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若薇 发表于 2007-3-1 01:41

D城往事 (作者:安若薇)(已评分)

首发百度明星志愿吧.
这篇文章是我的告别篇,因为要开学,原订的更新也全部没有做(实在没有时间)
最近真的事情太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某薇我更加坚强了,在写文的这些日子里我觉得自己真的长大了许多.
决定向上海的出版公司投稿,说来很汗,就是那种校园爱情,水平一直也没有提高.所以,我一直很苦恼........
第一次写短篇,依旧要谢谢许多人陪我走过的日子,一直关心我的小笔,皮皮姐姐,同学梁露,梁越,我的父母,老师,亲切的鹅姐姐,你的才气薇一直佩服.
小午,你的评论一直在我心里,搞笑很会贴图的超级班主崖姐姐,许多不知道名字的朋友.
谢谢你们.


谨以此文 献给我的故乡 马上就要离开的四川D城,其实就是德阳,我一直叫它D城,养了我19年的这座城市,我真的没有为它做过什么,真的,很抱歉.
还有,我的父母,我是个任性急躁,蛮不讲理的女孩,谢谢你们这么无私的照顾和关怀和宽厚的容忍心,世界上只有你们对我永远那么宽容.



                                  D城往事

         早上自己出去溜狗,老华子一个人还在床上酣睡着,有些迟缓的起来穿衣,套上运动鞋,几十年出去运动的习惯看来是改不了,虽然变成了溜狗,不过还是喜欢早晨的空气,清香的就像初恋一样.
         6点,天还没有亮,大大的社区里也没有几个人,可是路灯依旧亮的刺眼,牵着那条才一岁多的牧羊犬,照例碰到的是那些老姐妹,人老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性子有些往回赶,用老华子的话说是你这个老太婆有些返老还童的迹象,离小孩儿不远了.
         这叫什么话?可恶的老头......想到还在家里睡的跟死猪一样的他,心里的不平衡瞬间加剧,大冬天的,多冷啊,他也舍得把我晾在一边?
         加加走的很快的,就是那条狗,去年儿子买给我的,说是妈您和爸操劳那么久了,现在我们又上班,你们两个恐怕没个伴,这条狗您就收着,也免得无聊.
         这狗长的倒是挺快,不到一年,就已经膘肥体壮,跑起来我还有点跟不上,虽然我一直不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可是看见加加,总不是个滋味.真想把年轻时候那个火气旺盛的自己找回来啊,可惜.......不提也罢.
         收拾起思绪,已经6点半,天也渐渐的亮了,老姐们儿也越来越多,不知不觉自己已经跑的满头大汗,遇见的几个,还是少不了招呼.
         "早啊.老方,今天加加看起来挺乖的嘛."
         "方姐,怎么没有看见老黎啊?"
         这些习惯性的问话几乎每天上演,我也乐得回答,死老头正在家睡的昏天黑地,谁管他?! 话是这么说,他是不太喜欢那么早起来的,等我回来,可能就差不多了吧.
         加加今天出奇的安静,遇见生人也没有狂叫一通,实在让我惊讶.不过自己的锻炼真的是太舒服了,累是累点,总比在家养着好.
         路过旌湖的时候,看见的是满满的一湖灯光,颜色丰富的让人心醉,天还没有大亮,感觉自己就像在雾里一样,前面就是那些繁华盛景,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这就是雾里看花了吧?我和他,磕磕碰碰这么多年,不也是这样的么?
         不禁有些苦笑,都是激烈的人,只不过他更加骄傲,许多时候连句话都不愿意说,老童说我和他结婚算是倒了大霉,什么艺能天王,全是狗屁.
         你看看你,方若绮,一大把年纪了,还事事迁就他,这叫什么话?
         这是老童的原话,自己听到,只是微笑,想当年他的那头绿色头发和耿直的个性惹到不少人,没想到现在还是这个性格,头发都花白了,路也有些蹒跚了,说话还是这么尖锐.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大抵不过如此吧.
         可是,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心甘情愿.

         满头大汗的回到家,加加已经兴奋的开始拱门,害的我只有不停的拉住它,不要那么激动,加加,我大声喊它,可恶的它依旧不停.
         其实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了厨房的灯光,想必他已经醒了,又在厨房里忙活吧,每天迎接我的,是他的早餐,老头子心挺细.知道体谅老伴,真是没有白嫁给他.想到这里,嘴角的微笑慢慢扩大.
          我和他,一起牵手的这些年,都是在D城度过.
         年轻的时候,他就喜欢这里的气候,西南地区特有的湿润和温暖没有了台北的喧嚣和吵闹,人们的作息时间也安详的让人嫉妒,老实说到这座城市完全是他的选择,虽然自己有些疑问,但是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那场盛大的婚礼已经成了过去式,年轻英俊的他牵起我的手,缓缓的走下教堂,满眼的闪光灯中他深深吻住我,给我一个天长地久的承诺.满足了我许久以来的梦想,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人,信任他已经成为一种本能.

         再多的感叹都是白搭,时间是最无情的东西,成为公主的灰姑娘也会为柴米油盐忙碌,可是如果我和他的关系仅限于这个,那将多么的苍白.
         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闻到了熟悉的辣椒炒肉的味道,里面还加了山西老陈醋吧?这是老华子的拿手菜,其实很少有人早餐还这么郑重的弄,大多就是豆浆油条简单打发一下也就过了,或者什么都不吃的匆匆略过.
         23岁的时候和他在巴黎拍戏,华丽的法国大餐他吃的腻,于是两个人满世界的找牛肉面,最辣的那种,他就喜欢吃辣,说那种感觉类似动物狩猎时候的快感,入口难忘,难得见他对吃这么执着,让我汗颜.
         最后终于在一家华人餐厅找到了不怎么地道的四川牛肉面,天气冷的都可以让人呵出冰渣子,两个人呼拉拉的吃着,享受着简单的幸福,调料少的可怜.可是温暖在人的心里,没有散去.
         他的恶习颇多,喜欢熬夜看剧本,高兴的时候和老林去喝二两酒,小日子过的有滋味极了,两个男人边说边比划,手舞足蹈,满脸通红,打保龄球的时候霸王作派一览无余,虽然我经常输的咬牙想弄死他。
         不过结婚后他安静了许多,通告也接的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若绮,去D城吧。
         这一住,就是25年。

         “老方,回来啦。”他没有系围裙,高大的身子独自隐没在厨房桔黄色的灯光下,有些微微的弯曲,拿着铲子的姿势怎么看都有些可笑,炉火正旺,稀饭已经煮好,冒着诱人的香气,雪白的让我想起那年在威尼斯的雪景,是和他一起度过的,当他听到王瑞恩喜欢我的传闻后,硬拉我去的,和着拍电影《爱在花开的季节》,一个现在想来矫情的名字,在那个冬天他说他爱我。

         加加已经很乖的到自己的窝里去了,这狗一向懂事,从来不给我们添麻烦,抬头看见老家伙狡猾闪亮的紫色眼睛,当年就是这双眼睛和他那让人窒息的神秘感深深吸引了我,从此义无反顾。
         是的,义无反顾。
         为了他,和家人的争吵必不可少,到后来已经成为家常便饭,父亲更是气的要断绝我的一切来源,不怕,我虽然是个二线艺人,可是养活自己还是可以的,最要命的是经纪公司,为了这些没少和他们争执,自己成了一个人,一时间无所适从。
         告诉他,他没有说话,只是很用力的把我搂在怀里,那个时候的自己明媚如雪,娇艳似花,所有的青春都为他绽开,他看着我,眼中是深深的怜惜,若绮,我何德何能,值得你这样付出。
         都是旧时的风花雪月,如今看来,不过尔尔。

         他接过从我手上递过来的毛巾,汗水的味道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一个小时的绕湖慢跑让我僵硬的身体得到释放,对于他的忙碌也逐渐习以为常,他对我的称呼从“宝贝”,HONEY,甜心,若若,夫人,老婆,到老方。
         这是我最喜欢的称呼,温暖的就像他是我的亲人一样。
         对于他,神秘是理所当然,压抑是理所当然,掌握不住更是理所当然。
         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的。
         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早饭已经摆好,家常小菜,清淡可口,简单却精致。
         “吃吧,今天孩子们要回来,一会儿还要收拾屋子呢。”老家伙开口,筷子夹了些菜放到我碗里,自己也坐下来,最近他的表现特别积极,真是乖的让我省了不少心,殊不知,20年前那个玩心重的男人现在依然蠢蠢欲动。
         最近越来越不在意那些记者了,不过话说以前我家那口子最烦的就是这些人,犹记得刚开始和他在一起几乎过个几天就要手到恐吓信,不管不管,你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黎华又不是你们的,哼。那时候的我,傻的可笑。
         还是熟悉的味道,结婚后他就迷上了做菜,一个经常在高级西餐厅和贵族上流舞会上出现的天王竟然洗手做羹汤,着实让人跌破眼睛,只因为我喜欢他做的菜,那句我已经快忘了的话。
         “子浩和嘉文什么时候到?”我问着埋头吃饭的他,嘿,这老头吃饭都这么优雅,这不是存心刺激我么。
         两个已经工作的儿女,会定期来看我们,老头子刚开始不太喜欢,说太吵了,打扰他看电影,笑话,这么明显的拒绝,子浩和嘉文又不是傻瓜,该来的时候照样来。
         “大概11点。”他淡淡的应了一句,后来想了想,又加了句“不要忘了你昨天晚上答应我的事情。”
            我心知肚明,继续装傻,“什么事情?我早忘了。”
            “你收拾屋子。”炸弹抛出,他继续吃饭,不理会我的反应。
            天,那么大的屋子,我这把老骨头,能跑得动就算不错了,还要当他的女佣?门儿都没有!
            正欲反驳,又看见他眼里明显的顽皮,不忍心看见他失望的模样,所以自认倒霉。
            不过这笔账还没有找你算呢,你就等着接招吧。
            他还是那么高,不过眉宇间的锐气少了很多,虽然偶尔还会见到年轻时候那种狂野的眼神,但是那些都是昙花一现,无法琢磨。
            
            他似乎特别喜欢吻我,心情好坏都由吻表达,蝉联艺能天王时我也功德圆满,那时候的娱乐圈几乎是我们这对情侣挡的天下,虽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可是有他在身边,让喜欢变化的我觉得安心,毕竟,这里面有我们一起打拼的记忆,我舍不得丢掉。
            就是在那次的颁奖典礼上他第一次吻我,他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全世界我们之间的爱情,带着他的骄傲和自信。
            对不起,老王。
            面对他的黯然神伤,我只能这么说。
            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只有他,黎华。
            我的开始,又茫然又狼狈,夏天的偶然相遇充满戏剧性,拍王瑞恩的戏让我不胜负荷,对于他,心里始终只有一份妹妹式的感激,面对他的节节进攻,我只有选择拒绝。
            是,我是个对男人有些残忍的女人,可是,我必须这么做,虽然不忍心看到他的颓废,可是我还是要狠下心来拒绝。
            
            孩子们来的时候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可是他们却神秘的让我出来,D城的春天让我和老华子觉得随意而亲切。
            27岁搬到这里,和他一起选择住的地方。
            33岁孩子出生,他本来不喜欢孩子,可是看见那些稚嫩的眼睛,我从他的眼神里读到了心疼和不舍。
            有些事情,真的可以改变。
            45岁,他宣布彻底息影并且告别演艺圈,一时间舆论哗然,他则一直沉默,只是夜里睡觉的时候开始紧紧搂着我和孩子们,嘴里喃喃的说着不要离开我。
            泪,还是流了出来,在我心里,他一直是个孩子,永远都长不大。

            刚来的时候D城还是一个小镇,隐隐的立于川西平原之上,火车驶过D城边境,高原一样清朗透明的天色,蓝的如此不可思议,还有那些连绵不断如春水一样绿的醉人田野,满眼金黄色的油菜花,微风吹过,纤细的花枝成群的舞动,那么的壮观。
             我震惊的说不出一句话,为这样神秘而耀眼的景色而心动,当飞机离开台北的时候,我就不止一次的幻想过这里的景色,没想到是这样的美丽,抬头看见他微笑的目光,刹那间一切都无法用语言叙述。
         这是属于我们的NEVERLAND。他对我说。
         他一直都喜欢到处走,或许是职业的缘故,他需要到不同的地方拍戏,D城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现的,再后来,作为妻子的我和他一起来到了这里。
         当我们走过这里的每一个村落时,当地人的淳朴善良让我们受宠若惊,他和这里的人仿佛天生就有缘分,不到一个月,老老少少都喜欢他。果然是天王的魅力无法挡,什么时候他都不会忘记。
         中午吃饭的时候老家伙就没见踪影,问孩子们也不知道,没有他在身边和我拌嘴还真是不习惯,生子浩的那年,我作月子,很是想念故乡的小米粥,他专门又回了趟台湾,在我最喜欢的林记米行买小米,可是被记者发现,一路追到了这里,我们的行踪全部曝光。
          大大的标题,方若绮和黎华在川西小镇沦落,生活窘泊。
          说吧说吧,你们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生活窘迫?那还专门回去买东西?现在想来都想笑。
          不知道是那次无意中告诉了子浩,他用研究的目光看了我几秒钟后脱口而出,妈您真是奢侈。
         是啊是啊,可是也只有他对我这样做。
          午饭依旧是他的杰作,现在老头的厨艺简直和我不相上下,成了我离不得的东西,原来食欲也有瘾,有的时候在床上呆呆的看着他熟睡的样子,心理还是会涌起一阵阵涟漪,我怎么就和他一起,而且还那么多年?

         后来遇上了旧城改造,原来的房子被拆掉,我们也迁到了新的地方,D城的发展日新月异,原来的田园风光早已不复存在,还好有那些湖水,保留着我们的记忆。
         去年和他参加金马奖典礼,他依旧在拿到奖杯的时候深深的吻住我,我们一起被提名终身成就奖,最后竟然双双获奖,成为一个传奇。

         可是我们,与这个纸醉金迷的圈子,已经隔离的太久。


          遇见瑞恩的时候,正好看见他和他老伴在观众席上坐着,和他目光相遇,已经是云淡风轻,佩服他,和自己的妻子一起在这里生存,并且开出了最闪亮的花,许多的电影已经打入好莱坞,多项大奖囊入手中,气势还是那样强劲。
          敏感的他有些紧张的拉拉我的裙摆,死老太婆专心点,不要和别人眉目传情,比老公在这里,让你看个够。
          呵呵,还是这样爱吃醋。
          会后的晚宴上,王瑞恩单独拿着酒,和我打招呼。
          若绮,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有很多年了,他看着酒,眼神有些缥缈,不过,干。
          是啊,干。我笑着举起酒杯,一口饮下,许多旧事,不想再提。
          红色的晚礼服很适合你,他对我说。眼里有隐约的火花,但是很快的消失。
          谢谢,我知道他的意思,但是不点破。
          周围的人一直在笑闹,可是仿佛与我们无关。
          其实你一直是我的最佳女主角,他走的时候,留下这句话,意味深长。
          可是我们的宿命如此,无法改变。
          终究还是彼此离开。

          回去的时候老头一直没有再问过我宴会上我和瑞恩的对话,他一直知道瑞恩对我念念不忘,可是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那天晚上散步的时候,璀璨的夜色让旌湖像是被宝石的光芒包围的世外桃园,波光粼粼,低柳含春,说不尽的风情。
          你后悔嫁给我么,他问。
          没有。我看着他的眼睛,诚恳的回答。
          很抱歉这么多年让你受了不少委屈,他叹口气,把我搂住,能娶你是我的幸运。
          我们俩还说这些,你也不嫌肉麻,我挣脱他的拥抱,把眼睛里的湿润拼命压住,都老妇老妻了,还这么亲亲我我,回头被孩子们看见笑话。
          他懂我的,一直都是。

          两个孩子也还争气,都有了不错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每次过年过节,家里总是很热闹,他的严厉也越来越少,看见孙子们永远是幸福的笑脸,孩子闹着要举高高,他一个个满足,笑语不断。
          这就是那个当年叱咤风云,神秘俊美的天王黎华,我的丈夫,两个孩子的父亲,和,一个还算慈祥的长辈。
          每次听到邻居家16岁的女孩说他爷爷您长得真帅气心里总是有些小小的得意,我一直以他为豪,看见他尴尬的神情笑的更是厉害,我知道他不喜欢别人只注意他的外表,他一直都这么说。
          这老头,脾气真是犟。
      
          还是一直没有看见他的踪影,心里有些着急,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赌的慌,死老头到底去了那里,手里的菜越拿越不稳,只想急切的回家。
          回家时加加的叫声依旧兴奋,可是开门的一刹那,我惊呆了。
          家里被装饰成了舞会的模样,邻居们也穿戴华丽,笑吟吟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人群中走出了他,白色的西装,花白的头发,步伐依然稳健,一直向我走来,我知道那件衣服,那是我和他第一次在圣诞舞会上跳舞时他穿的,虽然有些陈旧,可是穿在他身上,依旧是那样耀眼。
          老方,生日快乐。他向我伸出手,他已经老了,可是在我眼里,永远都是31岁时的模样。
          奶奶脸红了,奶奶脸红了,孩子们开始起哄,一片喧闹声中,我的眼睛再次湿润,死老头子,老是整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你也不怕浪费,我轻声说着,不知不觉,泪已经满脸。
          他有些窘,伸出的手因为没有我的回应而一直空着,我和他就样彼此凝视着,许久的沉默。
          当我疼痛时,他背着我去医院。
          伤心的时候,他唱自己以前的歌,故意唱的很难听,只是想哄我开心。
          吵架后,他向我道歉,自己不理他,把门关上,不让他进来,他一直敲门,可怜的就象小狗。
          他生病的时候,在病床边守的睡着的自己。
          孩子出生时急切的他。
          一起许下誓言的自己。
          切菜时候,手受伤而被他细心包扎的自己。
          太多太多,如光影般闪过,竟然如此清晰。
          原来我一直都,爱着他,那么深。
          老方,接受吧,不知道是谁,再我们沉默的当头,心急的喊出口。
          是啊,接受吧,其他人也喊了起来。
          搞什么,好象我欺负了他是的,我有些郁闷的想,可是依然放下手里的菜,在邻居们的喝彩声中,缓缓的走向他。
          我的骑士,你准备好了吗?音乐响起的时刻,我抬头问他,眼神中是挑战。
          遵命,我的女王。他看着我,又是那狂野的眼神,他把我的手放在他的唇边轻轻一吻,眼神里的火花耀眼的让我晕眩。
          当我们再次跳起那首熟悉的舞曲时候,他在我耳旁低语。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微微的热气在我耳边吹过,和着如水般流动的乐声,形成暧昧的影子。
          我知道,我看着他,微笑着和他旋转,这个时候的我,再也说不出任何责备他的话。
          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的唇齿相依。

            TNE    END

[ 本帖最后由 第四缕星 于 2007-3-1 22:09 编辑 ]

angela慧 发表于 2007-3-3 00:42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或许这就是爱情、婚姻与幸福的“终极目标”了。。。这才是真正的、彻彻底底的幸福阿!
很少见的题材,描写的角度也很新,蛮别致的一篇文~赞~
鼓掌鼓掌~~~~~

露凝 发表于 2007-3-4 22:04

写的真幸福
看的也觉得真幸福
爱情就是爱情 很多年以后还是爱情
不管容颜会不会变 环境会不会变 年龄会不会变
爱情终究是最最打动人心的感情

仙是飘飘 发表于 2007-3-14 11:38

看得好感动阿
幸福的两位老人,
爱情看来是没有期限的,
永远永远的

第四缕星 发表于 2007-3-15 23:13

小安这篇文写得好棒啊~~看了有种很温暖的感觉
小安文里所描述的这种感觉是我最喜欢的,我一直觉得婚后这种平淡中所流露出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相比一些轰轰烈烈、惊涛骇浪的爱情,这种平淡的幸福更为可贵。
第一次看到天王和若绮互称“老方”“老黎”觉得异常的温馨,而看到黎GG可以为了若绮放下天王的光环,和若绮一起归隐小城更是觉得非常感动,这样的天王果然才是最可爱的~~
尤其是天王吃醋那一点,更显得黎GG的可爱,
“死老太婆专心点,不要和别人眉目传情,你老公在这里,让你看个够。”多可爱的小老头啊~~

可惜小安标明是“告别篇”了,不过没关系等小安放暑假时再“复出”吧,好期待你的新作啊~

zj_jojo870212 发表于 2007-4-10 22:36

喜欢这种淡淡的文,没有风花雪月,有的是执子之手的温馨,当爱情升华到亲情的时候,这辈子,彼此都将不再放开对方吧

云居雁 发表于 2008-5-4 08:44

恩恩,很喜欢文字有这样的氛围,淡淡的,暖暖的

话说每次看见童靖阳同学出场的时候总有一种很搞笑的感觉

四杯咖啡 发表于 2008-5-11 15:56

真的写的太可爱了,老方,老黎
这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情真的是太美好了
老王,恩,是说我有点可怜他,不过还是老方老黎适合啊
虽然玩了明志3,但是明志2一直是我心中的经典,人物每个都很有魅力

素雪染纤尘 发表于 2009-3-6 12:48

嗯。。。很温馨的感觉啊
脱离了天王天后的光环,平凡的婚姻也能给予最真实的感动。

bianca 发表于 2009-3-17 21:53

好温馨的文,洗尽铅华的若绮与黎华,有种平实的幸福
总觉得黎、方年轻时即便相爱也会很折腾,到老有这样的归宿,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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