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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13-4-29 13:25 编辑Chapter 1
某个周六的午后有暖色的阳光和让人昏昏欲睡的空气,也是难得的空档期。民歌餐厅里,方若绮莫筱筠关古威又开始了例行的茶话会。内容么,无非就是那些个朋友间的八卦琐事,却也总是能推陈出新,百聊不厌。
莫叔冲调出来的柠檬苦柚茶无论是颜色还是味道和这样的气氛都称得上是绝配。关古威借着柠檬的淡淡酸气开始大倒苦水——无非是受到高中女生的疯狂追捧等等等等一干艳遇,方若绮莫筱筠听得连鄙视他都没了气力,而关古威却越说越兴奋最后干脆志得意满的冲上舞台飙歌几曲,之后原本的“三人行”变成了方若绮莫筱筠的“Girl’s talk”。
“月余未见,你还好吗?”
总是这样淡若清风却情真意切的问候,方若绮很享受在筱筠身边时身心宁静的感觉。
“筱筠,你倒是跟我说说,于我而言,好与坏还有什么差别?”
“你根本就是拿眼不见心不烦来骗自己。”
方若绮。出道五年有余,签约唱片业翘楚EAMI,是观众眼中的票房强心剂,是厂商眼中的最佳代言人,也是各大奖项颁奖典礼的常客。一言以蔽之,星途无限灿烂,前程一致看好。
可是,此消彼才长,方若绮的感情沟壑则是不折不扣的不毛之地。
三年前,王瑞恩荒唐的留书出走落跑去了国外,方若绮一马平川的人生自此多了一条东非大裂谷。王瑞恩这把火将方若绮心里那片森林烧了个片甲不留,任春风一年一年的吹,却连个野草的踪迹都见不着。自此,她洗心革面再不碰感情二字。讽刺的是,一手将她带到票房强心剂位置的王瑞恩人间蒸发后,她的事业反而更加蒸蒸日上,不知比那雨后春笋长势喜人到哪儿去了。
绯闻不是没有,只是一概被一朝遭蛇咬的方若绮迅速摆脱澄清——这让她的经纪人林立翔先生省了不少心——咱家艺人,靠的是响当当的本事,才不靠什么乱七八糟的新闻包办娱乐杂志。而林立翔呢,不仅省去了和媒体周旋的时间精力,还摆脱了情感顾问的身份,只消给方若绮一个劲儿的接通告,那就皆大欢喜。
可是,方若绮眼底忽明忽现的空落,只有莫筱筠看得见。
莫筱筠也替朋友着急啊,她也想知道,方若绮的那道东非大裂谷里,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出郁郁葱葱的草。
下午茶之后,贤妻良母的典范人物莫筱筠亲自下厨,喂饱了两位饕餮之徒。方若绮周日还有一档PSTV的综艺节目,先行告辞回家养神了。
周六的街市流光溢彩。
方若绮却感到自己置身世外。
无休无止的通告,她秉承了王瑞恩的习性从来都是不留瑕疵的圆满完成。她有无数的歌迷影迷,她仍然觉得孤单。她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像王瑞恩那样,在自己疲倦的时候随时能够递上一个肩膀,可以让她靠,让她把鼻涕眼泪全都抹上去。
三年了。她在拼命的逼迫自己强制性的忘记创痛。
也似乎快好了。
可是,在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她还是希望王瑞恩奇迹般地出现,陪她一醉方休。
呵呵,算了。她自嘲的笑笑。
她不是没有去过哥本哈根。
她知道王瑞恩在丹麦的漫天大雪中与她拥吻的那个童话,要出现,也只能是在哥本哈根那样一个童话诞生的地方,那样一个王子和公主永远都会过上幸福生活的地方。
或者是,梦境。
有些事儿啊,如果从来就没发生过,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预知,那么多恐惧了。
嗯?手机的震动停止了她的臆想。叹口气,又是那个名字。
“为什么我是他的红颜知己而不是红粉知己。”
这是一年以来方若绮每次看到那个名字脑子里就会出现的疑问句,却没有问号。每每听起来,倒像是一个确实无误的结论。
“又需要知心大姐出马了”?
方若绮有点儿调皮有点儿无奈的问到。
——TO BE CONTINUED——
[ 本帖最后由 皮皮 于 2008-8-3 11:02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13-4-29 13:25 编辑
Chapter 2
“二十分钟后,我家门口见。”
“天王对别人也是这样颐指气使的么?要聊天的话,来我家。”
方若绮一路溜达回她的小公寓,路口处,赫然立着黎华的座驾。
“四十多岁的人了,还开个这么乍眼的红色车。烧得慌。”方若绮不自觉的嘟囔。
车在,人呢?
橘黄色的小房间里,黎华翘着个二郎腿在餐桌旁喝着茶翻着报纸。
“你倒是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啊。明儿我就把那备用钥匙给销毁了,省的又给你添一桩花边绯闻惹老佛爷不高兴。”
方若绮说得老佛爷大名曹琳,是黎华的经纪人,也是他一半恩人。十多年来黎华的事业风生水起,一是因为他自己争气,还有就是老佛爷称得上是呕心沥血的经营。二人因此在艺界被称作是黄金搭档。
“你继续贫,我来找你就是听你贫嘴的。”
方若绮可没这功夫。说了一下午加半晚上的话,她嘴皮儿早累了。
“什么事儿,说。”
“你不用给我惹绯闻,老佛爷就已经发飙了。”
“你跟她儿子似的,会有什么事儿惹得她跟儿子置气?
…………
等等,你要退休?”
“……你这双火眼金睛,迟早是你踏上红地毯的绊脚石。”
“《天王华丽归隐桃花源,内中隐私大揭秘!》”,方若绮不理他的话茬,自顾自的抽风。
黎华早都习惯了这一套,继续说着,“若绮,我累了。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真真正正的在海边住上一个星期,有好多年陪我父母没有超过一天。凯文的女朋友我这当兄弟的从来都没见过。原来我一直都活在别人的眼睛里。入这行二十年,我头一次感觉到自己这么没有着落。我以为歌迷影迷会是我永远的支柱,可是你看到他们疯狂的样子。他们会为你而狂,也一定会为别人而狂。如果我强撑下去,怕最后只能是灰溜溜的退出,岂不是自取其辱。大概是人老了,渐渐的就把身外之物看得很轻。还有隐约的感觉,就是生活中也许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完成。若绮,你明不明白。”
方若绮怎么会不明白呢。黎华跟她推心置腹这么些年,再迟钝的人也可以觉察出他的变化。她知道黎华说的对,自己之外的人永远都不可靠。当年黎华的情歌和电影把学生时代的方若绮迷了个七荤八素,而今她自己都腻歪了看他的电影听他的歌,这才几年啊。方若绮觉得那些歌迷对一个人的崇拜可以持续那么久,真了不起,真专一,真执着。她打定主意以后在路上遇见他们要签名再也不跑了。
“我要是老佛爷,我不仅跟你发飙,我还会痛心、失望、恨铁不成钢。”
栽培了十年,又跟着十年,在曹老佛爷眼里黎华已经不仅仅是她的身家性命了,他更是她人生唯一的最崇高的事业。仿佛只要有黎华一口肉吃,她曹琳有口汤喝就很满足了。
“她是这么跟我说的。我也知道这些年来有时候她比我还要辛苦,可是我要有自己的生活。他们都不懂。他们觉得我是超人,永远不会累,永远不会停止,永远都发光。这不是我的生活。若绮,你明不明白。”
明白,明白。方若绮什么不明白。不讳言地说,她比黎华自己更希望他退出演艺圈过一般人的生活。什么原因呢?她说不清楚。
杯子里的茶已经空了,只留下些残迹。报纸刚刚好翻到前一阵子黎华巡回演唱会追踪报道的那一页——刚进门的时候,方若绮瞥到了还暗自嘲笑他自恋。
人走了茶就凉么?
黎华习惯把这种倦意告诉若绮,无论她有没有回应。演艺圈让他掩盖起性格中所有的消极面,倾诉于他而言是最大的奢侈。他们做朋友也有三年的光景了,方若绮渐渐的就把他的这种奢侈变成了生活的常态,让他就是放心把没有灯光照射的自己留给她。方若绮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我就长了张知心大姐的脸吗?
黎华对着窗户坐着,天上挂着繁星,他看的特别认真。好像从来都没看过星星似的,恨不得把每颗星星的模样都记下来存着,以后好有的想。
天王多寂寞啊,方若绮琢磨着。她觉得只有寂寞的人才会这么认真的看天空。她瞅到了黎华一丝不乱的头发间闪着若隐若现的白色。他多久没做护理了?他是该退休了,本来挺好挺自然的头发,再交给发型师打理,非给做成假发了。
“很晚了”,良久的沉默后,黎华叫醒了想着事情就咪着了的方若绮,准备告辞,“你明天还要录节目吧?早睡”。
“开车小心。备用钥匙,还在老地方。”
“不怕给我添麻烦了?”
“反正你就要退休了,谁还有闲心搭理你的私生活啊?”方若绮继续赖在沙发上送客。
黎华点了点头。临走时给了方若绮一捶,催她洗漱到床上好好睡一觉。
两分钟后,跑车逐尘而去。
方若绮瞪着她那双牛铃眼,又想起了于她而言也许会亘古不变的疑问。
在你黎华眼里,我方若绮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TO BE CONTINUED——
[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08-6-25 13:57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11-6-14 21:25 编辑
Chapter 3
方若绮走在去PSTV的路上,又想起来昨天的谈话,想起了自己的生活。
自王瑞恩出走后,方若绮很少再想些男男女女之间的事儿。她第一个把整个儿的人都放心交付的人,成了落跑男友。从此以后方若绮再不信任自己看人的水平。她想着,先这么着吧。要是能嫁出去,一定会嫁出去的。王瑞恩不疼我,我自己疼自己。离了谁还不能活了是怎么着。我还不算是孤家寡人,起码,有一二知己,遇到流年不利,也能捞个旱涝保收。
原来,方若绮还是想有个依靠。王瑞恩也好,莫筱筠关古威也好,黎华也好,总要有那么个人,在她阴暗消极的时候,带给她一点点温暖和阳光。
筱筠老说她逃避,方若绮觉得莫筱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她跟高明权鱼水情深,怎么还有工夫了结创伤是什么东西。她很感激莫筱筠愿意倾听她开导她,不可否认莫筱筠春风化细雨般的教化让她渐渐宁静了下来。可那多少有些爱莫能助的遗憾,她知道方若绮一直有个人放不下,可是她的话,却说不进她的心里。真正能体会她的,还是黎华。
虽然他们之间关于王瑞恩的谈话只有一次,但是就那一次,让方若绮的心敞亮了起来。让她觉得,这世上还有一个可以帮她站起来的人。毕竟那段乌烟瘴气的日子,他是知道的。
他说,若绮,你要相信他。
她就信了黎华,也信了他。
就是这样,坚强明朗诙谐自然,家庭教育良好,性格正面不扭曲的方若绮,在初恋惨遭流产之后,在黎华的一路呵护之下逐渐恢复。可她是不是隐藏了什么。
谁知道。
仍就没想出什么头绪的方若绮大老远就看见了Linda——曹老佛爷的洋名儿,她喜欢别人这么叫她好让她忽略自己的年龄,起码方若绮是这么认为的。老佛爷平日容光焕发言笑晏晏的面容因为蹙起的眉头显得颇为严肃且落魄。
还不是因为自家后院起了火。
方若绮本来对这种综艺节目是没甚兴趣的,若不是看在曹琳当年也提携了她不少,她是断不会参加这种活动的。在她的概念里,只要踏踏实实演戏,认认真真唱歌,就可以站稳脚跟了。就这,当然还是拜王瑞恩所教。
曹老佛爷见到若绮,意味深长的一笑,朝她走了过来。
糟糕,离录节目时间还早,她一定会说黎华的事。方若绮忘了老佛爷应该不知道她和黎华的关系,飞快的想着怎么找个茬离开,老佛爷已经驾到了。
“嗨,若绮。”
“嗨,嗨,Linda.”
“去我办公室吧,有些事要找你谈谈。”
果不其然,方若绮猜对了一半。
“Linda,今天的节目……”方若绮决定先下手为强,岔开话题。
“别跟个工作狂似的,一开口就是节目。”
可惜没得逞。
“你跟黎华的关系,我都知道。”
她曾单方面的猜度,她是黎华唯一的知己,她把她和黎华的关系看得都有些圣洁。所以方若绮听闻此言,在心里把黎华从里到外咬牙切齿的骂了个透。
黎华啊,你可真是个听娘话的好儿子。
——TO BE CONTINUED——
[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08-6-25 14:01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11-6-14 21:26 编辑
Chapter 4
老佛爷看穿了她,“你别误会,在你们成为朋友之前,黎华有些事还是会跟我说的。”
方若绮越来越觉得这是场不容易熬过去的谈话。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不想谈及此事,也许是害怕老佛爷开口让方若绮劝黎华,方若绮可不想做这种角色。
“他昨天开口跟我说的时候,我以为情况像十年前一样,还是他的一股冲动——那个时候,他的想法不管有多么不成熟都会跟我说。我劝了他,他没表态,让我好好考虑。”
方若绮分明看到了这位经纪界的王母娘娘眼睛里的疲倦,是和黎华不一样的疲倦——她的眼睛里,还有很多不舍。
“我查了他最近的行程,猛然间明白,当年的毛头小子长大了。他的档期,刚刚好排到8月16日。唱片啊、电影啊、宣传啊,甚至还有巡回演唱会。他早都盘算好了。我这才明白过来,他是真的下了决心。”
8月16日,这是什么日子。
“这么多年来,我只有他一个依靠。再发展新人,我当然有这个能力。可是黎华在我眼里,不仅仅是一个艺人,更像是,家人。我一路看着他走过来,替他高兴也替他可惜。毕竟,他失去的太多了。”
方若绮简直要崇拜自己的亲和力了——怎么什么人都能把她当成倾诉的对象呢?她的演技也真是好,这么慈眉善目的一个人,演起反派来却丝毫不含糊,甚至闹到了影迷写咒骂信的地步。当年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把信拿给王瑞看的时候,他却哈哈大笑,夸奖她以后一定有前途。
又是王瑞恩。
“昨天我一宿没睡。几十年了,头一回。当经纪人压力好大,杂事又多,可是我睡得很好。若绮啊,连你这么年轻,也不见得是一躺下就能进入梦乡的人吧?一晚上,我看了黎华所有的照片。照片和人真不一样,看着看着,我就觉得他离我远了。这么多年,我只是一厢情愿的把一个最初热爱演艺圈的年轻人据为己有,从来没有问及过他的想法。只是一直一直的给他接通告,他是个善良的人,一直一直都是那么完美。”
这个时候,方若绮再也不想叫曹琳老佛爷了。
到底,她只是一个女人。
“二十年的经历,够了,他该休息了。一个母亲,不该让儿子这么辛苦的。”
方若绮觉得鼻子很酸。她知道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她从前太小看了这个女人——从前,她觉得曹琳不过是个手段强硬冷血无情的工作机器。
直到从录影棚里出来,方若绮都反反复复的在想曹琳刚才的话,还在想她为什么跟自己说那些话,以至于NP鸡是不是可食用的这种问题都能答错,被大小X好一通嘲笑,明天的报章还不知道会写成什么样。
曹琳的话,似乎有什么地方说到她心里面去了。
她又叫住了方若绮。如果方若绮没有感觉失误的话,她的眼睛里,竟然存着一股虔诚的祝福。
“他退了休,肯定会寂寞,你好好陪他。”
也许,她是希望黎华有个好结果,希望方若绮能够帮黎华补上这么多年来他身边的空位。这条路是黎华自己选的,她只是全力帮助他。但是,曹琳总是觉得,自己欠了他。
“对了”,一瞬间,曹琳又恢复了工作表情,“记者会我已经安排好了,下周五,市民音乐厅。如果你想去,欢迎。”
临走之前,方若绮带着一抹深深的惆怅拥抱了她。似乎那段她跟黎华传绯闻老佛爷知道了拿着报章找周映彤和她劈头盖脸兴师问罪的记忆、那段王瑞恩出走黎华天天陪着她时老佛爷铁青着脸出现警告她保持距离的记忆,全都不见了。这个略显发福的女人,此时在她的怀里没有了重量,就好比一片颤抖的树叶,战战兢兢的做着和大树的告别。
方若绮对自己说,她真了不起。
祝她幸福。
看着一个善良的女人落在她肩头上还有温度的泪滴,方若绮做了一个决定。
——TO BE CONTINUED——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11-6-14 21:31 编辑
Chapter 5
黎华的退出着实成为了一枚深水炸弹,毫无悬念的成为了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版面紧张到周映彤想给方若绮的新专辑做个专题都成问题。
方若绮就纳了闷儿,这些搞传媒的这么猴急做什么呢。“二十年演艺生涯回顾”这种专题留到他隐退一段时间之后再推出不行么,还能再次激起公众的关注欲,说不定他的电影或者CD还能再创销量新高。
方若绮把这话说给黎华听,惹得他捧腹大笑。也许是即将步入一种更为轻松的生活,方若绮发现黎华这几天都变得爱笑了,而且笑起来像个没听过笑话的傻子似的。
告别会持续了整整三个小时,还是在FANS的强烈要求下延长时间的。场面之宏大都让主办方悔青了肠子——放着这么重要的一位散财童子,当初为什么没想到在国家体育场举办这活动捞上最后一笔呢?!
方若绮没有出现在嘉宾席上,她一直在后台看着他。她想知道,在这种时刻,黎华还能不能保持他公式化的笑容和控制的绝妙的情绪——听起来,多少有些看笑话的意思。
黎华对FANS的告白让无数少女掩面而泣。方若绮觉得黎华对演艺圈还是有爱有留恋的,说到最后,连他自己,竟都有些无语凝噎。为之付出了二十年光阴的事业,完美的二十年的事业,说放手,就放手。
方若绮突然觉得,在这方面,他跟王瑞恩倒是臭味相同。当年王瑞恩出走,可不就是说放手就放手吗。换作是女人,黎华也能说放就放的吗?
随着几位情绪失控导致昏迷的歌迷被紧急抬出场外,这场告别会也是时候收场了。黎华拿起麦克,准备向热爱他的人们唱出他演艺生涯的最后一曲。
全民大合唱。
方若绮站在后台,不禁轻声附和起来。那是《爱在花开的季节》的主题曲,她不知道,屏幕上放的是那部电影的片段,她和黎华在花都拥吻。
曲毕,落幕。
结束。
方若绮早一步离开会场,拿出黎华的车钥匙,一屁股坐进了宽大舒适的座椅。
他离开这个圈子了。她想。
之后他要干什么呢?有什么计划吗?他想读书、钓鱼,还是去度个假?我接下来有什么通告吗?有多少时间可以陪他?
……陪他。
冷不丁的想起这个词,方若绮被自己吓了一跳。
我是以一个什么身份陪他。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想陪他。
师出无名可是不行的啊。
半个小时之后,接受完采访的黎华终于来到了停车场。没有经纪人、没有助理、化妆师……什么都没有,只有他自己。可是你可以看到,他是多么轻快。没有失落,没有眷恋,仅仅的一丝不舍也很快的散去。
看着他闲庭信步地走来,方若绮真替他高兴。
“这种不用想明天做什么的感觉真好,想到明天能一直睡到大天亮,真好。若绮,你明不明白。”
黎华坐上副座,靠在椅子上,闭起眼睛。说起话来都少了几分底气。
看着他这副样子,方若绮又佩服又心疼。她在心里面问黎华,这么多年,你是怎么熬过来的。
《迷雾》。这是黎华和方若绮的第一首情歌对唱,也是当年绯闻的导火索。现在是黎华的手机铃声。他看了看号码,忽的就皱起了眉头,犹豫了一下,然后挂掉。
末了还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说了一句,“陌生人,拨错了号码。应该换个手机号了。”
方若绮并未多问,她觉得现在她还没有资格去过问黎华从来没有谈起过的,他的私生活。
“今天你来开车,随便带我去哪儿,晚上去我家住。”
这一次,方若绮乖乖的听了黎华的。
——TO BE CONTINUED——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11-6-14 21:36 编辑
Chapter 6
带着他绕了大半个城市,回到天王豪宅时已是午夜时分。几十年来黎华头一次没刷牙没洗脸就钻进了被窝。方若绮熟练的帮他整理好衣物,回客房休息。
黎华也有十好几年没睡过懒觉了。八点钟方若绮叫他起床,他居然赖着不起,在床上哼哼叽叽的像个不想去学校上课的小学生。
“我要是狗仔我就在你家门口架个长镜头,等会儿报纸就登出来《天王退休第一天,一觉睡到大中午》。”
“你不是说没人会再搭理我了吗?我爱睡到几点睡到几点。”
“无赖。你慢慢睡,我走了。”
黎华像是被针扎了似的,一个翻身起来,拉住方若绮。“别走了,今天我下厨,请你吃饭。”
“你这哪儿叫退休啊?今天就开始大宴宾客了。”
“你可别指望有什么大宴,陪你过生日罢了。”
是了,记者会第二天,便是方若绮的生日。
黎华去冲洗了,留方若绮一人站在卧室里。她看了墙上的日历,心想,黎华,你忘了,今天还是王瑞恩落跑三周年纪念日呢。
多年的演艺生活拖累了黎华,剥夺了他做宅男的机会。勉勉强强凑出几道菜,卖相还看得过去,但是方若绮闻都问得出来,味道可比她的手艺差远了。她可是从小听母亲的女人成长必修课里的经典论断“想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胃”长大的,尽管她很不赞同。本想揶揄他几句,又见他从采购到烹饪忙里忙外不亦乐乎,方若绮也就没好意思打击他一个大男人。
记得他们相识后的第一个生日,她跑去保龄球馆挥洒汗水,恰巧遇到黎华。方若绮万万没想到当时她一届新人能承蒙天王记挂生日。黎华跟她说,慢慢的她会发现,原来安安静静的过个生日也是一种幸福,那时候她只觉得堂堂天王在上矫情起来还别有一番滋味,而现在,她只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很奇妙,几年的功夫,弯弯绕绕,他竟然就在自己身边,将要陪她度过一个安安静静的生日。
她仿佛也能理解,当年黎华所说的,幸福的感觉了。
“生日快乐。”
“又老了一岁,哪儿快乐的起来啊。不过还是谢谢你费心展示你的厨艺。”
“这几道菜,还是王瑞恩悉心传授给我的,说以后我讨老婆用得着。”
非要在这一天提到他,方若绮觉得真窝火。怎么王瑞恩就好像幽灵一样,三年了,哪儿都有他,哪怕自己不想,自己之外的人、之外的景,都在恶作剧似的提醒着她,任她怎么努力都摆脱不掉。
“你果然还是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是,我记得。三年前的今天,我答应他,把你照顾好。”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前因后果,桩桩件件,只有他最清楚。
方若绮盯着他,一双空洞的眼神好比孙悟空的照妖镜,想照出来黎华这儿究竟还有多少秘密。
“怪不得,你要我相信他。因为你知道他离开的原因,你知道他总有一天要回来。”方若绮没有一字一顿的逼问黎华,只是像在解答一道困扰自己三年的数学题。
黎华却不敢正视他,只是低着头兀自坦白。
“他说他要离开一段日子,去忏悔。当然是因为黎导演的过世。他去了哥本哈根,你们曾经去过那儿吧。他无法跟你讲述他的感受,因为你劝过他回头,他怕你厌恶他,觉得他懦弱,对他失望。”
王瑞恩一点儿都没说错。不仅如此,方若绮还恨过他。可这些感觉不过是出于一时的恼羞成怒,又持续了多久?王瑞恩拍过那么多文艺片,偏偏还是不了解。她想的更多的,还不是陪王瑞恩一起走过去。而他却连试都不试一下,自作主张的,就断然阻死了这条路。
这个时候,方若绮才真觉得他可恶。
“若绮,你不会明白他失去亲人的痛苦。医生告诉过他,黎导演只是积劳成疾因此诱发了年轻时的胃病。若不是他自己放弃治疗,结果断不会是这样。”
“三年,黎华,三年,够不够他忏悔?不够的话,我再给他三年行不行?三年、四年,我都可以给,我等的起。可他不声不响的消失算怎么回事呢?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啊!”
方若绮觉得自己像是个正处在青春期不听父母劝阻一心爱一个男人的少女却惨遭抛弃一般气结,她抓起了酒杯把里面名贵的红色液体一饮而尽。
“为什么在今天告诉我这些。”
黎华起身,走到她身后,拍了拍她的肩。之后他进书房取了一样东西,搁在方若绮的面前。
机票,两张,后天的。目的地,哥本哈根。
“我带你去找他,问个明白,好不好。”
“原因。”
“他还欠我一个男主角,我的档期都给他留好了。他可真不地道,让我失去了最后红一次的机会。太可恶了。”
明知道这是黎华早就计划好的事,明知道这是托词,方若绮却什么也说不出。
三年后,他会给我一个交待吗?
——TO BE CONTINUED——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11-6-14 21:42 编辑
Chapter 7
飞往哥本哈根的飞机上,方若绮三年来头一次仔仔细细的思考他和王瑞恩的关系。她忽而发觉,她一直都不清楚,王瑞恩在她的生命里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而这个角色到底又有多重。王瑞恩的模样甚至都在她脑海中模糊了起来。她从没想过“未来”二字,她觉得自己还没这个福分。好像是,若有谁从你的生活中退出,你就很难再想到他,除了周遭的事务提醒了你的时候,除了你孤身一人的时候。方若绮觉得王瑞恩抛下她就好像丢弃了一个脏兮兮的洋娃娃。刚开始她恨,后来她听了黎华的,不恨了,等。等了杳无音信的一千多个日子,连自己在等谁都要忘了。爱一年,等三年。她甚至已快拼不出王瑞恩这三个字了。
她觉得,等,总也要有个时间,有个头。长短无所谓,但是得有人给她一颗定心丸。无休无止的悬着,她受不了。她想自己不过是个普通人,总要结婚生子过日子。她不知道这个任务是不是上帝硬指派给她要她承受这份痛苦的。
也许,时间才是上帝真正的名字。
人说,从一段感情中恢复过来的时间等于这段感情耗费的时间的一半。对比起来,方若绮不知道算不算是自我愈合能力惊人了——乌烟瘴气的日子,不过一月有余。
然而这三年,她过得挺辛苦。她一方面宁愿掩耳盗铃,也不愿直面痛苦。想让谎话把“她已经永远失去王瑞恩”这个事实打成千斤的包裹,最好甩到马里亚纳海沟再也别让她心烦。另一方面又因为黎华的一句话,隐隐的还报有希望。
在矛盾中生活,可怎么轻松的起来。
只是她自己觉察不到,因为她渐渐的把遗忘当成了习惯。
方若绮想自己的事情,总是理不出个头绪。
总是这样。
哥本哈根一如既往的宁静,与四年前她和王瑞恩来到这里时大致无二。先前她以为自己一定承受不了旧日重现,免不了会触景生情。然而出乎她的意料,他似乎忘记了自己曾经来过这里还有在这里发生的故事。这儿的一丝与世隔绝的气质让她和黎华都相当受用。方若绮受到感染,居然也萌生了退休的念头。不过也只是一瞬间,不干这行,怎么养活自己。
一切安顿好之后,黎华出去了。说是要办事,还遮遮掩掩的。方若绮笑她,还遮掩个什么劲儿。来到这儿,除了找王瑞恩,还能有什么事儿。
一个小时后黎华打来电话,让她去旅店楼下的咖啡店。方若绮一进门,便看到黎华的对面坐着一位面相清秀的金发女孩。看她的样子,倒不像是北欧人。她在黎华旁边满腹狐疑的坐下。
“Bonjour.”是法国人。
“Bonjour.”方若绮礼貌的回礼,然后用征询的眼光看着黎华,等着他的解释。
“若绮,这位,是瑞恩的妻子。”
黎华说这句话的时候很小心,仿佛他说的越小心,方若绮的反应就越小。
“Dis-moi tout ce qu’il ce passe.”(请把发生的所有事讲给我听。)
方若绮平静的语气,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Un an avant……(一年前),”法国女孩大概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和来意,像一个编剧在讲述剧本一般,缓缓道来。方若绮拼凑着当年在巴黎拍电影时恶补的法语,也明白了大概。
一年前,王瑞恩来到这里,借旅行消解黎湘离的去世对他的打击。他总是游荡在哥本哈根的大街小巷,漫无目的的行走。女孩和他同住一家旅店,注意了他很久,机缘巧合知道了他是导演。某一天,王瑞恩因为生病卧床休息,旅店却突然失火。因为药物的作用他睡的很沉,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时候女孩恰巧走到旅店门口,见火势渐起,便冲进了王瑞恩房间。那个时候的他,被烟熏的喘不过气,却无力动弹。女孩连拖带扶,踉跄着将王瑞恩拉出店外。就要到门口时,王瑞恩被一截烧断的木梁砸中,昏了过去。后来,经过医生的诊治,他保住了命,却没保住记忆。
后来,女孩和他搬出了旅店,买下了一套位于山间的民居。女孩的家境很好,在法国有家族企业,还有一个未婚夫。她来丹麦本是散心,却爱上了王瑞恩。家里知道了,一气之下断了她的经济来源。好在她会画画,便给一些杂志画插图。而她和王瑞恩平时花销不大,杂志社的酬劳也不错,日子倒不那么拮据。
她说,她看到过王瑞恩钱夹里的照片。出事后,他总拿着看。问他,他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之后女孩找出了所有王瑞恩拍过的电影,渐渐明白,原来照片里的女人就是他的电影中永远的女主角。
她说她在学中文,还在学做中国菜,好让王瑞恩有多一点家的感觉。
有些句子,方若绮听得不是很明白。但有一句,她真切的听到了。
“Je l’aime.”(我爱他。)
她还能说什么呢。
一切,都只是恰巧,恰巧黎导演去世了,恰巧她和王瑞恩相识,恰巧失了火,恰巧她救了他,恰巧王瑞恩活下来了,恰巧他失了忆。
她还能说什么呢。
这些恰巧,她一个也没有参与。甚至,她根本就不知晓。
她只看到了,女孩的脸上那种她似乎也曾经有过的,幸福的光芒。
“Comment va-t-il?”(他好吗?)
“Il est bien et heureux.”(很好,他身体不错,也很快乐。)
“Je veux le voir.”(我想见见他。)
女孩犹豫了片刻,最终点了点头。
Chapter 8
黎华驱车带着她们来到王瑞恩的住居时,已是黄昏时分。阳光里带着北欧地区特有的味道,清澈,而不刺眼。他们把车停在山脚下,三人步行到一处安静的二层小楼。
王瑞恩就在二层的阳台看书。
什么都没变。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方若绮蓦的就想起来这首诗。
她还想起来了,那一次,就是在这座山上,王瑞恩送她一个娃娃挂坠,说那就是今后他们的孩子。方若绮还嘲笑他,说他怎么这么老土还送定情信物。然而后来,她还是将那娃娃录胸而挂,贴近心的高度。那一刻,她觉得无限温暖。
现如今,还是在这座山上,她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看王瑞恩家庭美满,安逸幸福。
她还能做什么呢?
她能不能冲到楼上晃着他的肩膀,说“王瑞恩你给我醒来看看我是谁”?就算他想起了他又能给方若绮一个怎样的交待?方若绮又能不能白白牺牲另一个女人的幸福?
甚至,一股更大的疑问笼罩着她,她怕自己已说不出口,她还爱王瑞恩。那一年的记忆,她已不能毫无删节的想起了。
是真的不爱了,还是不敢爱了。
还是想不清楚。
总是这样。
王瑞恩看到女孩回来,温柔的一笑,下楼接她。那笑容,多真实,方若绮也曾看过的。他以为黎华和方若绮只是误到这里的游客。在异乡呆久了的王瑞恩,见到了黄皮肤黑眼睛的同胞,有些激动,要请他们去家中坐坐。
他们婉拒了。黎华推说他们今天就要回国,所以必须告辞。
除了第一眼看到王瑞恩,方若绮自始至终低着头,她盯着地下,看到了王瑞恩的影子。恍恍惚惚间她觉得今天好像是来跟他做一个正式的告别的。到底还是要有一个交待,王瑞恩没有了记忆,那方若绮来做。之前是同心的两个圆,走了三年,由相割,相切,而今,相离。此时此刻自己唯一能依靠的,竟是身边的这个男人。
最终,她看着王瑞恩的眼睛,跟他说,再见。
然后微笑着转向女孩,“Merci de t’occuper de lui. j’espere que vous etre heureux.”
转身离开。
王瑞恩突然叫住他们,问到,“先生,我们见过吗?”
黎华转过身,摇了摇头,然后拉住方若绮的手,向山下走去。
片刻,若绮回头,看到王瑞恩搂着女孩消瘦的肩膀,慢慢走回屋子。他们说着什么,还笑着,王瑞恩手指着夕阳,方若绮隐约听到他说,“以前,我好像也见过这夕阳。”女孩不解,但依然依偎着他,走向他们的家。
黎华拍了拍方若绮的肩。她终于没忍住,头抵在黎华的肩胛骨上,抽泣了起来。
在满山的花草中,一个女孩嘤嘤的哭泣。这景色,特别美。
回去的路上,他们一路无话。方若绮一直看着窗外,什么也不想。
大脑放空,灵魂出窍。
来到餐馆,她点了很多食物,是三个方若绮平时的食量。黎华也不拦她,任由她胡吃海塞。
在跟曹琳的对话之后下的那个决心,她终于付诸了实践。比想象中的容易,因为王瑞恩给了她一个死心的理由。
她觉得她被自己耽误了。早该这样了,早该放掉了。
本来谁也没有义务为对方保留记忆。她也可以删除她不想要的记忆。如果实在做不到,起码往事再次出现时,别让它给刺痛了,能不痛不痒就好。
一阵风卷残云之后,方若绮吃了个肚皮溜圆。吃饱了也有力气说话了,她又用气沉丹田的嗓音点了一杯当地有名的冰淇淋。
黎华饶有兴致的看着她。“你还想在演艺圈呆下去吗?照你这么吃,回去看林立翔怎么收拾你。”
“他敢骂我我就跟你学,退出演艺圈。”
方若绮说话了,代表她没事了。
黎华送她上楼,走到房间门口时,方若绮突然说自己吃撑了,要去阳台消化消化。黎华只好陪驾,虽然他也不明白,她预备在阳台怎么个消化法。
Chapter 9
哥本哈根真是个养老的好地方。傍晚时分,居民们三三两两的一个在里一个在外,不急不忙地说话聊天。夜幕降临,整座城市却显得有几分苍凉。
方若绮倚栏而立,微风吹着她栗色的长发。几天的时间,让她明白,一个人从她的世界里彻底退出且永不可返回。她觉得她的大脑现在就好像一个过滤器,有些时间要丢进垃圾站,有些时间则要慢慢的补回来。今天她解开了三年来最难的题目,她一直在等这个答案。有了这个答案,她便可以可以着手解开下一个问题。
“黎华,你是不是觉得我总是搞不清楚状况?当初我自己骗自己,他总有一天会回来,把什么都不当回事儿——当然,骗我这事儿也有你一份儿,你别想往外摘。现在倒好了,老天爷也不把我当回事儿了。”
“黎华,你觉不觉得这都是安排好的?而且所有的事情不是一步步的错开的,根本就是对错了方向,可乱了。你说我这是对自己宽容还是不专一?我把忘记王瑞恩这个任务执行了三年,他倒好,一场大火就把我给忘了。现在我也放手了,可是总觉得别着劲儿。我这么容易就放掉了,我怀疑当年我是爱过他,还是他只是我在生活中必须存在的依靠?”
“黎华,我是从一开始就不会爱,还是被王瑞恩废了爱的能力?”
“黎华,你会爱一个这样的女人吗?”
“黎华,你明不明白?”
…………
“黎华,你为什么没睡着?”
“我以后有的是时间睡觉,趁你没嫁出去之前,先多听你说说话。”
黎华走到她身边,握住了她的手。
“若绮,你要知道,生命中总有你不能更改的事情。你服从它,并不代表你认命,你只是要寻找一种对所有人都有益的方式。”
“王瑞恩并无意伤害你,只是早早晚晚的,你们错开了。就算你想清楚当时你是否爱他,现在心里还有没有他,结果都不会有什么变化。”
“若绮,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王瑞恩这三个字并没有构成你的生活。你应该,实现一些你内心的想法,做一些你真正想做的事。”
“生命中有很多的站点,你不能在一个地方停靠太久。要不然,下一站的乘客怎么办呢。”
“若绮,你得把原来的你扔掉,脱胎换骨的,过新的日子。你值得的。”
“若绮,你要相信,总有一天,与你生命相契合的那个人,一定会出现的。”
这种话,黎华很少跟方若绮说,更多的时候,是方若绮当黎华的垃圾桶。方若绮刚才一直看着黎华,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她觉得现在在他身边的这个人突然真实了起来。
以前也真实,但总觉得他不过是个朋友,到底游离于自己的生活之外。然而今天,他陪着自己走过这一遭,于她而言像是共同经历了一场劫难,然后重生了。
“谢谢你。”
“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真奇怪。”
“谢谢你把一个麻木了三年的方若绮弄醒了。她知道她应该往下一站去了。”
黎华摸了摸方若绮的脑袋,心说,小鬼,但愿你能早一点到你的下一站。
——TO BE CONTINUED——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11-6-14 21:46 编辑
Chapter 10
方若绮和黎华这厢刚刚降落,彩虹影业经理的电话便直奔而来,说有大事要方若绮面谈。
《红玫瑰与白玫瑰》。
这是王瑞恩离开之前没有交差的作业。明年是彩虹影业成立50周年纪念,公司上下绞尽脑汁想拍部代表作出来却一直无果,最后还是老板想到了当年这胎死腹中的婴儿,决定让它重获新生,并且指明要方若绮担任主角。
“这大概就是你说的新生活吧。新的工作,认识新的人,其实本质还不都是一样。”从彩虹回来后方若绮一头瘫倒在家中硕大的床上,大发感慨。
“我来演男主角。”黎华在一边帮她整理行李,冷不丁的冒出这么一句话来,让方若绮差一点跌下床。
“我亲爱的黎华同志,您几天前刚刚宣布退出,现在又要重出江湖。您这不是把您那些个忠心耿耿的歌影迷耍着玩么?您到底想唱哪出戏啊?”
“我就是想演个戏玩玩,又不拿报酬,就当是陪你了。”
“你是太闲了吧?我早没事儿了,不会拍着拍着戏精神失常的。你不用看着我,好歹我也是专业演员啊。”
“我说的是陪,不是看。你时差没倒过来也就罢了怎么连脑子也不好使了。”
方若绮一个枕头丢过去,只当他是说笑,也就没放在心上。
一周之后,方若绮早早的来到了片场。有日子没拍戏了,她得熟悉熟悉环境。
谁料一个转身,撞上了带着墨镜的黎华。
“你这是来探谁的班啊?”
“废话,这儿除了你还有我熟的人吗?再说了,我也不光是来探班的,今天有我的戏。”
“你是哪根神经给吃拧了吧?还真的要演啊?”
“我发现你从情伤中恢复过来之后话越来越多了,是不是情商上升了智商下降了?”
方若绮正欲发飙,却见助理走来,提醒她去化妆间。只好先忍下。
黎华得意的笑笑。
他的确是这部戏的男主角,但完全属于友情客串。事实上彩虹的老板早就有这意向,怕就怕黎华不赏脸。谁知昔日天王竟主动上门,乐得老板晚上做梦都在笑。
黎华的戏并不多,因为这电影讲的是女人之间的战争,黎华只是个穿针引线的男人,方若绮当然是最后得到幸福的那一位。另一个女主角是个彻头彻尾的新人,作为新人,演技还说得过去。而且方若绮觉得,那女孩眉宇之间还有些自己的样子。
“江山代有才人出哦。”晚上快收工的时候,方若绮在一旁的藤椅上边上下摇晃边直抒胸臆。
“这位才人,刚才调戏了你亲密的战友我来着。”
方若绮一口可乐喷了出来,然后对着黎华狂笑不止,惹来工作人员一阵侧目。圈中上下周知二人关系非比寻常,但是方若绮如此在公众场合不拘小节,还是让大家觉得惊讶。毕竟,要在这行生存的长久,谨言慎行是起码的规则。
“你这是觉得我要有女朋友了所以发自内心的欣喜么?”
方若绮怔了一下,拿不定主意他这是真的还是开玩笑。她发现自己不仅智商不如从前,情商也没见长。难不成黎华觉得他真的要迎来人生的第二春了?
“你……真的假的啊……”
“我以为你会高兴呢,晚上她约了我吃饭。”
“祝你好胃口。”
“谢谢。今天累了吧?回去别做饭了,外卖已经给你叫到家里了。”
眼看着黎华扬长而去,方若绮这边儿却完全乱了章法:好你个黎华啊,你现在是事业有成就开始游戏人间了!
方若绮觉得自己简直是天下第一倒霉蛋。遥远的欧洲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心思,眼前的蓝颜知己就已经大踏步的迈向新的人生了。终了,还是留她一人落单。
什么为了陪她,黎华怕是早就知道一代新人要出演,他来凑一脚好赶个末班车。
然而最让方若绮又郁闷又费解又忧虑的是,从何时开始,自己对他这么在意了?
Chapter 11
第二天,方若绮一脑门子官司的来片场报道,谁想到黎华和新人已经谈笑风生了。
黎华笑得很真诚。方若绮不知道黎华是因为和新人有共同语言还是退休之后他已经不会做那个公式化的动作了。她有点难过。
看到方若绮,黎华还是比较有良心的过来迎接。
“早。昨天没睡好吧?看你那眼圈黑的。还是丹麦的小旅馆好,地方不大,但是睡得舒服,是不是?”
不说还好,黎华提到丹麦,方若绮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那晚上的黎华去哪儿了?她还记得她伏在他的肩上哭泣,她记得他拉着她的手跟她说些推心置腹的话。现在的黎华,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方若绮很可悲的觉得,这个人也要从自己的生命里走出去了。
方若绮一直低着头,她在强迫自己忘掉那晚上的事,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别在他面前出丑——她不是没在黎华面前出过丑,但是今天这难堪,是关于黎华的。
“昨天的晚饭用的愉快吗?”方若绮强撑着笑容跟黎华打哈哈。
“愉快是愉快,但是你好像不怎么愉快啊。”
“你打哪儿看出来的?你早一天嫁出去我也好辞了知心大姐这工作早点把自己交待了。什么时候办喜事?”没等黎华回答,方若绮一个箭步冲向休息室。她怕再多说一句话,她就再也憋不住了。
她头昏脑胀的走到休息室门口,听见隔壁的化妆间里化妆师和助理们的八卦课堂已经准点开课了。
“听阿狗说啊,黎天王昨儿拍完戏就回了家,大门没出二门没迈。他想抓个天王的艳遇也抓不着。”
“真的假的啊?以前的天王可不这样啊!他什么时候晚上闲过?不是出席活动就是有私人约会,现在这么清心寡欲的,他过得惯吗?”
“谁知道呢?!昨天那新人主动邀请天王共进晚餐,天王理都没理她,黑着脸就给拒绝了。你们都没看到那姑娘的表情,太难以形容了!”
“哎,一代天王终于要载入史册咯……”
方若绮在门口听了个明明白白,却居然没有发怒,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安心。
然而她仍然不知,黎华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她已经厌倦了思考。想得太美好,让自己得一场空欢喜;想的太悲观,又是徒添沮丧。现在的方若绮只想平平稳稳的过日子,不想冒未知的风险去获得不定量的收益——她的大学老师教给过她,风险的降低要以牺牲收益为代价。两害相权取其轻,她选择风平浪静。
今天要拍的是她和新人的第一场对手戏,她正预备温习剧本,却听见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循声望去,只见新人和导演就在不远处“讨论”。王金的“探照灯”眼肆无忌惮的在她身上打量,她也丝毫没有估计的跟他打情骂俏。方若绮心想,这姑娘的胃口还真是不小呢。
“现在的新人,可是比你出道的时候直接多了哦?”黎华不知何时又像个魂儿似的飘来她身旁。
“看你们刚才相谈甚欢,你不是也很受用这直接吗?”方若绮毫不客气的泄起私愤来。
黎华笑了笑,不置可否。方若绮也不多说,径自进了休息室。
男主角变了心,爱上了方若绮,身为女友的新人怒气冲冲的找上门来,二话没有,上来就是一巴掌——今天方若绮得挨一耳光——当然是借位。
“Action!”
一声令下,“敢爱敢恨”的新人来到方若绮的公寓,方若绮开门,新人一扬手。
“停!”
可是导演的指令没用了,新人的一巴掌已经落在了方若绮的脸上,鲜红的手印让人怀疑这新人出道前是不是个运动员。
方若绮当然没有大呼小叫,倒是她对面的这位姑奶奶花容失色,一脸梨花带雨的跑去导演跟前一个劲儿的道歉。方若绮再大度,遇到这情景也有些恼怒:要哭也该是姑奶奶我哭,要道歉也该跟姑奶奶我道啊!
虽然新人得罪了方大牌,但是王导演也不忍心让个美人跟自己这儿撒娇,一时面露难色,只好先带着新人来跟方若绮赔不是,新人低着个脑袋只是抹眼泪。方若绮看她这个德性心存不忍,又碍于前辈的身份便没有发作,只是淡淡的一笔带过。王导演如蒙大赦,不停的致谢。方若绮看不得他这副嘴脸,推说要休息一下便离开了。
“还疼吗?”方若绮刚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黎华的短信就传了过来。
多大点事儿啊还发短信。方若绮嫌他小题大做,没有回他。不一会儿,一块冷毛巾就递了过来。“你还好吗?”
“你怎么像个老妈子似的?我好歹也是专业演员了,一个耳光打不倒我。”
“不知好歹。我说你是真傻还是假装?你难道看不出来这女孩心术没那么正吗?”
“那又怎样?她一个新人没轻没重,除了出卖色相还有什么资本?”
“总之你自己留心,她虽然得不到什么,但起码影响到了你。在演艺圈大风大浪也过了几年,别在小阴沟里翻了船。”
方若绮点了点头,算是听进去了。
Chapter 12
这天的进度完成的时候,方若绮看到莫筱筠出现在了片场,她正纳闷这位准高太太怎么有空闲来慰问她时,却瞥到新人一脸惶恐的走了过来——她今天被抽了一耳光时也没见新人这副表情。
“方小姐,对不起,我今天真的不是故意的,请您原谅。”
“没那么严重,你犯不着这么在意,不过是剧情需要罢了。”
“那,方小姐,今晚你有空吗?我想,能不能请你吃顿晚饭,算作正式的道歉,可以吗?”
好一套纯属的外交辞令。但方若绮本也对这女孩没多大兴趣,又想到筱筠不会无缘无故的来找她,便婉转的拒绝了。新人则表现的十分失望,说希望下次还有机会能跟方若绮共进晚餐。
“这就是敢在天后头上动土的新人吧?”莫筱筠在一旁帮若绮收拾着东西。
“消息挺灵通啊。今天高太太怎么会想起来受欺负了的好姐妹呢?”
“别贫了,既然是好姐妹,晚上我请你吃饭,不过是去你家。”
莫筱筠的手艺当然不输方若绮,吃了好东西,方若绮的心情总算有了些好转。难怪黎华给方若绮下的定论是,心情永远由食物决定。
“这姑娘,真是不知深浅呵。不知是无心冒犯,还是有意为之。”
“有人曾经告诉过我,你比别人强一倍,别人会嫉妒你;你比别人强一百倍,别人只会羡慕你。其实我也不明白,无心之失么,不像,要说有意呢,我跟她上辈无怨近世无愁她犯得着么。我不知道,也没工夫细想。入行这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见怪不怪了。”
“呵,不知道该不该说你是单纯。黎华对她冷言相拒,对你无微不至,对于一个比她强一百倍的竞争对手,毫无胜算的她用这招来泄愤,也真的算得上是敢爱敢恨了。”
方若绮撇了撇嘴唇,心中却闪过一丝得意。
“那么若绮,关于这个“有人”,你不想跟我说点什么?”
“既然你这么问,一定是知道了所有的事情吧?你什么时候跟黎华的关系这么铁了?”
“我是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但是作为朋友,我也有义务知道你的想法。”
“筱筠,我只能说,王瑞恩的时代结束了,我箍了自己太久,现在应该透透气了。大概,终究是没有缘分,他不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你能想清楚,这自是最好不过。那我来问你,黎华在你心里,究竟是个什么位置?”
如此单刀直入的提问,之前的铺垫倒显得别有用心。然而这问题,却是方若绮从未想过的。
“筱筠,你今天好像是来刺探情报的哦?”
“那要看是替谁。若绮,老实讲,难道这问题你自己真的不想知道吗?”
她怎么可能不想知道呢。事实上,从哥本哈根那晚开始,这个疑问已经诞生了。可是方若绮琢磨自己的事情,什么时候琢磨清楚过。当局者迷啊。
黎华。三年来一直出没在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陪她走过风风雨雨的这个男人,把她当作知己无所不谈的这个男人,真的仅仅是朋友么?
方若绮无数次的想知道黎华把她当成什么,却从未思量过,黎华的位置。
她仍然记得在王瑞恩出走后自己蓬头垢面泣涕横流的日子里,他像个保姆似的照顾她;她记得那一次她与金像奖失之交臂的的时候,他带着她在海边坐了整整一晚,害他感冒停工一周——那个月,老佛爷没少给她脸色看;还有他40岁的生日,他骑着单车带她郊游,在丛林的小木屋中硬是要她吃下他烤的黑不溜秋的土豆……然而更多的时候,是他和她把一盏茶,安静的说说生活中的如意和失望。
他也说过的,与她在一起时,他那么放松,没有顾虑没有包袱,说话不用步步为营,不用考虑用什么笑容用什么句式。他说他珍惜这种感觉,生怕突然有一天,自己再没这个福分,享受这份温暖。其时,方若绮只觉得,黎华是因为常在高处行走,想有一份踏实的感觉罢了,然而现在想想这些话,方若绮觉得自己何其幸也,生活中,有这样一个人参与。
相濡以沫。
她突然想到了这个词儿。又觉得这个形容太神圣了,他们的关系没这么崇高。
而那些记忆,倒当真是快乐的呢。
这些风雨不蚀的回忆,在方若绮脑子里清晰的过了一遍,画面像幻灯片一样的放。方若绮边想,边捡拾着那时的心情,把它们拼凑在一起,却还是找不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也许,他们之间,永远也不能被明确的定义。没有定义,是不是也就不知道,未来会怎样。方若绮多想自己是个吉普赛人,可以预知未来。因为现在这种不确定,她是很不喜欢的。
良久,方若绮很认真的一字一顿的告诉莫筱筠,“他是我生命中不可取代的存在”。
莫筱筠什么都没有说,她拍了拍方若绮的手,给她一个微笑,算是一份安慰,一点肯定。
之后,便是两个女孩之间,少有的沉默。
门口正欲敲门的黎华,带着一丝得意的微笑摇了摇头,像纵容一个孩子。然后转身离开。他也许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好像也是时候,做些什么了。
他想知道,自己现在的心情,可不可以叫做洗尽铅华。
——TO BE CONTINUED——
[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08-6-25 19:10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11-6-14 22:05 编辑
Chapter 13
这些日子并没有黎华的戏份,然而他还是一天不落的去片场报到,比工作人员还准时。方若绮拍戏时,他就去休息室读书,方若绮下了戏,他又很适时的出现在她身边嘘寒问暖,全然一副“贤内助”的模样。
这些细节当然逃不过几者的法眼。不出几日,绯闻便又铺天盖地而来。电影公司自然是乐见其成——黎天王这回不仅免费演出,还主动帮电影做宣传,老板都不知道他上辈子积了什么德了。
可是方若绮却浑身不舒服,她没法坦然享受这名不正言不顺的照顾。
“姓黎的你给我站住”。这天一大早,方若绮叫住了正准备进休息室的黎华。
“有什么吩咐?”看着这么一张嬉皮笑脸为老不尊的面孔,方若绮的火气已消了大半。
“我哪儿敢有什么吩咐,只是想问问你,你这三不五时的就在片场闲逛,到底想干什么呀?”
“看你呗。”
一口水喷了出来。“……我是动物园的动物你看我好玩还是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去个卫生间都会摔着所以你要看着?”
“呃,我在家太寂寞,怕是染上退休综合症了,所以过来沾点儿人气……好了好了,该你上工了。”
就是这样,方若绮的质问总是能被他用各种很烂的理由搪塞过去,明知如此,她也问不出个所以然。而面对记者的疑惑,黎天王依旧不急不缓的打着太极功,四两拨千斤的本事一点儿都没减。而时间一久,方若绮也就习惯了身边总是出没这位闲杂人士了。
三个月的时间淹没在密集的拍摄工作中,方若绮还没怎么察觉到,日子就过到了杀青这一天。
这晚,方若绮早早的离开了电影公司的杀青宴,一个人来到大街上。
她心情很低落。
生活中一直有些事情悬着,她什么也摸不清楚。拍戏的这些个日子,她一直处在一个漩涡中,不知道还得陷多久,还能陷多深。她觉得自己特别虚,特别没有着落。这种空洞和以前不一样,她知道,不一样。
以前的希望若有若无,可以忽略不计。可现在,她眼不见,心也不见得不烦。
他知不知道她已经越来越安心于下戏的第一眼就看到他在不远处双手插在口袋里微笑着注视着她,有时还会竖起大拇指?他知不知道她已经习惯性的把他撂在休息室里的书整理起来带回他家给他分门别类的收拾好?
他知不知道,她好像已经不太适应,生活中没有他。
可是这个人,到底能不能给她一个归宿。
方若绮越想越沮丧,她觉得上帝大概把她遗忘了。或者是,上帝觉得她已经有事业了就无所谓有没有爱情了。她就这么漫无目的的走着,走到深夜,最后她竟然坐在商店的橱窗窗台前,靠着巨大的橱窗玻璃,睡过去了。
她做了个梦,奇怪的是居然没有梦见黎华。
她梦见了王瑞恩。
王瑞恩走后,她这是第一次梦见他。
这还是在哥本哈根的那座山上,只有他们二人,王瑞恩站在她面前,依然有着棱角分明的面孔和水一般温和的笑容。他说,若绮,若绮……她抬眼看他,他指了指她胸前的挂坠,就是那个被方若绮视作定情信物的娃娃挂坠。方若绮什么话都没有说,像受人指使一样径自摘掉了那个挂坠,放到了王瑞恩摊开的手掌上。他合上手掌,微微一笑,又指了指方若绮的背后,然后,转身离去,再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就这一刹,方若绮感到自己的血冷了,她彻底明白,王瑞恩,已经正式退出了她的生命。
她一下子,醒了过来。
她从橱窗的玻璃里看到一个影子慢慢向自己走来,她侧过头。
这次,不是王瑞恩了。
是他,是黎华。
他轻拍她的肩,问她,“若绮,你好吗?”
她摇摇头,她觉得身体好像被掏空一般,就快从窗台上滑下去了。
“我们结婚吧。”
她点了点头,然后将头抵在黎华的肩胛骨上。
然而这次,她没有哭。因为她知道,她不会离开了。
Chapter 14
天王结婚了。
真的结婚了。
终于结婚了。
记者们最近一段时间可是被昔日天王调动了所有的能量,没日没夜的写稿编稿做专题,一个个的以顶着一双熊猫眼为荣依旧乐不可支。
黎华不介意方若绮继续在这个圈子里再折腾几年,所以他觉得应该给方若绮一个公开的婚礼。方若绮说他是后悔退出了要拿她当幌子再扑腾最后一下——除非他黎华想再结一次婚。
黎华不搭理她,一切事情都交给老佛爷处理了。
这天,方若绮路过PSTV,突然想到应该进去看看谁。然而她找遍了整间电视公司也没找到人,甚至她的办公室,都换了江山。
方若绮拨通了她的电话,约她出来喝杯茶。
“嗨,若绮!”
“嗨,嗨……”方若绮很费解,怎么曹琳的气色比她这个准新娘还要好。
“忙着准备你们的婚礼,所以来晚了。”
方若绮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想起来,她今天似乎确实有些话要对她说。
“琳姐,我想谢谢你。”
“谢我?谢我放了黎华才玉成你们的好事?”
“呵,这么说也行。我只是觉得一切都很顺,你放了黎华,也教我放了王瑞恩。所以我才可以没有顾忌的正视我对他的感情。缺了哪一步,都成不了事的。”
“若绮,你很聪明。因为你懂得爱自己,爱自己的人,会让别人和自己过得都好。若绮,放不下,你的生活中就一直有一块旧布遮着你的天。你以为你拿不掉,你觉得自己够不着。其实,哪儿有那么难呢?踮踮脚,伸伸手,你的天空,就不一样了。对自己好一些,别太跟自己较劲了。”
“若绮,筹办完你们的婚礼,我也要退休了。就像黎华说的,人,终究该有自己的生活。为别人活过,然后活自己。一辈子,也差不多够了。”
临走前,曹琳跟她说了一句她离开王瑞恩时跟法国女孩说的话,“祝你们幸福。”
对了。给了别人幸福,上帝也会给你幸福。
Chapter 15
天王的婚礼,阵势自是不必说。又热闹,又嘈杂。
方若绮却很平静,好像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人和人在相遇之前所行的轨迹总是不尽相同,所以总要走错几步,或是走岔几步,然后踏上同一条道儿,就算是功德圆满了。
从行程表中几乎没有与人吃饭的时间,到如今只拍拍广告,闲了录张唱片,方若绮在婚后渐成淡出状态。黎华说了,要是有一天他们坐吃山空了,他就再重出江湖补贴家用养活方若绮。
黎太太这一年多来的日子,过的甚是舒心。读书,陪黎华钓鱼,侍弄花草,和他看电影,就是她大部分的生活内容。偶尔也写写歌,送给周映彤,帮她培养新人。烹饪是每天的必修课,方若绮一心要把黎华调教成一代好男人的典范,要男人也晓得“想抓住一个女人的心,也得先抓住她的胃”。虽是新婚燕尔,他们却像是老夫老妻。黎华说,过不了多久,他们就该到七年之痒了。
周日的清晨,黎华去街角的书店取书,方若绮在园中浇花,恍然间她似乎看到一辆车从家门口开过。觉得眼熟,正在回忆,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
这是,王瑞恩。
他回来了。这始料未及的事情,让方若绮一瞬间怔住。
很快的,她又反应过来,简单的打理了一下,来到门口。
“你好,请问找谁?”
“若绮,是你。”
“你,认得我了?”
“三天前,不认得。现在,当然知道你是谁。”
她知道,王瑞恩带着记忆回来,一定是有话要说。
“进来吧。”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那个法国女孩呢?”
“她并不是我的妻子,只是她照顾了我很久,我们在一起生活而已。现在,我独身一人。”
“而已?她救了你的性命。”
“不爱的人,不能硬拖着人家。而且这里,还有我应该交代的事情。”
方若绮从来没想过王瑞恩有一天会再次出现,更没想过,他会记起所有的事情。她觉得有时候有些记忆虽然美好,但是时过境迁,如果上帝让你将这些记忆遗忘,那么,遗忘或许真的是最好的结果。忘了,她心里就绝无挂念。忘了,或许法国女孩和他可以一直平静快乐的生活下去。
坚硬的空气横亘在二人中间,方若绮不知如何下刀将它切开。
“若绮,当年……”王瑞恩抬起头,悠悠的吐出这么几个字。句不成句。
当年。多么美好的字眼。而现在想起,空留慨叹。
“当年,你有你的选择。也许这就是上天故意为之。有时候,你不得不认命。”
“是啊,我们,也许真的是没有缘分。现在,我唯一有资格说的两个字,就是抱歉。”
“没必要的。一切,只是阴错阳差,要怪,只能怪老天爷不长眼,安排了这么一出戏。”
“黎华,给了你想要的生活。你的脸上,有种我不曾见过的,幸福的神色。”
“也许吧。我们,只是习惯了,生命中有彼此的存在。”
时间真可怕。方若绮想到时间这个词儿不禁一阵发冷。因为她忽然发觉,当她渐渐将这个曾经在她生命中深刻驻扎过的人有意无意排除出她的世界之后,她再怎么努力,偌大的空间,竟也放不进这么个人了。
于自己而言,王瑞恩,到底还能算做什么呢?
“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我,要定居丹麦了,在欧洲重操旧业。”
“那么,希望你一切顺利。”
“谢谢。你们,也保重。”
王瑞恩要赶第二天的班机,所以要回去整理他在这座城市最后的记忆。方若绮送他到门口,正巧黎华回来。这二人微笑着点了点头,王瑞恩拍了拍黎华的肩膀,然后拥抱,告别。
方若绮看到他高大而孤孑的背影渐渐离去,心里猛的抽过一丝隐隐的疼痛,却不知为何。
她只是默默的祈祷,但愿有一天,王瑞恩也能幸福。
她知道,他值得的。
“你早知道他回来了,是不是?你们早就见过面了,是不是?”
黎华笑了笑,不置可否。
“看来在他心里,你比我重要多了。”方若绮的语气里带着些戏谑。
“呵,你吃的这是哪门子的飞醋?”黎华自然而然的揽过她的肩,走回他们的家。
尾声
方若绮想,有些记忆,没了也就没了。也许就是被安排好的,一段记忆的失去,是为了接受新的生活。即使它们回来,你也要坚定的摒弃它们,才能重新开始。搁在谁身上都一样。
她觉得现在各过各的生活,没谁折磨着谁,没谁惦记着谁,没谁拉扯着谁,也没谁拧着劲儿别着谁。错过的,该对上的,都对上了。对不上的,就继续找。
时间不错,日子不错,人不错。
这就好了。
——The End—— 很美好的文...
很想问句,
最后的若绮是爱着黎华的嘛?
还是因为彼此相依太长而自然的走到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