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我在天空的怀里(已完结)(已评分)
很多年后黎华抬起头,试图在天鹅绒般温柔华美的夜空中找出方若绮指给他看的星星。工业化日趋肆意到没有节制的世界,城市瘟疫般的霓虹把星星逼到无人能目击的角落,而他依然能在乌烟瘴气的空气里看到最美的星星。因为方若绮曾在这样的地方煞有介事地说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谎。她说,亲爱的黎华,看,我躺在天空的怀里。
他摇摇头,自嘲地笑了。
所有人都知道,方若绮,撒谎成性。
方若绮说,我肚子疼。
所有人都知道她在撒谎,人群向腊梅树围拢,她却毫无知觉地仰头贪婪地呼吸沁鼻花香,听到身后人声,毫不犹豫地说,我肚子疼。
她撒谎的样子是那样理直气壮,好像即使肚子疼不该用这么吵架的口吻用力辩明,也不该有人拆穿她似的。
“方若绮,”院长生气地说,“现在不是肚子疼的时候,是你该去台上和你的捐助人见面!”
她抬起黑漆漆的眼睛,眼珠像颗大大的紫葡萄:“我不需要捐助人。”
她的声音在寒风中听来好像一道清脆易折的箭,明知会被拗成几断,依然倔强地向前冲来。
院长有点惊慌地转向他:“对不起,黎先生,这个孩子……从小不守纪律惯了。”
黎华没有说话,身边的经济公司老板开了口:“您让我们在记者面前怎么办?我们来捐助孤儿院的孩子,其中一个还患了白血病,结果呢?这和我们谈好的不一样!”
院长长叹一声,歉疚地低下头。
方若绮斜睨了老板一眼:“没人叫你来捐助。至少我不需要!”
黎华第二次遇到方若绮,是在晚饭后,依旧这棵腊梅树下。
“为什么从记者会上逃开?”他慢慢向她靠近。‘为什么不需要捐助?”
她站在他面前,看上去那么小,像头刚刚学会站立的小鹿,栗色的卷发被风吹散。瘦弱的肩膀因为十二月的寒气微微发抖。
“因为不喜欢你们借捐助孤儿的名义炒作,不喜欢我们必须在台上以谦卑的姿态接受施舍。我不需要施舍。就这样。”她朝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
望着她瓷娃娃般的脸上刻着深深的倔强,笑意如梅花香气漾得他浑身通畅。解下外套,轻轻披在她身上。
“其实我也不喜欢。”他挑挑眉。
她冲着外套肩缝笑了。17岁的孩子,从敌对到友好原来只是一秒的时间。好笑之中嵌着无可奈何的感叹。他说的是真心话。以一个捐助人的身份,在拉着红幕的演讲台上,被那些孤儿鞠躬行礼的时候,比第一次拍电影还要紧张。
结果排队鞠躬的孩子里,少了一个名叫方若绮的女孩。他一直是注意着这个名字的,因为院长的一句话。
方若绮,17岁,上个月刚刚查出,白血病。
在腊梅树下看到这个女孩的刹那,忽然想起有句不成道理的话,说,一个人必须有缺点,不然老天都会嫉妒。
她是个美人坯子,不过娱乐圈美女如云,美若天仙的女人依然活得好好的。而方若绮的美,在于一种灵气。一种即便随着年龄增长都不会丢失一分一毫、相反如滚雪球似的愈加四溢的风采。
这样的女孩子,若有机遇进入演艺圈,一定会引起不小的波动。
这样的女孩子,有一双可爱的大眼睛。可爱到,老天都舍不得让她在尘世多蒙尘。
所以他一直觉得生白血病的孩子,其实是太蒙老天爷喜欢,所以被早早收了去。
与那句“天妒红颜”恰恰相反。
活得越长久的人,越被上天厌弃。他不自觉摸着耳环,比方若绮大整整十四岁的自己,也许就是个祸害呢。
不然,怎么在乌烟瘴气的演艺圈里,依然能缔造出童话般的光环,让圈外人都以为,他是不蒙尘烟活在世俗外的贵族骑士,从少女到少妇到少奶奶的梦中情人?
只是缔造而已。真相是,同在这缸混,谁能不脏身?区别在于被人知道或不被人知道罢了。
为什么一个孩子说谎,会引发大人批斗似的“教育”,而大人每天都在说谎,一旦说句实话,就再无翻身机会了呢?
比如说,他黎华能不能在公众面前,像刚才对若绮那样诚实坦白:我不喜欢这种慈善捐助?
他必须说,看到这些孩子过着可怜的生活,我很难过,一定要尽点微薄之力,给他们更多关怀……之类的废话。
真相是,这些孩子其实并不需要他们的“关怀”。他们只需要每天吃饱穿暖,看着蔚蓝的天空和小伙伴快活地游戏。他们不会主动想太多,若非煽情的女主持人一脸慈悲地问,你有没有想爸爸妈妈,或者没有亲人的你,夜深人静的时候会不会哭湿枕头?他们原本健全的心灵不会被活生生撕开一个口。
有一种残忍,叫做虚伪的慈善。
想到这里,他对方若绮刚才的谎话释然了。
她说:“我很好,很健康,不需要帮助。”
当黎华拿着花出现在回生医院的时候,方若绮就知道谎话被拆穿,她不健康,不好,刚刚挂完点滴,第一次化疗让她浑身脱力般的抽搐。
“我不喜欢百合。”她像个大人般老气横秋,“我不喜欢花。任何的!”
“你一定喜欢巧克力。”黎华从花后面变戏法般地横空托起个盒子。“化疗后吃点甜食可以让你精力充沛。感觉怎么样?”
“很好,从没有过的舒服。比打针还轻松。”谎言信手拈来,比实话还自在。
“那么,早点休息。”他淡淡地笑道,温柔地摸上她浓密滑顺的头发。
就在他跨出房门的一刹那——
“等等!”
他回过头,她期盼的眼神出卖了语言:“大老远跑来,不招待你一下过意不去。”
“招待我?”他好奇地眯起眼睛。空荡荡的病房里面看不出任何可以招待客人的东西。她举起食指朝上戳,手背上扎针的青块让人心颤。
她带着他,一路避开医生的脚步,护士的查问,坐电梯到最高层。出了电梯走出安全门,还有一排楼梯直直通往天台。
她小步跑过去,天台门应声而开,发出沉重刺耳的“吱呀”声。有亮光从世界最高处慢慢透了进来。
她站在光里,笑得像上帝最心爱的孩子,笑得,仿佛那光,是她的嫁衣。
“果然城市里没有星光。”站在18楼天台上,他有点失望。
她不屑地用手肘轻戳他:“因为你没有喊他们。我在孤儿院的时候,站在树下喊星星……”
“站在树下喊星星?”他不解地。
“嗯,因为猛一抬头,看不见星星么,你要睁大眼睛慢慢找,从心底里叫,星星出来,星星出来,它们会听到你的叫喊,一个一个从云后面探出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直到满天都是星星,好像多一个都会从天上挤下来的样子……”她抬起头,冲着夜空大声喊道:“星星出来!星星出来!!星星出来!!!……”
她的声音清越明朗,一声声喊到他心扉透亮。忍不住学她抬起头,沉声唤道:“星星出来!星星出来!!星星出来!!!……”
然后他看到了第一颗星。
它从云里透出来的瞬间,让他想起导演到戏剧学院招生选中他的时候,心底冒出那丝星光般的明媚心情。慧眼识人的黎湘离导演让他提前从学校毕业,早早露脸于大荧屏。
然后和大学相恋的女友分手。经济公司说,不能因为感情自毁前途。
还记得女朋友临走时哀怨的眼神,含泪的瞳仁像忍着一束流星,随时随地会跌落成破碎的陨石。如他们成灰的爱情,不堪记忆。
接着他看到了第二颗星。
它藏身的乌云比较厚。突然想起年少轻狂的自己,因为不愿服从经济公司安排的“绯闻炒作”。记者会上当场宣布那个所谓女友只是绯闻,是公司安排的。于是被活活封杀半年。
他在经纪人的押送下向高层赔礼道歉。老板举起一杯酒,倒在他头上。
接下来的半年,他做了高层“私人助理”,老板要搬家,他是搬运工,老板老婆逛街,他在后面拎包,甚至老板的儿子冲着他说,我的鞋带散了,他只是静静蹲下身,为小少爷绑鞋带。
后来他看到了第三颗星。
有风从领子里灌进来,尽管打了个冷战,还是死死盯着那刚刚跳入眼帘的星星。公司进来一个新人,相当漂亮单纯的女孩,把自己当偶像崇拜。公司另外一个大股东请他们吃饭。宴席上猪一样肥重的领导,把女孩逼进包房最里面的角落。她求救地望向他,他只是转身,轻轻关上包房门。
一个星期后女星坐上领导的车,做出娇媚万状的样子,不复当初清纯。相遇时他说,好自为之。她说,拜你所赐。
他没有来得及看第四颗星。
因为突然闪现的漫天繁星刹那占据了所有视野。就像方若绮说的,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多得好像再多一个就会从天上挤下来。一颗一颗,闪着钻石般的光泽,悬挂在天鹅绒般的夜幕下,好一副绚烂的舞台布景。
演艺圈新人像落地水银,越滚越多,点点星星都张扬到刺目。这些年来他自问已经爬得够高,不是每个前辈都能让新人如此尊重景仰。他走过的地方是后辈门谦恭的神情,没有人敢离他太近,因为偶像么,怎可以和俗人没有距离?
爬得够高,也冷得够呛。
星很多,风愈大。一双温暖的小手轻轻握上了他的,手心和手心,牢牢贴在一起。他转头,方若绮冲着他天真无邪地笑。
“没骗你吧?天空会变魔法呢!如果你忘记了星星,就再也看不到它们。但是一旦你想起,就会发现,其实星星一直在你身边。”
“我已经忘记它们很久了。”他抬头轻叹,“会变魔法的天空……”
“嗯,还很温柔。就像……”她别过头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就像一个怀抱!”
“怀抱?”
她又望向天空,憧憬地说:“被天空拥抱的感觉,一定很幸福吧……”
幸福?他无声无息地笑了。也许,这是他三十一年来,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一天空的星星。
经济公司知道他私下去看受助人方若绮,很生气。
“为什么不通知记者去呢?多好的机会啊,偶像探望身患绝症的粉丝,根本不需要刻意炒作就能赚尽热泪!”上司拍着桌子痛心疾首得好像刚刚撕了一张中了500万大奖的彩票。
他抱胸,不置可否的表情。疏离淡漠。
“对!赶紧——立即——马上——”上司拎着电话大吼,“今晚就给我提纲,名字叫做《最后的眼泪》,身患绝症的孤儿如何与心中的偶像度过最后的日子!纪实片,另外根据需要虚构情节!主演就找方若绮,那丫头一脸明星相!”
“她身体不行!”黎华终于忍不住开口。
“开玩笑,早晚要死,不如为我们做点贡献!”
“老总,你也有儿子!”破天荒,他咬牙说道。
上司愤怒抽紧的肌肉突然摒出一丝笑意:“黎华,可别回到8年前的你。要知道,那丫头还等着我们公司给她捐助第二期治疗的费用,一旦找到合适的骨髓,这笔钱,更不是你私人能出得起的!我出钱,买效果,有什么不对吗?!”
黎华没有回答,慢慢转过身,走了出去。
十字路口的亡灵尖细的耳朵
在旋转,在拧紧
采摘声音的亡灵花匠的亡灵
人流从你针尖大小的耳朵里穿过
黎华从未像今天这样不耐烦于堵车,他气急败坏坐在后座上,不时烦躁地敲打窗玻璃,十根手指一根根从窗沿上划下。
“烦恼那个女孩子吧。”开车的助理善解人意地问,“其实只要她不同意,老总也拿她没办法。”
“问题是她同意了!”他低吼道。怒火中烧。
他没想到方若绮竟然同意。得知这个消息,火烧火燎往医院赶,小小堵车都让一向气定神闲的黎华心烦意乱。
小丫头穿着宽大的病号服,百无聊赖地靠着窗户望天。
“为什么同意?你都这种身体了!”他生气地。
“为什么不同意?拍戏多有意思。”
“果然只是个孩子,也有孩子的虚荣心。”他冷笑道。
她转过身,嘴角勾起一抹讽刺:“那你呢?活这么大了还在演戏,虚荣得真够厉害的!”
孩子的脸,清澄的目光,却犀利地戳穿大人世界一切迷雾烟障。突然之间他失去了指责她的立场。
为什么还坚守着一个污水谭始终不愿离开?谷底的时候是不甘心,半山腰的时候是渴望更多的掌声和崇拜,山顶的时候……是不敢面对下山时清冷的羊肠小道。
虚荣……
方若绮的手慢慢摸上长发,滑下来的时候,多了一络发丝。
“让他们快点拍,再晚,我就该戴假发了。”
戏遂了她的心愿,很快就投入拍摄。
在公司向来的规划中,纪实片根本不需要多少前期准备。随时随地都能塞入上司需要的情节,台词,比如这一段。
“孩子,还想得起你爸爸妈妈吗?”女记者的这种问题是逃不了的。
“记得。”她悬着泪,楚楚可怜的样子,“小时候我骑在爸爸脖子上,妈妈在一边喂我吃大白兔奶糖。”
“现在想起他们是什么感觉?”紧追不舍。
“经常晚上会哭湿枕头。”眼泪掉在雪白的床单上,映成一个虚圆。
“知道自己得了这个病吗?”
她使尽点点头。
“什么感觉?”
“我要好好活下去,为社会上这么多帮助我的好心人,努力学习,热爱生命,长大报答他们!”
真是完美的采访。
和黎华私下对台词的空隙,小丫头笑得花枝乱颤。
“记不记得爸妈?哈,我生下来就被扔掉了,怎么知道他们是圆是方?”
“那还说什么骑马喂糖,好像真的一样。”他不自禁地摸摸她日益稀少的发。
“演戏也,什么叫做演戏?黎华,如果我不是得这病,又进了演艺圈,你以为你还能蝉联金像奖?演戏的基础就是说谎,要把自己想得真成那么回事,把谎言说到连自己都相信,才叫演戏,懂不?”丫头的表情让他想起当年在阿波罗会馆艺能训练的老师。
“晚上真会哭湿枕头吗?”
“一沾枕头就睡着,就算湿,也是口水弄湿的。”她开心地笑道,“还有啊,什么社会上帮助我的好心人?我死我活干他们什么事?哪来这么多好心人?唯一收到的捐助就是你们公司,还有附带条件的,跟我说人间真情?哈!”
那声哈,哈得黎华也忍不住哈哈大笑。
“喂,我说黎华,有没有搞错?这段戏……我对我的‘偶像’大人你,竟然发生了感情?”方若绮大张着嘴巴,“你啥时变成我偶像了?”
“丫头,好歹我是艺能天王,被你稍微崇拜一下不过分吧?”
“说实话我真的很少看电视,”她无辜地抬起头,“第一次看到你就是在捐助会这么不友好的场合,实在崇拜不起来。”
说是崇拜不起来,撒谎成性到底帮了她,把自己代入虚构却真实的感情里面。
躺在病床上,她伸出小手,轻轻地说:“黎华,你知道吗,从第一次在电影里看到你,我就爱上了你。”
张了张嘴,到底还是跟着台词走:“好孩子,别多想了,好好休息。”
“不,”她拉住他的衣襟,有气无力地说:“现在不说,怕再没机会。能常来陪我吗?”
是幻觉吗,还是这丫头演技根本是老天送给她的礼物,说这话的时候,他清晰地感觉到她手心传来的战栗,和眼中划过的痛楚。
拍摄不咸不淡地持续着,而医院那边却传来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方若绮的父母找到了。
并且他们还有了一个儿子。相对的,血型配对的可能性就高了很多。
圣心慈善院的院长却告诉黎华,父母不肯认女儿。
“他们觉得抽取骨髓等于吸血,本来就是再生个为了儿子才扔掉自认为不值钱的女儿,怎么可能再为她冒险?”
那边拒绝搭救,这边治疗照常进行。眼睁睁看着粗大的针管扎进女孩幼嫩的骨髓里,她侧躺着,紧紧咬住牙,手掌把床单拧成一朵破碎的花。
他握住她的手,感觉到她每一根掌纹都在抽搐。支离破碎的生命线仿佛全部断在他手心里。
“痛就喊吧。”他低低地说。
她抬起眼睛,血丝蛛网般裂开,豆大的泪珠盈于眼眶,倔强地固守,不肯掉下。
“一点……不疼……”她的声音比蚊子腰还细。
怎么可能不疼?连他都疼了。
当天他驱车赶往乡下。那对夫妻得知来意后,当场给他闭门羹。
他发现天王所有的面子荣耀身份辉煌,在这里不如一只苍蝇。因为只有苍蝇才能从缝隙里钻进屋,绕着夫妻的耳朵嗡嗡烦个不停。
靠着车身,抽掉第六包烟,他请邻居留下话:如果答应去医院验血搭救女儿,他会留给他们一笔钱,足够他们儿子娶老婆。如果拒绝,那笔钱将作为律师费,以“遗弃罪”将他们告上法庭。
一周后,一家三口出现在医院,母亲站在方若绮身边,床的另一边,是一刻不停的摄像机。
“太精彩了,”老总激动地,“亲生父母出现,一心救女……这个片子怎么会不红呢?黎华,你的人气又要涨了!”
黎华不语,沉默地看着摄像机前的方若绮抱着母亲哭得昏天黑地。
导演一喊卡,母亲那里还没嚎啕完,女儿率先将对方推开,一脸厌恶的样子。
“赶紧从我眼前消失!”她用驱逐句型。女人和丈夫灰溜溜离开。
“难道真的不想他们吗?”
“为什么你们这么喜欢定义一个孤儿的感觉?谁告诉你没有父母的我们就一定渴求父母?谁告诉你和亲人分离后就一定要寻根?没有他们的日子我们过得很好,只要有吃有穿,就不会想到他们——就算饥寒交迫,我们也不会想到他们!既然从来没有得到过,又怎么会怀念?”
在她早熟敏感的犀利前,他自以为是的慈爱再次成了讽刺类小品。子非鱼,焉知鱼之乐?黎华啊黎华,前不久还不屑于女记者的低级问题,怎么现在你也犯了这个错误?
可为什么,他总是忍不住,忍不住去关心她的感受,她的情绪,忍不住想把她拉到怀抱中?似乎安慰她,就可以安慰自己的伤口,过去种种不堪回首的错误,仿佛能在她身上得到救赎。
避开医生记者,他悄悄把她带出医院。
“怎么,这点小事都值得庆祝?”火锅店里,方若绮夹起一筷鱼片,在酸菜锅底里涮啊涮。
“当然,你的病有希望了么。”
“有希望又怎么样,没有希望又怎么样?”她的笑容好像一朵娇媚的玫瑰花,动人的花瓣下是讥讽的刺。
“你才17岁。”
“也对,18岁才成年,20岁才到结婚法定年龄。”她把烫好的鱼放在他碗里。“你说,为什么我们国家规定20岁才能结婚?像我这种活不了几天的人想结婚却不能结,而多少人过了这个年龄却不愿结。照我说,这么私人的事情,爱几岁结就几岁结,干吗要用干巴巴的法律来约束?”
黎华静静望着鱼片,脱口而出:“如果你能活到20岁,我娶你。”
她烫鱼的动作定住了。
金属勺泛着烁目的光泽,洒在香气氤氲的酸菜鱼汤上,星星点点。
“天王说这话不嫌酸么?”她微微转过头,躲开他的眼神。“再说了,你说娶就娶么?我对你没感觉,你怎么能娶我呢?”
“是么?”
鱼块沉到汤底,慢慢分裂的鱼肉好像他的心,优雅地,决然地,破开。
一家三口的血液报告出来,并不相配。
这样的结果到底让所有人沮丧,包括老总。原先以为能在片子里加上一个真实的奇迹,看来还是摆脱不了悲剧路线。
“黎大哥,能不能吻我?”她侧着脸可怜兮兮地问,“每一天我都好害怕第二天再也睁不开眼睛,所以一直撑到实在撑不住。如果明天就死了可还没有喜欢的人吻我,这辈子真的很遗憾。”
他想,如果方若绮一开始以这样可怜的姿态出现,他一定不会倾注这么多关怀。
可现在是演戏不是吗?那些虚假的台词,那些可笑的情节。
那些颠倒的真相。
戏里,她爱他,而他只是出于同情。
戏外,她说不爱他,而他,已经渐失方寸。
黎华弯下腰,轻轻对住了她的嘴唇。不敢过多侵犯,他的角度巧妙地借了一个位。怕被冷不防厌恶地推开,就像推开那个女人一样。
脖子被什么勾住,她温润的嘴唇迎合着他的呼吸,热烈回吻。
麻木很久的身体好像被电流击中,心头涌上一片疼痛,籍着她手臂勾住的力量,一把托起她,深深地,吻了下去。
方若绮,你到底在撒谎对不对?
你说捐助会上第一次看到我,是撒谎;
你说对我没感觉,是撒谎;
你说沾着枕头就睡着,是撒谎;
你说不需要关怀,更是撒谎;
你说过实话——在戏里的时候。
第一次在电影里看到我,就爱上了我,所以最后还是没拒绝我的捐助,还带我去天台看星星,因为身为影迷的你知道那天是我生日;
之所以答应拍片,也是因为可以和我合作;
如台词所说,你常常故意不睡觉,怕第二天再也醒不过来。我问过护士,每晚要在她们的再三催哄下,你才能上床;
也许你不需要亲情,但是你需要爱;
你从来没有对亲属的血型配对有过任何指望,从一开始你就以面临死亡的潇洒姿态观望天空每一颗星星;
天空的怀抱……是爱人的怀抱对吗?
他紧紧抱着她,不敢丝毫放松,仿佛一个松懈,她就会远远离开,不再回来。
很绵长的吻。
流转一生。
接到电话的时候,黎华正在国外拍戏。
本来不太愿意接好莱坞的戏,只想好好陪着若绮,每天陪她上楼看星星。但很多事情身不由己。
中场休息,电话铃响。听了两句,挂断,披上大衣,冲了出去。
主观性忽略身后一干人等的呼唤。
刚到机场,手机又响,上司在那头怒气冲冲:“你疯了么?拍到一半开溜?”
“若绮不行了。”他简约地说。
“什么若绮?那个丫头?不行就不行咯,反正我们片子都拍完了,死是早晚的事……”
他按下切断键,把手机扔进包里。
怎么这么快就不行了呢?临走的时候她面如桃花,眸如星光,笑意溶溶的样子。
可电话里院长说,黎华,她不行了。
从美国到上海,怎么要飞这么久?
最后那夜,她躺在他怀里,仰面望天,身后星光从天到地平线洋洋洒洒像被沾上银色墨汁的毛笔,倏然甩上天际,一点一点溅不完的惊喜。
她张开双臂,风把笑声远远送出去:“你看,我像不像在天空的怀抱里?”
方天圆地,她就如躺在天空撒娇的无邪孩童。星空是肆意跳跃的舞台。
接着,她把头埋在他怀里,小声说:早点回来。微弱的呼吸像玫瑰的腰,那么细,那么香。
她又抬头大声说:“如果不回来也没关系,因为我有老天爷宠我!亲爱的黎华,看,我躺在天空的怀抱里。”
他有一种冲到驾驶室的冲动,不过回上海而已,又不是去火星,为什么这么久?
怎么会不行了呢?那洞穿世情的敏锐眼神,那玫瑰花瓣般的芳香嘴唇。那个吻好像就在刚才,他吻住她,她的张扬,她的思绪,她的灵魂。
最后一夜他又说,活到20岁,我娶你。
这次她没有反对。
可是,为什么要等到20岁呢?当初她说得还不够清楚吗?爱几岁结婚就几岁结婚,为什么要被干巴巴的法律约束呢?
为什么他不说今晚就嫁给我?
张了张口,突然,疼痛漫无边际涌了上来,骨头好像一节节断掉,神经仿佛一丝丝抽走。仿佛那次方若绮接受的非人治疗的痛,活生生转移到他的身上。望着机窗外的云彩,若绮的天真无邪又略带讥讽的笑颜雾般飘过。
他知道,她已经离开。
在他赶回上海的途中,她已经撑不下去,那种痛,只有他能感受——没有阳光的、绝望到撕裂的痛。再让她多撑一秒,都是残忍。
这个世界对她已经太残忍。
地球的另一边,现在是晚上对吗?
可是这里什么都看不到。
飞机上,一个长发飘飘、容颜俊美、戴着墨镜的男人,捂住胸口,脸贴在窗上。没有人看见,玻璃的反光里,有两行眼泪,长长的,泛着星星般晶莹的光泽。
在夕阳的终结之处,星光会开始。
在我的嘴唇终结之处,你会开始。
全文完
[ 本帖最后由 yanaict 于 2007-9-30 16:19 编辑 ] 哈利歐別寫悲文了啦~~
下次再來寫我是平胸方若綺之外的輕鬆文章 我的悲文就写得这么不好么……
某欢面壁思过中。。。 我也不习惯看悲伤的文章……
不是写得好不好的问题,越是写得好,看到结局发现这好好的两只不能在一起,心里会大大的不爽…… 我恨,又是悲文,我难得好不容易爬上来看个文诶~~
觉得天王蛮惨的,竟然连钱也没有,我悲
其实他真的爱方吗?因为她单纯还是无瑕?被他抛弃过的那个女孩子呢?
唉,天王难道也到更年期了?
还是岁月走的时候发现自己沧桑了才更加珍惜洁白的方
[ 本帖最后由 startlove 于 2007-9-11 22:19 编辑 ] 我就很喜欢哈利欢的文啊
我觉得不管结局是悲是喜 只要结局是符合写作的“最高结局境界”(本人语)——情理之中 意料之外的文就都是好的
还是要说 短篇欢的功力
拿笔杆子吃饭的人就是和我这种看别人的笔杆子写字的人写出的东西不一样
要我说嘛 这篇前后结尾的呼应真的很让人心痛
就是那句“我在天空的怀抱里”
感叹一下世间的缘分之类的东西
也感叹一下爱情 刚刚发现,原来写什么类型的文取决于听什么类型的音乐。
比如写平胸的时候我听灌篮高手,而写短篇的时候听得都是忧郁的音乐(比如肖邦orz) 哈~那听国歌会怎样? 这个……楼上还真是想像力丰富啊。
欢,要加油,你的长篇短篇我都喜欢!
回复 #1 哈利欢·马尔福 的帖子
欢……让我们说什么好呢?你的文字功力大概不是炉火纯青可以形容得了。这篇让人内伤,严重内伤,九转大还丹也治不好的那种。这篇是我看过最好的短篇……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