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钢琴教师(已评分)
黎华眼睛眨也不眨的地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松松垮垮披着宽大的韩国式哈皮罩衫,墨绿的衣襟一直拖到臀部下,一根金黄的腰带耀眼地扎在纤细的腰际,满脸青春逼人的骄傲轻狂,实在不相信她是跑来学钢琴的。所以尽管EAMI的负责人周映彤怎么好说好歹,最后还是轻轻摇了摇头。“回国第二天就让我为了一场演唱会的噱头来学琴?你知道我这次回来的目的,不负责临时抱佛脚的事情。”他耸耸肩,露出艺术家一贯不屑于客套的轻蔑的笑。
“映彤姐,”小姑娘轻轻拉了拉负责人的衣襟,“我们走吧,这个家伙教不了我。”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你说什么?”
“你怕教不好我,坏你旅美音乐家的牌子,不是吗?”丫头学着他眯起眼,一脸不屑的样子。
“知道我的老师是谁吗?日本最有名的音乐制作人加贺大泽,如果不是他回日本,我干吗跑来找你?”小丫头慢慢走到门口,金黄腰带在走廊桔色的灯光下显得暧昧动人。
“你在用激将吗?”
“不是。”她穿好鞋,彬彬有礼地张手表示再见。
没有答允教琴,但看在和映彤多年交情上,还是答应出席演唱会为歌手即兴发挥一曲。
第二天来到EAMI,练琴房传来滴滴答答的琴声。
透过玻璃望去,她坐在琴凳上,穿着水蓝色的长裙,孩子似地无所事事前后甩动双脚,双手淘气地在琴键上蹦跳。
侧耳听了一下,终究忍不住,推门而入。
“要折腾请折腾其他作曲家的作品好吗?”他说,“不要亵渎肖邦。”
她扬起头,翘长的睫毛仿佛顽皮的孩子甩手划上天际的五线谱,接着举起双手,重重砸下,左手突而飞快奔跑起来,仿佛滚滚雷声中一串串雨滴急速打在叶子上,仿佛战鼓滔天的硝烟战场上,一朵在石块下偷偷露出脑袋的小花。右手精细的银色手链在空中摇出炫目的光。
黎华笑了,原来加贺的学生,还不算太糟糕。只是那样玲珑纤细的手指,要抓起八度和弦真是难为了。他扶住她的双臂,展开一个穿透天空的飞翔姿势,就势落下一个有力紧扣的和弦。
从此,学生名单上,多了方若绮的名字。
“钢琴弹得不错,为什么改行做歌手?”
“因为不喜欢弹琴。”她矮身,抓了一个葡萄,往上抛去,脖子一伸,准准落进口里。
“你唱歌还不如弹琴。”
“至少没有人坐在身边用戒尺打你手腕。”她又去拿葡萄。
“你吃葡萄不吐皮吗?”他惊奇地。
“我吃人还不吐骨头呢。”她歪头嫣然一笑,不算漂亮的脸蛋漾着晕人的红。
很久很久没看到这样干净的红晕,很久很久没闻到这般香的葡萄。他坐上琴凳,说了一句:“听好了。”右手食指轻轻按上,接着小指跟过,随着跳跃的和弦,一片片音符如海蓝的鸢尾,暗夜下潮水般爬了上来。
她怔怔站在一边,忘记咽葡萄皮。
月亮悄悄探上来,银白的月光透过窗帘撒了进来,他的手指轻快自如,他的手腕灵活如兔,他的臂膀潇洒如风,他的呼吸均匀如湖,他的眼眸安静如鹿。
不愧是世界知名钢琴家。那样的水平,是加贺都会赞叹不已的。
她就那样静静看着他,那样激情洋溢又张驰有度的演奏,像一股深厚的气功,不知不觉,打通了某根神经中久久不开的机关。
“肖邦的升C小调圆舞曲,这次的作业。”小指从最后的升C上轻轻跃起,带起一缕幽幽回音,他转脸对目瞪口呆的她说。
她白天训练,晚上练琴,三天后上课,纤细柔弱的手指在琴键上爬行的时候,好像初生小鹿战战兢兢站起身,随时会倒下的样子。
虽然不甚熟练,但对肖邦的把握,出乎他意料的到位。
“看来加贺也是研究肖邦的老手。”他笑道。
“才不,他喜欢莫扎特。”她撅着嘴说,又抓了一颗葡萄抛入口中。马尾轻轻扫过他的脸颊,有睁不开眼的扎人的痒。
“他说莫扎特一生艰难坎坷,笔下的旋律却如不谙世事的孩子般天真活泼,那是浸到骨子的快活,是艺术家本身完全不把世事艰辛放在眼里,全心投入艺术后,才享受到的轻松愉悦。”
“他没有教过你肖邦?”
“就一首革命练习曲,你第一次在EAMI琴房听到我弹的。”
“说明你骨子里适合演奏肖邦。”他不但没生气她的轻狂,反而好脾气地摸摸她的马尾辫。“才听过我弹了一次圆舞曲,竟把握得这么好。”
手摸上马尾的时候,她明显愣了一下,翘长的睫毛抖动了一下,好像加了个8度高音,突然之间甩头避开他的手。
“黎华,后天我生日,你来不来?”电话里的女孩仿佛嚼着什么东西,发出漫不经心的邀请。她对他向来连名带姓地叫,她说,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师傅。既拜了加贺,便不能再投黎华,所以黎华于她只是“切磋”,不是授艺。
切磋……他好笑地想,受了这么多学生神般膜拜的他,竟然在这个小丫头随心所欲的用词下,无可奈何。
生日会是EAMI为她办的,当红人气少男杀手方若绮,拿起话筒可以让青春期荷尔蒙旺盛的男孩发出公鸭般的嘶吼。他当然知道邀请他不过是增加一点话由,如同现场那台Sterinborgh钢琴,一个小小歌手的生日会居然用上被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授以“皇冠明珠”美誉的顶级钢琴,可见EAMI重视她到何种程度。
他默默退在一边,看她对着外围的歌迷们一脸娇俏可爱地挥手,做出清纯讨巧的笑容,每“哈”一声,台下就会还她十倍的“哇——”。
“大家喜不喜欢我的歌?”她举起话筒冲着台下。
“喜欢——”天花板上的彩带被震得大片飘落。
“期不期待我的演唱会?”话筒更远地伸出。
“期待!”正中的彩球抖三抖。
他嘴角扬起一丝笑,周映彤站在他身边,轻声说:“你不但教她钢琴,还教她怎么造势?”
“错看我了,她天资过人而已。”
“看来我总算为你做了一件好事——推荐了个好学生。”
他转过眼神,继续看着台上青春逼人的少女活蹦乱跳地煽动荷尔蒙族群的疯狂。
“好——那我就透露一点点演唱会的小秘密——和我的拍档黎华,四手联弹一曲!这可是演唱会的压轴大戏!!”
台下疯成一群蝗虫。
周映彤脸色变了,演唱会黎华为若绮伴奏没错,可根本没有什么四手联弹。更何况,四手联弹是需要练习和配合的。而他们,只是一周的师生而已。
女孩转过身,高高挑起眉,鲜活的笑容里满是招摇和挑衅。他没有看身边周映彤深深皱起的眉,风度翩翩地,踏了上去。
“你胆子很大。”仿佛他一上台,就反转成了对她的挑战。
“艺高人胆大。”他淡淡一笑,错身而过的时候,在她耳边落下一句。
坐定,她眼中明显浮上一层慌乱。原本想给他难堪,却不料把自己放在没有梯子的金字塔顶端。
“勃拉姆斯的匈牙利舞曲,初级阶段的儿童都会弹。”他悄声道,笑意漫得更开,在她眼里旋转成嘲讽。她哼了一声,高高拎起手腕,突然落下——想给他的右手主旋律一个冷不防,不想他不知何时跳跃上和弦,轻跃弹跳之间,一曲已开始。
“方若绮,我不希望有下次!”周映彤疾言厉色地训斥道:“太不象话了,随随便便就做这种事情,万一出差错呢?”
“难道旅美音乐家,这点临场发挥都做不到吗?”这孩子斜睨的样子真是气人,“我跟着加贺老师的时候,就算场上女歌手嗓子突然哑了,我都能从A调下移到F调伴奏。”
“现在没什么加贺老师,也不是伴奏这么简单。我警告你,如果演唱会乱来的话,这辈子就甭想唱歌了。”
“才十六岁的孩子,任性也难怪。”黎华不急不缓接上口。“这样一来,演唱会就更让人期待了,不是吗?”
“那就拜托你们快点想想四手联弹弹什么!”扔下这句话,负责人气冲冲走出了休息室。
“原来你胆子大到这种程度,敢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和一个毫不熟悉的人合作联弹,还敢这么顶撞你上司。”黎华的目光慢慢移到她手腕上。银色手链在静谧的空气里泛着幽幽的光。“打算演唱会弹什么?”
“肖邦有没有四手联弹的?”她毫不在意地望着窗外,仿佛湛蓝的天空有肖邦的音符。
他想了一下:“确切说来……有。”
“她很像二十年前的你。”喝了一口茶的周映彤终于消气的样子。“以为自己红了就能红上一辈子。”
他颌首轻笑不语。什么时候,语言对他已经多余?想起二十年前台上风光,才十六岁的他宛如骄阳底下最嚣张的风景,即便穿着沙滩裤抱着吉他唱几句,台下就有少女当场喷鼻血。
再红又怎么样?这个圈子,最不缺乏的是青春,最泛滥的是美貌。慢慢就厌倦起来,有多少人能听懂他的歌?多少人理解他的音乐?即便是周映彤,也不过当他是个红极一时的歌手,和其他红歌手没有两样。
新歌宣传会上没有人关心他作品的动机、内涵、思想,只追着他问有没有谈恋爱,上次去法国餐厅吃饭的是男是女是人妖,终于有一天,年轻气盛的他一掌拍下桌上水晶CD盒,撇下那追问不休“是不是整过容”的记者们扬长而去。
只想在台上好好唱歌,台下却一片一片“我爱你”的废话如垃圾一样掩盖了歌声,还得端着礼貌微笑表示感谢。终于有一次,当警卫们好不容易把潮水似意图冲上来的歌迷挡回坐席,却还是被一漏网之鱼恶狠狠扒住用口水表示爱意后,他举起话筒吼:“只想看我脸而不想听我歌的可以滚!”
对媒体发拽,对歌迷粗暴的歌手注定只是一滩蚊子血,几口口水就能淹没到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从此欧凯华这个名字从歌坛彻底消失。
十年后有个叫黎华的三十岁年轻人,夺得肖邦国际钢琴比赛冠军。
二十年前,方若绮还没有出生,如今,正值阳光最灿烂处的她,并不知道有一个曾经比她更风光的前辈,与自己近在咫尺。
周映彤的目光游离在他身上,一霎那,觉得自己并不认识眼前的男人。尽管他们相识二十年,他的作品她听得可以反复背诵,可,他总是说,你不懂。
不懂?她摇摇头。倘或不懂,她怎能从他的经纪人开始做起,一路扶植他,捧红他,最后成为一家具有金字招牌的音乐制作公司的王牌负责人?
可他总说她不懂音乐,不懂自己。她自嘲地摇摇头,但凡音乐家,都有点神经质的吧,如贝多芬,如肖邦。
黎华很久没有这样吃惊过了。
他很难相信,在他之前,这丫头才弹过一首肖邦。
她对肖邦的无师自通,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即兴幻想曲》,作品66号,二十四岁时的作品,却在去世后才被关注。他把曲谱改成四手联弹的模式,让若绮练习高音部,可三天后她弹给他听的,却是完整无误的原稿。
当她右手轻快滑出一串珍珠般的音阶,如同点点星光串成项链优美地洒在西湖河堤上,那光仿佛一束明亮的路灯,自天灵盖往下扑进,扑得他不由自主打了个颤。
当如幻觉般华美流畅的升C小调骤然转进第二段落的降D大调,她停了下来。
“加贺果真没教你弹过吗?”他依然不相信。
她没有不回答。又吞下一颗葡萄,嫣然一笑:“突然觉得自己弹得很好,不想和你四手联弹了。”
“周映彤会杀了你。”
“爱谁谁。”
“孩子,你不适合当歌手。”
“不要叫我孩子!”她突然暴怒起来,双目睁大,随时准备拼命的样子。
“我大你二十岁,在我面前你当然是孩子!”他不解的。
她的嘴角突然泛起古怪的笑,慢慢伸手捏住衬衫第一粒扣子,用平静得几乎让人窒息的声音说:“那么让你看看,我是不是孩子?”
解到第三粒扣子的时候,他抓住了她的手。
他仔细端详着她,多么年轻飞扬的脸,唇红齿白,意气风发,双眉仿佛小手摇着跨过的八度,轻柔地抱住一双剪水双瞳,与年龄不相称的忧郁从葡萄般深色的眸中漫上一轮收拢的颤音,一个不小心,就会漾出水滴。
她生气的样子就像五线谱上画歪了的高音谱号,最后的勾向上划得太用力,就变成她恼怒时撅起的嘴。她睁大眼睛气恼地看着他,被狠狠戳伤了似的,一字一句:“我不是孩子。”
他没有把她当作孩子。
确切地说,自她随意漫散的革命练习曲不设防地蹦跳在钢琴上,他潜意识就没法把她当作孩子。孩子无法弹奏肖邦,自以为是的女学生把肖邦当作活动手指的练习曲,而她不是。
不知不觉,她在用自己弹肖邦。
敏感如新鲜皮肤、微风一吹就会红的肖邦,苍白如五线谱隔间的肖邦,怎会在这般活力四射印堂光亮的孩子手里,郁郁苍苍地泣诉?
可分明是那戴着廉价银手链的双手,沾着脆弱忧伤的音符,慢慢慢慢,放上了他的钢琴,伸进了他的灵魂。
与他灵魂的乐章不谋而合。
那灵魂,孤独了三十六年。
被抓住手的时候,方若绮不是没有意外的。
解扣子只是赌气而已,他抓住她的时候,手心里分明传来慌张,与心疼。
如果他紧张,她理解,如果他心慌,她更理解。
心疼从何说起?
她又怎知他心疼?
心疼的,不小心跌落了吻。
月光自窗帘后又探出八卦的头,她不由自主抱住他宽阔的背,他吻住她每一缕芬芳,如滑过一串半音阶,八十八个琴键无一逃脱。
在周映彤的办公室重遇加贺大泽,是方若绮没有想到的。
“孩子,过得好吗?”加贺蹲下身拍拍她的脑袋,“一年不见,长这么高了。”
“一年不见,老师这么老了。”她天真无邪地绽开苹果般鲜艳的笑。
“若绮,你有两个老师要在演唱会上为你助阵,好好表现。”周映彤为自己的歌手能笼络到这么多人气激动得声音发抖。
黎华站在他们身后,静静看着这个英俊的男人,显然和自己差不多年纪,浑身散发着音乐家特殊的魅惑气息。助理端上水果,加贺拣起一枚葡萄,向上抛去,又稳稳接在嘴里。
“老师的本事一点都没变!”女孩拍着手,“不过我可进步了哦!”她拣了两枚抛上,接住。
加贺宠溺地摸摸她的马尾。
她没有躲开。
黎华没有提醒加贺,他没吐葡萄皮。
终于和周映彤对上目光。
“看来你又要忙上一阵子了。”他风轻云淡地说。
“演唱会后会空一点,到时再解决我们的事情。”她职业化地笑着说,“反正你在这里收了徒弟,不会这么快就回美国吧。”
他没有回答,目光随着加贺落在若绮的手链上。加贺望着那条价格不会超过100块的手链,有点吃惊的样子。
若绮似有意识地,换了一个姿势,自然地把手放在身后,好一副悠闲望天的画面。
演唱会在一派疯狂中拉开序幕。烟花升上天际,绽开绚烂的花朵,夜幕下盛着无拘无束的张狂,随意到极致,美到极致。
她从舞台一端跑到另一端,边唱边跳丝毫不显疲态。黎华站在钢琴边苦笑,果然歌手轮流红而歌迷听演唱会的目的永远只有一个:近距离看偶像而非欣赏音乐。不然为何她破声连连断气次次,竟都能赢得一片喝彩?
助手给他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下来,加贺与他错身而过。往钢琴边一坐,一种钢琴家的气质不宣而溢。
“这是我的钢琴老师加贺大泽,今天会与我演奏肖邦的四手联弹《即兴幻想曲》。”
黎华觉得自己的笑容无懈可击。
若绮在撒谎。
加贺大泽最爱的音乐家,不可能是莫扎特。
除了肖邦无疑。
若绮对肖邦的领悟,完完全全来自于加贺。
那样灵巧宛转的手腕,那样断句连音的段落处理,那样与加贺不用交流就一模一样的深呼吸……
昨天才到上海的加贺大泽,根本没有时间和她练习幻想曲。他们是今天才第一次正式登台演出。所以,很久以前,他们一定反复练了千百遍,这样炉火纯青的合作,这样天衣无缝的四手共舞。
当进入第二部分的降D大调,黎华觉得自己的表情滴水不漏。以前艺能训练班真不是白上的,难怪那时著名导演王瑞恩上门邀约了几次电影。
轻缓优美的旋律,配合着加贺低沉雅致的低音,自两边慢慢聚拢到中音区。像一出探戈,相错又交融,不能言说的温情从三角钢琴里缓缓升起,缥缈如烟,却比焰火更刺眼。
完美的演唱会后,黎华来到周映彤办公室。
“现在有空处理我们的事么?”
“你可真心急,演唱会后还有很多善后工作。”
“别让我回国就为了等待。”
周映彤抬起眼,镜片闪过一道寒光:“难道,我等的时间比你少吗?”
若绮只来得及换上那条水蓝色的裙子——她知道黎华不喜欢第一次见面时,她穿的哈皮罩衫。虽然肖邦爱上男人打扮、穿马靴的乔治•桑,可爱肖邦的男人,总喜欢文静淑女类型的女子。她了解黎华在EAMI看到自己穿着那条裙子弹琴时的惊艳,以至于不知不觉答应教琴。
那个男人的吻像一场圣洁的洗礼,在唇中绽放的时候头顶旋转着圣歌,一句句哈利路亚洗涤了灵魂中所有不愉快的记忆。他弹起肖邦时每个细胞都激越起来,每一曲都耗尽一生的气力,去雕琢每一句细小的情感。
跑出化妆室的瞬间,仿佛想起了什么,褪下银链放在化妆台上。一旁的伴舞说,好可爱的手链。
“喜欢就给你。”她大度地挥挥手。
“你整天戴着,我以为对你很重要。”伴舞不解的。
“曾经重要,现在不是了。”她轻快地笑道,开门奔了出去。
黎华不在周映彤的办公室。
她推开门,桌上零星铺着纸张,一张照片静静躺在书桌上。
她拿起照片。
周映彤穿着洁白的婚纱,巧笑嫣然地依靠在新郎身上。
黎华,年轻时的你原来更英俊。
半小时前,黎华确实在这里。他抽出一份文件,递给周映彤。“签了吧。我不想再等。”
“你以前并不这么着急要我签字。”
“不说明我们的婚姻还有挽救的希望。”
“是啊,分居十年……我竟然忙得连离婚的时间都没有。”周映彤苦笑。
“凯华,如果你没有隐退,我们会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你还不明白我为什么隐退?”他无可奈何地一摊手,她迷惑不解地移过眼。
“曾经以为我懂,做你的经纪人,你的助理,你的妻子,谁能比我更懂你?……直到你离开歌坛,离开我去美国发展。一走十年。若非我这次答应离婚,恐怕你这辈子不会回国见我了吧?”她惨笑着,推了推眼镜,背挺得笔直,“我还以为再见面,我们还有挽回的希望。”
黎华的目光顺着她的手,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凯华,我们唯一一次照的相,就是结婚照,十年来我一直带在身边,照片上的你我这么年轻这么美好,现实中的我们却都老了。”
“所以更该珍惜每一分钟,每天签这么多字,请给我一个吧。”他抱胸淡笑着。
她也笑了,举起笔,在协议上签字。
“我曾经很自豪,因为共同的志向走在一起,而现在,一纸离婚协议一拖十年。凯华,美国对你,就这么重要?”
黎华冲着结婚照叹了口气:“果然,你还是不懂我。”
她耸了耸肩:“签了这个名,我就不再有懂你的义务。这张相片,也不再有意义。”
半小时后,对周映彤不再有意义的照片,落进了方若绮的眼里。
黎华去化妆室找方若绮,没有找到,只有她桌上的银手链安静地泛着幽幽的光。
他拿起手链,正中是锆石做成的心型,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近到上面的字都映入眼帘。
他不是很懂日文,但上面汉字看得还清楚的。
上面有若绮,有加贺大泽,还有一个字:爱。
他慢慢走了出去,时间随着疲惫的身影一起慢慢流过,有那么个瞬间他觉得自己在用脚弹附点,有些站不稳的倾斜。
走廊另一端,有两个人影拥抱着。
望着那紧紧相偎的拥抱,他的唇角泛上一丝苦笑,那手链,是加贺送给她的吧,过了一年,加贺一定没想到若绮还会戴着,就如同周映彤,随身带着结婚照一样。
从美国巴巴赶回来离婚,却没料到,撞上一个任性骄傲、却把肖邦弹到骨子里忧伤的女孩。更没想到,自己竟会在演唱会前,去了一趟首饰店。
他紧紧捂住西装上衣口袋,朝相反的方向走去。作为方若绮的钢琴教师,他太了解她手指的尺寸,定的戒指一定符合。
可惜用不到了,多好的钻石。
方若绮从加贺怀里抬起头,迎上他的眸。
“孩子,还好么?”他一如既往宽容温善的样子,有一瞬间她很想抓花他谦恭有礼的脸。
却没有力气。结婚照上的周映彤笑得真美,夺人心魄的风采。
“我说过,无论何时,老师的怀抱永远是你汲取力量的大地。”加贺微笑着,“孩子,你有时候太较真,喜欢用天性对抗这个世界。”
“是老师太世故。”她推开他的手,“我跟您学了5年琴,都不告诉我您在日本有妻子。”
“我有妻子,却并不妨碍我喜欢你。”他的手摸上她的头发,却被甩开。“真没想到,你竟一直戴着那条手链。”
“嗯,当初真傻,自己花了一百块钱买下来,刻上加贺大泽爱方若绮,然后叫您给我一百块钱,就当您送我的定情信物。没想到会接到您妻子打来的电话。”
“若绮,你是一个倔强的小傻瓜,回到老师身边吧。”
“曾经能和老师登台四手联弹是我梦想,可今天梦圆,才能发现不过如此,知道为什么?”她走了两步,回头笑道,“蒙垢太久的心灵听不出手指的沉重。我用天性对抗这个世界,也用天性聆听音乐。一个真正的音乐家,灵魂都是纯净的。他们可以失败,可以不被理解,但是不会说谎。”
“所以你当初头也不回地离开我,认为无法从灵魂不纯净的我身上,学到肖邦?”加贺温和地说,“你从头到尾,爱的只是肖邦。”
她没有回答,转身离开。
水蓝色的长裙消失在走廊尽头,站在夜风下,黎华的笑容随着月亮慢慢升上天空。手指流过的音符在晚风中回荡,盘旋,上升,云雾悄悄遮上月亮,像一个断句,缓缓伸进灵魂最深处,又如一段华彩,激烈奔放后,是没有终止的延长符号。
三天后。黎华坐上回美国的飞机。求婚戒依旧睡在他的西装口袋里。一切如飞机外洁白的云彩,远望的时候千变万化,穿越的时候只是一团梦般的水汽。
错爱一场而已。而已。
方若绮没有接到黎华离开的电话,她并不认为一个已婚男人有责任向自己报备去向。尽管她并不知道,那个已婚男人,已经单身。
一年后,音乐学院的琴房里,传来水一样流淌的音符。
黎华说得没错,她的确不适合做歌手。
她的任性尖锐把周映彤惹得忍无可忍。
离开EAMI,她考入音乐学院,十七岁,刚好念高中部。
她缓缓举起手,轻盈飘下,如一场大雪落在湖面上。右手食指轻轻按上,接着小指跟过,随着跳跃的和弦,一片片音符如海蓝的鸢尾,暗夜下潮水般爬了上来。
她的手指轻快自如,她的手腕灵活如兔,她的臂膀潇洒如风,她的呼吸均匀如湖,她的眼眸安静如鹿。
升C小调圆舞曲,黎华与她共弹的,肖邦最终章。 嗯,不得不说,你驾驭短篇的能力真的很强,情节的张驰。。
所谓悲剧,就是把一样美丽的东西展示出来,再慢慢的把它摧毁;
所谓永恒,就是在最美的那一点画上句号;
所谓爱情,不过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梦,一个似曾相识的吻;
因为不完美才会隽永
只不过现实已经够不完美了,何苦再梦里还是不完美
[ 本帖最后由 青旒 于 2007-9-2 11:09 编辑 ] 啊呀,其实我已经很善良了么,只是一个擦肩而过的爱情故事么,又不算悲剧的么,反正黎华本来就要离婚,反正若绮本来就已经离开了加贺,如果没有相遇,他们对前面一段感情的取舍也不会改变的么,更可贵的是,我很少写短篇里面竟然不死人!!!庆祝一下欧也!
不过一场相遇,对今后的境遇并没有影响。黎华回他的美国,加贺回他的日本,周映彤做她的音乐,而方若绮迟早会离开歌坛考音乐学院。只是,那场相遇给人“他们会有未来”的错觉,自己也不知道的错过,只是错过而已。(众:你罗里八索说的什么废话,既然没有改变那你还写什么!!)
再说一下,写短篇真是轻松啊,娃哈哈哈哈~~(殴)
请叫我短篇欢谢谢。
完美结局的都在平胸系列里面,长篇的再写成悲剧,几十万字会要我小命。 可以安排再相遇ㄚ
哈利歐太虐了 看了这篇更觉得梨花是老牛吃嫩草,呵呵,不过我喜欢这个结局 果然 又出短篇了
短篇欢还真是高产的作者啊
嗯 怎么说呢
其实我一直觉得黎华的气质不像艺术家
所以很多MM喜欢写他会弹钢琴会拉小提琴修长的手指之类的
我都觉得不太现实
因为黎华的气质有点~浮(不知道会不会被扁 鸡蛋飞来中)
他脸上的表情不是那种学艺术的人的那种忧郁
要是说起来 我觉得明志的男人里面和乐器最搭的就是克大和那把大提琴
然后是子奇和钢琴 阿威和吉它
至于这篇 短篇欢的功力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只是我自己的原因 我对那种大20 30岁的忘年恋没有什么感觉
而且方MM和加贺有恋情的年纪太小 10几岁
我对这样的loli的恋情也没感觉..... 说起来,我觉得纪帅和古典乐器蛮搭的,明二里的关关和吉他最搭~~
天王……天王和跑车最搭=。=旁边最好配个美女,嘿嘿
其实这一篇我对天王和映彤姐那一段最有感觉,爱情事业,往往就是如此的不能完美啊~
回复 #6 露凝 的帖子
这就是为什么我故意让加贺成为若绮初恋的原因……一直觉得小日本才会有那样不正常的感情,在加贺老师的勾引下……(我果然邪恶)为什么觉得黎华没有音乐家的气质?我一直觉得他根本就是全才。
其实看了很多同人文,甚至包括游戏,黎华给我的感觉是,真正的孤独。
孤独到可怜。孤独到没有人觉得他孤独。
艺术家、音乐家大都孤独。不知怎么想到韩寒一句:老虎狮子都是一只一只,豺狼才是一群一群。
天王的孤独,高得让人看不到。
他可以把什么都做得滴水不漏,他可以笑得无懈可击,他可以彬彬有礼恪守无法逾越的距离,所以他一定是孤独的。
浮躁的人当不了天王。
浮躁的人不会懂音乐。
所以在我所有小说里,若绮性格可以千变万化,黎华的根基却是万年不化的孤独,所有孤独者的身份都可以套在他身上。
这样的黎华,不管怎样的爱情都注定是失败,即便有周映彤式的人物左右相随,也会因为她不懂自己的孤独而漠然离开,即便有方若绮那样的人物蓦然出现在灯火栏栅处,也必然会因为他清冷的孤独而错过。
黎华这个人物本身,就无法用温暖的感情去好好地爱。 很漂亮的文,竟然刚发现黎华和钢琴还蛮搭的,我以前一直觉得是提琴 孤独!恩,高处不胜寒啊~~~天王大概真没什么知心的朋友呢(好可怜的天王,5555555,来,亲一个~~[被PIA……])
所以我说,最爱若若的还是华少,因为除了她,他已经没什么可失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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