶,仿佛为了迎接一个不会过去的冬天。
远远地,出现他的身影,慢慢地,向前移动。
潮水发狂一般向上涌着,她呆呆地望着潮水,仿佛要把它看穿。
风烟漫布的河里,缓缓映出一张脸,俊秀的眉眼,含着一个不会绽放的笑意,嘴角勾起一抹僵硬的酒窝,像一张放大后漂在河面上的照片,就着金色的秋阳,泛着妖异的光。
她看见自己的脸,定格在潮水中,殷红的茶花向天际飞去,深秋的风吹得柳枝四处晃动。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那张定格的脸上空幽幽地吟唱,很近,又仿佛很远,很熟悉,又仿佛很陌生。
哥爱妹子红红的脸啊好像火火的茶花睡山头,
哥爱妹子细细的腰啊好像绿绿的柳条风中扭。
妹子愿不愿意跟哥走啊天边海边都心相扣,
妹子愿不愿意跟哥走啊下一辈子都手拉手。
立翔的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
…………
全文完。。。 阿欢的速度真的好快!
我比较好奇是什么样的灵感让你有这样一篇作品耶。
因为看起来并不像发生在台湾,倒比较像是在陕北,orz…… 大约是里面的民歌有些像信天游的感觉=V=
看的时候很有陕北农民家庭的感觉呢XD 为什么我觉得不像陕北民歌(陕北民歌很多叠字)?而且从内容上看,好像也更多南方景致? 于是说因为……
这山歌是她自己写的…… 对的……我瞎写的……所以……不要太深究背景……在农村就好……一个装小资女人的伪山歌…… 咳咳,阿欢的文确实勾起了我一些对描述陕北人民生活之小说的回忆。
而且想到了血色浪漫主角们去那里插队的场景。
似乎,所有的荒诞都可以发生在那片贫瘠的土地上。 抱歉我看的不多,哈利欢的文章也只看了几篇,感觉好像我看到的明志同人真的都只是借用了游戏里的名字 不过这没关系,我们这实际不是严格意义上的cosplay(这么说应该没错吧)。我所看到的几篇里,哈利欢的文字有一种生活的感觉,也就是说没有太多那种做作的成分在里面,读起来还是颇有些感觉的。但是,(下面要说一点真实想法,希望哈利欢不要介意 )我想了想,如果把这样的文字挪到纸上,似乎就又能显出不足来了,比如有的地方描述未尽却又转而一句话结束,有点bourgeoisie的感觉,似乎意犹未尽,也丧失了味道似的。当然,我不会写,也不懂评论的门道,也可能是我太苛求,如果有说错的地方还请见谅 俺。。俺是陕西的....我同学还会唱山歌呢...不过这玩意儿现在都很稀罕了,要听正宗的还得去山里头村子里找....
信天游吧,应该是信天游.....
晚上看到这文,欢姐还是一贯好手笔.....可是,俺睡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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