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樱 发表于 2004-5-10 01:35

[转载]也许我会爱上你 (作者: Sandra14)

也许我会爱上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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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是个平凡的女生,平凡的相貌,过於消瘦的身材,男孩子般短短的头发。我在一年之前从美术学院毕业,然後入社会,在一家广告公司没日没夜的作设计,把自己包裹在黑色的职业套装里。
20年来,从没有人喜欢过我。

经过两天两夜的奋战,我的设计终於被通过了。我趴在办公室的桌子上想休息一下,却不知不觉地睡著了。
醒来时已是下午,办公室里没有人,大家都放假回家去了吧。想到自己将有一个星期的假期,我的心情不禁好起来。伸一伸已经麻木了的胳膊,我抬起头来看台历。
已经14号了啊。十年前的今天,我第一次遇见明的时候,也是下午吧。时间一年一年过得真快啊。想到这里,不觉又有了些伤感。
罢了,罢了。想这些又有什麽用呢。
睡饱了,去河边走走吧。我从橱里拿出裙子,抖开,有洗衣粉的淡淡清香--这是一条洗得发白的旧棉布裙子,我第一次遇见明时所穿著的裙子。
走在河边的草地上,有风吹起我的头发。天气,已经开始转凉了。可为什麽记忆中十年前的今天,却炎热的不同寻常。
身边走过一对对手拉手的情侣,脸上是清一色的甜蜜微笑。我的身後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猛地回头,看到的却不是记忆中的脸庞。
那是一张陌生男人的脸,棱角分明,但是却透著温柔的笑意。而且,非常英俊。
他称赞我的歌声动听。歌声?我刚才有唱歌吗?还是不知不觉中哼出了记忆中的旋律。
我笑笑,感觉有些讽刺。他说他叫王瑞恩,我说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他似乎是娱乐圈中的人,但对於娱乐新闻,我一向没有兴趣。
他希望我能进娱乐圈发展,我说我要考虑考虑。

回家的时候,我顺路去了一趟民歌餐厅。我想先在他们这里驻唱一段时间试试,反正我有一个星期的假期,闲著也是闲著。
我跟筱筠说我想在她们这里驻唱一个星期,结果当然是没问题。我忽然想起了刚才遇到的男人,於是问筱筠知不知道王瑞恩。
“王瑞恩啊,他是上届影帝啊,很出名的,怎麽,你认识他?”
“哦。筱筠啊,我什麽时候开始?”那人果然是娱乐圈中的,我似乎对他印象深刻。
“现在就开始吧,阿威一唱完你就上台。”
唱歌对我来说并不是件难事,从前在合唱队的时候,我和明是男女领唱。总是记得他唱歌是的眼神,明亮却温柔。

唱完歌,我坐在餐厅的角落里喝啤酒,以连几天都是这样,我喜欢这种感觉。昨天,有家唱片公司来找我签约,我没有拒绝。我想,是因为那个男人我才要进娱乐圈吧,我对他莫名的印象深刻。

生活有了一些转变,我向广告公司递交了辞职书,又出了一张唱片,两支广告。我似乎有了一些名气,事情正向我希望的那样发展,只是那个男人,我已好久未见。
今天的工作很轻松,傍晚时分就收工回家。远远的看见家门口有一个挺拔的身影,走上去,发现是王瑞恩。
夕阳斜照在他的脸上,映成一片桔红色,他紧抿的唇角,融化在夕阳里,温柔地说不出。
我的心胡乱地跳了几下。
他从车里拿出一本剧本,片名是《月光宝盒》,女主角那一栏里写著我的名字。
我等的这一天终於到来了。

电影开拍的以後,我总是很早就去片场,然後等待所有人的到来。早到是我的习惯,从小养成,是为了等待。
王瑞恩经常在收工後约我去吃饭,他喜欢在吃饭的时候把笑容隐藏在灯光里。他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会很安静地倾听。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讲我的温柔的妈妈,讲半夜里我躺在天台上,看到的满天繁星。
他总是温柔地笑,思考的时候会抿起嘴唇。
他很少告诉我关於他的故事。

一切如常,电影的拍摄工作进行顺利,很快就要杀青了。
我常常在空闲的时候盯著王瑞恩看,大多数时候只能看到他抿起的嘴唇,他的脸大部分被摄像机遮住。
我总觉得他的唇角上有一抹似是而非的笑容。
我们像朋友一样地吃饭聊天。我告诉他我的很多事,却从未提起过明,那个我第一个喜欢上的人,那个我暗恋了10年的男孩。我总觉得这是属於我一个人的记忆,总是自私地封存在心底。

每个周末,我会去滑旱冰,在遥远的海边。那里有长长的海岸线,海水清澈,却少有人迹。
我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我将它们束起在脑後。自从遇到王瑞恩的那一天起,我便开始留长发,我想这是一种坚持。
我沿著海岸线向前滑,有风吹过脸颊,柔和如丝--夏天,又要来到了。
远方沙滩上有人走过来,他的头发被海风吹得扬起又落下,衬衣舞动著,像一面旗帜。
我始终看不清他的容貌,却总是想逃。
我快速地向前滑行,几乎听得到风从耳边掠过时微弱的声响,大口地喘息,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我不清楚自己为何会有如此强烈的反映,那应该只是个陌生人。
我继续向前滑,却不小心碰到了石头,失去重心,向前扑到在地上。膝盖首先著地,然後是手掌,一阵疼痛袭来,我吸了一口冷气。
我挣扎著坐起来,看到右手掌上全是血,而膝盖,已经疼得麻木了。血顺著小腿淌下来,滴在地上,我咬了咬牙。
耳边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回头,是王瑞恩。
他在我的身旁蹲下,拿起我的右手察看伤情,动作轻柔。我抬起头看向他,他正在检查我膝盖上的擦伤,嘴唇抿成紧紧的一条线,眉头紧锁。
“你又不是小孩子了,怎麽这麽不小心,还好没有伤到骨头……”我看著他,就这麽哭了出来。我用左手捂住眼睛,哭得无法遏制。
我的确不是小孩子了,可为什麽这麽容易就哭了呢?我知道不是因为疼。那是为什麽呢?此刻的我,变得好脆弱。
王瑞恩看到我哭,愣了一下,然後展开一个温柔的笑容,将我拥入怀中。我清楚地闻到他身上海潮的气味,温暖的。我更想哭了。
他将我抱起,走向不远处的一所别墅。他说,那是他的家。
他找出医药箱,拿双氧水给我的伤口消毒,双氧水在我的手上上迅速氧化,我本已麻木的神经立刻苏醒了过来,痛得几乎晕过去。我咬紧嘴唇,勉强不叫出来。
王瑞恩看了看我,然後一把把我抱住,另一只手把我的右手高高举起,避免被碰到。我倒抽著冷气,紧贴在他的胸口,我听到他的心跳声平稳有力,令人晕眩。
他把我的伤口一一消毒,再缠上纱布。他脸上的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
处理完伤口,他把我放到床上,替我盖好被子“我知道你累了,睡吧,我在这里陪你。”我没说什麽,闭上了眼睛。

[ Last edited by welcome on 2004-5-11 at 15:00 ]

桃源樱 发表于 2004-5-10 01:38

也许我会爱上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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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王瑞恩趴在床边,睡著了。他的手握著我的手,十分温暖。
我没有动,只是静静地看著他。他的睫毛很长,微微颤动。我想,他醒了。於是我又闭上了眼睛。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王瑞恩已经不在床边。我用一只手撑著坐起来,头发滑过耳朵,贴在我的脸颊上。
我走进客厅,王瑞恩已经做好了早餐。他扶著我坐下,我笑笑。“谢谢你,王大哥。”
“王大哥?”
“我可以这样叫你吗?”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麽,但话既然已说出口,只好顺著接下去。
“当然可以。来,吃饭吧。”我看到他的嘴唇抿了起来。我低下头吃东西。
“电影的拍摄基本上完成了,若绮,你休息一段时间吧,剩下的几个镜头等你好了再拍,我们的时间很充裕。”
“嗯,也好。王大哥真对不起,因为这种事耽误了进度。”我学著他的样子抿了抿嘴唇。
“没关系。一会儿你吃完饭我就送你回家。”他温柔地笑了笑,我赶紧低下头。

我的伤在一个星期後就基本痊愈了,只是在右手的掌心处留下了一块小小的疤痕。
《月光宝盒》杀青之後,我又接了王瑞恩的一部电影,片名是《爱在花开季节》。电影要到巴黎拍摄外景。
在飞机上,我认识了黎华。他是个如风般的男子,让人无法捉摸。
某一天的傍晚,王瑞恩邀请我去巴黎街头闲逛。我们行走在拥挤的广场上,王瑞恩拉起了我的手。
我不知道这代表什麽,也许他爱我,但是我爱他吗?

回国後的生活和从前一样。王瑞恩经常约我去吃饭,看电影,或者到海边散步。我们手拉著手漫步在海边,就象一对普通的情侣。
但是他从未向我表白。我想我们现在还是普通的朋友,虽然有著恋人般的暧昧。
黎华有时会约我去吃饭,我高兴的时候还会挎著他的胳膊。但是我们都很清楚我们之间的底线在哪里,我们注定只能是朋友。

我相信一见锺情,当我第一次遇见明时我就相信。

明要回国了,他打电话给我,想让我去机场接他。我说好。反正我已经习惯等待。
当我站在侯机大厅的时候,才猛然惊觉,我的头发已经这样长了。此时距离我第一次遇见王瑞恩的那年夏天,已经过去了将近两年。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沿著掌心的指纹,无声地流走。
我摊开右手,那块小小的疤痕静静地躺在掌心,打断了一条指纹。
看到明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激动。我对著他招招手。他愣在原地,半天才认出我来。走过来,他对我说:“若绮,你的变化好大。”
我刚想回答他,却被身边的小女孩认出,要我给她签名。我尴尬地对明笑了笑,却看到他看著我,目不转睛。

圣诞节的时候,王瑞恩带我去山上看雪。我忽然童心大发,要堆雪人。
於是我们两个人跪在地上,面对面,一起开工。我的手套不久就被雪水浸透了,手冷得像冰一样。我干脆把手套摘下来,任手在雪中变得苍白。
王瑞恩看著我,摘下手套,“若绮,把手给我。”
我伸出手去,他把我的手握在掌心。他的手好温暖。我抬起头,看到他对著我温柔地笑。
当雪人堆好的时候,我把自己的围巾围在了它的身上。红色的围巾,在风中飘扬。
明明知道它来年开春时就会化掉,却仍然要把围巾送给它,我不知道这叫什麽,也许是固执吧。
王瑞恩看看我,然後摘下他的海蓝色的围巾,给我围上。他的围巾好长,一圈圈缠绕在我的脖子上。他给我戴围巾的时候,我可以闻到他身上好闻的古龙水味道。我好像有点醉了,想永远的待在这片海蓝色的温柔中。
但是,我们毕竟还只是朋友。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沈默。他握著我的手,走在前面,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看到他空荡荡的脖子,和那条在我面前飘扬的海蓝色围巾。

明在回国之後频繁地约我出去。有时我们去吃饭聊天,明总是不停地和我说话,我微笑著静静地听。他的笑容爽朗,脸在灯光下明亮得没有一丝阴影。有时会突然想起王瑞恩内敛的笑容,和隐藏在灯光背後的温柔。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麽了,面前的人才是我等待了十年的、真正喜欢的人。
王瑞恩约我在二月十四号去海边散步。我说不行啊,我太忙、太忙了。
我没有告诉他,我约了明。虽然我知道,如果我肯和王瑞恩一起过情人节,结果也许就不一样了。但我还是逃开了。就像从前在海边滑旱冰时的表现。
拒绝的时候,我看到王瑞恩脸上一闪而过的失落表情。我的心好像被针扎了一下。

明在情人节的时候向我表白,他说,他等待了我十年。我说,我也是。
他在抱我的时候,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柠檬清香,忽然怀念起王瑞恩身上的古龙水味道。还有他温暖的怀抱,平稳的心跳。

我和明谈恋爱,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脸上带著甜蜜的微笑。明说我从前上学的时候总是第一个到学校,他是第二个。我说我怎麽从没看见过你?他说那是因为他总是躲在墙角处看我。
我想我的心里有一点感动。

当我告诉王瑞恩我谈恋爱了的时候,他的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线。然後,他抬起头,对著我温柔地笑。然後他伸出手“恭喜你,若绮。”
我和他握手,右手掌心的疤痕紧贴著他的皮肤。他说,这个疤痕还在这里啊?我说,也许要在这里待一辈子呢。

在遇到王瑞恩後的第三年夏天,我答应了明的求婚。婚礼定在十月,我生日的那天。
王瑞恩在三个月前去了欧洲,他在机场给我打的电话,说他走了,让我有事儿的话给他写信,还一再叮嘱我要好好照顾自己,滑旱冰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带护膝。
我没说什麽,只是一路保重。

婚礼之前,我给王瑞恩寄了一张请帖,随信寄去的还有他的海蓝色围巾。
拿出这条围巾的时候,我流了些泪。想起他空荡荡的脖子,和他拉著我向前走时的背影,我真的很想见他。於是给他寄去了这张请帖。

婚礼前夜,我收到王瑞恩寄来的信件,随信寄来的,是我的大红色围巾。我不知他在什麽时候回去拿了它。
信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一个单词:Hmily
How much I love you.
有温暖的液体滴在了我的手背上。我想,也许我爱上你了。虽然是在注定要分离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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